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的让人心动;后来,自己跟着他,陪着他训练,自己看到他受诸多苦累,也看到他如同孩子一般脆弱。说的难听了,就是自己母爱泛滥罢了,见不得他那样的人受苦。
那位大人虽然宠他,但是越是宠给的任务越是严厉;老师爱他,但对他越发苛刻;同一个训练班的人怕他,连话都不同他说一句。而至于自己,自己却是心疼,只是心疼。
冯夜枢啊,我的冯夜枢。
那是只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冯夜枢。他练舞练到半夜昏黄,背台词到了磨破了嘴皮,饿到差点胃病发作,不善言辞不懂做人,笨拙的像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童。
他有自己最喜欢的眼眸,幽深而明亮,如同最深的大海,黑里带着幽蓝;他有自己最喜欢的唇角,哪怕轻笑起来,都让人觉得阳光明媚;他有自己最喜欢的声音,清冷又温柔;他有自己最喜欢的心,他是个内心深处柔软的男人。
只是这些都不给自己,自己不甘心,自己执念,如此而已。
冯夜枢轻手轻脚拿着从总台要来的钥匙开了门,孟烟池裹着被子缩成了一个球,睡的非常熟,旁边放着的是空了的水杯和药,夜枢倒满了他的水杯,看了他一会。
冯夜枢知道自己并不擅长安慰别人,只是听程叙说过,生病的人胃口很差,吃些甜的东西会有点精神。
当年封闭训练的时候每天连轴转,赶场的时间连吃饭的空余都没有。程叙生怕他昏倒在地,每天都随身带着整包的巧克力。从最普通的德芙到包装上一个字都不认识的罕见国外牌子,冯夜枢都吃了个遍。最后程叙似乎是得出结论冯夜枢最喜欢吃的是某种比利时牌子,于是冯夜枢只要在身上有口袋的地方都可以摸得到。
再也没有人会在他的口袋里塞满巧克力,用满溢浓郁苦涩的甜香充实他的心。
那么,就自己带着吧。
不知何时冯夜枢养成了随身带着巧克力的习惯。尽管他已经鲜有忙到连饭都来不及吃的时候,但这一包巧克力就像是某个让他安心的符咒,离了身边,他的情绪就像饥肠辘辘的人一样躁动不安。
希望这道灵符,能让他好起来。在他身上,冯夜枢就像看到另外一个程叙,在他注视着孟烟池的时候,他几乎能感觉到程叙在看着他。
快点好起来。你不是答应过我,要做个好演员吗?
他伸手轻轻摸了孟烟池的额头一下,烧已经下去了,这才把巧克力放好,推门走了。
孟烟池只是隐约知道有人进来过,有人摸过自己的额头,有人看了自己一会,但他并不知道是谁,直到清和的到来。
清和是接近深夜的时候来的,进来的时候,孟烟池才睡醒,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的睡眠让他的烧退了下去。
清和进来就拿了一碗粥给他,“吃吧,我估计你该醒了才来的。”
孟烟池饿了大半天,但因为发烧,胃口并不算好,勉强吃了几大口就算了,清和也没勉强,就收拾了一下碗筷,指着桌面的巧克力说,“有人给你带巧克力了,记得尝尝。”
这话说完,孟烟池还没来得及尴尬,御姐就拾掇拾掇说要去睡美容觉就走人了。走的干脆利落,让孟烟池都苦笑不已。
那块巧克力,熟悉的牌子,熟悉的口味。
那是冯夜枢最喜欢的口味。
冯夜枢只吃一种口味,就是黑巧。这个比利时的牌子做黑巧做的好,够醇厚,也够香浓,自己当年试过了所有能买到的巧克力牌子,甚至连b市的手工巧克力店也都光顾过,就是为了让他找到最喜欢的口味,为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能对国内外甚至是手做的巧克力牌子里黑巧的味道倒背如流。他现在还是喜欢的这个口味和这个配比,看来自己当年的试验并不算白费。
