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终人未散尽》
第一章 认识卿风
贝贝:
向来可好?
我在丽江呆了有一个星期有余,在这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好。这一点我不想骗你,即使你听到之后会不开心,但是善意的谎言终究是谎言,不是吗,不管它出于什么目的什么心态,其性质总归不会变。
在国外呆了那么多年,想你不会忘了我,毕竟我是让你那么痛恨的那个人。算来,有五年了,五年里,自己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没带走什么也没留下什么,这好像是贯穿了我28年的习惯, 这种习惯在你对我接近变态的好,依然顽固的生长着——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我们认识十年的时间,但我还是我,你还是你,我们彼此靠的太近离得太远,所以我们依旧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前进着。
所以,你不在的五年时间里,我还是过的很好,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并没有因为你而有所滞留,可你不在,并不代表你不重要。
贝贝呀,还记得我们一起去看许嵩的演唱会吗?
“谢谢你们的青春陪伴我的青春”那个时候我坐在人声鼎沸,灯光齐耀的演唱会上,听到这句话,我心里狠狠地一抽,我的青春又有谁来陪伴呢,不断闪烁的舞台灯把每一个人的影子照的极其漂亮,时间把他凝固装裱成画,我忽然间就明白了,我的影子一直陪伴着我。你就安静的坐我的旁边,穿着黑色的大衣,扎着马尾辫露出光亮的额头,我看着你,心生悲凉,你的影子也陪伴了我许许久久,你不是你的影子,你只是你,后来,你也消失在人海。我追忆过,怀念过,唯独没有挽回过,你要走,大概什么人都不值得你停下脚步,回头微望——除了谢致远。
说起谢致远,心中的伤痛铺天盖地而来。这种伤痛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变淡,反而沉淀成一种释然。你不会明白这期间发生化学反应的过程我的四肢百骸被撕裂成片,你该鼓掌高兴,能让你高兴的办法是让我痛苦,你确确实实的做到了。
我跟史文有断断续续的联系,史文辗转大江南北,用单反记下了他走过的点点滴滴,他说,没有徐贝贝的地方不是世上最美的风景,所以史文仿若苦行僧般的行走,可史文从来没有找到落脚点来供他欣赏世上最美的风景,史文结婚的前一天,他找我喝酒,喝得叮咛大醉,他说,我把徐贝贝弄丢了,最后还是弄丢了。我说,从来没有拥有过的东西,又何来的弄丢。史文颤抖得哭了,肩膀一耸一耸的。醒来后,他笑着说,一个人唱的戏太累了,他的整个身躯撑不起剧场的始末,所以只好匆匆退场,掩面而泣,留下一盏盏暗黄的灯。我点头表示明白,这么多年来,你对史文不冷不淡,连个拥抱都不肯给他,史文望着你的背影越来越远,剩下他孤单成剪影。新娘是个清婉扬兮的女子,史文也许不爱,但这有什么关系呢,爱情和婚姻并不站在同一个高处眺望同样的风景。
告诉你个开心的事,程微微要在下个月的18号结婚了,说来也怪,当年程微微和谢致远出国之后,没多久程微微就回来了,一路尾随而至国外的你让我不得不感叹你真的是太厉害了。你或许没有想到,新郎是当年说要誓你不娶的蒋海浪。那个脸色苍白,羸弱,娇嫩的蒋海浪变成了铮铮铁骨的汉子,没错,高中毕业后蒋海浪去了当兵,你说过,蒋海浪太娘了,你喜欢的不是这种类型。蒋海浪走的时候,胸前别了一朵大红花,他跟每一个人拥抱,分离,也包括了你,他说的那一句话你一定听到了,可你还是不为所动。你看,当年有那么多的人为你奋不顾身,那些泛滥成灾的温暖你施舍般的让给我,谁叫咱两是好朋友呢。
这些事太远久了,现在提及起来一点意义也没有,反而弄得我心胸狭义。
好了,就说这么多。
祝你安康。
卿风。
读完这篇长微博的时候,正值凌晨一点。院子里的叶子被风吹得沙沙响,墙面被白银色的月光刷的剥落颓败,孤零零的椅子像风干的肉躺在那里,大厅挂着的沙质灯笼闪着暗红色的火苗,我可以看到那个叫卿风的伤和痛。
