名。拟于六月底,分科考试历史一科,拟请执事命题阅卷。试事告竣,谨当致送笔墨费五十圆,聊表微意。如荷俯允,当派员趋前接洽,题目门类事宜,恳请即日赐示,日期俾可如期,派员趋聆大教。专肃布恳,敬请
台安!
曹云祥谨启
二月二十六日
(三)
适之先生台鉴:
昨承偕访王静庵先生,晤谈之后,曷胜钦佩。敝校拟添设研究院,即请王君为该院院长。兹将致王君一函并聘书送请察阅。如蒙同意,即祈转致,并恳玉成是荷。此颂
道安!
曹云祥谨启
十二月九日
(四)
径启者:
兹订于本月二十日星期六□□,驾临敝校午餐,借以畅谈,未知是日有暇光降否?倘因公忙或改二十七日星期六亦可,即祈裁定,并约同王静庵先生来校,是所至盼。相应函达至,希查照见复是荷。
此致
胡适之先生
曹云祥谨启
十二月十一日
(五)
静庵先生大鉴:
前奉聘书,因系印刷品,表明本校聘请教员事同一律,所以先填送览。兹以添注涂改,殊欠敬意,特另缮一份,肃函奉送。
敬祈察存
专泐顺颂
道安
附聘书一件
曹云祥谨启
十二月三十一日
聘书
兹聘请王静庵先生为本校研究院主任,担任国学研究事务。即希查照后,列聘约办理为荷。
(一)每星期内授课十点钟以内。
(二)每月薪金银币四百元,按月照送。
(三)一切待遇照本校规定研究院教员任用规则办理。
(四)此项聘约以三年为期(自民国十四年一月起至十六年十二月底止),期满若得双方同意再行续订。
清华学校校长曹云祥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二月
(载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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