孟烟池拿起巧克力,掰了一块在嘴里慢慢品着,巧克力的味道苦涩而香浓,但是最后却有回甘。但是这味道并不是自己喜欢的,其实自己最喜欢的口味,是杏仁巧克力,有着甜蜜酥脆的口感。
自己爱上冯夜枢,为他所做的一切,就像是勉强自己当年尝遍了所有黑巧一样,自己心甘情愿,但是却从中只能品尝到一丝丝苦涩的甜蜜,也许,这就是自己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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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池的病好的很快,毕竟这具身体才18岁,一两天就恢复了原本的体力,岳导演来看了几次,都不得不感慨年轻真好。孟烟池好转了之后就提出要恢复拍摄,岳导演也没推辞,毕竟《龙骑卫》状况百出,拍摄进度又赶,再拖下去就不好了。
孟烟池倒是没再去水下演一次怀纯溺水,因为那次真的溺水被摄影机拍下来了,这也是为什么当时剧组救人很不及时的缘故,大家都认为他是演出来的逼真的溺水,而不是真的认为他是溺水了,只有当时的冯夜枢看出了真相。
这一幕戏后来没出什么状况,很快就了结了,怀纯溺水,龙衍跳水救人,救人之后放大招解决掉那条蛟,解决了整个国家瘟疫的源头。
这一幕拍完了,剩下的剧情都不是太难,在这片明净的大湖边拍摄进度竟然很快赶上了原定流程,就连岳导演都有些惊讶,不过能赶上原定流程当然是好的,大家拍完了这些就收拾行李,准备奔赴后面的外景地。
在x省的外景地还剩下两个,一个是雪山一个是沙漠,拍摄起来都非常顺利,龙衍和怀纯的初遇拍的美轮美奂,连孟烟池都觉得拍的那叫一个有feel,甚至这个初遇拍摄的都让孟烟池有一种看到了《大明宫词》里太平揭开薛绍面具的那种感觉;在大漠上冯夜枢策马而来,身后追兵滚滚,怀纯的眼眸里写满了是对龙衍的仰慕,烈烈风沙漫天,不知道扬起的是怀纯的心,还是龙衍的专注。
这两个外景地跑完,岳观岚倒是轻松了一半,x省是《龙骑卫》最大的外景地,拍完x省的戏份,还剩下两个地方,从拍摄进度和强度来说,都没有这么大了,下一个外景地在h省,有著名的小镇子fh,这里需要拍的是龙衍带着怀纯在这个地方度过了一段小小的夏日的场面。岳观岚本来也就没准备省路费,全剧组干脆利落买了飞机飞h省。
从x省飞h省的飞机时间很久,孟烟池也没怎么和冯夜枢说话,反而是靠在座椅上沉沉睡去,一路颠簸,到了h省的省会就看到了等着他们的车子。
剧组的人和东西都多,雇的车子都是一个车队,一车队人就浩浩荡荡从h省省会往fh开,路途遥远,最少也要开8个小时,孟烟池这一整天就是在车上和飞机上度过的。
不过这真是难得的休息,虽然路途颠簸,但是依然能够在车上裹着毯子睡个好觉,对于自从拍了《龙骑卫》就每天早起晚睡的孟烟池来说,真是天大的福利了。
他在闭目养神的时候会想,自己身边坐着的是冯夜枢,要是能够一辈子都坐在他身边,哪怕不说话,只是这样静静的呆着,感觉到他的气息,自己也许就能够非常满足。
只要是他,只要是他就好了,只有自己和他,就能够非常的满足。
但是这明显是只属于自己的yy,要真是能够和冯夜枢只有两个人,那么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车子一路在高速上奔驰,天色从早变晚,一直变化到夜幕垂下,去fh的路下了高速之后还有一段绕的省级公路,路并不好走,弯弯绕绕,穿越过乡村田野才到了fh。
fh的新城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地,但是旧城里面并不让走车,于是车子只好停在外面,浩浩荡荡一群人扛着行李器材往fh的旧城里走,孟烟池颇为奇怪的问清和,“这次fh怎么住客栈?”