正准备携被而睡,斜对面的房间里传来女子的低泣声,像极了蛇吐嘶的声音,张狂的压抑。
一夜浅眠。
关于我认识这条微博的博主以及来到丽江旧时人客栈,有一段不长不短的故事。
我出生在中国沿海岸的某个城市,邓爷爷大手一挥,把这个边陲小镇变成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周围的城市蠢蠢欲动,小镇翻一翻身,把改革之风带到了周围的城市,有了所谓的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携手走进小康社会。
奈何我的老爸被封建社会思想荼毒太深,把大展拳脚的机会让给了我舅舅,于是我舅舅摇身一变成了坐拥几亿的暴发户。并于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电闪雷鸣,风雨交加的夜晚,医院里的一棵树被劈得外焦里嫩之后,一名叫林铭之的小恶魔诞生了,我的噩梦也开始了。
直到像现在我想起来还是两股颤颤,几欲先走。林铭之往东我就往东,林铭之要吃什么我就做什么,林铭之要我我也必须献身。活脱脱的一个女婢啊,而且还是最没有人权的那种,我咆哮,我怒吼,我掀桌,我流泪,我的悲伤逆流成河,最后活活被淹死了。
我在林铭之的威滛压迫之下苟延残喘的活了十几年,终于在大四毕业后笑着对林铭之说再见。扭着小蛮腰,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在公司铮亮的地板上嘎嘎作响,春风得意的对林铭之说,铭之。我是过来人,高一来了,大四还会远吗?祝你在高中这三年了励精图治的在题海了奋战。这种春风得意在林铭之大四那年结束。
那天,我的顶顶头上司——也就是我舅舅把握拉到书房里,意味深长的说,“小小啊,铭之快毕业了。这样吧,我安排他到你手下当助理,你看,你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说完,还慎重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承认听到林铭之在我手底下干活,我就有一种农奴翻身把歌唱的感觉,乐得不行。可是听起来怎么有一点不对?我哈腰点头的说,“知道了,我会尽力的。”
快走到门口的时候,舅舅飘来一句,“铭之今天搬去你那里。’我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差点没有断,我终于明白那里不对了,安排他到你手下当助理,从小长大。忍无可忍,从头再忍,果断寻求支援。
我火速的走到客厅,看到舅妈在看电视,从饭桌上拿了一盘拼装好的水果,谄媚的递到舅妈面前,声音柔得可以滴出水,“这个苹果可以美颜哦。”舅妈无视之,我忍之,继续,无视之,忍之。继续,无视之,忍之。
“ 小小啊,这里面好像没有苹果。”舅妈嫌弃的翻了翻水果,赏了个白眼给我。
我一头黑线,好吧,姑且没有。我装忧郁状,“可是你忍心看我这个黄花大闺女和林铭之这个披着羊皮的狼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吗,没准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潜入我的卧室企图不轨,你忍心吗。”
自我感觉良好的四十五度忧郁卖萌,其实没了美图秀秀就像蜥蜴头上插了多花,并且大龄未嫁女不叫卖萌,而是叫卖苦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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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忍心。”温梅琴回头看我一眼,幽幽的叹一口气,眼里全是兴奋的光芒,“可铭之不是断袖吗,再说了,小小你人老珠黄,身材扁扁。话说回来,他是上还是下,我儿子嘛,肯定是个傲娇的小受。”
温梅琴还是一如既往的毒舌加腐啊。看样子,迟早要征服全世界,走向全宇宙。
我拿起水果默默的塞进了嘴里,默数三声,三二一,温梅琴同学,自求多福,为你默哀。
“妈,我觉得你儿子是超级无敌腹黑帝王攻,小小,你觉得呢?”
