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人的非正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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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斯,陆机之死1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这是秦相李斯在腰斩前,对一齐俯首就刑,一齐奔赴黄泉的儿子所说的一句有名的话。

    死在当头,能有心思说出这番言语者,非常人也。

    我总觉得古人在有些方面,要比今人强些。至少,这种赴死的慷慨,这种生死不计的从容,这种坦对死神的勇气,后来的中国人,除了那些有着坚定信仰的革命党人外,恐怕再难找到类似李斯这样死无足惧的汉子了。

    至于芸芸众生,大都按蝼蚁尚且惜命的哲学,贪生畏死地苟活着,只有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在去法场的路上,对着围观的人群,无师自通地喊出一声:“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但很快,这位流氓无产者的懵懂之声,也成绝响。至于嗣后的文人,也就是所谓的知识分子,碰上这种场面,天哪!那表现实在相当泄气;可以写无数遍磕头告饶的检讨,但像秋瑾女士那“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绝命诗,再无人敢有勇气诌出一句半句来。

    于是,我觉得李斯死前对儿子说出“牵犬东门,岂可得乎”,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举动。

    李斯相秦,厥功甚巨。应该这样看,始皇帝的千古功绩,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头上;同样,嬴政的万世骂名,也有一半是这位相爷出的坏主意所招来的。所以,李斯这个非常之人,就有可能做出非常之事。譬如死前扯这两句闲淡,也正是他不同凡响的地方。

    马上就要行刑了,刽子手已经将那把磨得雪亮的大片儿刀,擎在手中,只等监刑官一声令下,就要将他拦腰截断,一分为二。他却有功夫,有闲心,与马上也将人头落地的儿子,侃侃然谈起陈年往事:“小二子,你还记得嘛,那时候,我领着你们哥儿几个,牵着一串黄犬,出上蔡东门去猎兔的情景么?看来,这样的闲情逸致,大概是不可再得了。”

    这种对于死亡的不动声色,说是视死如归,可以;说是将生死置之度外,也可以;说是大彻大悟、黑色幽默、生命最后的调侃,都未尝不可。然而,他以这种狂狷的外在方式,说出这番话语,我认为是这位走出上蔡的河南汉子,对其追逐权力的终身选择,所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全面否定。

    古代知识分子,十有九,或十有九点五,对于权力场有着异常的亲和力。近代的知识分子是否也如此这般,不敢妄说,但我认识的一些作家、诗人、理论家,和什么也不是的混迹于文坛的人物,那强烈的权癖,那沉重的官瘾,也不让古人。这倒不是孔夫子“学而优则仕”的金科玉律所影响,所诱使,而是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从一开始读书识字,便要出人头地的基因在作祟。正是这种基因,才产生谋取权力,和崇拜权力的冲动,以及随之而来的阿谀奉承,磕头巴结,膝行匐伏,诚惶诚恐的奴才相,卑鄙无耻,不择手段,削尖脑袋,抢班夺权的恶棍相,失去顶子,如丧考妣,致仕回家,痛苦万分的无赖相。一个文人,倘若耽迷于权力场中,自以为得意,就少不了这三相。

    李斯直到腰斩这一刻,才悟道,才明白,为时已晚。如果一直纵狗猎兔至此,在老家上蔡啃干馍,喝糊糊,听小曲,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眼看着法场上像砍玉米秸秆似的,倒下一排排子女亲属的尸首。

    他杀了一辈子人,如今,轮到他被人杀,这滋味不好受。

    司马迁在《李斯列传》的结尾处,写到了这次残酷屠杀。“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夷三族。”所谓“三族”,按《后汉书杨终传》“秦政酷烈,违牾天下,一人有罪,延及三族”的李贤注释,应该是“父族,母族,妻族”。这时,他明白为他权力狂人的一生,要付出多少代价。至少,好几百条性命,受其株连,与其父子同时同地遭到屠灭。

    这位法家(按“文革”时的封号),当他为秦始皇的铁杆屠夫时,在骊山脚下坑掉数百名儒生,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此刻,身边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场面,大概唤醒了他早已泯灭的人性,这位秦国丞相,《大秦律》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不由得为这个残酷暴虐的政府痛心疾首。就以指鹿为马的赵高对他的处置而言,人,只有一死,施以五刑(黥、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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