清和不愧是八卦女王,一边刷微博一边说,“fh旧城有重要的外景,而且fh旧城里有专门给我们住的客栈,不对外开放的那种。”
“不对外开放的客栈?”这两个极端矛盾的名词让孟烟池迷糊了。
清和非常鄙视的看了他一眼,“fh这个客栈是只对少数剧组开放的,老板也算是半个圈里的人,人家买的时候是当自己养老的房子用的,所以当然不对外开放了。”
孟烟池点点头,跟着一群人往里走。fh中间过着江,江水潺潺,所谓最好的客栈都是临江客栈,可以看到江水,但是领头人却绕过了江边,直奔fh镇子中心,镇子中心一片喧闹,但穿越喧闹的巷子,巷子最深反而有一个小小院落,才是真的目标。
孟烟池站在这院子门口,就觉得自己穿越到了古代,院门是雕琢而成的两只狮子头,走进去就看到院子里是典型的中国江南小院的布置,亭台楼阁,水阁花谢,一弯小桥照着流水,流水之外一颗大树,树下摆着喝茶的桌椅,再看过去树枝上还挂着小小秋千。
客栈的老板是个穿着唐装拿着烟斗的男人,容貌非常好看,按照孟烟池的审美而言,觉得几乎可以用书中人的这种姿态来形容了。看他和墨少说话,不由得就让人猜想他的身份,走进客栈里面,博古架上放着零零落落的古董,花瓶也好,石头也罢,看着都有着古老的年岁,那男人看上去才四十出头,但是却有一双看上去更风霜的眼,这种充满了神秘色彩的客栈,墨少到底哪里挖出来的?
老板自称姓崔,招待众人坐定了就安排了菜和房间,还说第一天到fh不宜吃的太当地口味,反而上的是江南小菜,青花小碗小碟摆了一桌子,菜色精致,一干人等到了这种地方反而束手束脚起来,连剧组里最豪爽的北方汉子都不敢敞开了喝,崔老板倒是一杯杯来劝酒,这才有了点热闹的迹象。
墨少在酒足饭饱之后摸着肚皮在客栈大堂上看字画,大堂正中的那幅画和其他挂的那些古董字画不同,反而是出自于现代手笔,画的是兰花,兰草枝叶挺拔,用墨浓淡合宜,若是没有旁边那酸不溜丢的诗文倒是副好画。
岳观岚走过来看他,喃喃念出上面几句话,“雨夜难眠,思卿辗转,衣袂如月,素手羹汤,此身居处竟不似吾乡……”
“啧啧,真想不到那只老狐狸也有这种风月的时候。”墨少瞥了两眼就把岳导搂在自己怀里,重重的香了一口。
岳观岚推了他两下,“老狐狸?你还没告诉我这到底是你哪路朋友开的店来着。”
“哼,还不就是当时那个为老不尊有了崔老板还要勾搭你的老狐狸!”墨少愤愤不平,把岳观岚搂着更紧,岳观岚扭了一下道,“谁啊?”
“谢玉亭!”
岳观岚哭笑不得,“人家不过就和我多说了几句话你就耿耿于怀,你说的是,崔老板是他的……情人?”
“也不算吧,他们的关系到底是朋友还是情人很难说,按照现在的话就是暧昧关系。”墨少抬起岳观岚的下巴,一口就吻了上去,吻的缠绵悱恻,“岚儿~崔老板说,雕花大床可好了~”
这边墨少和岳观岚甜甜蜜蜜雕花大床咯吱咯吱响,睡在隔壁的孟烟池是真的无法睡了,本身这种房子的构造并不算隔音,而崔老板也并没有作出多大的改造,孟烟池看了时间,觉得才10点不到,正好出去走一圈吃个宵夜,也算是打发时间参观fh当地风情的一种消遣了。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刚下楼,就看到穿着一件浅浅蓝色衬衣的冯夜枢。冯夜枢看着他微微苦笑,“看来是不能睡了。”
烟池虽然有些惊讶会碰到他,反而笑了一下道,“那……出去逛逛?”
冯夜枢点头,“这个地方我从未来过,没想到这么小的镇子,居然有这么惊艳的客栈。”
“这个地方听清和姐说,不对外开放的,平常都是老板私人的,用作养老,应该是用了很多心血吧。”
“那老板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冯夜枢摸了摸手边的博古架上的一个瓶子,“总觉得像是从书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孟烟池看着冯夜枢手上的那只瓶子,瓶颈修长,釉色匀称,“古董看着都像是真的。”
“而且古董实际上应该比我们看到的数量多得多,”冯夜枢放下瓶子,转头看着烟池,眼眸里有清浅的笑意,“这么一家店开在这里必然不是为了赚钱的。”
孟烟池鬼使神差,被他的眸子一看,就脱口而出,“应该……是为了等什么人吧?”
