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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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女神-第41部分(2/2)
孤雁可没有时刻作好打架的准备,此时,盛气凌人的裴幺少爷冲了过来,手里就是那把所有人都闻风丧胆的“死神菜刀”。

    从来,在他的死神菜刀下,还没有什么人能够全身而退,相信这次,荒泽孤雁依然会束手就擒。乖乖地跟着他去领赏金。

    好几千万哦,这颗人头居然值这么多钱,那他的罪孽肯定深重。

    所以。他接此任务,也可以说是为民除害。

    裴幺少爷心内有了计较,手上活力十足。

    卷起风声,生锈的菜刀脱手而出,直劈荒泽孤雁的脖子。

    这哪是抓人,纯属是杀人。

    荒泽孤雁慌乱逃窜,躲到了一颗更大的石头后面,不时地伸出脑袋去观察。

    裴幺少爷得了便宜,知道了荒泽孤雁迫于自己菜刀的威力。而躲了起来。

    他更得意了,要知道。他除了本身使用生锈的切菜刀武器技能之外,他的技艺还有很多。比如“隐身术”和“追踪术”。

    他从小就使用菜刀修练,这项技能的日趋完美,得归功于他的最大爱好,因为是吃货一枚,他喜欢自己摸索着烹饪食物。

    因为痴迷,所以专心,专业。现在的他,不仅是个美食家,同时,还是文气大陆上唯一一个,拿国家津贴的最杰出的特级厨师。

    后来做了赏金猎人,这把菜刀几乎没有再切过菜了,而且抓获被悬赏的罪犯时,并不需要发挥菜刀切菜的功用,于是,日积月累生了锈,这把菜刀就生了锈。

    而且赏金猎人的危险系数相对也高,起码得具备隐身和追踪方面的功能,及追踪与被追踪的较量,必须实力要可观。

    此时,他见到荒泽孤雁躲了起来,他就运用自己的擅长技能,隐身去接近荒泽孤雁,然后再一举将之抓获。

    隐身术就利用环境的变化,与之完美融合。

    他们所在的地方,除了山的土黄之色外,就是他们的周围生长着灌木丛。裴幺少爷纵身起跳,几个起落,钻入了茂盛的灌木丛。

    荒泽孤雁还以为他被说动了,放弃自己一个人逃跑了。

    于是,他放松了警惕,坐在地上,喃喃低问道:“郎乐乐呢?她现在还好吗?”

    目不转睛盯看扇子的郎乐乐,不自觉打了一个喷嚏。

    然后就是扇子里的荒泽孤雁,也跟着打了一个喷嚏。

    荒泽孤雁如是认为:可能是山上的风太大了,他又坐在风口上,再又受了些刺激,喉咙有些痒痒了,这应该是感冒的前兆吧。

    不自觉将衣服拉紧,虽然很破烂了,但裹在身上,还是可以抵御风寒。

    他却并不知道,由于他的喷嚏声音太响,早惊魂了锲而不舍追踪他的裴幺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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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等的就是机会。

    成功的隐身于灌木丛后,在荒泽孤雁的喷嚏打响之时,那柄生锈的切菜刀,骇然出现在了荒泽孤雁的颈项上……(未完待续)

    167 清水出芙蓉

    “怎么样,跟我走吧……”裴幺少爷横着切菜刀,出现在荒泽孤雁的身后,冷笑道。

    “有可能吗?”听到了荒泽孤雁的回答,却……,裴幺少爷的切菜刀下,却忽然空无一物,荒泽孤雁却飘浮于裴幺少爷的身后了。

    “移魂大法吗?”扇子外的郎乐乐,与当事人裴幺少爷,都同样的愣住了,脑海中回响着传说中的《移魂大法》,瞬息可以漂移。

    只不过郎乐乐没有问出声,裴幺少爷的脖子上,荒泽孤雁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早封锁住了他的喉咙,裴幺少爷知道荒泽孤雁的成名绝技叫《疾风魔幻影》,可以在刹那之间,取人性命。

