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陈欣桐便答应了袁立峰的条件,但陈欣桐又开出条件,对袁立峰一个月要两千块钱,她微微一笑说:“我让玩着,你一个月给两千块钱,不算吃亏吧?我可不是那种烂货。[ ]但仅限于一年啊。”
这样的要求对已经是镇长的袁立峰已经不是什么大事,何况陈欣桐是真正的美女。自己这快五十的男人有个这样的女人藏起来,岂不是烧了高香?他的生活也会变得丰富多彩。
陈欣桐想,一年后她也就安稳下来,她也该谈男朋友了。
袁立峰也接受这样的条件,于是两个人皆大欢喜,陈欣桐在石江的一个街道办事处上了班,小她三岁的妹妹陈欣雨,到镇里上了班,陈欣桐一个月还得到袁立峰两千块钱,她所付出的,就是袁立峰一个月到市里来解决他身体的饥渴。
做妹妹的无须知道自己姐姐做出什么样的牺牲,她所看到的,都是光明的一面,姐姐在市里有了份不错的工作,而自己也上了班。她知道自己没法跟姐姐比,她没有文凭,到镇政府当上文书的陈欣雨,就相当的满足。还是姐姐一次意外的怀孕,家里才知道镇长袁立峰早就跟出门在外的姐姐有了那样的关系,但一切都在保守着机密,而陈欣雨有时在镇长的面前,就显得有几分的仗义。
当李大彪得知这些内情后,就为这姐俩觉得冤枉,也对陈欣雨产生几分的同情。
从侧面看,陈欣雨有的是那种冷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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