冯夜枢还没回答,旁边就有人笑曰,“楼上不太安静,河边不错,你们不如去外面看看?”
孟烟池就看到崔老板半倚着门敲了敲烟管,歪着头看着冯夜枢和自己,冯夜枢颔首,“我们出去逛逛,这镇子不大,想来也不至于迷路。”
孟烟池自然点头,看崔老板的态度,自然是不喜欢自己和冯夜枢讨论他的事情,大概,就是那句等什么人吧,其实,这不过是自己感同身受罢了。若要等的是冯夜枢,自己哪怕有千万家财也愿意守着一个小城,等他回头来看到自己。轻轻叹了一口气,和冯夜枢一起往外走,“我还查了,有家店很不错,要不要一起吃个宵夜?”
冯夜枢其实并没有什么胃口,但是看到孟烟池兴致勃勃的样子还是点头,心想岳导和墨少估计也没那么快完事,不如和他去吃点宵夜,“好。”
孟烟池一边往外走,一边听着外面江水潺潺,“夜枢是第一次来凤凰?
“是啊,不然我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地方,人间烟火,真好。”冯夜枢对着这人来人往喧嚣的小镇子颇有兴趣,歪着头看着,就像个孩子。
孟烟池看他的神色,眯着眼睛笑起来,“这时候好像还有很多活动,据说也很有趣。”
“烟池之前来过?”
孟烟池沉默,“曾经想来过。”
并不是自己曾经想来,而是自己一直希望能够带着冯夜枢能够去这样的地方,这样小小的地方,不需要太多人,只需要自己和他,就非常让人满足。
冯夜枢摸摸他的头,“小小年纪怎么想这么多事,好像比我还老了一样?不是说这里很多活动,去挑一家吧?”
“我就要那家,生生世世。”孟烟池抬起眼,眼睛里有坚持,也有沉溺,冯夜枢,我只想要和你生生世世,如此而已。
冯夜枢看他的神情,一瞬竟然说不出话来。
两人只是沿着江边慢慢走着,江水潺潺流过,四周人群喧嚣吵闹,还有酒吧饭馆的音乐,灯光霓虹迷醉,只有他眼眸中的神采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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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
这个词听在冯夜枢耳中就像轻轻扎了一下,有种缠绵入骨的痛。
当时还在魔鬼训练的期间里,不知是因为太过于劳累还是冯夜枢的体质先天就不够好,虽然大病没有,但有段时间内小病就没停过,后来又连着出意外。最严重的一次遇上车祸,幸好并没有受什么重伤。
冯夜枢没事,但程叙差点就吓丢了半条命。
那天司机正好临时请假,程叙亲自开车送他去。天下着雨,在半途中突然对面开来一辆逆向行驶的货车,摇摇晃晃,喇叭轰鸣但怎么也刹不住。二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道路上已经没有闪避的地方,程叙突然猛地将方向盘往右一打,紧接着就把自己整个人挡在冯夜枢身前。冯夜枢只听到一阵稀里哗啦玻璃碎裂的声音,用尽力气想要推开程叙,却发现看着单薄的程叙竟然让他用了浑身的力气也推不动分毫。
也许是他们命不该绝,也多亏了公司的车质量过硬,这么一撞居然只是将那辆路虎撞得走了形,他们两个人几乎连轻伤都算不上。也多亏了这次意外,那位大人皇恩浩荡地给了他们三天假,在冯夜枢听来简直是如蒙大赦。
本来想约程叙出去玩一天,但他竟然不声不响地消失了,一天之后拿着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求来的平安符非要冯夜枢挂在脖子上。
冯夜枢本不相信这些东西,看着程叙一脸郑重,想要分辩的话也就没说出口,将那个看上去很精致的锦囊挂了起来。
“你真觉得这个东西可以保佑我一生平安?”
“不是一生一世,我许愿的时候说的是生生世世。”
直到多年以后,冯夜枢才明白过来,对于开车的人来说,往左边打方向盘是出于本能反应下的行为,但如果那样的话,坐在右边副驾驶位子上的人就会直接受到来自前方的撞击,这也就是为什么副驾驶座是死亡率最高的位置。
但那天程叙却毫不犹豫地将方向盘往右打,没有丝毫迟疑。在车头相撞之前,他已经用身体完全挡住了冯夜枢的视线。
那句生生世世的承诺,并不是他求佛得来,而是他以自己的性命相护。
程叙。你怎么可以,在我面前先走一步。
孟烟池见他好久没什么反应,忍不住伸开手掌在他眼前晃了晃,“冯夜枢?冯大腕?”
