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踪红光满面地点点头。
小斑手舞足蹈地挥挥爪。
好久没吃肉了啊!
要知道在这个看上去无比神奇无比高尚无比华丽的崇雪宫里面,肉可是限量供应的。这让小斑不禁想起以前山珍海味、锦衣玉食的奢侈生活。要知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小斑的痛苦适应期已经熬到了第三个年头,不知何时方休啊……怎么看上去遥遥无期咧?唉,算了,将就着吃吧,奈何吾等红颜,竟为区区一碗红烧肉折腰,作孽作孽啊……呃,惜瑶怎么还不动身,发什么呆啊!俗话说得好,狐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快去做饭,不然主人回来我打你小报告信不信?
第十章:宁家有女初长成,芳华正好妙韶光
第十章:宁家有女初长成,芳华正好妙韶光
“霍大人,令尊近来可好?”
“家翁身子骨还算硬朗,劳烦相爷挂心。”霍祈风轻轻一揖,语气恭敬,“承蒙相爷抬爱,祈风忝列嘉宾之中,幸甚。”
“哪里的话!我与你父多年同朝为官,共同匡扶社稷,今日见你,果然虎父无犬子,后生可畏啊!”
“相爷说笑了。”
“老爷,准备好了。”顾相夫人盈盈一拜,瓜子脸上虽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但不难看出年轻时也是闭月羞花的美人。
顾鸿深捋捋灰白的胡须,略一颔首:“霍大人,请。”
“相爷,请。”青袖洒然一甩,眉宇间尽显风华。
顾鸿深微微转头看了霍祈风一眼,眸色深沉。
流云轩是顾府的制高点,朱红匾额、碧瓦琉璃,屋椽斜飞,将偌大顾府的檐牙高啄、小桥流水尽收眼底,是逢年过节时府里主子们赏花看戏的好去处。
今日的流云轩更是热闹非凡,聚集了来自长陵各个豪门贵户的小姐夫人们,举办的是一年一度的春城花会。
说是赏花,只是来的都知道,赏的分明就是人。
人,自然是有家室、有相貌的皇亲国戚、贵族宗亲,门当户对、意趣相投的,自然就以赏花会为契机,由各命妇夫人们撮合到一起。
只是今年的赏花会与往年的吃茶赏花闲话家常略有不同,一来是今年参加的小姐闺秀们比往年要多,所以相爷别出心裁地提出了“芳冠春城”的比试,笑称要从这长陵千金中间评出“花状元”来,更引来众多都城贵胄子弟瞩目;二来,今年参加这赏花会的,除却前些年还略显青涩、躲在姐姐妈妈后面的几张熟面孔之外,还有几张新面孔。
说到这新面孔,都是来头了不得的。
顾相爷的一双儿女,从小就被赞为“长陵双绝”的凌缳两兄妹业已从齐雅学成归来,也正是风华正茂、韶华恰好的年纪,长得也是天上有地上无的;太子爷宁锦焕向来好热闹,打小就在长陵城里混迹,由于生母唐皇后宠爱有加,也就不加管束,纵着纵着,十五岁上下就得了个“长陵小霸王”的称号,时隔七年,这浪荡的性子竟是愈演愈烈,只是尚未有何出格举动,加上唐皇后圣眷隆重又极会打点人心,朝廷中并无甚微词;崔尚书的掌上明珠,有“长陵第一美人”之称的崔芷兰,年方十八,容貌无双而才艺过人,平素并不常出席各式宴席,今日却也赏光来了这花会。
还有一人,就是太子爷的堂妹、战神宁王和鬼医仙子的女儿,近来风传回府的宁王府大小姐,宁芜歌。
宁芜歌回长陵也有三月余,城中议论纷纷,却谁也没有亲眼见过这位宁王府掌上明珠的真颜。
有人说宁芜歌生得极丑,是以不肯出门以真面目示人,只等宁王爷给她招赘入府,从此便再不迈出府门半步;也有人称,这宁王府大小姐是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真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倾国大美人,这一点,单凭宁王爷的俊美无俦、宁王妃的清丽脱俗就可见一斑。
但事实究竟是怎样,还只有等那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人儿,从人影幢幢中,款款逸出了。
第十一章:淡妆素抹月下仙,添得兰香梦蝶飞
第十一章:淡妆素抹月下仙,添得兰香梦蝶飞
“听说你在齐雅勾搭上大领主的女儿——齐雅之花,瓦妮莎了?”宁锦焕浅浅啜着夜光杯中深紫的葡萄酒,莹碧的酒杯在如玉修长的指尖流转,摇摇晃晃,却一滴不漏,“这雪域的葡萄酒,还真是叫人欲罢不能——就像雪域进贡给父皇的美人一样。”
“不知所谓。”顾凌把玩着一把嵌着红宝石的黄金弯刀,斜飞的凤眼中没有感情波动。
宁锦焕勾出一抹笑来:“听说——你连顾府的小主子都造好了……”
顾凌玩味瞥了这位“长陵小霸王”一眼,抽刀,回刀,银光一闪即逝:“听说——你那堂妹容貌举世无双,此事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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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宁锦焕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来,“就那个鬼样子,还敢出来见人?”
