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手以后,放牧真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多了时间和百合独处,李迎愈发觉得百合的美是那么纯真,那么自然。
快乐的时光不用打发,就如同河水一般,悄然流逝。两人时常牵着马沿着河边一边慢行一边聊天,或者跳上马背,骑着马互相追逐。而罪就像忠心耿耿的牧羊犬一样,每天跟着他们。李迎喜欢骑马跟着百合后面,看着她娇俏的背影。百合乌黑的秀跟随着马蹄的节奏,上下跳动着,开始搅乱了李迎的内心。
他动心了。
有时,李迎也会发呆看着百合蹲在小河边,慢慢地用手捧水洗去脸上的汗水,当她察觉到李迎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时候,便会回头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一脸的羞涩。
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里,无论看什么,做什么都是适宜的,总能让人心情愉悦。
其实,两人更多的时候,是在研究吃。
两人的午饭,一般都是现取的。春天的季节,鱼儿总是能轻而易举地钓上来。河里的鳟鱼极其肥美。火烤,炭烧,刺身,两人的鱼的吃法可以说是层出不穷。鱼吃腻了,两人干脆脱了鞋子,挽起裤脚,下河摸河蚌上来烤了吃。小河里面的河蚌极其肥美,而且很多产出颗粒不小的珍珠。每回发现珍珠,李迎便细心地把颗粒较大的珠子留了起来,打算将来串成珍珠项链,送给百合。
河里还盛产小龙虾。李迎拿了几个空的矿泉水瓶,用刀沿瓶口往下瓶身三分之一处切开,把瓶嘴部分倒过来插在另外一截瓶身上,里面放些鳟鱼的内脏,就做成了简单抓龙虾的陷阱。清晨把陷阱用石头压倒水里,中午时分拿起来的时候,里面已经挤满了小龙虾。把石头扔到火里面烤热了,跟着把小龙虾放在石头上面烤,吃之前再撒点盐,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两人每天都换着不同的花样,如同孩子一般,在草原上寻找着童真一般的快乐。对于他们的小跟班罪来说,这段日子是它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草地上很多兔子洞,时常能看见不少兔子钻出洞穴来晒太阳。肥沃的草地把兔子养得肥头大耳的,连跑起来的利索劲都没了。
“李,不如我们打兔子吃吧?”百合一边咬着草根,一边扭头问李迎道。百合是部落里面唯一不叫李迎“熊洞”的,她喜欢私底下叫他“李。”
“不行,枪声会把马吓着的,万一马跑丢了怎么办?”李迎咽了咽口水,河鲜儿吃腻了,换个口味,打个兔子烤着吃的确是不错的,但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工作职责。
“这些马都是猎人们的坐骑,平时听惯了枪声,怎么会受惊。”百合的话给李迎吃了定心丸。
“好吧,你赢了,你个吃货。”虽然百合并不明白吃货的真正含义,但她非常喜欢被李迎这样称呼着。对她来说,这个词,似乎总是饱含着无尽的温柔,让她的心中的幸福感荡漾不已。
当李迎举起步枪,准备瞄准的时候,百合却伸手示意李迎把枪放下。百合拿上步枪,跨上马,双腿一用力夹,胯下的白马飞奔了起来。远处受惊的兔子,拖着滚圆的身子,开始跑了起来,准备躲回洞里面去。百合在奔驰的马上,英姿飒爽地举起了步枪。
枪响之后,奔跑着的肥兔栽了个跟头,四脚朝天,抽搐了一会,便再也不动弹了。在边上等着的罪如箭一般飞了出去,把兔子叼回来。
百合勒马回头,迎着阳光微笑着。那样子,可爱极了。
李迎这才发现,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被百合征服了。
傍晚时分,把马带到河边喝水后,两人习惯肩并肩坐在河边的一棵枫树下,背靠着树干,享受着眼前春日黄昏下的美好的一切。远处终年积雪的高山被夕阳用余辉抹上了口红,不再显得高艳,喝足了水的马儿打着饱嗝,在悠闲地踱步,蜿蜒的小河里面,流水潺潺,鳞光闪闪,微风中青草的的味道里能嗅出慵懒的气息。
“这一切,太美了。”李迎不禁扭头对百合说道。百合其实一直在看他,如同看着世间罕有的珍品一般。四目对望,注视着她的眼睛,李迎这才发现,百合的眼眸是如此的清澈,羞红的模样是如此地楚楚动人。
意乱情迷之下,李迎情不自禁,抱着了百合,吻了起来。虽然只是轻轻地嘴唇相碰,李迎终于缴械投降成了百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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