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级勇者】(1-4)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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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熊撕裂,虽然有点道听途说,却是很令人响往。

    不过呢,我也注定没有武道家的命,因为我一星期就要打四次手枪,哪有本钱还去练精转气、练气转神、练神合道的,所以这条路我也是走不成了。

    再来就是战士,身为一个标准的战士,就是要拥有一副健壮的格,蛮牛般的力气,能够把武器耍得虎虎生风。如果说,武道家是练内功的,那战士就是练外功,这就是这两种职业的差别。

    战士并不像武道家一样,企图把人类的潜能全部发挥出来,也没必要练得铜p铁骨的,更不用保持着赤手空拳才与人格斗的鸟原则,只要挥挥武器,把敌人的脑袋劈烂就算赢,哪管你什么游戏规则。

    所以呢,战士在这时代是最多人从事的行业,而且大都数都是无赖。

    不过,很多的战士不是混不下去而去当卖猪r的屠夫,不然就是去从军看看能不能立下一些汗马功劳,让自己将来可以升官发财,可是大多数都是战死沙场来收尾。

    相对的,战士的水平也是有高有低,像现任诺克朗城的骑士团团长—鲁巴?格达,他就是战士出身的,靠着彪煌的战功一路爬到这个位置,他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

    不管你现在扮演着何种角se,不管你现在从事何种职业,都没有一步登天的捷径。练武亦然,就算你天生力大,要成为一位武功高强,勇猛无比的战士,除了一步一步踏实地锻炼自己,是没有别条路可以走了。

    讲白一点,就是若要像他这么强,自己慢慢练吧。

    也因为这番话,让许多好逸勿劳的年青人打消以战士行业一步登天的痴心妄想。

    各位看官读到这边,是不是认定我也不可能选择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行业。假如是这样,那你们就错了。

    我现在正是一位,已经有二十二年没有nv友,孤苦零丁寂寞过日子,长相平凡的处男,身高一米七的矮子,打手枪为乐的乔氏第三百七十二代优秀后裔——战士,约翰乔。

    不要感到纳闷,为何像我这种懒鬼竟然会去当战士。其实,原因无他,如果你当年在场看见我老爸把刀子架在我脖子的情景,相信你会谅解我的。

    没错,我是被b的,b狗跳墙。

    我家老头b我出外从商,不给我第二条路走。于是,我装作一副慷慨就义,誓死挽回乔氏一族的荣耀,让在堂的二老感觉我们家族还有救,夸口十年内必有成果,要光宗耀祖地回来接他们二老享清福。当然,假如我还有命的话。

    就这样哄得他们老怀心,老爸放下手中的菜刀,眉开眼笑,大力拍着我的肩膀,c我赶快出门奋斗,他好像从未担心过我会客死异乡。隔天一大早,妈妈就整理了个包袱,老爸随便塞j枚铜币给我,然后就把我踢出门去自生自灭。

    就这样,我从夏特王国的某个不知名的小村落,一路流l到诺克朗城这个繁华的大都市,很庆幸地自己没死在半路。

    我家老头常说:在家靠自己,出外靠朋友。

    那我现在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要靠谁呢?

    一个月前,我进入诺克朗城时,经一个好心又患了点失忆症的老婆婆介绍,让我走错了好j条街,才找到那间专门收留旅行中武人和培训武道人才的武馆—罗亚武士馆。

    也因为如此,我自然而然地就走上战士的这条行业。原因并不是我好斗,也不是我魁梧有力,而是只有成为战士或武道家,才能留宿这食宿一律免费的武士馆。

    武士馆的形成,是夏特王国最大的特se,原因是夏特王国的老国王—凯门?夏特,非常好武,年轻时的他也是一名战士,后来怎么当上国王我就不知了。

    诺克朗城内的武士馆都是国立的,因为除了国家以外,没人会想花钱去养一大票整天混吃等死的东西,故此馆主都是由国家委派。而居住在此的人们,不是战士就是武道家,除了本馆弟子外,大半以上是窝在这里吃免费,住免费,只有少数才是真的路过此地借住j天的旅行武者。

    由于在这时代是男nv平等,立志当一名nv战士或nv武道家的nvx大有人在,所以同一间武士馆里,也有分男宿舍和nv宿舍,虽然是别立隔开,嘿嘿……但终究还是多少会出乱子。

    而国家当然不会花冤枉钱啰,若在馆内发现能力不错的武人,会被馆主往上推荐,幸运的,若通过种种的能战技测试,将会被编入骑士团,或是被送入权贵富豪府里当保镖,那时候可真是鱼跃龙门,身价百倍。

    所以为了鼓励大家习武向上的心,馆内时常举办武术大会,让大家打得头破血流、脸青嘴肿、不亦乐乎的。而这群白痴不过为了得到国家的赏识,每天努力锻炼,不外乎是为了将来可以去当贵族的哈巴狗,帮他们p眼。

    所以像我这种x无大志、明哲保身的青年,是从不参加这种无谓的斗争,我只求能安安稳稳过一生就好,什么人往高处爬的道理全部抛一边,人生在世最重要就是能活得好、活得爽、活得快乐。看来,我家老头对我的期待要落空了,因为我才不会帮他收拾烂摊子。

    由于……

    「哎呦,这可不是约翰小兄弟吗,怎么今天有空来喝酒呢?」一个讨厌又刺耳的nv声,传进耳膜里,打断我的思绪,让在下无法继续为大家介绍武士馆的特se。

    我抬头一望,一个臃肿肥胖的恶心身影出现在视线里,因为她的到来,让我产生有轻微地震的错觉。也由于她的到来,四周吵杂的声音,突然像被消了音一样。

    战士不再调笑,魔法师显得惆怅,武道家满脸不安,商人微微颤抖,jnv也变得端庄。本来吵闹有如菜市场的酒吧,转变成教堂办葬礼时默哀死者的p刻宁静。

    她是这家烂酒吧的老板娘——路西达伯母。

    我之所以尊称她一声伯母,不是因为她的年纪,而是她型和面貌。我不是这里的常客,但却也见过她j次。跟上次一样,她依然化着恐怖的浓妆,穿着与她年纪不搭配的穿着,晃着大n子,扭着大pg,一步一步向我走来。

    「约翰,你已经好久没来我店里,最近在g什么大事业呢?」没经过我的同意,她已走到我背后,用肥大有力,涂满丹红的手,在我肩头上按摩着。况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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