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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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照影-第11部分
    刚刚开了个头。

    始作俑者默默给小伙伴点蜡,然后深藏功与名。

    第45章

    一年成邑,二年成都,因有成都之名。

    战国时秦惠文王更元九年秋,秦王派大夫张仪、司马错率大军伐蜀,吞并后置蜀郡,以成都为郡治。

    翌年秦王接受张仪建议,修筑成都县城。

    纵观历代建城,或凭山险,或占水利,只有成都既无险阻可恃,更无舟楫之利。且城址在平原低洼地方,潮湿多雨,附近更多沼泽,惟靠人力来改善。

    为了筑城,蜀人曾在四周大量挖土,取土之地形成大池,著名的有城西的柳池,西北的天井池、城北的洗墨池、万岁池和城东的千岁池,既可灌溉良田,养鱼为粮,更可在战时作东、西、北三面的天然屏障。加上由秦昭王时蜀守李冰建成的都江堰,形成一个独特的水利系统,一举解成都平原水涝之祸、灌溉和航运的三大难题。

    成都本城周长十二里,墙高七丈,分太城和少城两部份。太城在东,乃广七里;少城在西,不足五里。

    大城为郡治机构所在,民众聚居的地方,是政治的中心,少城主要是商业区,最有名的是南市,百工技艺、富商巨贾、贩夫走卒,均于此经营作业和安居。

    成都地处西南,当地有不少南疆夷族与汉人杂居,沈曦才来几天,便遇到了几个驭蛊的同道中人,观其服饰,以蓝白二色居多,应是女娲信众无误,就是不知道他们是日后哪个少数民族的祖宗。

    沈曦不愿多生事端,兼之体质特殊,与寻常蛊师不同,所以当面碰上了也没被人看出端倪。只是这么一来,重操旧业略有些不便,沈曦想了想,干脆收起布幡,权当是放假来游玩了。

    虽然医属于士农工商中的工户,按理应当居住南市,但是沈曦治伤救人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类似玩票性质,而且先前她伪造户口的时候,给自己上的是良籍,想想南市里少数民族同胞比较多,再一比较大城和南市的人口流动性和居住环境,她果断将住处落在了大城里。

    一想到户籍问题,沈曦忧伤地叹了一口气。她给自己和初七伪造的户口属于京畿道,而现在京畿河洛一带流行的官话,跟后世的闽南话挺像的,要是没有法术翻译,她基本上就是鸭子听雷……现在到了成都,反而比较能听懂当地话了。

    发觉沈曦似乎没挪窝,初七也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向她:“曦小姐?”

    “……没事,走吧。”沈曦摇了摇头,“对了,刚才说到哪儿了?”

    “刚才说到布置好了居所,便找个天气好的日子去府河边的山里看熊猫……现在我们正准备置办家用器什。”

    说到家用器什,沈曦又是一阵忧伤涌上心头。按照她现在搬家的频率,要是每到一个地方就添置新的家什,一次两次不觉得,日子久了,这笔开销可不小。一起带着吧,现在又没有物流公司可以托运,虽说初七用法术可以带一部分,但是毕竟有限……

    其实沈曦自己计算过,如果她可以使用法术的话,以她的灵力,足够带上初七带剩下的东西,然而现在她的灵力就是定期存款一样,放在那一分钱都没法花。

    ——或者说比定期存款更糟,至少定期存款可以支取,还有利息……但是她能把万年萝莉当做增益buff吗?

    对于时不时就神游天外思维跑偏得拉不回来的沈二小姐,初七觉得自己已经习以为常了。不过老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总是会因此而浪费点时间,得想个办法才行……

    “……怎么轮到你发呆了?”

    感到手臂被沈曦略有些不满地推了推,初七立刻回过神来,告了一声罪,心里暗想,该不会是跟曦小姐一起呆久了,也被传染了随时随地都能愣神的怪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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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用器物买齐之后,把临时巢|岤折腾舒坦并没有花什么时间——因为整饬住所这事已经很熟练了。

    沈曦从流月城里带到下界来的东西并不多,除了从不离身的兔子娃娃、虫笛和储存着各种逗比照的苍穹之冕,还有就是可以拿去换钱的各种小玩意,这些东西加起来都塞不满一箱子,整理起来相当省事。而大件的家具之类,沈曦表示像初七这么给力的青壮年劳动力,不用白不用。

