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小人。
不过这种装神弄鬼的把戏还上不了台面。它只能让嘉靖动心,不能让嘉靖动手。堂堂大明天子,总不能公然下诏,说乩语如何因此必须如何吧这就需要有机会,比如严嵩正好犯了什么事,或者正好有人弹劾他。机会也是说来就来。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五月某日,天降大雨,一个名叫邹应龙的御史监察部处长因为避雨躲进一位太监家,听到了“神仙”说严嵩是小人的事。邹应龙一听就明白,严嵩的好日子到头了帝眷已潜移,于是连夜修成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上奏朝廷。疏文指控严世蕃贪赃枉法、祸国殃民,应处死刑;严嵩溺爱恶子、受贿弄权,应予斥退。嘉靖也很快做出批复: 严嵩给米百石,退休回家,严世蕃发配雷州充军。去年一场大火,烧掉了严嵩的圣眷;今年一阵大雨,又浇灭了严嵩的权势。这可真是“水火无情”。
严嵩倒了,但没有死。严世蕃也活得很滋润。他并没有到雷州卫服刑,只在广东南雄住了两个月,就溜回家了。回家以后也不韬光养晦,反倒大兴土木,修建私宅。这就引起了地方官员的注意。更糟糕的是,地方官注意严府,严世蕃却不注意,气焰十分嚣张。有一次,袁州府推官专管刑狱的官员,正七品郭谏臣到严府公干,严府家奴非常无礼,公然不把他这个朝廷命官放在眼里。郭推官咽不下这口气,一状告到巡江御史监察部特派员林润那里。林润也是一个想把严家置于死地的,正好手上也抓住了严世蕃的把柄与罗龙文过从甚密。罗龙文是什么人是倭寇王直的亲戚,而且和严世蕃一样,也是从流放地私自逃回的。于是林润上奏朝廷,状告严世蕃和罗龙文网罗江洋巨盗,私用违制车服,日夜诽谤朝廷,聚众四千余人,“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
这就是谋反了。于是,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朝廷下令将严世蕃捉拿归案。那时,严世蕃的儿子严绍庭还在北京当锦衣卫指挥,立马派人通风报信。严世蕃闻讯本想逃回雷州,谁知早在林润的监视之下,刚一出门,就被逮了个正着,随后被押解进京,交由三法司审理。三法司,就是刑部公安部、都察院监察部和大理寺最高法院,其长官分别是刑部尚书、都御史和大理寺卿。像严世蕃这样涉嫌谋反的大案,照例是要“三司会审”的。
三、滑头徐阶3
严世蕃二进宫的消息轰动了京城。许多人额手称庆,都认为沈炼和杨继盛的冤案这回总算可以平反了。林润和郭谏臣是这么认为的,“三法司”长官黄光升、张永明、张守等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因此他们在判决书里,便大讲严嵩父子如何迫害忠良,而且重提沈炼、杨继盛案。草稿送到徐阶那里,徐阶问,诸位的意思,不是想救严公子一条性命吧黄光升几个都说,当然不是,恨不得立马就杀了他。于是徐阶不慌不忙拿出自己的稿子,上面一五一十列举了严世蕃的“反迹”: 什么住宅私拟王府啦,什么招募亡命之徒啦,什么谋为外投日本啦,什么串通里应外合啦,不一而足,而且说得有鼻子有眼。蛊惑严世蕃在南昌称王的,是彭孔;挑唆严世蕃勾结黑社会的,是典楧;煽动严世蕃里通外国的,是罗龙文;协助严世蕃诱致外兵的,是牛信。黄光升等人一看就明白了,立即照抄上奏。结果,皇帝在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的罪名判处严世蕃死刑。而且,根据徐阶的意见,并没有“秋后处决”,而是“亟正典刑”。
沈炼和杨继盛可以瞑目了,历史也终于实现了“实质正义”,尽管方式是如此荒唐。
四、谁是祸根1
严世蕃之死,当时就有人认为是冤案。
当然是冤案了。这严世蕃恶贯满盈不假,聚众谋反却是冤枉。林润的奏折其实说得很清楚:“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什么叫“道路皆言”就是路上的人都这么说。实际上是捕风捉影,连匿名举报都算不上。嘉靖皇帝也不相信,曾下令三法司“从公鞠讯,具以实闻”。然而徐阶却上奏说“事已勘实”,“具有显证”,也不容严世蕃申辩,更没有什么取证、对质,硬是手忙脚乱地就把他的脑袋砍掉了。
这当然让很多人不以为然。张居正在主修世宗实录时就说,严世蕃是该杀的,但罪名应该定为“奸党”而不是“反贼”。像林润的奏折那样“指为谋逆”,或者像三司的判决那样“拟以谋叛”,都“悉非正法”。这也是后来一些人的观点。比如谈迁就说徐阶他们的判决是“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苟论”,支大纶更是质问:“内阁颐旨,法官惟诺,刑罚不中,伊谁之咎”是啊,这种以冤案平反冤案的荒唐,究竟应该由谁负责
