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云在那头已经欣然允下,不由发急,其他书友正在看:。
“既然古尔达将军诚心邀约,怕是实有要事,烦请高兄领人马在此稍候……”守云比古大巴更狠,居然一个人都不带。
高献之一发急,手就爱往剑柄上凑,锦书干脆踩了他一脚,让他清醒清醒。
“我陪他去,我保他平安归來!”锦书说了句让众人绝倒的话,:“晴晴和古大哥都是我的熟人,最买我的面子了!”她真是好大的面子啊!实则她做的最坏打算就是双方谈僵后,古大巴能看在她的面子上放守云平安下山,别人都以为她在故意说笑和缓僵局,大概只有桑晴晴相信她是说得出做得到的
守云看了她一眼,轻轻摇了摇头,道:“你不必去!”
“我并不是为你,我本來就要找晴晴叙旧去的!”锦书率先一步走了出去,两个女孩相视一笑,并肩走了出去,倒显得旅店里那几个男人拖拖拉拉做事不利索了。
高献之明白守云留下他乃是等待他父亲的接应,这么些人一起拉上山去,真要火并起來也撑不了几时,充不了门面,无非只是泄露你的胆怯,不如留下來蓄势待发得好。
山寨去此不远,骑马只要半个时辰,除了山寨门前用胡杨木搭起的高高低低的瞭望塔泄露了点火药味,此处看來还颇像个平静安详的村庄,房屋一半是山体里掏出來的洞窟,一半是土墙岩石和一点点木料筑成,各个房间前都铺设栈道,连成一片,地位越高者住得越高,藏得越深。
桑晴晴不知道锦书曾孤身在沙漠里滚了好几天,一路数落不会照顾自己,弄出这么副邋遢的模样來,不用伸手,人家都会把施舍的铜板往她身上砸了,一进山寨,她招招手,吩咐几句,就有人忙不迭地提水烧水,攒起一大木桶热水來,锦书已经许久沒有洗澡了,这一回洗得那个畅快,就是在枫陵镇枕河而居时也是沒有的。
看着锦书换上一身孔雀蓝长袍,拧着发梢的水,晴晴又兴兴头头地抱來她的首饰匣,打开了把里头的东西一件件拎出來往锦书身上挂,这位桑小姐才几个月不见,就阔绰不逊郡主,银器都看不上,最小的一只金耳坠都有二两,反是她耳朵上那只不成双又不满一两的小金鱼坠子成了异类,她还肯戴着,也是还念着锦书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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