温梅琴僵硬的转过头,看着一脸黑气的林铭之,“咳咳,儿子,我刚刚听见你爸在叫我,小小,你听见了吗。”
唉,我叹了口气,想起一句歌词,傻瓜都一样,执着在天平中央,每次都是这样让我夹在中间。没等我回答,温梅琴早就上了楼,一入腐门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有个思想太开放的舅妈好像不是什么好事。
林铭之优雅地坐下了,双脚交叠,弹了弹裤脚。
“啊,铭之啊,你准备搬过来跟我同……住?”同居这样的字眼我真的说不出来。
“嗯,刚搬回来。”
扑哧一声,我把水果吐到了林铭之的裤子上,林铭之再次弹了弹裤子。
“那么快……”我无比悲伤,含泪而吃。等等,这句话有歧义,到底是从学校搬回家,还是从学校搬回公寓?
“后者。”林铭之猜出我心中所想,妖媚众生的朝我一笑,隐隐间,一股热流从我的人中|岤流出。
我扶额做over状,接受这个事实。
“你看见了什么。”
“该看见的也看见了,不该看见的嘛,也看见了。”
ok,这没有什么大不了。无非就是泡面堆满的客厅,内衣乱挂的卧室,以及爬满蜘蛛网的厨房。穆小小一向对自己生活随心所欲,地球人都知道,既然被林铭之看到了,我也就君子坦荡荡的释然。
只是,要不要被一直欺压我的林铭之看到,以后我穆小小死得会更彻底,而且这样我输人一等,好奇怪,居然把林铭之划为人。瞬间,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第二章 林铭之女友
晚饭过后,林铭之居然绅士的送我回家,忐忑之间我还是接受了他的请求,一来别墅区不好打车,二来林铭之的便宜不占白不占。我屁颠屁颠的拉开车门,潇洒地甩给林铭之一句,“你来当司机。”林铭之居然含笑应好。
高峰车流,车子如同蜗牛一样行驶,慢得我的屁股一颠一颠的,换了个姿势继续看《曲终人未散》,屁股还是一颠一颠的,用手一摸,林铭之的手机在震动,咬牙切齿的说,“喂,有人打电话给你。”
“挂断。”林铭之一脸紧绷,专注地开车。
我从善如流的挂断之后,手机继续震动,如此重复n次之后,我终于忍无可忍的朝林铭之吼,“你他妈不会关机啊?”吼完之后,我发现我丹田分裂粉碎,筋脉断尽,|岤位被封,我不得不佩服我自己太……作死了。
林铭之一反往常,没有继续毒舌腹黑的跟我杠起来。林铭之的毒舌腹黑可是深得温梅琴的遗传。反常必妖,我如此警告自己,一脸警惕的看着林铭之,不得不说林铭之长得真的好看,可惜的是下吧过于尖细,让我不得不以为林铭之是整过容。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林铭之生生的截断了。
“下车。”东望西望,确定是是对我说之后,优雅地打开车门,伸出十二厘米的高跟鞋。林铭之开车呼啸而去。我傻眼了,离公寓还有一段路。靠,好心送我纯粹是为了整蛊我,那么多年了,我还是没有学乖,绅士无非就是有耐心的色狼,这么形容好像不对,披着羊皮的狼。
远远地,我就看见林铭之和一个女的在拉拉扯扯,我一步一步的挪过去,打算偷听他们的对话,不凑巧的是,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居然断根了,咔的一声断了,两人同时转头看我,干笑两声,把鞋子就这样脱了,赤脚上阵,反正到了公寓的门口了。
“明天我去找你。”林铭之转回头对那女的说。
那女的一脸高兴,像个白痴咬着棒棒糖的样子——传说中恋爱的状态。
目送她离开后,我像是想起什么,惊恐地说道,“她是程盼?”刚刚无数了震得我屁股疼的电话一定是她打的,锲而不舍锲而不舍,只是程盼怎么找到这里的,跟踪!好惊悚,要是要是……我转头看林铭之。
“是程盼,该让你认识认识的。”林铭之一脸幸福,泛着柔和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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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我紧紧追问。
林铭之没有回答,而是提脚往公寓走去。这种情况下,一是林铭之不屑回答,二是默认。显然是第二者。我没有权利阻止林铭之去追求幸福的脚步,但绝对有义务去提醒他,毕竟他才23岁,年轻的像是长在树上苍翠欲滴的叶子,没有见过风吹雨打,沐浴着阳光和着雨露,而我在沉沉浮浮那么多年,像一帆千疮百孔的巨船依旧不知疲倦的在海上颠簸着。
可后来的事证明我的错误,这些与阅历无关。
于是我跟林铭之约法三章。
一, 不准带女性回家。
二, 不准让别人误解我们的关系。
三, 特殊情况下,带异性回家过夜必须征得对方的权利。
林铭之跟我约法三章。
一, 一日三餐由穆小小掌勺。
二, 家务—洗衣拖地洗厕所,衣服除了贴身衣服。
三, 不得违反以上的章法。
我觉得我太善良了,在这种情况下居然不提房租水电交通伙食保姆的费用,我看自己的钱包越来越扁,我只想说一句,钱包,这一刻,我多么希望你能胖起来!
