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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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2/2)
世,舍我其谁也

    王安石没有说假话。只要不带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就不难看出他的新法不但有道理,而且也是可行的。王安石的新法可分为四类。一是救济农村的,如青苗法、水利法;二是治理财政的,如方田法、均税法;三是二者兼顾的,如免役法、市易法、均输法;四是整饬军备的,如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这些新法,如果不走样地得到实行,神宗皇帝朝思暮想的富国强兵、重振朝纲,就不再是梦想。

    就说免役法。

    二、时势造英雄2

    免役法是针对差役法的改革。差役也叫力役、徭役、公役,其实就是义务劳动。这是税收钱粮以外的征收,本意可能是为了弥补低税制的不足,也可能是考虑到民众出不起那么多钱粮,便以其劳力代之。但这样一来,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老百姓就不但要出钱赋税,还要出力徭役,实在是不堪重负。事实上宋代的力役,种类也实在太多。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赋税之役,有追捕盗贼之役,有传递命令之役,不胜枚举,人民群众自然也就不胜其烦。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麻烦在于,正如宋史食货志所说,“役有轻重劳逸之不齐,人有贫富强弱之不一”,因此承平日久,便“奸伪滋生”。有钱有势的缙绅人家服轻役或不服役,沉重的负担全部落在孤苦无告的贫民身上。这些人平时都有终日忙碌的生产劳动,服役太多,则生计无着。于是,为了规避重役,一般民众“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怕评为大户人家;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怕评为人多之户”。他们“或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单丁免役”;甚至铤而走险,“不得已而为盗贼”。这对于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定当然都十分不利。

    王安石的办法是改“派役”为“雇役”,即民众将其应服之役折合成“免役钱”交给官府,由官府雇人服役。这样做有三个好处。第一,农民出钱不出力,不耽误生产;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钱原来不服役的官户、寺观出一半,叫“助役钱”,比较公道;第三,忙不过来的人腾出了时间,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则多了一条生路,两全其美。所以,后来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时,就连所谓“旧党”中人也不以为然。苏轼就说,免役、差役,各有利弊。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怕不容易。范纯仁也说,差役一事,应当缓行。可见此法是得人心的。

    其实免役法是当时所能想出的最好办法。当然,治本之法是彻底免除力役。但这并不可能做到,而能够想到以雇役代派役,以免役钱代服劳役,我们已经不得不惊叹王安石观念的超前了。因为这种办法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货币化服役”,类似于今天的“货币化分房”,只不过两者的目的不同而已,但思路却有着惊人的一致。

    看来,王安石的变法方案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它相当科学,而且至少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最高当局的决心也很大,并为此专门设立了类似于“国家体改委”的变法领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未几,均输、青苗、水利、免役、市易、方田、均税、保甲、保马诸法相继出台,一场关乎国运兴衰、民心顺逆的重大改革运动在全国铺开。

