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惑之道途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诱惑之道途-第64部分(2/2)
空间里,“总之,美学上的父权制把女人缩小成男性本文的所有品,自古以来,妇女形象或文学作品的女性人物都是男性期望的和设计的东西。吉伯特(sndr m·gilbert)和古芭(susn gubr)甚至语义双关地说:‘s  cretion ‘penned’mn ,morever , womn hs been ‘penned’‘penned’.(男人的一支笔创造了女人,也禁闭了女人。)(《阁楼上的疯女人》)

    作为雕塑的美好女性,有必备的特性:美貌和女性气质。

    金庸笔下的男性人物都是具有强烈的性别意识的,杨过、令狐冲这样多情的少侠便是典型的例子,即使是郭靖、张无忌这样木讷的人,当遇见女性的时候也会敏锐地感受到少女的容貌和气息。

    然而,在小说里众多美好女性中,没有“不可逼视”的容貌的大约就是程灵素了。在衡量女性自身价值的时候,美貌成了一个相当重要的砝码,虽然常常这一点有意无意地被否认。这种男性对女性形象的期待,“这些期待或关涉男性的精神追求,或关涉男性的本能欲望。它们代表着作家男性立场对女性人物世界的制约”,而“男性叙事对这一点的过分迷恋和极度夸大,显然承袭了男权文化传统中把女性当作纯粹的性客体,从而使女性性感无限膨胀而成为女性生命异化物的偏颇”。在金庸众多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里,我们能够看到容貌对女性的爱情中所占的比例,尤其是在一见钟情的爱情故事中。段誉对王语嫣的一见钟情,可以说完全是后者的容貌符合了前者心目中的期待预设。丁典和凌霜华的爱情里何尝不是一开始凌霜华用美貌赢得丁典的心?金蛇郎君在充满怨毒的复仇中虏走温仪,原本先j后杀的,但是,短短几个瞬间,复仇的怨火便消退得干干净净。一个照面,再怎么美好的心灵都不能如此迅速地俘虏仇人的心,恐怕只有美貌才能。一见钟情是最美好的爱情模式,但前提是美貌。如果没有美貌的话,那只能是“见光死”。金庸谈到爱情的时候,说青梅竹马或者一见钟情,然后再白头到老是最美好的。奇妙的是,在金庸的笔下,青梅竹马的爱情却比一见钟情更容易夭折。同时,金庸对美貌的影响力有过分夸大渲染的倾向,在《越女剑》里西施的美貌竟然让情敌打消杀她的意图,虽然说是小说,一切都有可能,但是这种渲染不得不让人存有疑虑。

    “对于男性制定的女性躯体修辞学说来,女性躯体的活跃与生动不过是更好地成为男性目光的猎物”,物化的女性躯体成为男性目光捕获的对象,读者顺着文本中男性的目光看到一定格的女性躯体,并且在从中得到自己所期待的愿望满足。“女性的色相美在中国现代男性叙事中仍是女性进入男性视阈,取得与男性同等的人的价值的必要条件。自主型人格只有与她们的性魅力相搭配才能进入男性视阈获得意义。缺乏天仙之貌的女性之大多数,仍无法以正面形象获得男性世界的认同。男x欲望,依然在男性视阈里左右着女性的生命价值。对这些美丽的自主型女性风采的描写始终离不开男性人物仰视、膜拜、认同的眼光,这也说明中国现代男性叙事中的自主型女性并不存在疏离男性眼光自足地形成自我世界的可能。这既是对传统‘夫为妻纲’秩序的颠覆,但同时也是在另一层面上不能彻底克服男性中心思维的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金庸在描述女性外貌的时候常常使用“不可逼视”。这一方面是男性的凝视目光的发送上;另一方面是凝视的目光在接受者的身上受到阻隔。“看”的受阻是否是因为金庸意识到女性的性别个体、自我世界对来自男性的凝视目光的抗拒呢?

