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夫君锦绣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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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夫君锦绣妻-第81部分(2/2)
上元节,又名元宵节,你们可知是何故?”

    三七等人摇摇头,个个儿瞪大了眼睛,竖直了耳朵就等着听自家小姐讲故事呢。

    “据传,有一位帝王在位时,一冬日他与自己的一位宠臣,去御花园赏梅,遇一宫女欲投井。帝王身边的宠臣将其搭救后问明原委,原来宫女名叫元宵,因进宫后长久不能见到亲人而思念,遂起轻生念头。这名大臣听后,心生同情并答应帮忙。”

    “这还不简单?直接求到了皇上那里不就成了?小姐您刚刚不是也说了,他是皇上身边的宠臣?”三七有些无趣道。

    浅夏摇摇头,继续道,“这名大臣摆摊占卜,所有人问卦结果都是正月十六火焚身,顿时,整个京城大恐慌。于是,皇上向此人请教,他说,京都在劫,火焚帝阙,十五天火,焰红宵夜。意思也就是说,正月十五晚家家挂灯吃元宵,城外百姓进城看灯,好似满城大火,以瞒玉帝。当日晚上,元宵双亲进城观灯。在大臣的帮助下一家终于团圆。”

    “哦,原来如此。小姐,奴婢现在明白了。若是当时他只是求了皇上,只怕也只那位元宵姑娘一人可与家人团圆。可是经过了他这么一闹腾,倒是让不少人都能见到自己的亲人了。”

    “不错!这便是他的聪明之处,也是因为他心念百姓,所以才会如此。”

    “小姐果然是学识渊博,连这个也知晓!奴婢佩服。”

    浅夏摇摇头,“这不算是什么,行了,我的身子不爽利,就不出门了。你们若是有人愿意出门游玩,自去准备就是了。另外,去问问舅母今晚上可会出门?”

    “是,小姐。”

    一刻钟后,三七满面喜色地回来了,“小姐,奴婢刚刚得来一个消息。”

    看着三七神神秘秘的样子,浅夏倒是真起了几分的兴趣,“说吧,果真是什么好事?”

    “小姐,奴婢刚刚看到了舅夫人打发了人去请了官媒,奴婢仔细问过了,是给二公子说亲的。”

    浅夏一挑眉,“可是刘家的婉婷姐姐?”

    三七一愣,“小姐,您要不要这么神?您是如何猜到的?”

    浅夏没有回答,倒是想到了云长安,他是长子,按理说,也该是先给他说亲,舅母怎么反倒是先给二哥说亲了?而且自己刚刚猜中了,难不成,是二哥亲自去求了舅母?

    一想到了自己那个原本内敛且含蓄的二哥,竟然也有如此主动的时候,她还真有几分地意外了。

    “可有听到了舅母要为哥哥成亲的消息?”

    “回小姐,这个倒是没有听说。不过,似乎是大公子只醉心于医术,无心成亲。听说昨儿老夫人还骂了大公子几句呢。”

    “嗯,哥哥的确是太过痴迷于医术了。不过,这倒是也不错。二哥虽然是有可能会入仕,不过,严格算来,顶多也就算是朝廷新秀。将来,他在仕途上,还要多麻烦刘大人提拔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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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您也觉得他们两个是一定能成了吗?”

    “怎么?你觉得他们不合适?”浅夏反问道。

    三七微窘,有些讪讪道,“回小姐,奴婢哪里晓得这个呀?奴婢只是觉得这刘小家出身门第比咱们高,将来会不会再瞧不上二公子了。万一她将来再以此为由,会不会苛待了云府的人?”

    浅夏轻笑,“你个小丫头,想的倒是长远。放心吧,婉婷姐姐不是这种人。不过,你也说了,只是去刘府提亲,人家同意不同意,还是两说儿呢,你这个担忧未免也是太早了点。”

    “小姐,奴婢倒也算不得是担心,只是觉得这种高女低嫁的事儿,总归是有些不太好。就像咱们夫人,早先对那位卢少华,可是真正的算是低嫁了。可是后来呢?反倒是过得一日不如一日了。不过,后来咱们夫人嫁给了国公爷,如今这日子,不是过得越来越好了?”

