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极可厌的人。
在某一时期内,克利斯朵夫成为他风魔的对象之一。曼海姆什么都相信他,到处把他的名字挂在嘴上,在家人前面把他恭维备至。据他说来,克利斯朵夫是个天才,是个了不起的人,写着古怪的音乐,关于音乐的议论尤其精妙,才思焕发,并且是一表人材:一张秀美的嘴,一副漂亮的牙齿。他还补上一句,说克利斯朵夫很佩服他。终于有一晚他把克利斯朵夫带到家里来吃饭了。而克利斯朵夫也就见到了这位新朋友的父亲,银行家洛太曼海姆,和弗朗兹的妹妹于第斯。
这是他第一遭踏进一个犹太人的家庭。这民族虽然在小城里人口不少,并且以它的财富,团结,智慧,在当地占着重要地位,可是跟别的社会很少往来。民间一向对它抱着牢不可破的成见,暗中有点敌意,有种近于侮辱的怜悯。克利斯朵夫家里的人就存着这种心。当年祖父是不喜欢犹太人的;不料命运跟他开玩笑,他两个最好的学生一个成了作曲家,一个成了有名的演奏家偏偏是以色列人;这一下老人家可为难了:因为有时他真想拥抱这两位优秀的音乐家,但又记其他们曾经把耶稣钉上十字架;他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矛盾。临了他还是把他们拥抱了,相信上帝看在他们爱好音乐面上会原谅他们的。克利斯朵夫的父亲曼希沃自命为自由思想者,决不会挣了犹太人的钱而心里起什么疙瘩,还认为是极应该的;但他时常取笑他们,瞧不其他们。至于他的母亲,可不敢断定她偶然替犹太人当厨娘是不是一桩罪过。他们对她很傲慢:但她并不记恨,她对谁也不记恨,反而对这般被上帝罚入地狱的可怜虫非常同情。在她去帮忙的人家,看见主人的女儿走过,或听见孩子们快乐的笑声,她就不由得要这样想:
“多美丽的姑娘多好看的孩子真可惜”
听到克利斯朵夫说晚上要去曼海姆家吃饭,她一句话也不敢说,心里可不大好过。她以为人家说犹太人的坏话固然不该相信,所有的人都被人说坏话的老实人是到处有的,但犹太人管犹太人,基督徒管基督徒,各管各的,究竟是更好更得体。
克利斯朵夫完全没有这些成见,因为永远要跟周围的人闹别扭,所以反而受这个异族的吸引。可是他对它并没有什么认识。他有过来往的几个犹太人只是最粗俗的一批,无非是些小商人和蝟集在莱茵河与大教堂中间的几条街上的平民。他们以人类共有的群居本能,正在把那个区域变做犹太人居留地。克利斯朵夫偶然上那儿去闲逛,用着好奇而善意的目光,随便瞧瞧那些腮帮陷下去的女人,嘴唇和颧骨都很突出,堆着神秘的笑容,稍微有点下流神气,恬静的面部表情的和谐,不幸被粗俗的谈吐与粗野的笑声给破坏了。但便是在下层阶级中,在这些脑袋特别大,眼睛没有神,神气浑浑噩噩,又矮又臃肿的人身上,在这最高贵的民族的没落的后裔身上,甚至在那些臭秽的渣滓中间,也有几点微弱的光在那儿闪闪铄铄,好似在沼泽上空飘荡的磷火:那是一些奇妙的眼神,灵光四射的智慧,从污泥之中发射出来的微妙的电流,使克利斯朵夫看了有些着迷,有些惶惑。他想其中必有些高尚的灵魂在挣扎,必有些伟大的心灵想从泥淖中超拔出来;他很想能碰到他们,帮助他们;虽然没认识他们,而且心里还有些害怕,他已经喜欢他们了。但他从来没有跟一个犹太人有过什么亲密的关系,更没机会接近犹太社会里的优秀分子。
因此,上曼海姆家吃饭对他颇有一种新鲜的,甚至象禁果一般的诱惑力。而把禁果递给他的夏娃使禁果显得更有味道。一进门,克利斯朵夫眼里只看见于第斯曼海姆一个。她跟他至此为止所认识的女人完全不同。高大,轻灵,虽然长得结实,个子还是细瘦的;脸庞四周的黑头发并不多,可是很浓,部位很低,遮着太阳穴和瘦骨嶙峋的黄澄澄的脑门;眼睛有点近视,眼皮很厚,眼珠稍微突出了一点,高鼻子底下的鼻孔很大;腮帮清瘦,下巴厚重,气色相当红润;美丽的侧影轮廓很分明,很有性格;正面的表情比较含糊,复杂;两只眼睛和两边的面颊都是不相等的。在她身上,你可以感觉到一个很强的种族,感觉到杂凑在这个种族的模子里的许多成分,乱七八糟的,有极美的,也有极恶俗的。她的美,特别在于那张不大说话的嘴巴,在于那双因近视而显得更深沉,因四周的黑影而显得更阴气的眼睛。