    说白了,自己的小窝自己打理,外边的全扔给初七了。

    收拾完了,天也快黑了,沈曦决定今天出去开伙,饱饱地吃一顿养精蓄锐,明天就进山调戏萌神大熊猫。

    于是初七亲眼见证了何为“一刻钟之内吃胖了三斤”,据他目测,实际可能还超过了三斤,不过沈曦的身体本就羸弱单薄,怎么吃也吃不出臃肿的效果来,不过桌子边越垒越高的空盘子倒是把店家吓得不轻。

    初七默默地算了算两人身上所有已折现和等待折现的财产,然后发现照沈曦这种吃法,大概过个十年就要喝西北风了……他决定抽空去看看下界那个侠义榜到底是个什么名堂。

    填饱肚子之后,晚饭以一人一碗热腾腾的豆腐脑作为结束,然而看到和豆腐脑一起送上来的豆豉葱花碎辣椒的时候,沈曦的表情有些轻微开裂。虽然知道豆腐脑可以吃咸的,但是她吃甜的已经吃习惯了,而且事先也没人告诉她四川的豆腐脑也是吃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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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说现在糖比较精贵所以为了省钱普罗大众都吃咸豆腐脑?

    沈曦瘪着嘴往豆腐脑里加各种调料,拿着勺子搅了半天,也没有勇气尝第一口。倒是初七很快就喝掉了没加任何调料的豆腐脑,然后将视线转向她。

    “曦小姐已经吃完了吗?”这是明知故问,初七全然无视了对面那碗豆腐脑已经快被搅成豆腐糊的事实。

    “还没……”沈曦扔下勺子,“我觉得这东西应该吃甜的。”

    然后她就看到初七变戏法一样拿出了一罐胶饴,挖出一大勺放进了她面前的碗里。

    酸的辣的甜的咸的……沈曦记得刚才自己好像还加过一点花椒粉和碎花生……

    虽说沈曦平时炒菜也会加点儿糖提提味,但也是一点点而已,像初七这样一大勺掺进去——这玩意真的能吃吗?

    三秒钟后,沈曦做出了决定,将满满一碗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碎豆腐推到了初七面前。

    “我打算减肥,这些交给你了。”

    初七沉默着扭过头,看向被沈曦吃空的那一大摞盘子……现在说减肥是不是有点儿晚了?

    “……让你吃你就吃,我又没往里面吐过口水!”

    吃完了遭到嫌弃的豆腐脑之后,初七心里默默道了声可惜,其实这么调味也挺好吃的的,要不是曦小姐临时决定减肥的话,一定会喜欢。

    第46章

    这个时代对大自然的开发并不是很多,基本出了城镇没几步就是荒郊野岭,野兽也很常见,不过沈曦想看的大熊猫生活的山林竹海更加偏僻一些。虽然这个时候的大熊猫肯定比后世多,可真正见过的人并不多,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它们所在的地方人烟罕至。

    不过对沈曦来说,怎么找大熊猫的居住地并不是难事,她记得卧龙山距离成都大约有一百五十公里,或者说,从都江堰往西南五十多公里……

    只要有了具体参照,路程远近什么的还真不是问题——竹林什么的太显眼了好吗。

    见沈曦小手一挥在地图上划出一道直线,初七估算了一下距离,一来一回约莫一个半时辰,如果排除沈曦抱着黑白毛团不肯撒手非要把她自己也变成熊猫的可能,一天时间差不多够了。

    “中午或许会在外用餐,不知曦小姐打算自带还是现做?”

    沈曦想了想:“馒头和点心带一些,山里野兽多,到时候打了烤点肉就行……蜀中没狍子有点儿可惜,你不知道,狍子肉烤了特别嫩特别好吃,我一个人都能吃下半扇肉……”

    一边说大绵羊咩咩叫着很可爱一边啃羊肉串的人似乎就是曦小姐你……

    初七默默扭开了脑袋,有关沈曦这种体型的小姑娘一顿到底能吃下多少食物,他已经不想继续思考了——反正是喂到她饱了为止。

    嗯,等空闲下来了,一定要去研究研究下界人是怎么靠侠义榜赚钱的。

    收拾停当于是出发,差不多到了地界,找时常进山打猎的猎户一问,深山的大片竹林里果然有黑白相间爱吃竹子的大熊。打听到了大熊猫的出没范围之后,两人继续上路。

    比起城镇,阳春三月的深山里还带着一点微不足道的寒气,尚未散去的晨雾湿润润的,一丝丝半透明的白色若即若离地垂挂在草尖和竹枝上……沈曦觉得高密度的负离子简直就是对所谓浊气的最强嘲讽,她就不信住在这样的地方还会怕浊气。