    前文已经提到了“女性气质”并非是女性本身的特质的概括,而是对女性的社会文化预设。“如果‘女性气质’用克莉斯蒂娃的语言下定义,……,它就是被父权制象征秩序边际化的气质”,“断定所有的女人必定具有女性特点,所有的男人都具有男子气概恰恰就是一种手段,是父权制的首领们把所有的女人‘而不是女性气质,置于象征秩序和社会的边沿。……那么克莉斯蒂娃对于边际的强调使我们看到了这种对于女性的地位而不是本质的压抑。任何时代被视为从属(或边际)的东西都要依照其所占的地位来决定的。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说明这种从本质到地位的变化:如果父权制发现女性在象征秩序中占有一个从属的(边际的)位置,那么,根据阳物崇拜论的观点,女人们代表了男人与混沌之间必不可少的前沿。但是由于她们的边际性,她们总是往后退缩,与外面的混沌世界合为一体,换句话说被视为象征秩序之界限的女人将带有一切前沿的令人困惑的特点:他们既不在里边,又不在外边,既不是已知,又不是未知。正是这种地位使男性文化有时候会亵渎女人,认为她们代表了黑暗和混乱,把她们视为巴比伦娼妇,而有时候则褒扬女人,把她们视为具有更高尚更纯洁之本性的代表,尊崇她们为圣母或上帝之母。在前一种情形中,边际被视作混乱蛮荒的外部世界的一部分,而在后一种情形中,边际则被视为内部世界的固有部分――保护和掩蔽象征秩序,使之不受想象中的混沌所干扰的部分。不用说,这种地位不会像父权制权威愿意让我们相信的那样,与女人的任何本质真实相符的。”

    如果我们把金庸笔下的女性形象分门别类,那么我们可以看到,既有王夫人、康敏、裘千尺这样的恶妇,抗拒男性的控制的同时又反过来希望控制男性,她们的张牙舞爪、残忍、恶毒、丑陋,隐隐约约包含着男性对不听话的女性的恐惧,她们的悲惨下场一方面是角色性格本身的缘故,另一方面是文本中的父权制对拒绝了父权制安排的屈从角色的女性的压制;又有王语嫣、香香公主这样的“木美人”,拥有最惊人的美貌和最单薄的内心世界,毫不客气的说,她们只是一个纯粹的符号、一座纯粹的雕塑。金庸笔下最美好最打动人心的正是那些和英雄一起成长的女性――比如黄蓉、任盈盈、小龙女……美貌、聪慧、无私、忠贞、温柔……她们和男人们一起成长,但是成长经历远比男人们单纯,而她们在外貌和内心世界都无可挑剔,完美得过分。她们是男人的梦中情人,也是女人期冀成为的模范。

    但是,这种完美恰恰使得她们失去了人的生命质感,失去了女性的生命内涵。她们不像男性一样有矛盾的内心世界,在神性和魔性之间来回徘徊的矛盾的人,也不是与男性不同的,有不受男性目光干扰的自我世界的、富有女性独特生命感受的性别群体。她们在男性的想象大陆上升腾起来,成为神圣的图腾,在男性的欣赏、仰视、倾慕的目光里完成了另一种形式的父权文化对女性的异化――神本化。她们作为高尚的、神圣的图腾,永远悬在目光的上空,让男人满足,让女人模仿。

    (全文完)

    第六十六章 终有眉目(一、二)

    今夜星月无光。

    浓厚的黑色云层遮掩住了天空中一切能够发光的东西,如果是古代社会,这时恐怕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

    由于宋家宅院背靠一座山峰,地势较高,站在屋脊之上虽不能俯瞰全城,但远处城市中心辉煌绵延的灯火仍然一览无余,而从外环到最近公路上的路灯像一条闪亮的长蛇盘踞在东方,经过稀薄雾气的折射之后闪烁不定,仿佛活了过来。

    白水寒仍然是一身白衣,一般人在这样的夜晚也不会注意到屋顶上居然会站着一个人。况且宋家的下人们包括有心自己身体状况的宋建国都沉入睡乡,没有特殊情况也不会起身到外面来,当然也不会给他们所谓出来如厕而恰巧发现异状的机会,因为每一间卧室都配备有单独的卫生间,这也是现代化减少了与天地自然直接接触的机会。

    宋老太爷所在的书房顶上也仍然笼盖着若有若无的灵光,只是这会儿似乎变得更加浓厚了。

    白水寒双目一凝,现在已经子时正,该来的应该来了吧?

