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上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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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十八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

    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译文]

    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抛弃仁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也就没有了。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抛弃圣智礼法的浮文,才能免于忧患。

    [注释]

    1、绝圣弃智:抛弃聪明智巧。此处“圣”不作“圣人”,即最高的修养境界解,而是自作聪明之意。

    2、此三者:指圣智、仁义、巧利。

    3、文:条文、法则。

    4、属:归属、适从。

    5、见素抱朴:意思是保持原有的自然本色。“素”是没有染色的丝;“朴”是没有雕琢的木;素、朴是同义词。

    6、绝学无忧:指弃绝仁义圣智之学。

    [引语]

    上一章叙述了大道废弃后社会病态的种种表现,本章则针对社会病态,提出治理的方案。在前一章里,老子说“智慧出,有大伪”,因而主张抛弃这种聪明智巧。他认为“圣”、“智”产生法制巧诈,用法制巧诈治国,便成为扰民的“有为”之政。抛弃这种扰民的政举,人民就可以得到切实的利益。本章中,许多本子引到“少私寡欲”结束,把“绝学无忧”作为下一章的开端。本书主张把此句放在本章的观点,“绝学无忧”正可以与前句“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并列。

    [评析]

    前苏联学者杨兴顺认为,“作为人民利益的真诚捍卫者,老子反对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一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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