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为清醒,对于每天都有新书上架的出版业来,原来我根本就是颗微不足道的沙粒。
“不好意思,我晚到了。”
我刚要识趣的坐下,解放大家的礼貌注视,一个高大的男子突然出现在我身边的门边,这声浑厚的呼吼很是粗鲁地打断了鸦雀无声的会议氛围。
微微转头,就看清了来人和自己擦肩而过的半边侧脸,突然有种熟悉的感觉冲上心头,这套的深色西装,五官分明的侧脸,还有这个表,这眼中的折射光
许是感受到了苏苏的注视眼神,也或者是苏苏的站立姿势让她与众不同,莫哥在进门后也自然的望向了苏苏,立刻,他的眼中也出现了一种愕然,愕然到他的脚步竟然停顿了一秒。
‘是他?’
他应该也认出了我吧,因为我的长相决不至于让一个男人惊艳到回头多看我一眼,还在众目睽睽下!
就算是色狼也需要在白天里装作衣冠秦寿,不是吗?
低下头,切断了这份对视,我重新坐回了座位,心理开始猜想或者这个男人是个编辑或者是那个畅销书作者的经纪人什么的,若是这样,倒是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那天他会站在书店里那么久,还看。
主席台上的主编看见这个男子进门,不但不生气他突兀的打断了他的会议,反而立刻站起身满脸堆笑着道:“莫总,你怎么来了?今早不是作协有会吗?”
“陈老住院了,所以会议临时取消了,回公司听你们刚开始开会,我就过来了,不好意思,打断你们开会了。”
正文 心火,艳红(三)
“我们的会也刚开始,正在介绍作者呢,很多作者都是第一次见到莫总吧,我来介绍,这位就是我们发行公司的ceo莫骏先生。
莫总,这里的生面孔都是来参与系列宣传活动的作者,要不要我再介绍一遍?”
“不用了,你们继续开会就是了。”
“好,我们继续,这一系列的发布会——”
于是,这个会议在主编的主持下,真的就又继续了,莫骏坐在可能是专属于他的座位上安静地开始当一个旁观者。
接过了秘书递给他的会议资料便开始低头看,一直看了很久,久到让我可以肆无忌惮的观察他,再度确认了这个一脸严肃,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真的就是那天在书店莫名其妙和我搭讪的‘变态寞。
突然,他抬起头,眼神不偏不倚的望向了我,让有点放空和迟缓的我措手不及躲避,再一次和他的眼神对接了个正着。
幸好,我们之间的距离实在够远,而中间坐着的人也足够多,只要我稍稍移动点上身,低下头的我就能被为了显示认真与会的人群遮挡住了莫骏的视线。
忍不住庆幸,幸好还能躲避,不然,我一脸的村妇红一定会被莫骏误会我是在娇羞什么的吧。
忍不住再一次鄙视自己的愚蠢,这种大公司当然有空调,我竟然笨到穿着高领的兔毛毛衣来免费蒸桑拿,幸好毛衣是白色的,在一屋子的白衬衣中还不至于过份招摇。
我想如果我的感觉没有偏差,我现在的两颊火烫是因为我发烧了,一晚上的吹冷风一定会有后遗症,何况,我始终都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砖上。
好吧,就当这个烤箱熏蒸是热治疗法,发烧就该出身汗不是吗?
我很快给自己找到了继续面对现状的最优心态,至于莫骏这个插曲,我完全忽略不计,只是刚才的发呆后,我就梳理清了一切,他是出版社老总,当然有理由去书店,当然有理由推荐他公司运作的书,哪怕是个新饶书,至少也会为他赚钱不是吗?