“怎么,你也有十几年未见她了,如何就说得这样肯定。”
“丑鬼一只,还妄想飞上枝头。你听过山鸡陪龙凤的么?”
“哈哈哈……”
“哈哈哈……”
笑声狂妄,刺耳灼人。
“小姐,小姐,你快来看!”丹秀提着裙摆,露出一双穿着绣黄|色碎花鞋的小脚,“这相爷府居然比我们王府还气派!方才进门时的大狮子就已经够威武的了,没想到里面更是金碧辉煌!”
芜歌没有回应,只是款款走着,眉目低低,穿着月白色素花裙,梨花白的绣花鞋上纹着细碎的迎春,窄窄的削肩上披了一件鹅黄|色的披风,怀里揣着一盆辨不出名的盆栽。
丹秀滴溜溜的大眼上下前后将相爷府的美景扫了个通通透透,正兀自陶醉在满眼的柳绿花红、红墙碧瓦之中,蓦地像回过神来一般,停下原本极快的脚步,面露尴尬地傻傻一笑:“小姐,小姐……我不是故意走这么快的!”
芜歌温婉一笑:“不打紧,你仔细别绊着就好。”
“小姐,你怀里的是什么呀?你这是第一次参加赏花会,又偏偏赶上要选‘花状元’。前些日子我听说城里面的小姐们都下了好些功夫,我在崔尚书府里当崔大小姐贴身丫头的小姊妹说了,崔小姐怕是对这‘芳冠春城’的名号志在必得。我问她崔小姐准备的是什么花,她打死都不肯说,只推说‘不知道,不知道’,至于么,不就是一盆花么,好像怕谁给抢了去似的……可是小姐,你在这城里熟人不多,更不要提贵公子哥儿了,等会儿他们要是不把票投给你,会不会丢咱们王府的脸啊……呸呸呸!我这乌鸦嘴,小姐你才貌无双,才不会比那什么崔小姐、李小姐差哪!一定会把那些王孙贵胄们给迷得七荤八素神魂颠倒的……”丹秀一个劲地说着,仿佛自己的小姐已经是春城花冠了,脸上满满是倾慕崇拜。
芜歌始终没有开口,只是迈着小碎步,有意无意地护着怀里的那盆,微风拂过,吹开疏疏的刘海,露出瓷白光洁的前额来,眉心隐约一点红,只是颜色太淡,倒成了微粉。
“你就是宁芜歌?”正走着,高高的洋槐树上跃下一个蓝衣少年,宝蓝色的衣衫在他跳下的那一瞬间,似乎绽出一朵花来,“你就是那个不敢出来见人的宁芜歌?”
“大胆小子,敢这么跟我们小姐说话!”丹秀吃了一惊,下意识地护在了芜歌前面。
蓝衣少年的目光根本没有在丹秀又惊又气的小脸上停留半分,只是越过这张红红的脸,直接扫向身后的那人:“怎么,不会说话么?”
她怀中的那盆,纹丝不动。
“公子有礼了。”微微一福身,恍如月中仙子。
蓝衣少年下巴微扬,两片薄薄的唇中吐出一口气:“你不是从不见客么?”
宁芜歌笑了,低低的笑声银铃般悦耳,又像玉珠掉入水晶盘子:“公子之前来过府上吗?”
“没有。”
“那又如何得知芜歌不见客的?”
蓝衣少年不愿说,毕竟不好就说是道听途说。
“若是公子来了,芜歌定当沐浴焚香、礼备周全。”
“何出此言?”
“你我有缘。”
“何以见得?”