    不过……有点儿冷啊……

    水汽重的地方,温度自然会比别处略低一点。沈曦的身子微微瑟缩了一下,随即感到肩上多出一点重量,扭头便看到一件滚了毛边的厚缎袍以及初七刚刚收回去的手。

    沈曦懊丧地撅起了嘴巴,事先居然没想到山里会比城镇更冷,太失策了。嗯,表扬小妖精这种事情她才不会做呢!

    于是初七只看到沈曦露出了欲言又止的复杂神情。

    难道是因为衣服上的毛绒绒太少了吗?——他严肃而深沉地思考着。

    沈曦本以为,自己可能会花些时间和功夫找熊猫,但是,万万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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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从天而降差点砸得自己头骨凹陷的黑白萌毛团,小姑娘心情相当复杂。

    被初七拎着后脖子的熊猫宝宝只有足球大小,软绵绵毛绒绒的一团,大大的黑眼圈,看上去十分讨人喜欢。似乎对自己现在四肢离地悬空的状态很不满意,熊猫宝宝挥舞着短短的爪子,胡乱扑腾着想挠初七的脸,可惜肥肥短短的小爪子太不给力,怎么都无法如愿以偿。

    这么小的熊猫宝宝,好像还没断奶吧……沈曦伸手摸了摸熊猫宝宝的耳朵,抬眼看向头顶它掉下来的方向。她记得哺|孚仭狡诘哪感苊ㄌ乇鹦撞校懿蝗巧暇妥詈昧恕br />

    ——退一万步,就算惹上了,也别从上面自由落体砸下来。

    两人上方是一根旁逸横出的粗树枝,不难看出之前熊猫宝宝就是趴在树枝上打瞌睡——因为树枝上还有口水和抓痕。

    于是沈曦无法遏制地想起了熊猫自挂东南枝的一百零八种销、魂姿势。

    不过还好,树上没有一只虎视眈眈的熊猫麻麻时刻准备着直接跳到沈曦和初七身上。

    发觉熊孩子的家长不在,沈曦的胆子立刻壮了起来,摸耳朵捏爪子揪尾巴揉脸,甚至还扒开了熊猫宝宝的小短腿,看看它有没有丁丁。

    初七无法直视地移开了视线,他突然有种自己变成了猥亵犯的帮凶的错觉。

    等沈曦消停下来的时候,惨遭□□的熊猫宝宝眼睛里已经积了一小洼眼泪,挂在黑眼圈边要掉不掉的,看上去有点可怜。

    “要不是房子附近没竹林,真想带回去养……”沈曦心满意足地抱着萌毛团,用下巴蹭了蹭两只黑耳朵之间顶心那一块的绒毛,“你说,直接在后院种点竹子怎么样?”

    “……曦小姐,这是诱拐吧?”

    初七毫不怀疑,沈曦绝对是认真的——看她一脸跃跃欲试就知道了。

    “也是……要是就这么带回去了,它的父母肯定会担心的。”

    一边说着,沈曦摸出一小块麦芽糖,塞进熊猫宝宝的嘴巴里,“我们送你回家好不好?”

    尝到了甜丝丝的味道,熊猫宝宝伸出爪子捧住糖块,小舌头一下一下地舔着,看上去很开心,连自己被猥亵犯抱着这件事情都忘掉了。

    沈曦戳了戳熊猫宝宝的脸:“吃货~”

    五十步不要笑百步……初七很想这么对她说。

    成功被糖果收买的熊猫宝宝乖乖趴在沈曦的臂弯里,由她带着往竹林深处走去,时不时还扒着她的衣领往里钻,想找更多吃的出来。

    “死心吧,我才没把好吃的放那儿呢~~~”沈曦用手指点了点熊猫宝宝的脑门,“幸好你是女孩子,不然这么扒我衣服,非把你吊起来打不可。”

    “……”初七已经什么都不想说了,如果他的记忆没出错,先做出猥亵举动的似乎是她沈二小姐?