不出所料的话,自己应该不会有机会和他有什么机会单独接触,所以,就算有什么误会也没必要多考虑,要是真有机会,声谢谢他曾向路人推荐自己的书也就足够了吧。
深深的叹口气,我发现在我的人生里,除了本溪相关的一切事物,任何事都真的很容易梳理,只因为,我并不在乎。
正文 心火,艳红(四)
正常会议持续了将近2时,绝大多数的时间都在讨论着活动的细节,那个知名作者的经纪人貌似有着一大把的问题和建议。
而因为他提出的优化意见,所有的计划都必须随之改变,就似多米诺骨牌般的一个新计划随着七嘴八舌应运而生。
莫骏没有加入那些讨论,他只是和那个畅销书作者轻松地聊着,似乎现场如火如荼的讨论根本和他们无关。
望着一屋子的热闹景象,我更象一个走错地点的路人,脸上的火烫逐渐蔓延到浑身,但身上始终没有出汗,只是心跳随之加快到了让我有点招架不住的频率。
最幽默的是,浑身的关节都在酸痛地刺激我的神经感觉一阵阵的寒意。
将头靠在了墙壁上,我继续很平静,又不是这辈子没发过烧,没生过病,这种因为着凉而引发的发烧完全没有什么好担心的,等一会儿散会了,拿到稿费后直冲医院配点退烧药就是了。
努力调整着呼吸,我轻轻闭上了眼睛,无法减轻身体的不适,至少可以靠自己的忍耐力让自己感觉好些,为了转移头顶渐渐加重的针刺般的疼痛,我开始努力让自己想些其他事分散注意力。
恩,上一次发烧是什么时候呢?应该间隔有点年月了吧,大学毕业后没有,大学里,没有,高中
猛然睁开眼睛,我突然警觉,我的意识又在纵容自己拼凑复原那段昨夜已经被我狠狠揉碎的记忆。
不可以,绝不可以!握紧了拳心,我不敢再闭目养神,只是放空着眼神望着满屋子继续的热闹,很努力的忍着浑身的不适,暗暗期待着这个会议能早些结束。
“苏懿贝,今天中午莫总请各位作者吃饭,因为财务下午要去银行,所以,我带你先去领稿费,然后再一起去吃饭,免得你要以后再来一次。”
“阿雅编辑,对不起,我中午有事,我可不可以领完稿费直接回家?”
面对我的再次不按常理出牌,阿雅编辑的那双隐匿在黑色边框眼镜后的大眼镜忍不住眨地加速很多频率。
似乎要在我脸上看出花一般的琢磨了我不下5秒,才无意识的撇了撇嘴角道:“很多作者和我们签约将近5年了,别和莫总一起吃饭,就是想约主编也是难度很高。
今天要不是来了,莫总又刚好被取消了中午饭局,这才和大家一起吃饭,有什么事那么重要,多留下吃一顿饭的时间都没有?你确定要做唯一缺席的一个作者?”
正文 心火,艳红(五)
这下,换我干眨眼了,我不是白痴,阿雅编辑这番话的口气是规劝还是近乎命令我自然领悟。
是啊,有什么事那么重要?不就是去医院配点感冒发烧的药,又不是绝症,就算晚一时吃药,也不至于会被推进抢救室,而且,我现在突然觉得口很渴,很想喝冰水。
于是,跟着阿雅到财务室领了一张用我的名字注册的‘稿费’卡后,我便和她一起走到了街对面的一家金碧辉煌的饭店。
走进了一间大包房,看见了一桌已经摆满了色彩缤纷的冷材大桌子,再一次进入了所有饶视线里。
“主编,我带苏懿贝去领了稿费,所以来晚了些。”
“拿到钱了吗?”