“璇寒蝶最爱七色兰。”芜歌水袖微斜,怀里的那盆,稍稍探出脑袋来。
蓝衣少年眼神一震。
怀里的那一盆,分明只是绿叶上白色的一朵,指甲盖那么大的小花,莹莹地透着太阳的光,并没有七色。
“胡说,哪儿有七色,分明就是不知从哪来的野花!”蓝衣少年眼中有一抹疑惑,语气却是凿凿。开什么玩笑,七色兰于巫都的地位,无异于供奉在夏皇宫内的那株并蒂莲花于夏皇室的地位,齐雅那么大的地方,七色兰只有族长级别的人物才能拥有,纵使是师父也因为不是齐雅人而无缘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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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清风吹过,吹散醉人的芬芳,不浓,却隐隐约约泛着清甜,像远空的一抹蓝,像草原的一片碧,直直地,沁入心脾。
忽然,蓝衣少年额际那只静默得就像纹上去的蓝蝶,居然活了过来一般,翩翩然,却以极快的速度,围着芜歌怀中的那朵不起眼的小花,小心翼翼而欣喜万分地,盘旋、绕转起来。
蓝衣少年睁圆了双眼,似乎不相信眼前的变故。这璇寒蝶自从纹上之后,日日以眉心血为给养,有它在可以驱除瘴气之毒,从来都是巫都圣宝,未曾因任何花朵离开自己的眉心——如今却因为这小小的一盆不起眼的花飞舞得如此欢实,实在叫人诧异:“小寒,快回来。”那璇寒蝶似乎能听懂人话,围绕着那朵小花旋转了好一会儿才恋恋不舍地飞回,紧紧贴在眉心,恰如从未离开过一样。
“比试过后,我将它托付给你吧。”芜歌语气恬淡,抬起头,眉眼弯弯。
蓝衣少年有些惊愕——这样贵重的花——她既知道这是七色兰……随即道:“谢谢姑娘美意。姑娘既带着这花来参加花会,想必此花珍贵非常,君子不夺人所好。在下先告辞了。”
“公子请。”宁芜歌微微一俯身,然后徐徐目送蓝衣少年回去:好一个巾帼不让须眉——顾缳啊。
第十二章:姹紫嫣红芳满庭,一枝独秀艳惊心
第十二章:姹紫嫣红芳满庭,一枝独秀艳惊心
丹秀在紫玉轩遇到了在尚书府当差的同乡小姊妹,在获得芜歌的首肯后,蹦蹦跳跳地就拉着小姊妹叙旧去了,留下芜歌一个人在常青园。
穿过常青园的羊肠小道,一座假山就这样撞入眼帘,满山的杜鹃花,摧枯拉朽地一路烧下来,那么红那么烈,仿佛一靠近,就会被吸入这熊熊的烈焰中,无法逃脱。
心中有一根弦,就这样轻轻被拨动了,无声无息却又动魄惊心。
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
“小歌子,你说说,这世界上还有谁比我对你好?长陵的映山红啊,千里迢迢地我都给你带回来了,你是不是要感动得泪如雨下啊?别急别急,待相公我先沐浴一番……嘿嘿。”
“是不是要我热泪盈眶涕泗交流然后声泪俱下地抱住您老人家的大腿:‘感念相公,相公万福。若是相公今夜能在歌儿这里留宿,也是极好的……’这样啊?”
“好啊好啊,小歌子几天不见你又聪明不少,来来来,我们一起沐浴,一起一起!”
“少爷,您可知道,您的饮食起居,都归我管啊?”
“是啊,怎么啦?”
“少爷,您可知道,我娘是医术毒术天下无双的鬼医仙子啊?”
“是啊,这又怎么啦?”
“少爷,您可知道,我要在您的饭菜里面随意搞点什么长疮出脓水、断子绝孙粉什么的,您就不能实现生平最大的开枝散叶梦想了啊……”神情诚恳、双目含情,语速不快不慢却字字一击毙命。
听的人一脸哀戚:“小歌子……你怎么这么不解风情?”
“少爷,你怎么这么无比风马蚤?”
“小歌子……”
“少来,你伤刚好,那种事想都别想.”
“哼哼,好大的口气,你倒是忘了谁是主子谁是爷了!来人呐……”
“嗯?”
“快……快……快给夫人端一碗莲子羹来压压火……唉,不让做……想想都不行啊……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直到有一天,他又要离开。同往常一样,他临走时答应给她带回映山红。那一次,他真的去了很久,久到她的永恒,她用残生来等,却没有等回他许诺过的映山红。
这恶毒的花,是你们带走了他吗?为什么他走了,你们却要留下?
