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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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年,见杀,年十七。

    巴陵王子伦字云宗,武帝第十三子也。永明十年,为北中郎将、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郁林即位,以南彭城禄力优厚,夺子伦与中书舍人綦母珍之,更以南兰陵代之。

    延兴元年,明帝遣中书舍人茹法亮杀子伦,子伦时镇琅邪城,有守兵,子伦英果,明帝恐不即罪,以问典签华伯茂。伯茂曰:“公若遣兵取之,恐不即可办,若委伯茂,一小吏力耳。”既而伯茂手自执鸩逼之,左右莫敢动者。子伦正衣冠,出受诏,谓法亮曰:“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昔高皇帝残灭刘氏;今日之事,理数固然。”举酒谓法亮曰:“君是身家旧人,今衔此命,当由事不获已。此酒差非劝酬之爵。”因仰之而死,时年十六,法亮及左右皆流涕。

    先是高帝、武帝为诸王置典签帅,一方之事,悉以委之。每至觐接,辄留心顾问,刺史行事之美恶,系于典签之口,莫不折节推奉,恒虑弗及,于是威行州部,权重蕃君。武陵王晔为江州,性烈直不可忤,典签赵渥之曰:“今出都易刺史。”及见武帝相诬,晔遂免还。南海王子罕戍琅邪,欲暂游东堂,典签姜秀不许而止。还泣谓母曰:“儿欲移五步亦不得,与囚何异。”秀后辄取子罕屐伞饮器等供其儿昏,武帝知之,鞭二百,系尚方,然而擅命不改。邵陵王子贞尝求熊白,厨人答典签不在,不敢与。西阳王子明欲送书参侍读鲍僎病,典签吴修之不许,曰:“应谘行事。”乃止。言行举动,不得自专,征衣求食,必须谘访。

    永明中,巴东王子响杀行事刘寅等,武帝闻之,谓群臣曰:“子响遂反。”戴僧静大言曰:“诸王都自应反,岂唯巴东。”武帝问其故,答曰:“天王无罪,而一时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浆,皆谘签帅,不在则竟日忍渴。诸州唯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

    竟陵王子良尝问f曰:“士大夫何意诣签帅”参军范云答曰:“诣长史以下皆无益,诣签帅便有倍本之价,不诣谓何”子良有愧色。

    及明帝诛异己者,诸王见害,悉典签所杀,竟无一人相抗。孔珪闻之流涕曰:“齐之衡阳、江夏最有意,而复害之。若不立签帅,故当不至于此。”

    邵陵王子贞字云松,武帝第十四子也。建武二年见诛,年十五。临贺王子岳字云峤,武帝第十六子也。明帝诛武帝诸子,唯子岳及弟六人在后,时呼为“七王”。朔望入朝,上还后宫,辄叹息曰:“我及司徒诸儿子皆不长,高、武子孙日长大。”永泰元年,上疾甚,绝而复苏,于是诛子岳等。

    延兴、建武中,凡三诛诸王,每一行事,明帝辄先烧香,呜咽涕泣,f以此辄知其夜当杀戮也。子岳死时年十四。

    西阳王子文字云儒,武帝第十七子也。永明七年,封蜀郡王,建武中,改封西阳。永泰元年见杀,年十四。衡阳王子峻字云嵩,武帝第十八子也。永明七年,封广汉郡王,建武中改封。永泰元年见杀,年十四。

    南康王子琳字云璋,武帝第十九子也。母荀昭华盛宠,后宫才人位登采女者,依例旧赐玉凤凰,荀时始为采女,得玉凤凰投地曰:“我不能例受此。”武帝乃拜为昭华。

    子琳以母宠故最见爱。太尉王俭因请昏,武帝悦而许之。群臣奉宝物名好尽直数百金,武帝为之报答亦如此。及应封,而好郡已尽,乃以宣城封之。既而以宣城属扬州,不欲为王国,改封南康公褚蓁为巴东公,以南康为王国封子琳。永泰元年见杀,年十四。

    湘东王子建字云立,武帝第二十一子也。母谢无宠,武帝度为尼。明帝即位,使还母子建。永泰元年见杀,年十三。

    南郡王子夏字云广,武帝第二十三子也。上春秋高,子夏最幼,宠爱过诸子。初,武帝梦金翅鸟下殿庭,搏食小龙无数,乃飞上天。及明帝初,其梦方验。永泰元年,子夏诛,年七岁。

    文惠太子四男:安皇后生废帝郁林王昭业,宫人许氏生废帝海陵恭王昭文,陈氏生巴陵王昭秀,褚氏生桂阳王昭粲。

    巴陵王昭秀字怀尚,太子第三子也。郁林即位,封临海郡王。隆昌元年,为都督、荆州刺史。延兴元年,征为车骑将军。明帝建武二年,改封巴陵王。永泰元年见杀,年十六。

    桂阳王昭粲,太子第四子也。郁林立,封永嘉郡王。延兴元年,出为荆州刺史,加都督。建武二年,改封桂阳王。四年,为太常。永泰元年见杀,年八岁。

    明帝十一男:敬皇后生废帝东昏侯宝卷、江夏王宝玄、鄱阳王宝寅、和帝,殷贵嫔生巴陵隐王宝义、晋熙王宝嵩,袁贵妃生庐陵王宝源,管淑妃生邵陵王宝修,许淑媛生桂阳王宝贞。馀皆早夭。