冯夜枢这才猛地回过神来,看着眼前被霓虹映得流光溢彩的江水,眼前孟烟池还在挥舞着自己的爪子,瞪着一双圆圆的猫儿眼,一瞬间竟然有些恍惚。
眼前这家店的名字就叫生生世世,店主一定也是个非常有情趣的人,这门面的设计虽然间距东西方的风格,却完全没有突兀不协调的感觉,反倒有种别具一格的文艺范儿。生生世世四个浮雕字体下方刻着一只卷着尾巴的猫,那双又圆又大的眼睛倒是和孟烟池有异曲同工之妙。
冯夜枢的眼神在那只猫和孟烟池脸上来回移动,直到孟烟池终于恼羞成怒跳了起来:
“有什么好看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被冯夜枢用这种好整以暇的目光盯着,孟烟池就特别容易失控,一把将面前的木门推开,却没料到这里的房屋就和江南水乡人家一样,有一道不高不低的门槛,一脚下去踩空,幸好被冯夜枢及时拉住,却没想到孟烟池的身体对于男生来说着实轻了些,冯夜枢一下用力多了几分,竟然把他整个人都搂进了怀里。
还是第一次在除了片场之外的地方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孟烟池一下呆住了没反应过来,等到发现的时候,自己已经被整个揽进怀里,冯夜枢的气息就在耳边擦过。
霎时间,孟烟池觉得这个小镇上来来往往的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他们身上。fh是个并不大的镇子,除了少数游客之外,往来的人几乎都是相识。现在又是旅游的淡季,在镇中最主要的街道上,来往行人频频点头,相互用当地话问好,在看到他们两个生人的时候露出稍微诧异的眼神,很快又微笑着对他们点点头。
作为国内知名的旅游地点之一,fh的当地居民对各种各样的游客早就司空见惯,但孟烟池在当地人的“众目睽睽”之下迅速涨红了一张脸。其实冯夜枢搂得并不紧,想要挣脱的话,只要稍微大一点的动作就可以做到,但孟烟池就在下决心的那一瞬间动摇起来:
反正没有熟人看到……就这样再多留一会儿吧。
因为在此时,冯夜枢心里想的不是任何人,而是自己。
冯夜枢觉得自己一定是出了问题。
孟烟池不论身高还是长相都和程叙差了十万八千里,更别说年龄,但他为什么那一瞬间有种抱住了程叙的感觉。
记忆中,他只拥抱过程叙一次。
那时候他刚刚从魔鬼训练班中毕业,算是正式出道。姬氏那位大人带人的宗旨一向遵循雄鹰法则:没办法自己飞起来的,就从山崖上摔死好了。
所以冯夜枢非但没能从高层得到什么特殊优待,反而平白受到不少同期的排挤。但冯夜枢无论是基本功还是外形都太过出色,就算在竞争极为激烈的情况下,也总能频频博得投资方的青眼,甚至有些别家公司的星探多次旁敲侧击问他是否有意跳槽云云。
冯夜枢并不是个善于为人处世的人,对恶意的竞争和诽谤,一概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也正是因为这样被人认为软弱好欺负,于是恶劣事件一再升级,直到有一天冯夜枢在拍完广告之后就坐倒在地,程叙才发现他的鞋子里有血的痕迹。
发现原因之后冯夜枢第一次看到脾气温和的程叙暴怒起来,通红的双眼不知是因为充血还是难过。鞋垫下藏着细小的钢丝,不仔细看的话不容易发现。刚刚穿上的时候应该并不觉得异常,最多是有点咯脚,但冯夜枢今天接的是运动品牌的广告,各种动作造型都在动态中完成,又跑又跳的剧烈活动中,鞋垫下面的钢丝就会扎破保护层刺进肉里。
当着投资方的面,冯夜枢不可能当场脱下鞋子来检验,无异于打投资方的脸面。而且就算发现了问题也不可能减轻伤痛,反而会引起无谓的纠纷。
这些程叙都心知肚明,但他就是生气!他气冯夜枢竟然忍着脚伤一声不吭完成拍摄,任由伤势恶化;他气自己每天围在冯夜枢身边,却始终没办法保他周全,害得他要忍气吞声而不敢发作;他气这圈子里的水太浑浊,明枪暗箭避无可避,只有冯夜枢从来没起过害人之心,却要平白遭受这般对待!