    浅夏摇头,“你呀。行了,小丫头家家儿的,别想太多了。还是琢磨着,今晚让谁带你去猜灯谜吧。”

    “奴婢可不去!奴婢有自知之明,没长那个脑子,所以这种事儿,也就不出去丢人现眼了。”

    “你这个丫头,让你出去玩儿,你还唧唧歪歪的,真不知道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

    次日到了后晌,浅夏院子里也只有两个丫头去了外面街上赏灯,三七自然是不肯去的。她自认自己是小姐唯一的一个贴身丫头,所以,自然是小姐在哪里,她便要在哪里的。

    “小姐,穆世子来了,说是要带您去别院赏灯,让您好好准备一下,多余的东西都不必戴了,只需要您穿的暖和一些就成了。”

    浅夏抬头,看到是舅母那边儿过来的丫头,心思一转,“他现在在舅母那里说话?”

    “回小姐,穆世子说二月初二就是花朝节了。您和他的婚期订在了二月初六,所以,现在他跟夫人在商议一些细节。”

    “二月初六?这是不是也太仓促了些?”三七也吃了一惊,知道穆世子一心要将小姐早日娶过门儿,可是没想到,竟然是将婚期安排得这样近。

    浅夏虽然是没有说话,不过从表情上也不难看出,也是觉得这婚期订得有些急了。

    “回小姐,奴婢昨天听长平王妃说,他的身体虽然暂时没事儿了,可是似这等旧疾,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再复发了,所以,才会想着早日大婚。”

    这话的意思也就是说,担心穆流年活不长,到时候万一再一命呜乎了,岂非是连个根苗也未曾留下?倒不如提前大婚,这样一来,只要是两人有了夫妻之实,将来若是穆世子没了,好歹也有可能留下一棵根苗。

    若是旁人听了这话,定然是会气愤不已!好像她嫁给这样的人家,就只是为了传宗接代罢了。

    可是浅夏心里头却清楚,只怕长平王妃也是故意这样说,十有八九,也是穆流年的授意。

    这是好找个借口提前大婚,如此,也是要逼着皇上早点儿出手,看看他到底是想耍什么花招了?

    “知道了,我这就准备一下,一会儿就过去。”

    “是,小姐。”

    浅夏换了身衣裳,又披了一件儿大红色的狐狸毛的半篷,这可是早先云苍璃在凤凰山上所得,那狐狸浑身赤色如火,不过却是可惜,因为中了一箭,一命呜呼,云苍璃原本是想给浅夏留在山上当个伴儿的,可是没成想,竟然是一箭致命,如此,后来又让人在凤凰山上四处猎狐,总算是给她凑了一件儿披风出来。

    “小姐,您穿这件儿衣裳,竟然是比原来的那件儿白色地更为好看。您之前的打扮就是太素了些。您看您着红裳,简直就是美得让人心醉了。”

    听着三七的话,浅夏却是身形一僵,直接就想到了之前在桃花林里看到的情景。

    那个男人,也是这样对她说的,说她着红裳最美!天下间的女子,若是见到了她着红裳的样子,就该自愧不如,自此再不着红裳了。

    同样的话,似乎是后来自己的夫君也曾说过。那位出身尊贵,温文儒雅的皇子,向来爱白,爱莲,可是自从她到了他的身边之后,便只爱她着红裳,并且是下令,他的府邸里,再不许别人着红裳。

    浅夏的心间一痛,明明自己对这一切没有记忆,却又总是会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回想起当日所见。

    难道,她这一辈子,还要再纠结于前世,永不得安宁么?

    “小姐,小姐!”三七看到了小姐发愣,连唤了几声都没有回应,便伸手轻推了她一把,“小姐,您怎么了?”

    浅夏被她这一推,也就完全地清醒了过来,扭头看她,“三七,你也觉得我着红裳好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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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三七似乎是怕小姐不信,用力地点了点头,“小姐,您着红裳简直就是美呆了!怎么说呢?就像是之前穆世子给您送过来的红梅。简直就是美不胜收,耀眼夺目,就像是天上的满月。若是此刻有别的女子站在您的身边,即便是打扮得再美艳,也不过就是您身边不起眼的小星星罢了。”

    浅夏失笑,“你这丫头,竟然也爱胡说八道了起来。天下美人何其多,你怎知就是我着红裳最美?这等话,万万莫要再说了,让人听了,只怕是要笑掉大牙了。”

    “奴婢也没有胡说呢。您要是不信,一会儿让穆世子也看看,看他是不是也这么说?”

