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一个公司,看你怎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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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激励”的“陷阱”(1)(2/2)
了,老婆管得严”。没承想,话音未落,这个要饭的就狠狠地给了李先生一巴掌,怒斥道:“你这混蛋,竟敢拿老子的钱去孝敬你媳妇儿!”

    这个相声虽然夸张,却传神地表达出了一个道理—对我们中国人而言,“金钱”激励是把“双刃剑”,弄不好不但收不到任何效果,还会让你“花了钱都讨不到好”,甚至是“花钱买罪受”。所以一定要千小心万小心,决不可轻易拿“钱”说事儿。

    尤其对于我们中国人而言,任何“持续性”的、“有规律”的激励手段,即任何“制度化”或“疑似制度化”的激励手段都会失去应有的激励效果。因为人们会本能地将这种激励划为自己“理所应当”的收入范畴,不会有任何“感激”之心;更有甚者,如果你下次不给,或给的少了,他还会嫉恨你,使这种物质激励的方法起到彻头彻尾的“反作用”。

    就拿前边的相声来说,“李先生”最大的问题,就是他给这个要饭的钱不是“偶尔为之”,而是“定期”地给,且每次都是相同的金额。这就使这个要饭的“理所应当”地将李先生每天给的10块钱“划入”自己的“既定收入”之中。因此,当李先生改给5块的时候,要饭的不但不会“感恩”,相反倒会认为李先生“破坏”了他的正常收入体系,所以不但不是他的恩人,相反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罪人”。

    再举一个例子。比如你是一个极为慷慨的老板。每年年终时都会给你的员工一大笔年终奖。但是,哪怕你给一个保洁员年底都发10万块钱年终奖,只要你给另一个保洁员发了10万零1千,第一个保洁员保准会“生气”:他(她)干得还不如我呢,凭什么比我多1千块?听闻此言,另一个保洁员也不干了:我哪里比他差,凭什么就不如他了?怎么就不能比他多拿1千?—你看看,你总共花了20来万,却连两个保洁员的工作都没有“激励”出来。而且闹不好还起了反作用,他们以后工作起来会更加“没精打采”,让你这20多万白白地打了水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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