程叙的拳头紧紧握着,就连青筋都浮凸起来。冯夜枢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程叙,他不善言辞,当下更想不出安慰的话,眼见程叙这样子就像要冲出去和人拼命,竟然发自本能地就抱住了他。
“程叙,我没事。”
怀里的人呼吸急促,体温也高得吓人,就像被激怒的动物。冯夜枢实在想不出哄人的法子,只好笨拙地拍拍他的背,却发现似乎真的有效,于是拍到后面变成了顺毛般的安抚。
论身高其实程叙和他差不多,因为年龄的关系,程叙甚至显得更加成熟一些。但冯夜枢却觉得在怀里的程叙小得像个孩子,软软的发丝,后脑勺上有两个旋儿,情绪一上来先红的不是脸,倒是耳朵。
也不知这样过了多久,冯夜枢才感觉到怀里的程叙慢慢平静下来。但他并不想这么快就松手。程叙身上有种清淡的味道,像是淡淡的奶香,在充斥着浓重化妆品和化学材料气味的空气中,就像一缕清风。
在孟烟池身上,这种久违的感觉就像潮水般汹涌袭来。
依旧是那种熟悉的清淡味道,就连后脑勺上两个发旋和通红的耳朵都如出一辙。时至今日,孟烟池已经太多次唤起了他关于程叙的回忆,究竟是他和程叙实在太相似,还是自己正在不自觉当中把对程叙的感觉强硬施加在他身上?
冯夜枢突然觉得自己像个混蛋。
就在他打算和孟烟池拉开距离的时候,只听到不大不小的“噗”的一声,小镇的夜晚陷入了沉静的黑暗之中。
居然,停电了。
“停电了。”孟烟池抬起头来张望了一下,“既然停电了,看来这里是不营业了。那我们就回去吧。”
“不好意思这里突然停电了,但是烛光晚餐不是更有浪漫情调吗?”
一点烛光从屋内缓缓移出,照亮了那举着杯中烛的美妇的面庞。看她的样子应该就是这家小酒楼的老板,烛光摇曳中说不尽的风情荡漾。她怀中还抱着一只雪白白的鸳鸯眼儿波斯猫,看到孟烟池的时候那双眼睛像是亮了一下,发出一声慵懒的“喵~”的叫声。
“楼上有雅座,今晚酒水七折哟。”美妇一转身上了楼梯。酒楼的木质楼梯发出轻微的吱呀声音,沿着走道两边的小烛台亮起一连串灯火,就像开启了穿过时空的道路,一梦回千年,那临窗照水的朱楼玉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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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令人想不到的是,登上楼之后,是另一番风景。
和fh所有的建筑一样,酒楼并不高,严格说来是三层半的高度。最顶上是半露天的露台,由花架搭成顶棚,座椅也设计成秋千的样式,可以俯瞰整条江水的夜景。
问题是,这明显就是情侣座啊!
孟烟池几乎就要跳起来抗议——在顶楼这种地方大张旗鼓地坐在情侣包厢里面是唯恐别人看不见吗?现在夜色渐浓,江上游船越来越多,星星点点灯火摇曳,桨橹之声伴着民歌小调徐徐荡漾。当地的方言虽然听不懂,和江南的吴侬软语相比起来,竟然隐约有种朴拙的方外之风。
“荆楚之地多巫。因远离中原,战国之时是最晚开化的地区之一。那时候有不少楚人还在披叶戴冠,做鸟兽语。”冯夜枢倒颇有兴致地选了一处视野好的座位坐了下来,老板娘亲自送上烛台和餐具。那只白色的猫从她的怀中跳上桌子,两三下就蹦到冯夜枢怀里,用尾巴搔着他的脖子。
孟烟池真是恨不能找个地方把自己的脸遮住,老板娘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将顶棚上的帷帐放下隔断邻座的视线。帷帐是纱绸所制,影影绰绰能看得出人影,却看不清面貌,烛火一照,二人对坐,侧影幢幢。孟烟池看了看别的座席,多是情侣对酌,只要稍稍靠的近些,两个人影便粘在一处,座中人浑然不觉,但观者却不禁展开无限联想。
这老板娘搞情调倒是挺有一套的。
孟烟池不停地在心里提醒自己淡定。毕竟有这么一层纱幕挡着,总不至于被一眼认出面貌,虽然这气氛是暧昧了点……
既然冯夜枢坐得八风不动,不淡定的话,岂不是显得心虚?
