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终人未散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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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终人未散尽-第1部分(2/2)
放在梳妆台上的手机一响再响,程盼在给林铭之打电话的时候也在响。屏幕上闪烁着的号码舍不得删,舍不得拉黑,更舍不得关机,却不能接听。我拒听之后,走到卫生间里洗了把脸,出来的时候,看到林铭之坐在我的床上,对此,我早就习以为常,我可以经常看见林铭之赤裸出精瘦的上身和长满腿毛的腿。

    他在沉思,露出智者般思考时的面容,准确的来说是,发呆。

    我用手在林铭之的眼前晃了晃,用长辈般的语气跟他说道,“喂,别傻了,很多女的看中的是你的钱。”

    林铭之不语,半响才回过神,说,“为什么这样说。”

    “女人的直觉。”我按了按烦人的手机。

    “小小,我跟程盼在一起三年了,大二,大三,大四,如你所说,程盼很爱我的钱,因为爱我才爱我的钱。”林铭之完完全全的情感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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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顿时呆住,我只是想找个借口把他们的关系弄得僵一点,电视里不是都是这样演的吗,完全不安剧本出演。我定了定神,说道,那我们打个赌。

    巧的是,手机又响了起来,而且被我接通了。

    一秒两秒还是更久的时间,我凝住了呼吸,林铭之不知道什么时候出了去,还贴心的帮我带上了门。林铭之是知道宋让的,我敢和宋让明目张胆的谈恋爱就是因为林铭之的掩护,我和宋让许多的第一次都是林铭之见证,第一次拥抱,第一次逛街,第一次看电影,即使林铭之是个光明正大的电灯泡,我和宋让还是情意绵绵,当时林铭之一口一个表姐夫叫得我心花怒放的,也许那个时候的林铭之是认同宋让的,以至于到后来宋让出国了,他还一边骂宋让一边又替宋让找理由,还时不时的安慰我,真的是难为林铭之了。

    我害怕,更多的是欣喜,完全压抑不住的高兴,多害怕宋让一开口就是我结婚了我有孩子了之类的,算起来我和宋让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没有见面了,大四那年,宋让选择了出国留学,考研考博,而我,在人才招聘市场里挤来挤去,最后在一家小公司里浑水摸鱼的过日子,后来被林铭之的老爸拉回自家公司,美名曰,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和宋让截然不同的生活态度却有了十年在一起的时间,初中,高中,大学。后来从别人的口中听说宋让当上了服装设计师,并非考研考博,那时我就怅然的意识到,我和宋让之间的关系已经隔了很多个别人。

    “小小,你还会回头吗?”宋让的声音有点沙哑。

    我握着手机,不知该作何回答。宋让继续自顾自的说道,“还记得分别时说的话吗。”

    我是记得的,却不愿提起。

    那天,宋让说,小小,你愿意等那就等,不愿意等那就往前走,因为后面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你留恋的了,只是你要记得,你一回头就是全世界的我。

    要我等多久呢。当时我一直没问宋让,所以没有答案供我选择,看来如今有了唯一的解。我眨了眨眼,发现满脸的泪水,哽咽道,“我一直没有回头,却一直在等,只是宋让你可知道,我不年轻了。”我怕宋让爱的只是那个大学毕业青嫩的我,记忆一直停留在那年的夏天。

    手机那头的宋让痴痴的笑出声,“小小,我也不年轻了。”

    我和宋让叨叨絮絮的说了很多,以前的,现在的,未来的。最后才恋恋不舍的挂了电话。

    这时,林铭之悄悄地潜入我的卧室,像一只披着狼皮的羊。

    看官看到这,应该明白,林铭之和程盼的吵架冷战就是来源于这个赌。

    第三章 丽江之游

    公寓门前不见程盼和林铭之的秀恩爱已经有十天了,顿时觉得视线被绿化了好多,空气也新鲜了好多,除了那个整天在唉声叹气,病怏怏的怨妇林铭之。

    某天的晚饭过后,林铭之一动不动的坐在沙发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手机,像被鬼魂附体。最终,他才抬起头,说道,“小小,我失恋了。”