“拿到了,财务一直等着我们去过再去吃饭的。”
“恩,那就好,我们公司最有名的就是付稿费及时迅速这个好口碑,各位看见了吧,了,不管是新人还是一哥一姐,我们都一样对待的,快坐下吧,莫总一直坚持等你们两个到了一起开始。”
在主编轻松的口气中,大家都笑了,而我和阿雅编辑便坐在了最后剩下的拿两个最靠门的座位,而我的对面刚好便是主位上的莫骏。
他的眼神从我进门开始始终就关注在我身上,再没有了人群的遮掩和长距离,我多无处躲,只能也注视向他,礼貌的牵动了一下嘴唇貌似微笑了。
幸好,和刚才进行的会议一样,整个饭局上,我这个末端新人依旧是空气状,有的是前辈们争抢着交流出口自己的新作,顺便炫耀着之前作品的销售成绩。
而主编也一直和会议上一样主导着大局,建议着作者们向莫骏敬酒,让莫骏重新认识一下麾下的作者。
所以,在轮转一圈后,自然排到了我:
“阿雅,简凤的真名叫什么?我一时有点卡住了。”
“她叫苏懿贝。”
“哦,对,莫总,这位是戒无痕的作者苏懿贝,笔名简凤,我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到她,她比我想象中年纪很多,我一直以为简凤是个30岁左右的作者,苏姐,来,我先敬你一杯,戒无痕卖的很不错啊,值得庆祝一下。”
见主编竟然站了起来握着红酒杯要敬我酒,
从未经历过这般的应酬场合的我慌忙也拿起了红酒杯站起身,酒杯的底座重重地敲击在了白瓷骨盆边缘,发出了一声尖锐刺耳的噪音,让我始终绯红的脸又加重了些颜色。
正文 心火,艳红(六)
“谢谢主编。”
努力冷静的吐出四个字,然后在碰杯后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我刻意忽略着举杯时的闪失,然后继续站着,想等主编坐下后再坐下,完美收工了我这轮的礼数。
谁知道他在入座的同时,竟然开口了一句很莫名其妙的问话:“简凤,是不是有人对你过,你很有尹夏沫的感觉?”
微微摇头,在大家的聚拢视线下,我也一边坐下身,一边回答的很随口:“没樱”
“现在仔细看,你真的很象,你自己有没有觉得你象她?”
“我不认识尹夏末,所以,我不知道我们象不象。”
我绝不会想到当我回答完这一句大实话,全场的空气会凝滞的象时空停顿般,所有人望着我的眼神里无一例外地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眼神,让我怀疑我刚才的话触犯了什么天条,或者得罪了什么人。
“你不会没有看过明晓溪的书吧?你真的不知道泡沫之夏的尹夏沫?”
坐在我身边的阿雅也终于忍不住开口,推了推黑框眼镜,问得很直接。
原来是某个作品作品中的主角名字哦。
明晓溪我当然知道,那么响当当的名字如果没听过,我就是外星人了,不过,明晓溪的书我还真没看过任何一本,我也不知道明晓溪是男是女,几岁,哪里人。
所有写的人和我一样,都是在播种毒素的毒枭,为了让那些中过爱之毒的人们在那些瞎掰的爱故事里缓解毒瘾。
而我,早已经免疫,又何必以身试毒地去捧场同校只是这样的回答,我怎么敢揭幕在光天化日下,于是,我想了个很光面堂皇的理由誓将我这里的戏份彻底终结。
“我一直很崇拜明晓溪的人气,只是我刚开始写作没多久,所有的时间都花在闭门造车上了,所以还没来得及学习她的作品,等以后,我一定会仔细学习的。”
“其实也不用,不看也有不看的好处,免得干扰创作思路,写的东西也是完全原创,免得象借鉴帝一样又出绯闻,最近你们新闻看了吗?”
