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物。所谓灵物,即是指那些经历了时间千锤百炼后产生出灵识的非生命体,大多具有旁人所不知的神通。灵物极为难得,且性傲,从不轻易认主。而滕家血脉的第二个特性,就是能够让天下灵物臣服。”
“你若是一辈子不碰上这种事,那还好。可当你因身体里滕家的血而得到了灵物的承认,那你与滕家就产生了因果,除非玉佩毁去,否则这份因果会一直存在,再怎么不愿都没用处。”
“君墨并非想从你身上得到什么,他想要的——”
“我要你和我一同担起滕家的责任。”书房的大门被人推开,滕君墨携着满身凉意走进屋,目光对上容檀茫然的眼神:“滕家血脉既然觉醒,那么属于你的那份职责就不容逃避。”
“……慢、慢着,等等,等一下。”在被滕家这顶大帽子盖得更严实之前,容檀赶忙出声:“表哥,我姓容。”
“那又如何。”坐到容小弟对面,滕表哥两腿交叠,双手互握置于膝上:“只要有滕家一滴血,都是我滕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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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你其实是土匪吧啊?被这说法噎到,容檀不由黑线:“舅舅方才说了,我只继承了血脉中的第二特性。其他什么能力都没有。”
英俊的男人弯起唇角,那表情带着蛊惑与傲慢,“但是,”他说,点了点自己的额头:“你还有这个,不是吗?灵物是会进化的,随着与主人的契合,神通将逐步显现。”
“……好吧,先不说这个。我能问下滕家的使命是什么吗?”
“简单来说,就是打怪兽。”
“……?!”青年觉得自己的世界观被这三个字打击得摇摇欲坠,他艰难地扯出一丝笑:“所以说,滕家人扮演的其实是奥特曼的角色?”
“你非要这么理解,也不是不可以。”
“我觉得,我恐怕没法胜任……”
“先别忙着下结论。”滕君墨轻捻手指,指尖燃起一簇白色火光,“起初我准备慢慢来,免得吓着你。可父亲都已开了头,干脆就再让你多了解些。有关滕家血脉,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本家子弟,血统越纯,能量越大,对邪物的压制力也越强。分家子弟,以及旁的支系,要么永远不与滕家发生因果,要么就必须回到老宅接受庇护。一切事物都具备两面性,滕家人斩妖除魔,而对于那些邪魔妖物,滕家人的血则是非常美味珍贵的补品,所以它们也会反过来猎杀我们。”
“如果你本身能力不足,又不接受本家的帮忙,那么就只能由猎手沦为猎物,怨不得他人。”
容檀忍不住皱眉了,假如滕君墨所言不虚,那他的处境就相当危险。“我想你口中的邪物应当不至于到处都是?在人口密集的都市理应相对安全许多。”
回答他的是一声哼笑。
“别天真了,小男孩。”右手五个指尖依次燃起红、白、金、青、黑五色火焰,魔术师般的男人姿态优雅如佛祖拈花:“早在s市时,你就已被那些嗅觉敏锐的家伙给弄上了捕猎名单。异类化形,往往需要非常漫长的时光,在此之前,成百上千年的尘世辗转为它们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这意味着,化形成功的它们若是想在人类社会取得一定的成就和地位,简直轻而易举。”
“每个城市都有一个半公开存在的非人类协会,平时只是普通场所,到了特定时候会来个华丽大变身。极地之夜便是其中之一。”
可怜的容小弟这会已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自己内心的感受,他还记得稻草是如何描述极地之夜的,“会员都是本市的精英名流权贵”,再结合滕君墨的说法,他真的不愿意去思考背后的含义。
“当然了,能成为协会会员的都是些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偶尔也会有一两个误入歧途的家伙。给你送邀请函和送花的那位,就是不幸被你诱人的血液给迷惑到的倒霉蛋。”
摇摇欲坠的世界观终于“哐当”一下摔到地上,碎成了渣渣。
“够了,君墨。”眼见着外甥被刺激得两眼放空,滕峰阻止了还有些意犹未尽的儿子,瞪了后者一眼,他颇感无语。这死小子平日里不都是惜字如金的么,今儿难道是被附身了?说个没完。“小檀,你要不要回弄梅轩休息会?”一股脑塞进这么多信息,总得给点时间消化消化。
“嗯……啊,是的,我想我需要再去睡一觉。”无力地按住太阳|岤揉揉揉,容檀苦恼地闭了闭眼睛。“我现在脑子里一片混乱。”
“君墨,带你弟弟去休息。”
滕君墨走到容檀身边,腰一弯,手臂用力直接把他打横抱了起来。“哇啊!”猝不及防地青年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搂住自家表哥的脖子,随后耳根开始烧红:“别这样,放我下来我自己会走。”
“我怕你走到一半心不在焉给摔了。”滕表哥回道,将怀中人的抗议全当耳边风。见反驳无效,容檀只得无奈妥协,任由男人将他抱出书房,往弄梅轩的方向走去。好在滕宅地广人稀,避免了被围观的命运。
回程途中两人均默然不语,容小弟眼睛不知该往哪看,觉得很尴尬,遂没话找话地问道:“表哥,滕宅的那个园丁姑娘是人吗?”