笑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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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吧,我也一直在笑自己啊,笑自己的无力,笑自己怎么傻傻地,就那样放手随他去了。
芜歌笑了,却听见心底一个声音,嘤嘤地啜泣着,怎么也停不下来。
她笑得那么灿烂,比长陵最鲜艳的阳光还要耀眼,吸引了本该桀骜不羁的目光。
“你是哪家的小姐?”来人天青色长袍,如玉的脸上绘着狭长的凤眼,眉间一只展翅欲飞的翡翠蝴蝶,周身散发着一股浑然天成的贵气。
芜歌转过身来,怀中安然躺着那一盆毫不起眼的七色兰:“宁王府,宁芜歌。”
“芜歌——有趣的名字。”语气没有波动,丝毫不因为宁王的名号而改变语气,“怎么,你打算拿这个参加花会么?”
他没有讽刺的意思,小小的白色兰花,孤零零地绽放在黝黑的泥土上,就像是墙角落水沟旁随手摘下的野花,毫无吸引力。
芜歌从容地望着眼前的高大男人,目光如水地低头柔柔看自己手中静卧的那盆,悠悠道:“花开不过刹那明艳,所谓好花,自当是绽时倾倒众生。平素张扬,未必能惊艳众人,多时沉寂,兴许得青睐不少。人世变幻,美丑,又怎可能永恒不变呢?”
他许久没有作声,只是默默站着,心潮却是起伏澎湃的。
很多年了,他流连过花街柳巷偎红倚翠,体验过大漠长风弑敌饮血,却一直孤独。
照理说,他双亲健全又有胞妹,家族势力遍布大夏每一个角落,是长陵所有女子的梦幻,应当是春风得意风光无限的。
只是,他总觉得心底里那种难以言说的渴望,随着时间的点滴流逝不仅没有渐渐淡化,反而像一把无名野火,越烧越烈,简直是要把心煎熬到地老天荒。
只是现在,这抹月白,给了他一点静,弥足珍贵可遇而不可求的片刻宁静。
他望了她很久,觉得一种奇异的感觉从心底升腾起来,仿佛他一直一直在等的那个人,就这样翩然来了,没打招呼,就这样从天而降了。他就像发现最新奇的猎物一样,任由骄傲的目光在这个素昧平生的女子身上流连,似乎想要从她身上获得一丝蛛丝马迹——她究竟是谁,为何能见到他后,如此平静?他向来是众人目光追逐的焦点,在长陵,他的才华盖世,当世大儒都为他的文韬武略击掌叫好;在齐雅,他的武艺超群,男女老少都为他的才貌惊人啧啧称奇——而今,居然有一个人,平视着他,目光中没有丝毫波动。
她是谁?是敌,还是,友?
陡然想起前两天风传的宁王长女与镇北侯二公子狭路相逢事件,当时的他听闻这女子的言谈,只觉得上报之人过为夸大——尚未走出过闺阁的女子,哪里有他形容得那么镇定,口才哪会有他描述得那么咄咄逼人。又转念一想,这个宁芜歌并不是一般的贵族小姐,据说四岁那年便随着她的鬼医母妃远走他乡,不久前才回府……
一时间,千丝万绪缠绕而过。
芜歌立了良久,终于微微一点头:“公子有礼了,芜歌先下去了。”
那么轻,却字字撞入听的人心底。
他目送着宁芜歌离去,凤目微微眯起。好奇心被挑起来了,如同他的野心一样,烧成一场燎原的烈火,铺天盖地、怒卷千里——宁芜歌么?我倒要看看,你纤柔的皮囊之下,是一颗怎样的心。
第十三章:数载别离笑不减,沧桑泯罢喜重逢
第十三章:数载别离笑不减,沧桑泯罢喜重逢
“祈风,你这三年都去了哪儿?”宁锦焕嘴角噙着笑,眼角的余光瞟向一袭淡紫长袍的霍祈风,“想当年我们长陵三少在城里呼风唤雨,哪家的姑娘小姐不拜倒在我们足下?”
霍祈风轻轻一笑,转过身来打量这位纨绔太子爷:“还说我,阿凌不也是多年未归么?还有当年我不过是十几岁的小娃娃,为非作歹的分明就是你们两个,每次我都是跟在后面挨打挨骂……”
“哈哈哈……”宁锦焕看着已经是新科状元的霍祈风,脑海中浮现的是当年那个跟在他和顾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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