    “疾风魔幻影吗?”命在旦夕,裴幺少爷冷静地问道。

    “你答对了,加分。”荒泽孤雁将锁住裴幺少爷喉咙的大拇指和食指,稍微紧了一些,似乎摸到了他的喉结,告诉裴幺少爷,如果他胆敢反抗,或有什么阴谋,他将毫不留情的将他的喉结捏碎。

    poss摆完后,荒泽孤雁稳操胜券,才面色柔和,云淡风轻地回答:“这招从《疾风魔幻影》变幻而来,它的名字叫《疾风潜换术》”……

    果然,在刚才荒泽孤雁站着的地方,一截木头出现在裴幺少爷的视线中,才不至于让他输得莫名其妙。

    裴幺少爷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全身直打冷颤。

    原来,传说中的《移魂大法》真实存在,这个荒泽孤雁的《疾风潜换术》,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将自己的元身寄身于别的物体,在危险关头,可以救人或自救。

    “好吧。你赢了。”裴幺少爷瞪大眼睛,抬头向天,傲然作答:“技不如人。心服口服,随便你怎么处置吧。”

    嘴里说着“技不如人。心服口服……”的台词,可他脸上的神情,又哪有半点信服的模样?完全像在说:“哼,雕虫小技,如果我不是大意了,又岂会让你什么《疾风潜换术》得逞呢?”

    人,往往都非常自负,总是觉得老子文治武功。天下第一。

    裴幺少爷去当赏金猎人的大部分原因,就在于自己习得有魔法秘技,“绞杀魔影术”、隐身术和追踪术后,自信心膨胀爆满,以为从此可以笑傲江湖,傲视群雄。那些追杀通辑逃犯,赏金随手可得。

    虽然他家的财宝不计其数,富可敌国,但谁又能否认,真的可以做到视金钱与粪土吗?有了钱想要更多的钱。有了更多的钱后,就会贪恋酒色,荒滛无耻。

    人类的劣根性在金钱的诱you惑下。展现得淋漓尽致。

    裴幺少爷亦如此。

    当第一次完成任务,得到了一大笔可观的赏金之后,他的骄傲之心日益爆棚,从此,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通畅,经验越来越丰富,信誉越来越高,得到的赏赐越来越多。

    他的私生活也越来越糜烂。他是一个不婚主义者,虽然奉行不结婚政策。他不拿结婚证,但照样妻妾成群。私生子也有好几个,除了贪恋美色之外。酒色财气赌……没有一样是他不去染指的。

    换句话说,因为金钱,他犯了所有男人,所有有钱人都会犯的错误,只因为在这个“一切向钱”看的当今之世,人们都忙着赚钱了,而忽略掉了精神文明建设,是勃勃生机的文气大陆上,教育严重缺失的典范。

    曝光了太多娱乐圈的“丰功伟绩”,就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自我约束力差,公众意识淡薄,及文化素养极其低下……等人性邪恶的范例。

    闲话少叙,且说裴幺少爷嘴里说着佩服荒泽孤雁的话,可表情和行为上来看,他并不信服。

    荒泽孤雁也懒得与他计较。

    “如果,你跟着我,我保你一生平安,如何?”荒泽孤雁实在是爱惜他的能力,所以,温和劝说道:“只要你帮我拿到了夷陵书生所策划阴谋的证据,丰厚的赏金自然不会少了你的……”

    所有做赏金猎人的基本原因,就在于“赏金”两个字,钱能使鬼推磨,当然就能使人甘脑涂地,死而后已。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是明证。

    经过认真谨慎的考量,裴幺少爷思索良久,经过痛苦抉择,他还是遵守了先保命要紧的原则,只要“留得青山在,何怕没柴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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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命都没有了,一切都是空谈。

    所以,他很委婉地答应了:“好,我可以跟你,但不能限制我的人生自由。”

    当赏金猎人大部分是为了钱,还有一个好处是,人生充分自由。也即是自由职业工作者。

    如果归属于某一集团,那就不算自由之身了,所以,他有此强调。

    “可以。”荒泽孤雁爽快的答应了。

    两人达成共识,击掌结盟,大团圆结局,郎乐乐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荒泽孤雁有了一个强大有力的跟随者,在他与夷陵书生抗争的道路上,就多了一份胜算。

    她喜形于色的将扇子还给了晨曦,微笑道:“那,现在把荒泽大哥请过来吧,我们大家结伴而行,多热闹呀……”

    晨曦点点头,答曰:“你先去洗洗吧,我这就把荒泽孤雁他们请过来。”

    他本来想说召唤过来的,但碍于郎乐乐与荒泽孤雁的老乡关系,他还是用了“请”的礼貌用语。

    然后转身对萌娘娘说道:“萌儿,你去帮帮乐乐吧。”

