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黑学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第187章(2/2)
的必要条件。

    看准了,就要快行动

    1953年,香港巨商霍英东毅然拿出自己几年来积蓄下来的钱,进军房地产事业。1954年,他成立了立信建筑置业公司,专门从事房地产业生意,拆旧楼,又买又卖,从此,房地产成为他致富的基础。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从此翻开了人生崭新的决定性的一页!”

    香港弹丸之地,人多地少,房地产走俏之势,几乎是生意人的共识,关键是看准了行动要快。霍英东转入地产业,比李嘉诚早四年,比包玉刚认准地产业还早一年。这对当时年仅32岁的小伙子来说,确实难能可贵。

    霍英东的举动,也引起了局内局外人士的普遍惊诧:一个惯于水性的水上人家子弟,难道会对陆地上的拆房建屋同样表现出熟谙?但是,说这话的人只能算是还不了解霍英东,他作为一个生意场上的“中锋”,具有很强的爆发力,越是艰险越向前,决不回头。

    当然,霍英东在跨出这一步之前,也并不是鲁莽行事,而是针对自己资金有限的短处,制定出一条妙计。在此之前,房地产商人往往先要投资一大笔钱购地建房,待房屋全部建成后才逐一出售,或收取租金。霍英东在此点上充分显示出他精明的经营头脑和高超的管理能力,他改变了这种旧的传统经营方式,采取大楼预先分期分层出售的办法,既预先把将要建造的房屋出售,然后用收来的资金造房。如此一来,他就可完全弥补资金的不足,原来自己手上也许只有造一幢楼的钱,现在却可以“借鸡下蛋”,造起十幢楼来,这样也加快了资金周转和建房进度,利润当然也丰富得多。

    在房地产经营中,他实行了自己独特的“房地产业工业化”:一是开创售“楼花”的先河,二是率先利用宣传小册子及广告推销楼宇。一改以前买楼一次付账的方法,采用预售的办法:购房者只要先付10的现金,就可购得即将破土动工兴建的可供居住或出租的楼宇,诸如购买一幢十万港元的楼宇,只需交一万元就可以买到房产权,以后再分期付款。这对房地产商来说,以前只能兴建一座楼宇,现在用同样的资金加上预收的款项,就可以兴建十座楼宇。而对购屋者来说,更具宣传价值:先付一小笔,待到楼宇建成时,地价上涨,转手倒卖,白花花的银子大量地流进自己的腰包。这就是所谓的“炒楼花”。

    “楼花”的发明,使一般平民也有机会购买楼房。霍英东说:“今天,一个佣人也可以拥有一层楼,她只需要先付一笔小钱。”不需住房者还可以炒“楼花”,若半年或一年成交,往往能赚个对本。说到这里,或许读者能够联想到我们国内的“集资建房”,买卖双方都有方便之处。

    率先采用小册子广告形式广为宣传,有助于霍英东的地产生意越做越活。由此可见,霍英东不但敢为,而且也能为。

    这一创举,使霍英东的立信公司创办不几年,高楼大厦满港九,打破了香港房地产买卖的记录。公司大大地发达起来,霍英东这个建筑业的“外行”一跃而成为香港房地产业的巨子。至今他名下的十家公司,大部分经营房地产业。由他担任会长的香港地产建筑商会的300名会员,拥有香港70的建筑生意,在香港可谓举足轻重。</p>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 页 目 录 下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