“不是。织锦是化形的花妖,本体为芍药。”
= =|||这回,世界观真的连渣渣都不剩了。
15【拾伍】
苍白干瘪的人体横陈于平台,腹腔大敞,内里空空如也。浑身肌肤萎缩变形,使得好端端一漂亮女孩儿成了眼下这副可怖模样。
左小书打量着尸体,露出嫌弃的表情:“这凶手太没美感了。”旁边的封黎头疼地看看她:“相信我,你在啃鸡翅啃羊腿的时候同样没有美感。”
卷发美女登时目露凶光:“你说什么?有本事你再给老娘重复一遍!”
“……”封黎识趣地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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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大凶杀案之所以会被移交到他们手里,在于尸体那仿佛被野兽利爪活生生扯裂的伤口,以及犯罪第一嫌疑人。那位报案的清洁阿姨发现的并不只是一具女尸,还有女尸旁满头满脸血昏迷不醒的男生。小男孩儿名叫杜远谦,就读于大英文系二年级,和那倒霉姑娘是一对,两孩子估摸着是趁月下无人上小树林幽会的,哪晓得这一会就出事了。一个横死,一个怎么叫都不醒,至今还躺在医院的加护病房。
一同进医院的还有那报案的阿姨。现场太惨烈,阿姨被柴米油盐酱醋茶磨砺得平和的小心肝受不起这刺激,哆哆嗦嗦撑到警车和救护车呼啸而至,就两眼一翻厥了过去。
现场封锁后,法医初步判定死亡时间系二十三点三十分到零点三十分,伤口没有借助凶器,仅靠外力撕开。视线转到不省人事的男学生身上,十指指缝都残留有死者的血肉,另外,男孩儿口中也有大量血迹,牙齿和口腔内壁均能提取到内脏组织,结合先前的推断,便能得到一个惊悚的结论——
那孩子不知发了什么疯,把自个女友给开膛破肚了,还生生把那些个身体器官给吃进了肚里。
市犯案率虽然不算高,但警局的一众哥儿姐儿们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恶性刑事案件没少遇到过。可眼前这出委实血腥了些,好些个资历较新的小菜鸟都蹲一旁吐去了。而且,不合理的地方也有很多。
其一:徒手撕裂人体需要极大的力量,嫌疑人杜远谦身材削瘦,典型的江南水土养出来的小嫩草,就连指甲都修得平平整整的,他真能达成作案条件?
其二:犯案得有个动机。不管是情杀仇杀误杀还是报复社会,总归是个理由。小姑娘死的那么惨,要么就是二者间有深仇大恨,要么就是凶手是个神经病。前者显然不成立,小情侣就算闹个矛盾,也成不了隔夜仇。至于后者,调查显示嫌疑人家族中没有精神病史,而他本人也一直都十分正常;
其三:没有发现挣扎扭打痕迹。这太匪夷所思了,任何人在生死关头都会本能地进行自我保护,进而反击。法医说了,小姑娘不是在死后才被剖腹,那她怎么可能不反抗?检测不到迷|药反应,周身也无其他击打伤痕,那就意味着当时受害者是清醒的,如此更解释不通;
其四:为何嫌疑人会深度昏迷?杜远谦被送进医院后立马进行了全身检查,医生表示男孩儿毫发无伤,但是整个人处于木僵状态,对外界刺激无任何意识反应,脑电图呈杂散波形。简单来说,就是成了植物人。平白无故的,怎么就突然落得这么个下场?