    “好,乐乐妹妹,跟我来……”萌娘娘对晨曦那是言听计众,当即在前面带路,将郎乐乐往湖那边引。

    郎乐乐当然没有忘记突然出现的帅哥,她抓着毛巾,去搜索帅哥的影子。

    奇怪了,只是看了会扇子,即刚才看荒泽孤雁和裴幺少爷的打斗及结盟的场景,就一会儿功夫,那个惊艳的神秘帅哥,竟然不见了,就像从未出现过一般,如果她的手里没有这条毛巾作证的话,郎乐乐简直怀疑,自己是因为花痴,而杜撰了一个帅哥。

    花痴时常有,惊艳不多得呀。

    她跟在萌娘娘身后,来到了湖堤岸边,倒影中的两人,因为打了一架而狼狈不堪,因此,以水为镜,好好的梳洗了一番。

    经过两人互相指正、帮助,终于打扮完毕,出现在众人面前,焕然一新,清新亮丽。虽然衣服破了,脏了,亦无损于她们青春烂漫的美好形象。而且有种装束叫“嬉皮士”,他们崇尚纯精神、热爱生命和大自然、与人为善的本性。

    两人此刻的装束,就像从原始部落走出来的纯自然美女,“清水出芙蓉,自然去雕饰。”就算是破烂的衣服,也难掩她们娉婷的身姿,灿烂的笑容,别样的风情。

    等她俩原路返回,向晨曦那方靠近时,晨曦正与荒泽孤雁和裴幺少爷在说话。

    “嗨,美女……”裴幺少爷见着美女眼睛泛光,他隔老远就对郎乐乐和萌娘娘打招呼了,喜笑颜开:“大美女,二美女,别来无恙?”

    倒,听这口气,就是自来熟。

    郎乐乐这只不过第二次见他,第一次也没怎么寒喧,而且当时还是敌对关系。这第二回的问候就是“别来无恙”,这得有多熟悉的好朋友哦。

    “谢谢,我们都很好。”郎乐乐回答完裴幺少爷,立刻转身看向荒泽孤雁。

    彼此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孤雁大哥。”郎乐乐把他名字中的“荒泽”两个字给省略掉了,这样叫得亲切一些。

    “乐乐,你还好吧?”荒泽孤雁微微一笑,关切地问她。

    “还好,谢谢。”郎乐乐回给她一个请放心的动人微笑,及真心谢意:“谢谢。”

    “不用客气的。”荒泽孤雁温暖亲切的目光,温柔解释道:“本来当时要来救你的,却被这货……”他扫了眼裴幺少爷,在后者抗议的叫嚣声中继续说:“幸好你安然无恙,不然,哼……”

    他鼻子哼了声,大家都听明白了是什么意思,裴幺少爷又不是傻子,而且他是当事人,他更明白荒泽孤雁所要表达的意思。

    “切,谁输谁赢都不一定,你得瑟什么呢?”裴幺少爷撇撇嘴,鼻孔朝天,完全一幅不与你一般见识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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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乐乐可是亲眼目睹了裴幺少爷与荒泽孤雁的战斗,谁输谁赢她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所以,裴幺少爷一幅打死也不认输的样子,太可爱啦,郎乐乐不由得咧开樱桃小嘴,玩味地微微一笑。

    “喂,龅牙嘴,乐乐你是龅牙嘴”裴幺少爷指着郎乐乐的兔牙,故意歪曲事实,说成了龅牙,寒碜她。

    心说:“哼,就因为荒泽孤雁是你的老乡,你就认定是你老乡打赢了,我输了,对吗?你笑话我,我也要笑话你,还要让别人笑话你……”

    郎乐乐却并不以为意,心情大好,笑意盈盈地看向裴幺少爷,说道:“龅牙好呀,龅牙很特别,让人一下子就记住了,印象深刻。”

    裴幺少爷被她的歪理说词给逗乐了,正咧嘴笑来着,郎乐乐接下来的一句话,又让他如坠落山崖,哭笑不得。

    只听郎乐乐继续说道:“哪像某些人,都与影视圈里的帅哥长一个样子了,都没有自己的特点,唉……”

    她还假惺惺地叹了口气。

    那神情,绝对的瞧不起影视娱乐圈里的帅哥。

    这时,西疯马见他们争得热闹,他趁人不注意,扛着他的钢叉和鱼桶,悄悄地离开了。(未完待续)