恐怕不该是徐阶。在我看来,沈炼和杨继盛的死,是冤枉的;严世蕃背上谋反的罪名,也是冤枉的。但要说罪魁祸首就是徐阶,同样冤枉。
徐阶不是糊涂虫,也不是迫害狂。他何尝不知道以“奸党”之名定世蕃之罪,才是“正论”、“正法”、“正条”他又何尝不想光明正大地为沈炼和杨继盛平反昭雪但是不行啊因为这些冤假错案都是皇上钦定的。如果把沈炼和杨继盛案翻出来,就是和当今圣上过不去了是彰上过也。当然,皇帝做错的事,也不是不可以批评、纠正,但前提是那皇帝肯听才行。嘉靖恰恰就是一个听不得半点不同意见的人。明史奸臣传说:“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颇护己短。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也就是说,嘉靖这个人,是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别人的性命一钱不值,自己的面子比天还大。所以,严嵩要想害人,非常容易,只要抓住嘉靖“护短”的心理煽风点火就行。难怪严世蕃听说三法司把沈炼和杨继盛的旧案翻了出来,竟然在狱中高兴得手舞足蹈。因为他知道,这必然引起嘉靖的猜忌、怀疑和愤怒。保不住的,就不是自己的脑袋,而是三法司的乌纱了。所以徐阶对黄光升几个说,按照你们这种写法,严公子明天就可以出门了,诸位反倒可能被关了进去。
显然,不冤枉严世蕃,沈炼、杨继盛,还有许多人的冤情就无法昭雪。张居正说,定为“奸党”,也可以杀严世蕃,这当然不错。但你要定得了才行呀显然,徐阶制造新的冤假错案,以“莫须有”的罪名除恶锄奸,实在是嘉靖逼出来的。
其实就连严嵩这个“奸臣”,也是嘉靖“培养”出来的。严嵩是江西分宜县人,所以又称“严分宜”。明史说他身材高大,眉目清朗,声音洪亮,才华横溢,名重一时。他在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中进士,做过庶吉士、编修之类的小官,就因病回家了。严嵩在家乡又读了十年书,写作诗文,“颇著清誉”,回到官场时也还正派,能和其他大臣一起反对嘉靖的胡作非为。但是,严嵩很快就被嘉靖的“雷霆之怒”吓破了胆,“尽改前说”,从此踏上了媚上、邀宠、弄权、谋私的不归之路。
然而严嵩的道路并不平坦。
正如许多历史学家所指出,嘉靖其实是最懂得怎样做皇帝的人。正因为精通帝王之术,所以,嘉靖不像高祖朱元璋那样日夜操劳,也不像玄孙朱由校那样大权旁落。他在位四十五年,二十七年不视朝,但朝廷里哪怕飞过一只苍蝇他都知道,更不要说国家大事了。也就是说,大明帝国这四十五年其实是他当家的,尽管他每天的“功课”,不过是炼丹、祈福、读青词、泡女人。一般地说,一个皇帝,倘若如此的“不务正业”,恐怕是要“丧权辱国”的。但是嘉靖并不。甚至不能说他是一个完全不合格的皇帝。事实上,帝国制度对后世君主的要求不高,只要守住祖宗基业、江山社稷就行。从这个角度看,嘉靖至少称职。可以说,他是治国、玩乐两不误。结果,作为男人,他玩得尽兴;作为皇帝,他还算尽职。他是尽职而不累轻松自如,尽兴而不废大权在握。
四、谁是祸根2
这实在“聪明”。嘉靖的聪明,就在于他明白所谓“国家大事”,其实是要分析的。国家的事并不都是大事,也有小事。不但鸡毛蒜皮是小事,就连财政、赋税、军事、工程、刑律,总之,一切可以交由臣工去处理的事情,对于皇帝来说都是小事。因为它们不是纲,而是目。目,是可以也应该交给臣下的,皇帝要抓的是纲。而且,皇帝也只应该抓纲。只要皇帝抓住了纲,所有的目就带起来了。纲举目张嘛
什么是纲纲就是权力,就是任命与罢免、提拔与处分、奖赏与惩罚官员的权力。国家的事务是由大小官员来打理的,而官员最想的是升官,最怕的是罢官。所以,抓住了官员的任免权,就抓住了官员的命根子;而抓住了官员,就抓住了天下。所以,只要抓住这个“纲”,就可以“垂拱而治”,将天下“运于股掌”。
皇帝自然有这个权力。因为从理论上讲,官员是皇帝的儿子因此叫臣子、奴仆因此叫臣仆、打工仔因此叫臣工。作为父亲君父、主子君主、老板君王,皇帝在制度上拥有对官员的生杀予夺之权。但是,有没有这个权力是一回事,会不会用又是另一回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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