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岁月天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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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篇 生产队里事情多
    农村生产队是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中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实行核算、自负盈亏。生产队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归生产队集体所有。生产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有权根据本队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编制生产计划,制定增产措施,指定经营管理方法;有权分配自己的产品和现金;在完成向国家交售任务的条件下,有权按国家的政策规定,处理和出售多余的农副产品。生产队作为一种组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随着人民公社解体,绝大多数地区按照生产队辖域直接过渡到村民小组。

    生产队是人民公社时的一个农村组织,是一个整体,决不能搞一言堂,当队长是为大家服务的,有什么事情都要和群众商量。在生产上就是要贯彻提出的“农业八字宪法”,即水、土、肥、种、密、保、管、工的要求发展生产。比如有人说禾苗有虫了,队委会就得开会研究对策,赶紧组织扑灭虫害,办事要讲效率。

    月风是生产队长,记得那日刚上三杆,有个群众拿一把带泥的稻子靠在门口,说禾苗有虫了,月风马上组织开会,轮流发言。副队长发言说一定是稻飞虱,已连续下雨阴天时间长,不得稻飞虱得什么。妇女队长说哪有什么病,人老死,叶老黄。会计说是枯萎病也说不定,保管说可能两者都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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