    巴陵隐王宝义字智勇,明帝长子也,本名明基。建武元年,封晋安郡王。

    宝义少有废疾,不堪出人间,止加除授,为都督、扬州刺史,仍以始安王遥光代之。转为右将军,领兵置佐,镇石头。二年,为南徐州刺史,加都督。东昏即位,进征北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给扶。永元元年,为都督、扬州刺史。三年,进位司徒。和帝西台建,以为侍中、司空。

    梁武平建邺,宣德太后令以宝义为太尉、领司徒,诏云:“不言之化,形于自远。”时人皆云此实录也。梁受禅,封谢沐公。寻封巴陵郡王,奉齐后。天监中薨。

    江夏王宝玄字智深,明帝第三子也。建武元年,封江夏郡王。东昏即位,为都督、南徐兖二州刺史。

    宝玄娶尚书令徐孝嗣女为妃,孝嗣被诛离绝,东昏送少姬二人与之。宝玄恨望有异计。

    明年,崔慧景举兵,还至广陵,遣使奉宝玄为主,宝玄斩其使,因是发将吏防城。

    慧景将度江,宝玄密与相应,开门纳慧景,乘八扛舆,手执绛麾幡,随慧景至都,百姓多往投集。慧景败,收得朝野投宝玄及慧景军名,东昏令烧之,曰:“江夏尚尔,岂复可罪馀人。”

    宝玄逃奔,数日乃出,帝召入后堂,以步鄣裹之,令群小数十人鸣鼓角驰绕其外,遣人谓曰:“汝近围我亦如此。”少日乃杀之。

    庐陵王宝源字智泉,明帝第五子也。建武元年封。和帝即位,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中兴二年薨。

    鄱阳王宝寅字智亮,明帝第六子也。建武初,封建安郡王。东昏即位,为都督、郢州刺史。永元三年,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镇石头。其秋,雍州刺史张欣泰等谋起事于新亭,杀台内诸主帅。难作之日,前南谯太守王灵秀奔往石头,帅城内将吏,去车脚,载宝寅向台城,百姓数千人皆空手随后。至杜姥宅,日已欲暗,城门闭,城上人射之,f弃宝寅走。

    宝寅逃亡三日,戎服诣草市尉,尉驰以s帝,帝迎入宫,问之。宝寅涕泣称制不自由,帝笑,乃复爵位。宣德太后临朝,改封宝寅鄱阳王。中兴二年,谋反奔魏。

    邵陵王宝修字智宣,明帝第九子也。建武元年,封南平郡王,二年改封。中兴二年谋反,宣德太后令赐死。

    晋熙王宝嵩字智靖,明帝第十子也。中兴元年,和帝以为中书令。二年诛。桂阳王宝贞,明帝第十一子也。中兴二年诛。

    论曰:守器之重,邦家所冯,观文惠之在东储,固已有亏令德,向令负荷斯集,犹当及于祸败,况先期夙陨,愆失已彰。而武帝不以择贤,传之昏孽,推此而论,有冥数矣。子良物望所集,失在儒雅,当断不断,以及于灾,非止自致丧亡,乃至宗祀覆灭,哀哉夫帝王子弟,生长尊贵,情拗拢痪目,虽卓尔天悟,自得怀抱,孤寡为识,所陋犹多。齐氏诸王,并幼践方岳,故辅以上佐,简自帝心,劳旧左右,用为主帅,州国府第,先令后行。饮食游居,动应闻s,端拱守禄,遵承法度,张弛之要,莫敢厝言。行事执其权,典签掣其肘,处地虽重,行止莫由。威不在身,恩未接下,仓卒一朝,事难总集,望其释位扶危,不可得矣。路温舒云:“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斯宋氏之馀风,及在齐而弥弊。宝玄亲兼一体,欣受家殃,曾不知执柯所指,跗萼相从而败。以此而图万事,未知其髣佛也。南史南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三十五

    王敬则陈显达张敬儿崔慧景

    王敬则,临淮射阳人也。侨居晋陵南沙县。母为女巫,常谓人云:“敬则生时胞衣紫色,应得鸣鼓角。”人笑之曰:“汝子得为人吹角可矣。”

    敬则年长,而两腋下生乳,各长数寸。梦骑五色师子。性倜傥不羁,好刀剑,尝与暨阳县吏斗,谓曰:“我若得暨阳县,当鞭汝小吏背。”吏唾其面曰:“汝得暨阳县,我亦得司徒公矣。”屠狗商贩,遍于三吴。使于高丽,与其国女子私通,因不肯还,被收录然后反。

    善拍张,补刀戟左右。宋前废帝使敬则跳刀,高出白虎幢五六尺,接无不中。仍抚髀拍张,甚为儇捷。补侠毂队主,领细铠左右,与寿寂之杀前废帝。及明帝即位,以为直合将军,封重安县子。

    敬则少时于草中射猎,有虫如乌豆集其身,擿去乃脱,其处皆流血。敬则恶之,诣道士卜,道士曰:“此封侯瑞也。”敬则闻之喜,故出都自效。

    后补暨阳令,昔日斗吏亡叛,勒令出,遇之甚厚。曰:“我已得暨阳县,汝何时得司徒公邪”初至暨阳县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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