案情发展陷入僵局,找不到有力突破口,这可愁坏了一干人等。两个风华正茂的小年轻,女孩死不瞑目,男孩半死不活,这消息瞒不了多久,如果不尽快破案,定然会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
最后警局高层没辙,求了左小书三人出马。
这里要交代下左小书几人的职业。
他们隶属于一个半官方的隐秘组织:超自然特别行动组。这个小组最初成立于建国后,由滕家子弟带队,收纳来自五湖四海的异能者,专门负责处理一些普通人解决不了的非正常灵异事件。
行动小组是滕家与当权者合作的产物。作为传承几百年的世家大族,滕家的存在不可能不被统治阶级知晓。对于那些站在权力巅峰的人来说,滕家是把沉睡于鞘中的双刃宝剑,不出则已、出则必然见血,用得好则互利、反之则互损。
不管在哪个时代,和国家机器作对都是极不明智的,滕家能延续这么久,自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他们找到了与当权者相处的平衡点——在他们需要时,滕家将为其服务,与之相对的,当权者对滕家的所作所为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尤其在某些事件的处理上,滕家握有生杀大权。
于是,挂在政府名下,实则为滕家掌控的半官方行动组应运而生。
神州大地人杰地灵,身具异能者并不少,可惜皆隐匿于茫茫人海,相遇得靠缘分。为数不多的数个组员中,唯一的女性左小书擅长驭兽,这姑娘天生一副让野兽亲近的体质,凶猛的蒙古狼到了她跟前都乖得像家犬;封黎可以操控水,要惹得他不爽了,他能整出朵小乌云悬你头顶,走哪跟哪,成日阴雨连绵;年纪最小的程泊舟有着双阴阳眼,幼时跟着一游方老道学了点道术,有点类似所谓的天师。还有几位没出场的组员,留待日后再说。
小组的存在只有各地高层知晓一二,历来蒙着神秘面纱,不为民间所知。若非迫不得已,市警方也不会做出这个决定。
“小舟子,你看到什么没?”围着女尸转了圈,一无所获的左小书问道。
程泊舟正慢条斯理削苹果皮,闻言眼皮都懒得抬:“没。”
“哈?怎么会?你以前不是说人死后只要身体没火化灵魂都会老老实实呆边上的吗?”
“死这么惨,八成变厉鬼了。外出转悠去了吧。”白生生的果肉暴露于空气中,鲜嫩诱人。嘴巴一张一合,啊呜咬下去,登时甜香四溢,清脆多汁甭提多美了。程泊舟享受地眯起眼,牙齿嚼嚼嚼。
“我说弟弟诶,你能先别急着宠幸那苹果吗?这头有更要紧的事儿!”
不为所动地继续制造“咔嚓咔嚓”的噪音,程泊舟说:“厉鬼不好招,费神费力还不一定招得来,索性等她转够了,自己送上门。”
“消极怠工啊这是,真该让老大来瞧瞧你这惫懒模样。”左小书看着他满脸恨铁不成钢:“你个死孩子就知道在老大面前扮乖巧,一对着我们就原形毕露,这种态度要不得!”
程泊舟面无表情地啃苹果。
“啊啊啊气死我了!”暴躁的捋了把头发,左小书来回踱了两步:“你能不能收起那见鬼的脾气?明明长得很可爱一小孩怎么个性这么不讨喜呢真是老天无眼啊啊~~!”
“看不惯就不要在我眼前晃悠,晃得我头晕。”
察觉到左美女有发飙的倾向,观战的封黎干咳一声压下笑意,上前打圆场:“行了你们,隔三差五地闹别扭不嫌腻啊?认真点儿,这种小事难道你们还想劳烦老大出面?”