只是烛光风动,灯火明灭之中,对面那人的脸庞在黑暗里时隐时现,一双纯黑的眼睛比夜空还要幽深。那楚地的歌谣唱的是哪一出君兮何夕,湿润润的空气里仿佛传来的是千百年前,那与王子同舟的船夫是否也看到这样一双眉眼,被迷住了心魄。
老板娘婷婷袅袅拿着菜单上来递给了冯夜枢,孟烟池还没看上一眼菜单就被收走,孟烟池只能看到冯夜枢轻轻笑起来的侧脸和修长手指点在菜单上的样子。那只猫蜷缩在冯夜枢怀里找了个好位子,舒服的蹭了蹭,“喵”了一声,孟烟池突然想到他前世和冯夜枢一起捡到的那只流浪猫。
冯夜枢吸引着天下所有猫属性的生物,大凡是猫,似乎都难以抵抗他的魅力,自己分明不是猫属性生物,怎么对他也毫无抵抗能力?
烛火摇曳,窗外江水潺潺,依稀可见窗外一支树枝斜斜过墙,头顶斜月隐隐生光,氛围当好,老板娘拿着小小锅炉上来,“吧嗒”一声用打火机点燃,小小银色锅子里炖煮好了鸭子,接着又上了几个小菜,然后就提溜起那只缩在冯夜枢怀里不肯走的白猫,款款下楼去了。
这一桌菜中间只有一支摇曳生光的蜡烛,光线衬的冯夜枢的眼眸明灭不定,那双墨色眸子映着微光,深的让人无法直视。
“夜枢看来知道不少楚地的典故。”孟烟池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不得不接着之前冯夜枢的话题往下说,他低头夹了一块鸭肉,鸭肉合辣子一口呛住喉咙,孟烟池咳嗽两声就抿了一口桌上的米酒,米酒入口甜辣,热气一下子烧起来,万幸烛火模糊,看不见他脸上烧红的神色,“不如和我说说有趣的掌故吧?”
冯夜枢夹了一块肉,喝一口酒,那双眸子转过来看着孟烟池道,“知道越人歌吗?”
孟烟池没想到冯夜枢会问这个曲子,《越人歌》当然有名,“就是那首‘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烟池别的能耐没有,就是背书还算不错,毕竟前世是科班出生,外加这首诗是说的是暗恋,自然印象特别深刻,但他还真没想到冯夜枢居然会把这首曲子当做掌故来说。
冯夜枢点头,“不过这首歌要用古楚语唱起来才有韵味,现代人已经唱不出那种感觉。我听过一位研究楚地文化的老人唱过,非常美的曲子。”
“你会唱?”