对于这双不只是个人的而是整个种族的眼睛,必须一个比克利斯朵夫更有经验的人,才能透过它们湿漉漉而火辣辣的眼帘,看出这个女人的真正的心。而这在一对又热烈又沉闷的眼睛里头,他所发见的便是整个以色列族的灵魂,为她本人并没意识到的。克利斯朵夫一见之下,可搅糊涂了。直要再过很多时候,常常在这种眼睛里迷失以后,他才能在这个东方的大海上看出一点头绪来。
她望着他,清明的眼神毫无骚乱的现象;似乎这基督徒的灵魂被她全部看透了。他也感觉到。他觉得在她迷人的目光下面有股刚强,明白,冷静的意志,毫不客气的在那里搜索他的内心;虽是毫不客气,可并无恶意。她只是拿他一把抓住了。有种卖弄风情的女人对谁都要施展一下迷人的魅力;于第斯可并不是这种作风。卖弄风情,她比谁都厉害;但她知道自己的力量,只让本能去施展她的力量,尤其对一个象克利斯朵夫那样容易征服的俘虏,更犯不上多费气力。她更感兴趣的是要认识她的敌人,凡是男人,陌生人,对她都是敌人,以后遇到相当的机会也可能跟他们携手。人生是一场赌博,唯有聪明人才能赢;所以第一要看清敌人的牌而不能泄露自己的牌。能够做到这一步,她就感到胜利的快意。她并不在乎胜利能否给她什么好处。她这么做是为了好玩。她热心的对象是聪明,但并非那种抽象的聪明,虽然她头脑相当扎实,研究无论什么学问都可以成功,要是她愿意的话,而且比她的哥哥更配继承银行家洛大曼海姆的事业;然而她更喜欢活泼气的,对付人的那种聪明。她最喜欢参透一个人的灵魂,估量它的价值,在这一点上,她和麦西的犹太女人称金洋一样仔细;她靠着奇妙的感觉,能够在一霎眼之间看破别人的弱点与污点,从而找到了心灵的秘钥,把它抓住:这便是她控制人的手段。但她并不恋恋于她的胜利,也绝对不利用她的俘虏。好奇心与骄傲一朝满足之后,她就把俘虏丢过一边,注意别的对象去了。她这种力完全是虚耗掉的。在一颗这么活泼的灵魂中有一股死气。好奇与无聊这两个特点,在于第斯是兼而有之的。
因此,克利斯朵夫瞧着她,她也瞧着克利斯朵夫。她不大说话,但只要嘴角上露出一点不可捉摸的笑影,就可把克利斯朵夫催眠。笑影掠过以后,又是一副冰冷的面孔,淡漠的眼睛;她招呼晚饭,冷冷的和仆人说话,似乎不再听客人的话了。然后,她眼睛又亮起来,插几句话,清楚明白,表示她什么都听到,什么都懂得。
她把她哥哥对克利斯朵夫的评语冷静的检查了一下:她素来知道弗朗兹夸大的脾气;一看到克利斯朵夫,她那个喜欢挖苦的性格正好有了用武之地;她哥哥不是在她面前夸说克利斯朵夫长得如何漂亮如何体面吗似乎弗朗兹有种天赋,专门会看到事实的反面,或是故意以此为乐。但把克利斯朵夫仔细研究之下,她也承认弗朗兹说的并非完全虚妄;而她一步一步推究进去的时候,发见克利斯朵夫的确有一种力,虽然还没固定,还没平衡,但是很厚实很大胆。她看了很高兴,因为她比谁都明白力量多么难得。她有本领教克利斯朵夫说话,教他自动透露思想,显出他智力的限度与缺点。她要他弹琴。她不喜欢音乐,可懂得音乐,并且能辨别出克利斯朵夫的音乐的特色,虽然毫不感动。始终保持着冷淡而有礼的态度,她只用几句简短,中肯,而没有一点夸奖意味的话,表示她对克利斯朵夫的关切。
克利斯朵夫感觉到这一点,非常得意;因为他觉得这样的判断是有价值的,她的赞许是难得的。他毫不掩藏他有征服她的意思,而因此所表示的天真教三位主人都为之微笑:他只对于第斯说话,也只为了于第斯说话;对其余两个,他简直不理,仿佛根本没有那两个人。
弗朗兹瞧着他,嘴唇和眼睛都跟着克利斯朵夫说话而扯动,神气有点佩服又有点俏皮。他跟父亲和妹子丢着眼风,不由得笑了出来。妹子却不动声色,只装不看见。
洛太曼海姆是个高大结实的老人:背有点儿驼,皮色鲜红,灰色的头发梳得根根向上,象刷子一样,须和眉毛都很黑;一张笨重的脸很有气魄,神气是喜欢挖苦人的。他用着老奸巨猾的和善的态度,也在研究克利斯朵夫;而他也立刻辨别出这个青年的确”有点儿东西”。但他既不关心音乐,也不关心音乐家:那不是他的一行,他一点不懂,而且非但不隐瞒,还为此自鸣得意:象他这种人肯承认有什么事不懂,是为的表示骄傲。克利斯朵夫很不客气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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