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岂是池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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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鳞岂是池中物-第135部分
    monkey自诩为“全书最出彩儿的几个部分之一”的“计中有计”为主体,作者花了前后近22章的篇幅叙述了侯龙涛对陈倩从设计追求到身心占有的全过程,其中自身还失血28%,几乎把小命儿都光荣捐躯了,却从未提到过什么“陈倩战役”!可见关键并不在于什么“战役”不“战役”,而是作者另有玄机。

    在p73中,“陈倩把胸脯更加向上挺起,‘涛哥…你…你喜欢吗?’‘嗯?嗯,喜…喜欢,好美,好性感…’除了如云和莉萍,就数她的最丰满了,但侯龙涛此刻心中没有别的女人,没有做这种比较。”那么,现在,正当侯龙涛马上要将刚刚变成小猫咪咪的“母老虎”拥入怀中尽情亲热的时候,他又为什么突然从思绪中硬将何莉萍随着冯洁一起嵌了进来,从而提起看官注意,作者用意究竟何在呢?

    这就如同在玉倩“金凤还巢”不久、即将怀柔“以身相许”之时,让曲艳来挑出“名分”这个话题一样,在这时候将何莉萍与冯洁摆在一起来作心理学与社会学的研究,具有理性思考方面的深重意味。

    首先,作者无可“抵赖”地表明:侯龙涛在这时候、在他与冯云谈到冯洁的时候,他确实自然而然地就“连带”着“想起”了何莉萍。

    其次,作为即将晋升为少将的冯洁(她已是“代理副校长”)与作为平民百姓(网吧业主)的何莉萍,她俩同样都面对着一个“伦理”问题。前者是在妹妹的安排下与妹妹一起分享,但是面临“人凄人母”背夫偷情的“伦理”问题;后者是在女儿的安排下与女儿一起拥有,但是面临“母女同床侍夫”的“伦理”问题。

    法律有禁止吗?

    没有(“有配偶者”冯洁并没有与侯龙涛“同居”)。

    既然法律没有禁止,那就去它的什么“伦理”问题吧!

    我们真的必须真正的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法律只能保障婚姻,不能保障爱情。

    当爱情与婚姻已经彻底背离时,他“法律”都挡不住,你“伦理”就能挡得住吗?

    何莉萍与冯洁在“爱情”与“婚姻”的巨大矛盾冲突面前,在显然已经不能兼而得之的具体情况下,终于都勇敢地选择了“爱情”,这就是《金鳞》给我们昭示的人性论方面的深刻意义。我们嘴皮儿上常说要“以人为本”,想必不只是指的几十公斤血肉皮骨。

    至于说这样一来就又便宜了侯龙涛这个“流氓,色狼(张玉倩语)”,那是另一回事!这不能怪何莉萍与冯洁,要怪也只能怪monkey至今还在源源不断地为侯龙涛供应美女听凭滛乐,偶尔还要玩些变态的游戏,而且其中不乏富有“灵性”的中年熟女。

    公平地说,你只要回到凤凰山陵园(p87)里去看一看何莉萍的前夫安卧着的超豪华型墓室,就可看出龙涛对莉萍的用情至深。

    8,任婧瑶身陷荆棘岂由咱,凭君采撷莫摧花。

    一片衷心待时日,方知原是好人家。

    “虽说婧瑶不是什么清纯玉女,可也算正经人家的姑娘(p17)”,她“毕竟是个女人,面对一群凶神恶煞的黑社会(p26)”,许多事情并不是她有能力左右的。侯龙涛对美女是要霸占的,但在霸占之后只要她肯服服帖帖乖乖儿的听话,他倒也是肯用真情的,高档商品不断给她买,情人节单独陪她一个人午餐再接着玩了一下午,与其她诸女基本同处平等地位,婧瑶的归宿总算不差。

    9,陈曦纯情学子芳心动,嫩柳煞是惹春风。

    偏得春风最多情,桃柳俱沐雨露中。

    有人将这条谜底猜作薛诺,那是因为没有注意到“桃柳俱沐”。

    陈曦从“天机泄露”到“双娇入怀”,在感情问题上经历了剧烈的折腾,为的就是愿意不愿意参加“俱沐”,她最终还是快快乐乐地同姐姐一起跳上了“桃柳俱沐雨露”的轨道车。

    10,冯云格格凌空顿觉悟,与世较劲真糊涂。

    怎如相随郎君去,布衣敝履泛江湖。

    冯云在众女中单论出身门第数她最高,戏称一声“格格”谅不为过。

    这后两句是写她的很强的“平民意识”,在这问题上冯氏姐妹与张氏父子在观点上存在着尖锐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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