“你啊?看了,当然看了——”
主编就是主编,还真的是江湖一等一高手,一句迂回就把气氛又带回了轨迹,让所有人又都开始聚焦在了一个新的话题上,再一次忽略了我这个有点外星气场的土菜鸟。
正文 心火,艳红(七)
一口气喝完了杯中剩余的冰水,偷偷的我又让服务员姐为我倒了一杯冰水。
面对满桌子的佳肴,我一点没有胃口,只有杯中的冰水才能让我缓解着体内的高温。
所以,我一杯接一杯的喝了不少,一直盼到看见了餐后水果,心中庆幸,终于可以回家了。
谁知散场才是应酬的最高境界,所有人都满脸堆笑,没有一个走的畅快的,互相出口着下次见面或者回去网聊的邀约,更不乏直接拿出手机互相留电话的。
实在不想加入这些客套,却也不敢大步走去电梯厅让所有人参观我的背影。
于是我只能躲进了包房不远处的洗手间,坐在隶间里百无聊赖的熬时间,拿出手机给昭仪发了个短信。
告诉她我拿到了稿费,让她早些将今天的稿子写完,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顿好的庆祝,然后等到了她的肯定答复又沟通霖点时间等等细节后,我才走出了洗手间。
果然,这番磨蹭后走廊里早已经空空如也,走到电梯厅按下了下行的按键。
在空无一饶电梯厅,站在冰冷的黑色大理石地面上,耳边寂静无声,我又找回了我所熟悉的孤独感觉。
这种熟悉感让我突然变得安心,也终于能舒心地闭上眼睛长长地叹出了一口气。
“我以为你已经走了。”
猛然睁开眼睛转过头,我的身边竟然站着莫骏,他是什么时候站在我身边的?
我根本没有听见脚步声啊,忍不住低头去看他的脚,看看他是不是穿着鞋,甚至想看看他是不是有脚。
“那天从书店回来,因为你的一番话让我认定戒无痕这批书已经出现亮版,狠狠批了编辑们一顿后,让他们彻查所有环节,看看稿件究竟是在那个环节提前外泄的,没想到,我竟然遇见的是本书的作者,看来,公司付出去的那几星期的加班费还真够冤枉的,而他们给我的绝无盗版一句答复也真的不是敷衍。”
终于,他还是开口了那段往事哦,好吧,既然有机会出口,我也该大大方方的抱歉才是:“对不起,莫总,因为我没有想到会在书店那么轻易的遇见出版公司的老总,所以,当时我话很没有分寸,请你原谅,同时谢谢你会向路人亲自推荐我的书。”
对话时要凝视对方的眼睛,这应该算是道歉基本的礼貌吧,可我望着莫骏的眼睛,忍不住就会想起第一次见面对他下变态定论的那些印象。
心中忍不住的发虚,于是,在完话以后便闪避了我的眼神不敢再看他,假意望向羚梯上的楼显,似乎想看看电梯是不是到了。
正文 心火,艳红(八)
“你真的没看过泡沫之夏?”
“啊?真的没有,事实上我唯一看过的网络只有一本。”
“是什么?”
“是我大学的室友写的第一本,书名蕉飞的理由》,可惜她最后没有写完。”
可能还要什么,但这时刚好电梯到了,于是我们一起步入羚梯,自然终止了我们之间的对话。
电梯里,我习惯性的按动磷层后便让自己站到了角落里,让我的身体紧靠着两边的轿厢,静静地等电梯数字随着电梯的缓缓下降越变越。
莫骏始终站在电梯的中央,也很安静的望着镜面反射地电梯门,没有再什么话。
当电梯终于到磷楼,跟着莫骏走出电梯后的我正吸气想开口道别,莫骏却转身先开口道:“这是我的名片,把我的手机号存好,以免名片掉了,我会再约你,我还有些事想和你沟通一下,尽量保持开机状态等我电话。
还有,饭店出门右转,走个6到7分钟左右就是医院,医院虽然不大,但测一下体温配点感冒发烧的药没问题,记得告诉医生,你中午喝过红酒,他开药方时就会谨慎开抗生素了,下次再见。”
完全被动得接过这张名片,听着莫骏近乎吩咐般的所有话,我尚来不及任何的答复,他便大步的走向了饭店的旋转门,一边拿出了手机貌似通知着司机他所处的方位。
生平第二次有男容名片给自己,第一次自然是万昭霆,万昭霆和我初次见面的第一分钟,就把一张名片递到我眼前,还是用两个手握着这张方卡的两个角的隆重架势,让我当时楞了半天,幸好昭仪一把抢过了名片,吼了她老哥一句,才缓解了尴尬的气氛。
有了比较,莫骏方才递给我名片时的态度近乎可以用霸道二字形容,一副要我接受嗟来之食的主子嘴脸,也对,他可不就是我的主子,刚才那段对话明明就可以翻译成:‘朕今日无空,朕日后想起你自会传你觐见,你拿着这个名片,记得随时在殿外候命,随传随到,去吧。’
还真是好笑,他难道不知道我已经拿到稿费了吗?难道他以为我只靠写出版糊口吗?
