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之父曹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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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复学生会函(2/2)
校长复学生会函

    径复者接准:

    来函具悉一是,鄙人英伦之行,宜待继任之人解决而定,早经声明,已见第三百六十四期周刊。兹承贵会殷拳,感愧交并!夫学校之发展,全赖各方面合作,殊非个人之力所能奏效。现在去留方针以继任之有无相当者为断,盖在校三年有半,所定各种计划,希望继续进行,焉能不顾而去?务希诸君毋庸顾虑。相应函复,即希查照是荷。此致

    清华学生会

    曹云祥启

    十二月十八日

    (载1925年12月25日《清华周刊》第365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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