    说起来,我也不知道林铭之对程盼做了什么或者说了什么,才导致今天的局面。那天,林铭之进我卧室之后,我只是跟他说,如果你是穷光蛋。然后林铭之若有所思的走了,看吧,其实我什么都没有做。对于林铭之失恋,我没有多大的欢喜,从他们中间作梗,纯粹是我不喜欢才程盼而已,一个能把林铭之刚搬来的地方打探的清清楚楚,并且游刃有余的跟踪,而且对我装作没有看见——前提是程盼知道了林铭之的车之前坐的是穆小小。不敢想象程盼的喜欢有多疯狂,爱有多变态。这种人,珍爱生命,趁早远离。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爱可以让人变得扭曲,也可以让人变得柔软若水。

    看到林铭之不开心,我心里多少有点负罪感,只是林铭之和程盼的感情也不是那么的牢固,不然我一个外人三两句话就能弄得他们分手?

    我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林铭之,他一口咬下去,咔咔作响。

    “哪去丽江吧,是个好地方。”林铭之一脸哀怨的看着我,表示心情不好,没兴趣。我急忙补充道,“是个艳遇的好地方。”

    林铭之不做声的回到卧室,我以为他要在里面带上十天半个月,谁知道第二天早上,他一脸清爽的跟我打招呼,“小小,我行李收拾好了。”足足三个行李箱,只是去散心而已,搞得像长居一样。我一脸黑线的看着他,谁知他继续甩给我三张纸,我一看,旅游必备,旅游须知,丽江之旅。林铭之原地复活的能力也太强了。

    就这样,我和林铭之在晨曦中踏上了飞往丽江的飞机。

    三万英尺的高空,白云一层一层的变换,楼房,街道,车流,来往的人,变成无数个黑点。

    去丽江,我是存有私心的。

    从林铭之和程盼的秀恩爱到我和宋让的秀恩爱,不过一眨眼的事就开始角色对换了。我从宋让的微博得知,宋让关注的第一个人是谢致远,第二个叫卿风,第三个是穆小小。我并非在意所谓的名次,可是有个女的排在我的面前,我的心里就像扎了根刺,怪疼的。几番追问宋让之下,他只是这样子说,她啊,是个好女子

    这下我不仅仅是好奇了。

    这是我来丽江的第二个早上,丽江七月末的天气很好,给我一股安神的味道。我躺在院子里的摇椅上,不是过分强烈的光一点一点慢吞吞的洒下来。我抬眼看了一下昨晚传来低泣声的房间,心想,总会见到的。

    只见那房门吱呀一声打开。

    卿风穿了一身裸脚纯白色的长裙,蕾丝边的圆领以及皱褶的下摆,一双草编的平底凉鞋。黑青色的眼圈用再多的遮瑕膏也遮不住,眼睛又红又肿,看的出,昨天晚上也许哭了很久,也许哭得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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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向大厅走去,眼睛直视,带着波澜不惊,双臂自然垂下,随着走路而摆动,脚步又轻又稳。卿风就这样从我面前走过,我叫住了她。

    “卿风。”她回头看着我,眼里并没有一丝的诧异,而且眼里肯定的是在叫她。我一时尴尬,心血来潮的一声叫喊没有任何的下文,阳光提醒我,现在是早上。我顿了一下,语气了带着一丝的期望,“吃早餐吗?”末了,我加上一句,“我请你。”

    惊奇的是,卿风柔柔的笑了一下,说道,好。我的心情跟着愉悦起来,大概是因为我的期望没有落空。

    一路上,我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卿风,我想起宋让说的,卿风学的是画画,画家应该有的气质。七拐八拐中,走到了一家不起眼的店铺里,若不是林铭之那三张关于丽江林林总总的纸,我恐怕找不到这家店。

    店铺里带着丽江的味道,古朴素雅。

    安静的吃早餐,途中,我抬头看了几次卿风,还是那种面貌,礼貌而疏远。我看卿风吃得差不多了。斟酌半响,才妥妥当当的开口,“我想听听你和谢致远的故事。”

    卿风吃早餐的动作并没有因为我的话儿停顿,表情也没有因此发愣。她看着我,说道,“好。”