    168 秀才遇到兵

    且说郎乐乐和裴幺少爷斗嘴,郎乐乐一脸瞧不起帅哥的神情,裴幺少爷第一个不答应,气鼓鼓地答道:“哼,丑人多作怪”。

    郎乐乐心情大好,丝毫未受影响,反而笑容满面,回嘴道:“恶人先告状。”刚骂完,郎乐乐就觉得欠妥,可以将裴幺少爷归结为恶人一族,但他这摆明了不是告状,是枉加结论罢了。

    旁听者如荒泽孤雁、巫娜娜和晨曦之流,都是帅哥,各有各的帅,但被郎乐乐归结为“哪像某些人,都与影视圈里的帅哥长一个样子了,都没有自己的特点,唉……”,他们听起来还是不大乐意的。

    荒泽孤雁因为与郎乐乐关系要好,他没有把这不乐意的情绪直接挂在脸上,巫娜娜和晨曦就不同了,他们本来就是郎乐乐的对立面,他们怕什么呢?

    “喂,我说郎乐乐……”晨曦手摇着纸扇,一幅悠闲自在的模样。

    “什么事?”郎乐乐不知道晨曦叫她有什么事,傻傻地问道:“我们这就走吧?”

    傻女生没大注意到晨曦脸上的变化,拉着萌娘娘的手,就朝巫娜娜的大鹏鸟走去,欢呼叫道:“我坐过司空死神的大雕,还没坐过大鹏哎……”

    说着话的同时,手就摸上了大鹏鸟的羽毛……

    郎乐乐却不知道,大鹏是传说中的巨大鸟类,是人们的想象而已。大雕却是真实存在的生物,两者相提并论,可以供她参考。

    同样都是巨大的鸟类,但人们赋予它们的含义却大不相同。

    有位伟人都写过这两种生物,一种曰:“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对传说中的大鹏鸟却慷慨歌吟:“鲲鹏展翅九万里,翻动扶摇羊角。背负青天朝下看,都是人间城郭……”

    在他的笔下。雕这个具体的生物,不过是一种飞鸟。强悍是强悍,却轮为霸主箭下亡魂。而大鹏这个传说中的物种,入水为鲲,出水即为鹏,大鹏展翅,扶摇直上九千里,搏击风云,遨游长空。志向高远,豪放阔达,勇往直前。

    巫娜娜所召唤的这只神兽,美其名曰“大鹏鸟”,实则是缩小版的大鹏,增大版的神雕罢了。

    当她摸上这只神鸟时,大鹏傲慢地展开翅膀飞走了,卷起一地的尘土。

    灵兽只认主,你一个不相干之人,它还懒得搭理你。何况你说它家主人的是非。虽然神经大条的郎乐乐,只是无心之说,大鹏鸟通灵。护主。

    郎乐乐的手就尴尬地停在了半空中,眨了眨眼睛,将手挠上了头皮,皮笑肉不笑地称赞道:“吖,不愧是大鹏鸟哦,有个性,我喜欢!”

    她一只手挠头皮,另一只手伸出大拇指,以实际行动配合言语。双重夸奖。

    巫娜娜心中的不快,随着郎乐乐的赞美而烟消云散。

    她纵身点足。飞身而上,站在大鹏鸟的背上。向郎乐乐招手道:“要不要上来,我们坐大鹏鸟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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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是郎乐乐求之不得的事情,也不想想此大鹏鸟刚才对自己的态度,她再次拉起萌娘娘,两人分别被巫娜娜给拉上了大鹏鸟的背上……

    此鸟黑色羽毛,通体无一根杂色,黑黝黝的如黑色绸缎一般,阳光下闪闪发亮。

    它不乐意背郎乐乐,但既然是主人的意思,它也没辙,以服从主人命令为天职,展开翅膀,遨游于蓝天碧云间……

    “等等我……们……”晨曦展开他描龙戏凤的金边纸扇,招招手让荒泽孤雁和裴幺少爷上来。

    本来荒泽孤雁要召唤他的麒麟灵兽来着,既然晨曦有此宝物和意图,他和裴幺少爷相互望望,非常默契地先后脚,登上了金边纸扇之上。

    不得不说,在魔法世界里,魔法师们的道具五花八门,但件件都是至宝,在他们的手里,发挥其不可估计的能量,为实现主人的愿望而各显神通。

    此金边纸扇子,随着人数和体积的增加,它亦随之变大,大到足够可以站得下四、五个人的空间,载着主人,及另外两个陌生人,乘云驾雾,向着晨曦下达的指令所提示的方向,里而俯冲,时而上扬,姿态优美地遨游于蓝天碧云之间,渐渐至成一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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