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读懂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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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能为气候变暖做些什么——碳金融(2)(2/2)
oup公司宣布正式成立rzbach zzane1号基金(f1),为以减排额购买协议为基础的项目提供长期碳融资服务。该基金首批共从私人投资者处募集2000万美元,公司打算将f1基金的规模设定为1亿美元,同时使该基金与传统的碳基金互为补充。该基金将与世界银行碳金融业务一起合作。

    设于美国的一个“自愿性”温室气体减排额交易市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也不甘示弱,其月份2成交量高达13万吨,交易对象大多是2006年的排放许可权,近期的交易价格在每吨09美元左右。

    伦敦也是正在迅速崛起的一个碳金融中心。它是“气候变化资本”的发祥地,出现过第一家专门办理与碳有关业务的银行。“碳托拉斯”也起源于伦敦。

    此外,挪威碳点公司、欧洲碳基金、亚洲碳交易所,甚至非洲、印度等的碳金融交易也都非常活跃。

    中国碳金融市场蕴藏巨大商机

    据有关专家测算,2012年以前我国通过cd项目减排额的转让收益可达数十亿美元。为此,中国已经被许多国家看做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那么,依托cd的“碳金融”在我国应该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并蕴藏着巨大商机。

    由于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因此,在我国,“碳金融”更多的是指依托cd的金融活动。随着越来越多中国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活动,中国的“碳金融”市场潜力更加巨大。

    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在我国境内所有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可以按照《京都议定书》中的cd机制转变成有价商品,向发达国家出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提供的2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全部排放指标的41。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居世界第二位,预计到2020年左右,中国的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将与美国相当。也有统计公布,我国的万元gdp能耗相当于26吨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0倍,是日本的20倍。有人甚至认为,要实现国际公约“把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免受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的最终目标,要以中国实施大量减排为先决条件。

    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在努力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通过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努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必将有大批项目可被开发为cd项目。

    对中国金融界来说,何尝不可以把国家和社会面临的压力化作难得的市场机遇呢?同在一片天空下,完全可以在履行共建和谐世界的社会责任之时分享碳金融时代的“蛋糕”。

    (全本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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