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
晨游紫阁峰,暮宿山下村。
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
举杯未及饮,暴卒来入门。
紫衣挟刀斧,草草十余人。
夺我席上酒,掣我盘中飧。
主人退后立,敛手反如宾。
中庭有奇树,种来三十春。
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
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
“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
这首诗,就是作者在《与元九书》中所说的使“握军要者切齿”的那一篇,大约写于元和四年(809)。
当时,诗人正在长安做左拾遗,为什么会宿紫山北村呢?开头两句,作了说明,原来他是因“晨游紫阁峰”而“暮宿山下村”的。紫阁,在长安西南百余里,是终南山的一个著名山峰。“旭日射之,烂然而紫,其峰上耸,若楼阁然。”诗人之所以要“晨游”,大概就是为了欣赏那“烂然而紫”的美景吧!早晨欣赏了紫阁的美景,悠闲自得往回走,直到日暮才到山下村投宿,碰上的又是“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的美好场面,其心情不用说是很愉快的。但是,“举杯未及饮”,不愉快的事发生了。
开头四句,点明了抢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抢劫对象,表现了诗人与村老的亲密关系及其喜悦心情,为下面关于暴卒的描写起了有力的反衬作用,是颇具匠心的。
中间的十二句,先用“暴卒”、“草草”、“紫衣挟刀斧”等贬义词句刻画了抢劫者的形象;接着展现了两个场面:一是抢酒食;二是砍树。
写抢酒食的四句诗,表现出暴卒、我和主人的三种不同表现。“夺”和“掣”两个词,包含着一方不给,一方硬抢的丰富内容,不应随便读过。诗人用这两个词作“诗眼”,表现出“我”毕竟是个官,敢于和暴卒争,但还是败下阵来,这就不仅揭露了暴卒的暴,而且要人们想一想暴卒凭什么这样“暴”,为结尾的点睛之笔留下了伏线。
写两个抢劫场面,各有特点。抢酒食之时,主人退立敛手;砍树之时,却改变了态度,这是为什么?诗人为了揭示其心理根据,先用两句诗写树:一则指明那树长在中庭,二则称赞那是棵“奇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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