    找不到食物的熊猫宝宝很失望,注意力转移到了沈曦背上的兔子娃娃上面,黑色的毛爪捞过一只兔子耳朵,然后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布料的滋味显然没有麦芽糖美妙,于是熊猫宝宝咿咿呀呀地哼了几声,很不开心地扔掉兔子耳朵,小胖身子扭了扭,从沈曦怀里挣脱了出来。

    “怎么了?”沈曦眼睁睁看着熊猫宝宝连滚带爬跑掉,很有点舍不得。

    初七指了指熊猫宝宝离开的方向:“似乎是它的同类。”

    虽然还带着妖气……但他实在无法想象,这种看起来毫无杀伤力的毛团如果成了精会存在什么危险性。

    沈曦跟着熊猫宝宝往竹林深处追了几步,分开一丛翠色逼人的箬叶竹,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堵黑白相间毛绒绒的墙。沈曦退了几步,这才看清,眼前是一只足有一人多高的巨型熊猫,刚才跑掉的熊猫宝宝正用爪子挂在它的小肚腩上。

    经过一番自我介绍,沈曦才知道巨型熊猫精名字叫团子,是受熊猫宝宝的麻麻所托,出来喊熊猫宝宝回家吃饭。

    对于深山老林里出现的人类,团子倒是并没有表现出戒备或是害怕,因为熊猫宝宝还叼着半块没舔完的麦芽糖,说是那个小一点的人类送的。

    听到团子说起回家吃饭,沈曦看了看日头,差不多是吃午饭的时间了,于是对一大一小两只熊猫招了招手。

    “要不一起吃饭吧?我带了豆浆馒头甘露酥脂花馅饼腊汁肉……待会儿再打点野味烤了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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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团子和熊猫宝宝一样,都是给了好吃的就会跟着跑的天然呆。

    初七突然开始担心将来有一天沈曦会被给她食物的人拐走了。

    第47章

    “唔,我也想学人类处理食物的方法了……”

    吃饱喝足之后,团子拍了拍曾经的小肚腩现在的大肚腩,颇有感触地说道,“还是要经常下山去看看人类怎么生活……”

    沈曦抱着熊猫宝宝,一边揉一边摇头:“个人建议,在你修为没到可以幻化成|人的水平之前,不要随便跟人类接触……被逮住了剥皮做围脖还是轻的,万一碰到那种脑子被门夹了看到妖类不问是非就要打要杀的,魂飞魄散都是常有的事。”

    这并不是沈曦危言耸听,得知她体质特殊不会长大之后,清和跟温留都给她灌输过类似的观念,还特地用几个“嫉恶如仇”得快走火入魔的高人举例说明过。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人都见不得异于常人的存在,不过还是那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听了沈曦的话,团子抓了抓脑袋:“呜……那不是要等很久以后了?大家都说我没什么修炼的天分……”

    “那你觉得是小命重要还是好吃的重要?”沈曦白了他一眼。

    这句话也可以问曦小姐你吧……初七一直很想弄清楚,被沈曦吃下去的那些分量明显超过胃容量的食物,最后都到哪去了,正常人的胃里如果塞进那么多食物,绝对会裂开。

    “……我、我觉得……都很重要……”团子委屈地用手指戳地面。

    “吃货!”沈曦毫无自知之明地站起来,指着团子道。

    “呜……”

    被小姑娘身上突然爆发出来的气场所慑,团子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缩,似乎这样就能隐藏起比(沈曦+初七)x2还要庞大的体型。

    初七:“……”

    ——曦小姐你觉得自己有资格指责别人是吃货吗?

    熊猫宝宝一边心满意足地舔着从沈曦那里抢来的冰片糖,一边给算辈分应该是自己祖爷爷辈的团子投以一个嫌弃的眼神。

    沈曦扯了扯初七的袖子:“随便打点什么烤着吃吧。”

    “还要做好吃的吗?”听到关于吃的内容,团子的反应比初七还快,“竹鼠肉特别好吃,我去给你抓!”

    ……竹鼠?沈曦眼前立刻浮现出了圆滚滚毛绒绒还有小兔牙的一团灰毛球……不行好萌的!

    “……弄死剥了皮再带回来。”沈曦肃然道,“皮给我留着,做围脖正好。”

    初七默默移开了视线,木然转身打算去找点野味。沈曦用行为告诉他,喜欢毛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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