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盘坐起来,将被子稍稍往下拉了拉,把个小脑袋摇得拨浪鼓也似,说:“不行。贺卡要自己亲手画,老师说的。”我伸手捏了捏他肉肉的小脸,拿了床上小书桌放在他旁边,又说道:“行,但是如果你把颜色弄到床单上,姐姐可要打你屁股了。”他笑起来,露出一排细碎的整齐的小牙齿,小手指并排合拢抬起来,靠在额前,学着警察的模样严肃的说道:“yes,da”
睿瀚于是趴在小书桌上,认认真真在纸张上来回涂抹,连身上的被子渐渐滑落也没注意到。我坐在书桌旁看着他认真的模样有些好笑,有些怜爱,也有些怀念。
小时候的我其实也像野孩子一样爱满世界跑。夜深挑促织,散学放纸鸢的事我一点儿也没少干。记得从前镇里有个居住了很多年的乞丐,说他是乞丐,但其实他从来没有主动跟人家乞讨过,只会在路边寻找被丢弃的食物。没人知道他哪里来的,像是忽然有一天就来了,且定居在西门桥下了,像所有流浪者一样,他衣衫褴褛,长发散乱,身上堆砌着人们丢掉不用的衣服,男款女款都有,不伦不类的。那时候的我们可真坏,我跟阿俟只要在街上碰到他,就会向他丢小石头,然后喊他“步惊云”。他有时候不理我们,有时候气急了就在后面追我们,穿着裙子慢吞吞的跑,口里不停咒骂:“你们这群王八蛋,小瘪三!有种别跑!”咬字清楚,骂起人来一点不像父母口中的“疯子”。我们一边跑得气喘吁吁一边笑得狂妄,那时候的天可真蓝。
之后我们的课时和作业渐渐躲起来,很久都不会再去打“步惊云”了。再后来,就听说他离开我们的镇子继续流浪了。
台湾偶像剧《我可能不会爱你》里罗列的初老症第一条,越近的事情越容易忘记,越久以前的事情反而越是记得。我发现越来越多的记起了小时候的细节,难道我也沧桑逆流成河了?
出了半天神,才发现睿瀚那边没有什么动静了,我放下书轻轻走过去,见他正趴在书桌上沉沉睡去了。我尽量放缓动作将他抱到隔壁的客房,仔细盖好被子,他睡得香梦正酣,小脸红扑扑的煞是可爱,我看得又是气又是爱的,关上灯,轻手轻脚走出来。
安顿好睿瀚,我才回到自己房间整理,见睿瀚落在这里的贺卡,想着只好明天给他了。好奇的翻开来看,那是很漂亮的蜡笔画,颜色鲜明,红的是花朵,绿的是叶片,金的是太阳,蓝的是天,一家三口手牵着手,脸上是一致的一笔向上弯的夸张的嘴巴,笑容灿烂。
睿瀚的画虽然漂亮,那一手歪歪扭扭的字倒跟阿俟有的一比,独创的“林氏字体”吗?但一笔一划却写得很用心,上面写着“新年快乐!”我不由轻笑,以前我们也很喜欢自己画贺卡,但有多久,我没再亲手写过“新年快乐!”这四个字了?连我自己也不记得了。
好吧,祝自己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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