“我没那个能耐,也唱不出那位船夫对王子的一往情深。楚地自古民风开放,更是不拘礼法。既然能有爱慕王子的船夫,夜会怀王的神女也就没什么稀奇的。”
孟烟池觉得在这种烛火摇曳的晚上和冯夜枢讨论这种话题真的是太让人误会了,若不是对面坐着冯夜枢,自己都会怀疑在pub碰到了用含蓄语言约419的男人。
不知道是不是楚地的酒太烈,冯夜枢喝了两盅之后脸色居然有点潮红,他松开领口袖口,大喇喇地喝酒吃肉。
孟烟池把那盘江里的小鱼往冯夜枢那边推了推,就看到了冯夜枢漂亮的锁骨和肩线。冯夜枢穿衣服一贯保守,露个锁骨都少,难得他会解开领口袖口,虽然当年做助理的时候不止一次看到他的身体,但是这么多年之后再看到,还是让人心动。这样的晚上,冯夜枢的美色突然一下子用另一种方式展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孟烟池觉得自己就差点控制不住,侧身过去亲吻他的唇角。为了转移这种情绪,他只好开口,“鱼我不太吃的……看着下酒应该不错。”
冯夜枢夹了一条鱼,慢慢挑了刺来吃,他的酒劲像是有点上来,居然话多了起来,“这故事也是别人说给我听的。现代的学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对越人歌的解释都含糊其辞,其实古代人远比我们开放得多。那是一个春天的黄昏,江水粼粼,春花初绽,夜里却还有点微寒,有位年轻的王子面带忧色在江上行舟。不知是他故意,还是他在宫中本就不是受宠的王子。他身上的服饰并不如何华丽,就连这舟,也不是他的专有。但这些寒碜都遮盖不住他那双夜色中熠熠生光的眼眸,比寒江上最亮的星辰还要亮。”
孟烟池一口米酒喝下去,透过烛光看冯夜枢说故事的脸,他说的专注,孟烟池只觉得他的神色比那故事里的王子更加熠熠生辉,自己就好比那个在摇橹的船夫,一心一意爱慕着这个王子。
“他眉头紧锁而不发一言,就连酒水也任由凉去而依旧杯满。二人在船上寂寂无声,只有桨橹轻轻破开江水的声音,还有偶尔一两声白鹤的尖唳呼啸而过。船夫荡起船桨,向山陵幽深之处划去,只是因为这样,可以拖延归去的时间,让他再多看王子一眼,一刻,也是好的。因为他一上岸,便要像夜色下的山岚,像拂晓的露水一般消失在船夫的目光之中。既然不能用手抚平你的眉,我只想用歌声安抚你的心。”
烟池只觉得甜辣的米酒一口烧到肚子里,《越人歌》一曲最后的“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简直是自己最好的代表,自己暗恋他多年,就连告诉他的勇气都没有。
冯夜枢还在继续说,他的声音清凉,越过窗外潺潺水声,仿佛能够飘到更远,“船夫开始歌唱,他的歌声就像林间的白鹿、云中的灵雀,他并没指望王子能懂,只想在今夕此夕,于这天地之间,对唯一坐在面前却遥不可及的人诉说心里的爱意。我爱着你,你可知道么?我可以对天地、对鸟兽说,却惟独不能告诉你。在你面前,哪怕心里流泪,只愿一曲歌谣让你展颜。然而船夫却没想到,就在这时王子已经来到他身后,将自己的外衣披在他身上,王子没有说任何话,只用那双摇荡着星辰的眼眸看着他。也许是怜悯,或是邀请,船夫已经沉溺其中而无从分辨。桨橹停了,随着水波起伏一下一下,轻轻敲打船舷。山林静了,只有夜鸟一两声私语,唯恐惊扰了船上的两人。”
孟烟池听他清凉的声音说这个故事,忍不住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又一口,冯夜枢的声音,就是最好的下酒菜。
这个故事说起来是古代版的419剧情,但是被冯夜枢这么一说,不知道为什么却多了许多深情,就成了一个旖旎深情一见钟情的故事,孟烟池这才发现自己就着他的言说喝了不下五六杯酒。
酒不自醉人自醉。
月光太好,烛光太暧昧,米酒甜辣,对面坐着的人太美好,孟烟池宁可自己就醉在这里,也不用去想现实残酷和自己至今都毫无消息的暗恋。
心悦君兮君不知。
如果能够最近的接近这个人,哪怕是怀揣着“心悦君兮君不知”的情感,也依然会不够满足。
冯夜枢像是真的醉了,很爽快的给孟烟池倒满一杯,举起杯子和孟烟池碰杯,孟烟池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看到他一口饮尽杯里的酒,仰头的一瞬间,有些酒溢出嘴唇,流到下巴划过喉结,那弧度漂亮的能迷死人。
但是这一杯喝的爽快,孟烟池就看到冯夜枢放下杯子就靠在栏杆上睡着了。他一摇酒壶才发现酒壶里涓滴不剩,除了自己喝掉的五六杯之外,这一大壶酒竟然全给冯夜枢喝掉了。
他大着胆子伸手去摸冯夜枢的脸颊,冯夜枢像是睡得死了,一点反应也没有,长长的睫毛如蝶翅一般,孟烟池像被蛊惑,凑上脸去,在他的唇角轻吻一下。
清冽的酒味合着冯夜枢身上特有的青草香味度到自己唇边。
真好……终于能够亲吻到你,我的爱人。哪怕只是如此低微的亲吻,都能让人觉得无比甜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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