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美国当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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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曹庆芝(2/2)
麻溜地去了香港,其后迁居澳门。

    当然,在这条时间线有点不好说了。(注释1)

    嗯,他这种低等武官跑个腿来当公使随扈最合适不过了,此时出现在纽约迎接施肇基也是理所当然。

    “曹少校过奖了,《冰与火之歌》只不过是兄弟我的游戏之作罢了。”国人碰见国人么,总归要客气一下的。

    “兄弟我倒真是久仰曹少校的大名,美国华界有人说,古有陈庆之,今有曹庆芝。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哪。”

    不过这家伙能去当张大帅的幕僚,至少从眼光来说陈庆之差远了。

    ………………

    注释1:不管民国能不能写或者写到什么程度,但是按照大纲该埋的伏笔慕容还是要埋一下的。我相信病友们应该能明白的。

    讲真,从历史的犄角旮旯里面找出这种契合时代背景的配角也不容易的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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