    许是那个时候的岁月太过静好,阳光就这样子一动不动的爬在地上,就连在空中跃着的尘埃也因此慢下节奏。

    太阳赤咧咧的从早上转到了中午。

    卿风吐字清晰的娓娓道来,我的手反复几次的抓紧又放松,这些小动作连我自己也没有察觉。我看着对面那女子的风轻云淡,也许只有她自己知道是怎样的肝肠寸断,说完的时候,她低头理了理裙子的皱褶。

    这时,我才回过神来,那个十八岁变成了二十八岁,时光果真无声得让人害怕。

    “谢谢你的早餐。”卿风没有问我为什么知道,又为什么想知道。她不问我也不说,也许是自己一个人背负着这段得与失太过沉重,谢致远和徐贝贝双双回国又往她的伤口撒上一把盐,再坚强的人也会变得脆弱无力,卿风发那微博或许只是为了告诉所有人,那些事我还无所谓的记得,随你们爱提不提,不提拉到,反正我不cre。直到我的出现,卿风才找到一个缺口,毫无顾忌把眼泪哗啦啦的流出来——一个陌生人而已。

    “那有机会再见。”我目送卿风离开,视线久久的盯着卿风远去的背影,才喊道,“老板,来一份午 餐。”一个上午都没怎么吃东西,确实是饿了,民以食为天,挡我吃饭者,拖出去,斩了。

    下午的时候,我和林铭之在丽江随便走了走,突然,林铭之爆出了一句,“小小,你觉不觉得我们住的哪家客栈似乎有鬼。”

    我的手抖了抖,说,“什么鬼。”

    “为情自杀的女鬼,”

    我抖着的手又不抖了,真神奇,拍了一掌林铭之,“去你的鬼,那分明是有人在哭。”

    “你怎么知道是有人在哭。?”幸好,林铭之没有再追问下去。看向我的眼神似乎多了种……有j情的味道。

    接下来的一个下午,我都没有看见卿风,直到第二天的晚上,一问人,才知道,卿风走了。

    卿风在晌午的时候走了,没跟任何人道别,也没人任何人可以道别,就像她说的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没留下什么也没带走什么。

    我和林铭之在这里呆了三天,虽然是个艳遇的好地方,林铭之却没有遇上一枝半朵的烂桃花,林铭之没怎么在意我也没往心里去。

    就这样,我和林铭之又踏往回家的路程,飞机在空中久久的盘旋。

    我无声得说了句,别了,有机会再见。

    只是我想不到这次再见竟然来得那么快

    第四章 前女友结婚

    一下飞机就看到宋让,我一边拖着行李,一边使劲挥手,“宋让宋让。”宋让闻声而来,低头拿过我手中的行李,问道,“知道你想知道的了?”

    我点头,把行李放到宋让的手里,手中顿时空荡荡,问,“后来呢。”宋让微微地诧异,“她也没有说。”

    也?果然是心有灵犀。我心里暗想。

    “嘿,表姐夫。”林铭之咧开一口白牙,一趟丽江之旅让林铭之的心情好了不少,是个不小的收获。结果 下一句直接证明了林铭之没有变,一如既往的无耻一如既往的厚脸皮,“帮我拿行李,手好酸啊。”

    我无语望天,果然不能对林铭之的期望太高,因为他太会摔人了,这个人我不认识,不认识,绝对的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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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宋让说了句,“好啊。”这两个人好合拍啊,而且,宋让和我一样的善良好欺压。

    三人一路驱车来到了公寓,至于那约法三章,宋让的到来轻而易举的打破了这层坚冰,只是,因为工作原因,宋让经常飞来飞去,所以,我现在依旧和林铭之住在一起,洗衣做饭拖地,福利也有小小的提高,做饭的时候林铭之偶尔来打下手。

    一路上,林铭之的手机响个不停,我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林铭之皱着眉头的把手机丢在一旁,我拿起来一看,果然,程盼打来的。接还是不接,我的内心在作斗争,林铭之一把抢过手机,利索的按了接听。我目瞪口呆的看着林铭之一系列的变化,刚刚你干嘛去了?!