    现在农历快进九月,秋分早过、快到寒露时节,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起风了,起先还只是柔柔地像情人正在抚摸你的温柔的手指,慢慢地开始打着旋,不惹人注意地接近了宋宅,然后越过书房的顶,刮到了前面的院子中,最后莫名地消失了。

    “爹!您来了?”

    “嗯。这么急着找我来干什么?这些年不是已经不需要再做什么事了吗?再说经常到人间来会影响我的修行地,不是告诉过你,如果太弱是无法在那儿生存的,弄不好等你去的时候我们父子恐怕连面都见不了!”

    “爹,您别生气,实在是今天我那不成器的儿子,也就是您的孙子突然往家里带回来一个人。我怀疑那个人有道术在身。”

    yuedu_text_c();

    “嗯……你是不是有什么发现?以前也有不少所谓的道士和尚时不时过来折腾一下,只是那些还入不了我老人家的法眼。难道这一次你觉得不像从前那样可以随便打发?”

    “是,爹您知道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凡人,可是识人地本领却是不错的,今天看到那人地第一眼我就觉得不简单,而且……”

    “而且什么?怎么吞吞吐吐的!”

    “不是,爹,这件事只是我的感觉。建国这孩子缔结灵魂契约的事情他以为瞒得住我,其实我都清楚,不过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您说过这种契约一旦缔结不能随便解除,也只能慢慢替他想办法。昨天见到建国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今天更加感觉到他身边的那股寒阴劲没有了。”

    “哦?你是怀疑他的灵魂契约竟然解除了?不、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爹,您不是说过契约人可以主动解除契约地么?”

    “哼!鬼界存在这么多年,缔结的灵魂契约不知凡几。可是主动解除契约的却极少,知道为什么吗?”

    “大概是舍不得其中得到的好处罢?”

    “这当然是其因之一。无论是哪一方都能从灵魂契约中获得莫大的好处,如果只是一方恶化得利另一方获弊,就不会有灵魂契约存在的必要。对于凡人来说,可以通过契约满足自己的**,做到以前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而对鬼魂来说。尽管经常出入人界会损害自己地法力,可其攫取的是凡人死后的利益,不仅能够得到一个免费的奴隶,而且能够得到至宝‘束魂鞭’,那可是在鬼界中几乎能仗以横行无忌的东西!”

    “建国这孩子不就没有经受住诱惑吗?就是我……”

    “哼!人类的贪欲无穷无尽,真正地正人君子又有几个?可惜的是人类老是自以为聪明,殊不知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什么,可以欺人欺己欺心却不能欺天!这是我到了鬼界才慢慢明白的事情。”

    “爹……”

    “不说这个了。灵魂契约主动解除所要付出的代价是一般人不能承受的,除了通过契约而获得的一切要被索回,也就是被打回原形。而且会按照情况缩减阳寿。同时受病痛折磨,两相对比。几乎就没有人愿意主动解约了。鬼魂一方也是这样,如果主动解除契约的话那麽以前损失的就白损失了,而且解除契约的时候因为要忍受阴火焚身之苦,更加不可能愿意。”

    “还好和我订契约的是爹您老人家,钻了一个空子。不过我一直奇怪,以前怎么会没有人死后直接和在世地亲人缔约,那样不必担心死后为奴了。”

    “嘿,你以为老天是那麽容易让人钻空子地么?一般新死的鬼魂根本没有能力引动契约地缔结,须得修炼了上百年的老鬼才行,你爹我当年是特殊情况,借助宝物才一下子就拥有了百年灵力,否则的话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白水寒身躯一颤,终于第一次听到和母亲遗留下的神器“赫卡忒之眼”有关的消息,自从知道这一切之后,他几乎把这颗“黑珍珠”当作了母亲的化身,可以想见此时他是多么激动。

    左脚向前跨出,一闪之间就来到了书房门前,他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气息,打算用最直接的方法——问。