程小面瘫和左大美女对视一眼,各自冷哼扭开脸去,暂时休战。三两下啃完果肉,将果核掷入垃圾桶,程泊舟掏出白手绢擦干净手指,走到尸体旁打量片刻,右手食指抵在女尸额前,阖目默念:“老祖传牌令,金刚两面排。千里拘魂症,速归本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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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反应。他翻个白眼,道:“去把我房里的香炉和书桌左边中间抽屉里的香拿来。”左小书自然是不会动的,封黎只好认命地当跑腿。两样东西送到后,程泊舟将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青铜香炉摆放在尸体头顶的位置,接着点燃一段线香,待烟雾盘旋而起,他又重复了遍招魂咒。
然而仍旧没有反应。
“小舟子,你行不行啊?”美女嗤笑着询问。
这回小面瘫没顾得上和她抬杠,他皱起眉头:“她好像被困在某个地方了。”想了想,又道:“没搞错的话,这倒霉姑娘貌似误闯了卧龙山。”
“……卧龙山除了滕宅还有哪里能困住一厉鬼?要不打电话找老大问问?”
“行吧。”封黎赞同。
“那么,”左小书唇角一勾,伸手指了指程泊舟:“小舟子,打电话的任务就交给你了,姐姐知道你一定会欣然接受的,对吗?”小孩没理她,直接拿了封黎的手机解锁拨号,后者很郁闷:“你干嘛不用自己的?”
“没电了。”淡淡甩出三个字,电话通了。程泊舟简单的把情况和那头的滕君墨解释了一遍,boss大人听罢,道:“你们下午过来。”
“好的。”等话筒响起“嘟嘟嘟”的忙音,小面瘫把手机还给封黎:“老大让我们下午过去滕宅。”
“什么?”左美女面颊一抽:“老天,我可真不喜欢那地方,每回去都觉得浑身鸡皮疙瘩在跳舞。而且那边的人动不动就小姐少爷的叫,让我感到自己好像穿越回了万恶的旧社会。”
“这些话你留着对老大抱怨吧。”程泊舟不咸不谈地堵她一句,转身出门,回房换衣。
16【拾陆】
三人换上出席正式场合的服装,开车到了滕宅。为他们开门的是个十四五岁左右的小少年,白皙粉嫩的脸蛋,大大的荔枝眼水灵灵的,发挽双髻,穿着身杏黄底团花锦衣,可爱得不行。
“左小姐、程少爷、封少爷,请随团子来,大少爷在听涛阁等着三位。”
“呀~!团子,每次见你都是这么可爱~(≧3≦)/~!”左小书兴奋地扑上去把小少年抱了个满怀,贼手在人家脑袋上摸来摸去,好好的发型都被揉乱了,末了说道:“宝贝儿,你的耳朵冒出来了。”
被蹂躏得泪眼汪汪的小孩儿忙捂住两只毛茸茸的犬耳,哼唧两声,头一扭,板着张小脸不理人了。
团子是只化形仅三十年的犬妖。
小妖怪的真身是那种随处可见的土狗,康熙年间被出世行走的滕家少爷捡回本宅,从此那只流浪在街头巷尾三天两头饿肚子的小可怜蛋摇身一变成为滕家的宠物,有人逗有人宠,不愁吃不愁喝,并且在耳濡目染中渐渐开窍,成就灵智。如此修炼百多年,终于化形成功。
虽然满打满算,团子的岁数当以百计,但他的心智还稚嫩得很。这个小妖怪只在最初的时光尝过世道艰辛,随后就被带回了世外桃源般的滕宅,再也不曾涉足外界。滕家人也没想过要扔团子出去历练,小犬妖太单纯,犬族该会的神通那是半点不会,这样子到了外头,没几天就能被人给卖了,还是留在家里省心。
因着修为缘故,小狗只能化形作少年模样,左小书第一回见着团子时尚不知他的真实身份,单纯地被可爱的包子脸萌杀,直恨不得领回家去。后来某次团子实在受不住这女人的调戏炸毛了,变回狗狗身子龇牙咧嘴,左小书先是震惊,震惊完了照萌不误。
由此可知该女的神经有多坚韧,要知道这年头活生生的妖怪可是极为少见的,家养的更是稀有。
滕君墨的听涛阁内甬路相衔、山石点缀,景致雍容大气。每当行到此处,无论来客是谁,都会不由自主地拿出自己最好的仪态,哪怕是大大咧咧的左小书也不能避免。阁中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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