    但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没有想到,这次改革,不但阻力重重,而且一败涂地。

    三、针锋相对1

    反对变法的头号人物是司马光。

    司马光也不是等闲人物。他的文章道德,都足以和王安石相抗衡。王安石生活简朴,司马光不喜奢靡闻喜宴独不戴花;王安石才高八斗,司马光学富五车著有资治通鉴;王安石忠心耿耿,司马光忧国忧民;王安石勇于任事,司马光敢于直言;王安石上过万言书,司马光也上过“三扎子”一论君德,二论御臣,三论拣军。可见司马光和王安石一样,也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国家的命运与前途。还有一点也很相同,即他们都不是空头理论家,也都不是书呆子。在处理具体政治事务时,都能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来。宋仁宗宝元年间,枢密副使庞籍出知并州,任司马光为通判。当时,河西良田常常为西夏蚕食,并构成对河东的威胁。司马光便建议在麟州筑堡防御,同时招募农民耕种这些良田。这样,不但无地的农民获得了土地,国家的边防也得到了加强。种地的农民多了,粮价就会下跌,这又能平抑河东的物价,也免得要从远处运送军粮,正可谓一箭四雕。这样一种“屯垦戍边”的方案,也是可以和王安石的某些新法相媲美的。所以,司马光和王安石,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他们两个相对抗,那可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但这只是就所谓新旧两党的领袖人物而言。要说他们的“党羽”,就不成比例了。王安石这边多为小人,比如他的得力干将吕惠卿就是。吕惠卿是王安石着力培养提拔的人,变法伊始就在“制置三司条例司”担任实际工作,是这个“国家体改委”的“常委”甚至“常务副主任”,以后又和另一个新党重要人物韩绛并为王安石的“哼哈二将”,时人称韩绛为新法的“传法沙门”,称吕惠卿为新法的“护法善神”。但就是这个吕惠卿,为了自己能够大权独揽,居然在王安石遇到麻烦时落井下石,诬陷王安石参与谋反。可惜这个罪名实在太过荒谬,因此王安石罢相以后又恢复了相位。吕惠卿贼心不死,又将王安石写给自己的一些私人信件抛出。写这些信的时候,王安石出于对吕惠卿的信任,写了“不要让皇上知道”无使上知的字样。这是有欺君嫌疑的。王安石知道自己在京城呆不下去了,于是辞去官职,并从此告别政坛。这个吕惠卿,难道不是小人

    旧党这边却是人才济济。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个个都是重量级人物。其余如文彦博、韩琦、范纯仁,亦均为一时之选。更重要的是,他们原本也都是改革派。比如枢密使文彦博,就曾与司马光的恩师庞籍一起冒死进行过军事制度的改革;韩琦则和范纯仁的父亲范仲淹一起,在宋仁宗庆历年间实行过“新政”。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范仲淹的新政正是王安石变法的前奏。事实上正如南宋陈亮所言,那个时期的名士们“常患法之不变”,没有什么人是保守派。只不过,王安石一当政,他们就做不成改革派了,只好去做保守派。

    那么,原本同为改革派且都想刷新政治的新旧两党,他们的分歧究竟在哪里呢

    在乎动机与效果。

    王安石是一个动机至上主义者。在他看来,只要有一个好的动机,并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有一个好的效果。因此,面对朝中大臣一次又一次的诘难,王安石咬紧牙关不松口:“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这就是他有名的“三不主义”。王安石甚至扬言:“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有此信念,他理直气壮,他信心百倍,他无所畏惧。

    的确,王安石的变法具有独断专行不计后果的特征。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开封知府韩维报告说,境内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断腕者”。宋神宗问王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顾地回答说: 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这话连神宗听了都觉得过分,便委婉地说:“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但王安石显然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就连士大夫的意见,也都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什么民意民心之类,就更加无足挂齿即便民众的利益受到一些损失,那也只是改革的成本。这些成本是必须付出的,因此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三、针锋相对2

    王安石的一意孤行弄得他众叛亲离。朝中那些大臣,有的原本是他的靠山,如韩维、吕公著;有的原本是他的荐主,如文彦博、欧阳修;有的原本是他的领导,如富弼、韩琦;有的原本是他的朋友,如范镇、司马光。但因为不同意他的一些做法,便遭到不遗余力的排斥。司马光出于朋友情分,三次写信予以劝谏,希望他能听听不同意见,王安石则是看见一条驳一条。如此执迷不悟,司马光只好和他分道扬镳。

    前面说过,司马光他们原本也是改革派,只不过和王安石相比,他们更看重效果而已。实际上北宋时期的旧党和晚清时期的徐桐、刚毅之流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后者是真正的腐朽愚昧,前者却是明白人。正因为是明白人,就不能只图一时痛快,不考虑实际效果。可以肯定地说,对于帝国和王朝的弊病,司马光比王安石看得更清楚、更透彻。这是他主张渐进式改革的原因所在。不要以为变法就好。有好的变法,有不好的变法。前者催生国富民强,后者导致国破家亡。而一种改革究竟是好是坏,也不能只看动机,得看效果。

    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实在是不佳,甚至与他的初衷背道而驰。新法的本意,是民富国强,结果却是民怨沸腾,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情。就连一个被王安石奖掖提拔的看守城门的小官郑侠,也在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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