    书房的门吱呀一声无人自开,宋炳文苍老阴柔的声音送了出来:“贵客既到,请进屋叙话。”

    白水寒飘然移到屋内,里面一片漆黑没有灯光,宋炳文此时没有坐在书桌后面,而是恭敬地站在一边。那本来应该是坐着他的摇椅上翻滚着一团烟雾状地东西,不时变换出奇形怪状,显得阴气森森。

    “宋阊老先生,还是不要玩这种把戏的好。”白水寒用淡淡地口吻提醒道。

    摇椅上那团变幻不止的烟雾立刻消失无踪,取代的是一个老态龙钟的旧社会士绅模样的老者,身上还穿着长布衫,鼻梁上架着一副带细链的金丝边眼镜。

    宋阊危坐不动。嗓音有些尖利:“让道友见笑了,非是老夫故弄玄虚。只是不知道友深夜造访之意,故小试一回。尔是要疾恶如仇消灭我这个老鬼,还是慈悲心肠欲超度老夫去西天极乐?”

    白水寒当然知道自己地冒昧出现很容易引起误会,对宋阊话语中的讽刺也不在意,用非常诚恳地语气道:“虽说人鬼有别、阴阳有界,可是都为同一宇宙生灵,不应互相视为异类。老先生以为然否?”

    宋阊语气稍微缓和,声音不再那么刺耳:“既然如此,那道友就明说来意吧。”

    白水寒看向宋炳文:“宋老先生,本人借贵公子之便来到这里,是想问询一件事情,并有一个不情之请,希望老先生答应。”

    宋炳文闻言疑惑地和宋阊对望一眼,然后转头道:“你先说说看吧。”

    白水寒缓声道:“我要问询的事情刚才在你们父子对话中找到了答案。宋阊老先生他说之所以能够以新鬼之身缔结灵魂契约,是因为一件宝物的缘故,敢问这件宝物是否是在焚化尸身时遇到的?”

    宋阊并没有立即答话,但白水寒从他一闪而逝的惊讶表情上看出了自己问题的答案。

    不等他们进一步的反应,白水寒继续道:“宋阊老先生地身后事是在本市的殡仪馆办理的吧,这家殡仪馆一直是本市唯一一家殡仪馆。所有本市死亡的人都回送到那里火化,而且为了节省时间和能源,一个焚化炉会同时焚化四具尸体,当时宋阊老先生和我的母亲以及其他两个人就这样进入了同一个焚化炉。”

    宋炳文目光一闪:“你是说,我爹遇到的宝物其实是其他三人中的其中一个携带的?”他已经猜到白水寒既然能够说出这些,那么很有可能宝物就是他母亲地,只不过他在商场上的习惯让他总是不轻易说出自己最后的意见。

    yuedu_text_c();

    白水寒点头道:“不错,当时那件宝物就在我母亲的身体里面,你们看这个。”他把那张放大之后的父母的合影拿出来递给了宋炳文。

    宋阊父子凑在一起观看照片,从表情上已经相信了白水寒所言非虚。

    “那你地要求是……?”宋炳文抬起头来。问道。

    白水寒心中别扭。以这两父子的精明到现在还猜不出自己的要求才怪,却非得让他亲自开口。但对方装傻,他只能开门见山:“两位应该已经想到了,经过焚化之后,母亲的宝物应该是在四人混合的骨灰之中,我已经察看过母亲的骨灰盒,并没有找到宝物的踪迹,所以想看一下宋阊老先生的骨灰盒,小子知道这样有些对老先生不敬,但先母遗物不想流落在外,只有请老先生体谅一下小子的心情。”

    涉及到父亲的遗体,宋炳文自然不敢擅自做主,于是看向父亲宋阊。

    宋阊先没有贸然答应,而是以一种感兴趣地口吻问道:“不知道道友能不能形容一下那到底是一件什么宝物?当初我虽然意外得了一些好处,但新死之身新形成之魂魄懵懵懂懂,并没有看清到底是什么,到现在还殊为遗憾!当然道友觉得不方便地话,就当我老头子没有问好了。”

    白水寒淡淡一笑:“这并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这宝物叫做‘黑珍珠’,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 页 目 录 下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