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者,惟杜荀鹤、罗隐为多。”这里说出了杜荀鹤的诗在语言上的特点。这个特点表现在他的近体诗上尤为突出,即通俗浅近,明白晓畅。所以人们说他是把严于格律的近体诗通俗化了。正因为这样,他的许多诗句便在长期流传中成了人们口头的熟语。赠质上人也是这样。
张秉戍
小松
小松
杜荀鹤
自小刺头深草里,而今渐觉出蓬蒿。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
这首小诗借松写人,托物讽喻,寓意深长。
松,树木中的英雄、勇士。数九寒天,百草枯萎,万木凋零,而它却苍翠凌云,顶风抗雪,泰然自若。然而凌云巨松是由刚出土的小松成长起来的。小松虽小,即已显露出必将“凌云”的苗头。小松前两句,生动地刻画出这一特点。
“自小刺头深草里”──小松刚出土,的确小得可怜,路边野草都比它高,以至被掩没在“深草里”。但它虽小而并不弱,在“深草”的包围中,它不低头,而是“刺头”──那长满松针的头,又直又硬,一个劲地向上冲刺,锐不可当。那些弱不禁风的小草是不能和它相匹敌的。“刺头”的“刺”,一字千钧,不但准确地勾勒出小松外形的特点,而且把小松坚强不屈的性格、勇敢战斗的精神,活脱脱地勾画出来了。一个“刺”字,显示出小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的“小”,只是暂时的,相对的,随着时间的推进,它必然由小转大。不是么──“而今渐觉出蓬蒿。”蓬蒿,即蓬草、蒿草,草类中长得较高者。小松原先被百草踩在脚底下,可现在它已超出蓬蒿的高度;其他的草当然更不在话下。这个“出”字用得精当,不仅显示了小松由小转大、发展变化的情景,而且在结构上也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出”是“刺”的必然结果,也是未来“凌云”的先兆。事物发展总是循序渐进,不可能一步登天,故小松从“刺头深草里”到“出蓬蒿”,只能“渐觉”。“渐觉”说得既有分寸,又很含蓄。是谁“渐觉”的呢只有关心、爱护小松的人,时时观察、比较,才能“渐觉”;至于那些不关心小松成长的人,视而不见,哪能谈得上“渐觉”呢故作者笔锋一转,发出深深的慨叹:“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
这里连说两个“凌云”,前一个指小松,后一个指大松。大松“凌云”,已成事实,称赞它高,并不说明有眼力,也无多大意义。小松尚幼小,和小草一样貌不惊人,如能识别出它就是“凌云木”,而加以爱护、培养,那才是有识见,才有意义。然而时俗之人所缺少的正是这个“识”字,故诗人感叹道:眼光短浅的“时人”,是不会把小松看成是栋梁之材的,有多少小松,由于“时人不识”,而被摧残、被砍杀啊这些小松,和韩愈笔下“骈死于槽枥之间”的千里马,不是遭到同样悲惨的命运吗
杜荀鹤出身寒微,虽然年青时就才华毕露,但由于“帝里无相识”辞九江李郎中入关,以至屡试不中,报国无门,一生潦倒。埋没深草里的“小松”,不也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
由于诗人观察敏锐,体验深切,诗中对小松的描写,精炼传神;描写和议论,诗情和哲理,幽默和严肃,在这首诗中得到有机的统一,字里行间,充满理趣,耐人寻味。
何庆善
比红儿诗百首录一
比红儿诗百首录一
罗虬
薄罗轻剪越溪纹,鸦翅低从两鬓分。
料得相如偷见面,不应琴里挑文君。
让我们从另一首诗说起:“绊惹东风别有情,世间谁敢斗轻盈楚王江畔无端种,饿损纤腰学不成。”这是唐彦谦的咏柳诗,它从柳联想到细腰,联想到美人。咏柳说美人,或咏美人说柳,这是一般意义的比方。但咏柳而贬美人如唐彦谦诗,或咏美人以贬柳,那就不是一般的比方了。这种弱彼以强此的比方,诗家谓之“尊题”见升庵诗话卷八、卷十四。