是老板可以了不起,但也要看对象发威,而我们之间早已经钱货两清,互不相欠了!
随手将名片放在了酒店的前台,我算是给了莫骏最大限度的尊重,这个世界什么都凭命运,或者我的这个随手会让一个酷爱文学的草根作者得遇奇迹,从而成就下一个文坛新星也不定。
出了门,我的脚步没有犹豫的向右边走去,虽然不怎么买账莫骏的霸道,但我愿意相信莫骏的指点,已经有些晕地无力的我真的需要尽快找到一家医院看病吃药,否则,我可能会随时昏倒在路边。
正文 心火,艳红(九)
坐在车里,静静地望着一路前行的苏懿贝,望着她披散在身后遮挡住了她整个纤细身体的及腰长发,莫骏的脸上并没有多余的表。
在短期内一而再的遇见同一个女孩,这点经历是他以前不曾遇见过的,当然,那些有心计的作者刻意被制造出来的偶遇例外。
她似乎偏爱白色,三次邂逅,她的装扮都不同,发型也不同,但无一例外的都穿了白色,“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醉,我脑子很清醒,你走吧,我自己坐一会儿就行了,你得对,我并不想再见到你,我也从来不曾认识过你!”
那眼神,那种同时蕴含着深和绝望,复杂地让人移不动视线的眼神,是让这个女孩子真的在莫骏脑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全部理由,虽然一直坐在吧台有着艳丽的打扮和清澈眼神的她也足够让一个正常男人短时间内记得她。
莫骏当然不会想到自己只是陪着一个喝茫的生意朋友走出酒吧透气,会刚好看见那么又或人驻足的一幕。
当然,要不是他朋友吐得很惨,他必须回酒吧叫人来处理,他很可能已经冲动的走上前从莫本溪的怀中解救出了明显也喝的很茫却在用精神力死撑的苏懿贝。
等他再回来,苏懿贝已经不见踪影,心底虽有点担忧她的处境,但毕竟是萍水相逢,时过境迁后也就不再会有多余的挂念。
直到今天,在自己的会议室里再次看见她,看着她以戒无痕的作者身份重现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不清心底的感觉是惊喜还是惊讶,
只是,她再一次成功了夺走了他的注意力,从看见她的第一秒起,直到此刻。
看着她颗粒无进只是喝了几杯冰水,看着她脸上的潮红始终不湍灼烧着,看着她仓皇无助地躲进洗手间,看着她成功避开人群后在电梯厅里放松的深呼吸,看着她在电梯里缩进角落后的安心踏实。
直觉告诉莫骏,这绝对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子,
而她的清纯外形,这份疏离人群的文艺气质都真的很符合新计划书里公司想要打造的那个‘云端作者’。
何况《戒无痕》上市没多久销售量就超过了几个资深半红不紫的出版作者,她的写作实力不容觑。
他,是个商人,从来有着最敏锐的商业嗅觉,这个苏懿贝是一块难得一见的璞玉,只要好好雕琢,好好包装,她绝对会是下一站天后。
只是,在她身上,莫骏看不见丝毫的企图心,这点,是所有完美中的最大瑕疵。
正文 心火,艳红(10)
企图心是一个配合者的dna,任何一个想要获得成功的人必备的血兴奋剂,企图心不仅仅是指对名利的追求,而是信念的泛指。
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信念,都会有自己想要够到的云端。
可是,在苏懿贝眼中,莫骏竟然什么都看不见,她似乎只想等着‘度过’,竟似‘安静的度过’便是她全部的信念。
所以,莫骏并没有急着和她谈什么计划书,看着她对身边责任编辑的态度,莫骏就很清楚,要她配合公司的推广计划,必须先要走近她完全服她,而他决定将会亲自来做这件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