    手机里程盼,说得支支吾吾,我听得不太真切,隐约的听到,参加婚礼神马的。林铭之只是听着,并不打算说话,手机那边清晰到安静,林铭之开口说了句,好,这是最后一次。我开始展开我的天马行空,女主为了男主不再穷困潦倒,意志消沉,故意找了有钱人嫁了还特别邀请男主参加婚礼,男主因此奋发图强,誓死要把那些看不起他的人狠狠地踩在地下。后来男主有钱了,过起纸醉金迷的生活,这时,女主带着一个四五岁大的孩子去找男主,声情并茂,泪声俱下的对男主说,达令,这是我们的孩子,我爱的是你。后来的场景大家请自主补脑,人人都是个小说家。

    我被自己的想象吓了一跳,暗惊,我太有当作家的天分了。

    车子在公寓前停住了,宋让抬起手腕看手表,从驾驶座转过头,对我说,“小小,我晚上有一趟飞机,所以……”所以不能陪我,所以我还是自己一个人。

    我失落的点了点头,人们常说小别胜新婚,我和宋让过了十年没有彼此的生活,难道这就是大别和小别的区别?撇去脑海中乱七八糟的想法,说,“知道了,什么时候回来。”宋让似乎很赶,再次的看了看手表,心不在焉的回答道,“不知道,回来的时候会告诉你的。”我打开车门,推了一把不知道还在那里神游的林铭之,“喂,下车了。”

    目送宋让远去之后,我重新燃起八卦因子—没有宋让的日子就是这么过的,注意力转移法,“喂,刚程盼说什么,让你如此的茶不思饭不想的。”

    林铭之用手温柔的拂好我飞起的发丝,怜惜的说,“世上让我茶不思饭不想的唯有一人,穆小小是也。”

    “真荣幸。”我感慨道,不过话说回来,林铭之不会从小到大暗恋了我那么多年吧,想想真惊悚,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我狐疑的看着林铭之,证实这种想法的准确性,如果是真的呢,我是扑到,还是矜持的扑到,还是傲娇的扑到?

    “喂喂,等等我。”我在风中凌乱的喊,那么多的行李,早知道叫宋让搬上去再……想到宋让,我又有种十七八岁的伤感,果然,老女人不应该卖萌撒娇悲伤春秋,更何况我不适合这种路线。

    晚饭过后,我走到阳台上打电话给宋让,谁知道传来一阵女声,对不起……也是,坐个飞机那里有那么快。我黯然的挂了电话,仔细想想,我居然连宋让去那里出差都不知道,想问问几个好友,通讯录一页页的下翻,同事的,房东的,送气的,送水的,修水电的……就是没有高中朋友的联系方式,哦,对了,我当时是怎么想的,斩断一切与宋让有关的东西,换了号码换了地方,整个身子都蜷在小小的卧室,不见天日,原本深厚的友谊日复一日的变淡了,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子来来回回的地受难,就像我得知宋让没有考研考博,纯粹是在街上偶遇昔日好友,得知的那一刻心中还是窒息得难受,只是,想要知道一个人的消息,并非难事,就像我和宋让一样熟知对方的号码。毕业后,大家都有了新的生活,新的朋友圈,昔日好友也懒得联系,忘记联系,然后不会联系,她们都始终向前走,只有我,在原地等啊等,实在是愚蠢的得好笑。自作自受,怪得了谁呢?

    站在阳台吹晚风,远处的万家灯火亮了又灭,灭了又亮,谁人独守空房只为一人归?

    一阵声音从隔壁传来,值得注意的是,林铭之的房间和阳台只有一墙之隔。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天啊,我看见了什么,绝对劲爆,一向自诩爱干净整洁,还有轻微洁癖的林铭之居然在一对花花绿绿的衣服里找东西,要知道,这就是我和林铭之最大的反差,所以每每我看到林铭之那么马蚤包,语气里都是浓浓的不屑和嫉妒。天啊,他不怕老鼠,蟑螂突然窜出来吗,那衣柜里的灰尘总会漫天飞吧,不太确定的开了口,“林铭之?”

    林铭之头也没有抬的应了我一声,继续找东西,口中喃喃自语,“奇了怪了,那件衣服呢。”

    我走进几步,林铭之突然转过身来,两人同时下了一跳,“你走路没声音的吗?以前我怎么没有发现。”

    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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