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前,蒙一直说到大学找一个靓妞,我相信了。
蒙是我中学时候最好的同学,也是我很默契的同桌。我的屁股离开板凳一点点,他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了,故作浑然不知,一起脱离灾区,看到周边的同学辉书驱赶臭气,对我们满是质疑的眼光,我俩一起作无辜的样子,同样报以质疑的眼光。最后,没衷一是。
蒙的父亲,是我们这一片派出所的所长,喜欢养狗,蒙喜欢不停的在课间向我们讲述他们家条狼狗的故事,自习课开始了也全然不知。他讲的故事很刺激也很惊险,如詹姆斯、邦德的故事那样引人入胜,他说那条狼狗咬遍四方无敌手,当街横过,余狗皆伏屋肆,四肢伏地。我则靠着课桌,看着蒙指手画脚唾液横飞鼻涕与口水并下,浩浩如长江之水。回头时候,我总能看见老班站在窗外,恶狠狠的盯着蒙,我于是在桌下踢了蒙一脚。蒙立马住嘴,马上捂住肚子,爬在桌子上起来。于是,一张生病的证明就可以交给老班,老班也就无可奈何。蒙的姨妈是我们学校的校医。
这样,老班经常说我们班有害群之犬,自习时候经常发羊角颠。蒙睁大眼睛,喃喃自语:可惜没有发羊角颠的母犬。
蒙上课时候睡觉,经常流口水,象一条汹涌的河流,将课本淹湿,课本上的铅字则被浸泡的一片虚肿。每次醒来,蒙都很内疚的样子,怜惜的擦去口水,慎重的合上课本,翻翻我的笔记本。时间长了,因为口水的滋润,一样的书本,他的厚度居然是我的一倍。睡觉不妨碍蒙的学习好。蒙有外星人的头脑,尤其是英语方面。每次,英语老师将最钻刁的选择题留给半睡半醒的蒙,没有想到蒙站起来,脱口而出,命中率居然在98以上。英语老师让他解释为什么选择那个答案,他摸着嘴角的口水,也说不出一二三来,更不用说什么语法分析了。
高三那年,蒙痴恋上文科班的雪梅。蒙说那可是雪地中的梅花,经雪更艳,冰清玉洁,灿放迎春。我问蒙不是说到大学再搞个美女的么?革命尚未成功,哪有桃花之心?蒙大手一挥:英雄难过美人关。回头时候,发现老班站在窗外,直勾勾的看着他,脸上是诡异的笑。蒙是被学校领导、年级教研组等确定可以为学校创造辉煌的人物之一,所以当天晚上,就被老班召去,具体的谈话内容,蒙没有告诉我,只是象一条被打败的公狗,耷拉着脑袋回到了教室。蒙再见到雪梅的时候,眼光中不再有先前的火花。曾经有几次,因为那火化,我几度要写出旷世的爱情诗来。
高考前一个多月,蒙彻底的刻苦起来,驴一样在在教室、宿舍和厕所中炫耀42码的脚印。来看他时候,都哭出来了,说他象个,长发凌乱胡子拉碴衣冠不整面容枯槁脚上的鞋有半年没有洗刷过。
蒙考上一个师范类的大学,是他做了一辈子教师的爷爷的意思。上了大学,蒙离我就很遥远。我们分踞不同的城市,一个东南一个西北。
蒙上了大学给我的第一封信说他们大学美女如云,他都不知道该从那个下手,如狐狸见到一群肥嫩的小鸡,觉得一只比一只可口。他说他要是齐王就好了,可以享受齐人之福。青春真好啊,每天晚上,一宿舍的人,都是讨论者学校中的美女,流着口水入梦的。
蒙大学第一年的期中前一个月,说带一个美女回来,让大家瞧瞧,咽咽口水。然而,假期中,蒙孑身一人回来了,很憔悴,留着嬉皮士的头发,膝盖上开着洞的牛仔裤,穿着大学中或许从来没有换过脚的皮鞋。蒙作了一个无奈的手势:绣花枕头,被我甩了,省得在你们面前丢人现眼。我们哄然大笑。
蒙后来在一封信中无意提到他暗恋上系里的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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