于是你可以看到以下的情况:
林铭之和程盼你侬我侬,缠缠绵绵的在公寓门花前月下,最后依依不舍的道别,目送对方彼此远去。我对林铭之怎样说服程盼走人很好奇,几番死缠烂打的拷问下,林铭之依旧归然不动,问的多了,我也懒得好奇。在这种模糊,朦胧,神秘的情况下,林铭之和程盼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我也越来越担心,像一个黑洞把我吞噬。除此之外,程盼雷打不动的接送林铭之上下班,当然是林铭之开自己的车送程盼,所以林铭之理所当然的把我抛弃,几千瓦的电灯泡可以照亮整个地球,更何况是林铭之和程盼之间狭小的空隙。也是在此之间,我渐渐的从林铭之的口中了解到程盼这个人,比林铭之小一届,摄影社社长,活泼好动,敢爱敢恨,爱似火恨似火,可以把一个人温暖如天堂也可以把一个人给烧毁成灰烬。
而我,一早早的就起来弄早餐,林铭之的胃从小被养刁了,我不得不开车去餐厅里买回来,下班之后,马不停蹄的到超市买各样的食材,养肾的,养生的,养颜的,做奴做婢的付出,只换来林铭之一句不咸不淡,还不错。直到后来,林铭之和程盼达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我弄的早餐和晚餐成了博物馆里的摆设,一点点风化成雕像。
就这样,日子在林铭之和程盼的风花雪月,穆小小的买菜洗衣做饭中平静地流逝。而林铭之和程盼的争吵冷战就如同一枚炸弹投入平静的湖水,掀起狂澜大波。
背后的作俑者,正是我穆小小。
起因很简单,在林铭之第n次抛弃我做好的饭菜,选择和程盼出去吃的时候,我终于爆发了。我满身怒气的坐在沙发上,等着林铭之一脸春风的打开门,我平静地看他脱鞋穿鞋,他看见我,准备打太极混过去。
“喂,桌子上的菜既然不吃,倒了吧。”我翘着二郎腿,一颠一颠的。
林铭之松了一口气,乖巧的把菜倒了,收拾好饭桌。
这时,我才慢悠悠的开口,“我希望你幸福,没人比我更希望你幸福。我不想看着你空虚的自我放逐,去追赶触摸不到的水中月。你年轻得看不懂爱与不爱,那种自以为是的爱情只不过是寂寞做的怪。”我不想你受一丝的伤害,哪怕你会怨我——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毕竟……太矫情了!
我准备跨进房门的那一刻,似乎听见林铭之在喃喃自语,“谁知道我爱不爱呢,我自己都不知道。小小,你不年轻了,所以你也不懂得年轻时候的爱情是需要一个缺口来宣泄寂寞。”后面那句,声音高了几分,明显是说给我听的。
我一个踉跄,扶住了门框,道,“我年轻过。”但确实,我不年轻了,没有爱人,没有结婚,没有孩子,没有家庭,多不完整的人生,我依然在摸索着,探索者,寻找着,坚持着。我回头看了一眼在镜子中的我,一头很久都没有修理的黑发,皱纹,雀斑,黑眼圈,再厚再重的粉底都盖不住瑕疵,究竟是没有爱情的滋润而变得暗淡无光还是因为等一份爱情等到频临死亡灭绝?
我突然悲伤起来,好像十七八岁那般的多愁善感。年轻的时候总是在想以后的生活,年轻过后总是在怀念年轻的事,大概是因为对于现在生活的迷茫和以后的踌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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