比红儿诗作者自序说:“比红者,为雕阴故城在今陕西富县北官妓杜红儿作也。美貌年少,机智慧悟,不与群辈妓女等。余知红者,乃择古之美色灼然于史传三数十辈,优劣于章句间,遂题比红诗。”既择古之绝代佳人与红儿作“比”,又从而“优劣”之,这也就是不折不扣的“尊题”格。诗共百首,把这种修辞法运用到了尽兴尽致。选其一首,是可以尝一脔肉而知一鼎之味的。
前两句赋写红儿的美丽。“薄罗轻剪越溪纹”,是写其服装。古代越地丝织工艺十分著名,而越女浣纱向为诗人乐道。用“越溪纹”以形“薄罗”,就有一种特殊的、具体的美感。“轻”这个动词也用得惬切,它表现出罗的薄而名贵,是不宜造次剪裁的。“薄”的春衫,又间接熨贴出红儿身段的美来。不从正面落墨,而采取侧面烘托,以引起读者活跃的联想,丰富诗歌形象。
古代少女头梳双髻,称鸦髻或鸦头,取其色之乌黑。“鸦翅”,也就是鬓发。不说鬓如鸦翅,而说“鸦翅低从两鬓分”,就把对象写活了。写秀发而传达出人的丰神,鸦翅低分,一个天真浪漫的少女形象宛然可见。赵执信谈龙录提到一个著名比喻,言诗之可贵,在于使人从一鳞一爪而见到“宛然若在”的神龙。此诗前两句侧面衬托、写点概面的手法似之。
后两句是在赋红儿之美的基础上,进而引古为譬以“比红儿”。
这里是用西汉著名美女卓文君为比,又从而“优劣”之,说如果司马相如偷看上红儿一眼,就不会费心去弹琴挑逗卓文君了。司马相如之爱文君固然以其貌美,却并不全然为此,同时是因为文君的“知音”,这才有琴挑的韵事。说他看红儿一眼就忘却文君,不亦谬乎然而看诗要用诗的眼光去看,诗人取喻,往往撷其一点,予以夸张,有时悖乎理反而更为尽情,正所谓“反常合道为趣”。诗人唐突古人,抑卓扬红,却十分有味地写出了红儿美的魅力。
这里我们看到,尊题的写法对于突出主体是有积极的修辞作用的。与“红花虽好,也要绿叶扶持”是同一个道理。此诗运用侧面落笔和弱彼强此尊题的手法,比起正面的刻画,不惟省辞,而且使意境轻灵可喜,在艺术上有可资借鉴处。
王士禛、王闿运等著名诗人兼诗评家,对“比红儿”诗都瞧得上,并加选录。但作为数达百首的大型组诗,其写法多数雷同,随举一二:“置向汉宫图画里,入胡应不数昭君”、“神仙得似红儿貌,应免刘郎忆世间”、“阿娇得似红儿貌,不费长门买赋金”,给人以重床架屋之感。所以管世铭选七绝时宣称只“收其一,此外当付之秉炬矣”
另有一种传说,说是罗虬广明年间为李孝恭从事,红儿为籍中善歌者。有一次,他请红儿歌唱。李孝恭以红儿为副戎属意,不许她接受罗虬的馈赠。罗虬恼羞成怒,遂手刃红儿。后来又深自追悔,便作比红儿诗替她传名。但从作者自序是看不出追悔之意的,这本事大约出于附会吧。
周啸天
春晚书山家屋壁二首
春晚书山家屋壁二首
贯休
柴门寂寂黍饭馨,山家烟火春雨晴。
庭花蒙蒙水泠泠,小儿啼索树上莺。
水香塘黑蒲森森,鸳鸯鸂鶒如家禽。
前村后垄桑柘深,东邻西舍无相侵。
蚕娘洗茧前溪渌,牧童吹笛和衣浴。
山翁留我宿又宿,笑指西坡瓜豆熟。
贯休是晚唐诗僧,这两首诗是他在农村为客时的题壁之作。
第一首头两句写柴门内外静悄悄的,缕缕炊烟,冉冉上升;一阵阵黄米饭的香味,扑鼻而来;一场春雨过后,不违农时的农夫自然要抢墒春耕,所以“柴门”也就显得“寂寂”了。由此亦可见,“春雨”下得及时,天晴得及时,农夫抢墒也及时,不言喜雨,而喜雨之情自见。
后两句写庭院中,水气迷蒙,宛若给庭花披上了轻纱,看不分明;山野间,“泠泠”的流水,是那么清脆悦耳;躲进巢避雨的鸟儿,又飞上枝头,吱吱喳喳,快活地唱起歌来;一个小孩走出柴门啼哭着要捕捉鸟儿玩耍。这一切正都是写春雨晴后的景色和喜雨之情。且不说蒙蒙的景色与泠泠的水声,单说树上莺。树上莺尚且如此欢腾聒噪,逗得小儿啼索不休,更可想见大田里农夫抢耕的情景了。
晚春是山家大忙的季节,然而诗人却只字不言农忙而着墨于写宁静,由宁静中见农忙。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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