    “行了,走吧。”

    “诶,等一下,小姐,您的手炉。”三七连忙回去取了一个精巧的双耳的小铜炉,再拿了一件儿炉衣给套上了,再小跑着追了出来。

    浅夏走到半路,听说穆流年又和程氏一起去了老夫人那里请安,便又转了道,往老夫人的院子里去了。

    “给外祖母请安,给舅母请安,给穆世子请安。”

    浅夏一出现在了屋里,便引得了众人的惊艳目光,特别是穆流年,认识她这么久,还是头一次看到她穿红裳,而且还是一身的火红色,简直就是让人眼前一亮,那浑身上下所散发出来的夺目光华,几乎就是恍得他眼睛疼!

    这世间,怎么会有如此美的女子?

    怎么会有一名女子,能将这红色穿得这般艳丽无双,瑰姿艳逸?

    张扬的大红色,穿在了她的身上,不仅仅是不见俗气,反倒是将她整个人都包裹在了一种耀目的光华之中,恍得人睁不开眼,回不了神。

    “瞧瞧,浅夏这是头一次穿如此艳丽的衣裳呢!这一身火红色的斗篷,真是看着喜庆!这倒是有点儿像是新娘子要出嫁的感觉了。”

    “外祖母!”浅夏娇嗔一声,低了眉眼,面色羞红若桃花,倒是更让她看起来明艳了几分。

    程氏也笑了起来,“我们的浅夏害羞了!正好你也过来了,那便也不必瞒你了。你们的婚事,就订在了下个月的初六,长平王妃请了钦天监的人看过了,你舅舅也占卜了一下,这一天可是好日子呢。”

    浅夏的头更低了几分,穆流年听到了程氏说初六,才从眼前的惊艳之中回过神来。

    眼珠子动了动,眉毛扬了扬,唇角翘了翘,自己看中的女子果然是不同寻常!

    早先的白色,能让她穿出了十分的出尘气质,清若仙子,如今的火红色,竟然是又让她给穿出了几分的明艳、活泼以及风华绝代的气势!

    原以为浅夏就像是那山间的一株白莲,静静的、清清的,可是现在看来,他对她还是不够了解!

    五年的时光,将她的性子打磨地的确是冷清了几分,可是在她的内心深处,仍然是有着一种专属于年轻人的热情的。只是,一直以来,都被她掩饰得极好,好到了让人甚至从来不敢去想,她云浅夏也会有这样的一面。

    “外祖母,舅母,既然她也准备好了,那晚辈就不多打扰了。晚上若是太晚了,就不回来了。还请舅母放心,此次同行的,还有长安和若谷,不会让浅夏受一点儿的欺负的。”

    老夫人起初一听不回来了,自然是有些着急的,可是一听说长安和若谷也跟着一起去,倒也放心了不少。“那好,我老婆子年纪大了,可是担不起心了。穆世子,我家浅夏可是就交给你了,千万不能出什么闪失,否则的话,我老婆子可是饶不了你!”

    “是,外祖母。您放心,晚辈定然是一根头发丝儿也不少地,将人给您送回来。”

    两人一出了老夫人的院子,穆流年就直接将浅夏的小手握在了自己的大掌中,然后再轻轻地捻了捻,“如何?冷不冷?”

    “不冷。这不是才刚刚从屋子里出来吗?再说了,我手上还有手炉呢。”

    “手炉太重了,我这样帮你暖手,岂不是更好?”穆流年说着,便将她另一只手中的手炉给送到了三七的手上。

    浅夏连忙制止道,“快别闹,这么多人看着呢。”

    穆流年知道她的脸皮薄,也不再坚持,只牵了她的一只手,两人并肩出了府门,上了长平王府的马车。

    马车里倒是极暖和,浅夏注意到这马车上竟然是还摆了一个炭炉!不得不说,这穆流年的胆子真是不一般的大!就不怕这马车不稳,那炭炉再着了?

    “放心,不会有事的。这底下可是隔了好几层呢。我这个人向来是惜命的很,如今你又在这里,我自然是要加倍的小心了。”

    浅夏不理他,只是打量了一下这辆马车,似乎是与她之前坐过的那一辆不同。这一辆马车外面看起来很大,也很奢华,可是这里面似乎却有点儿小,不过,这里头的摆设器具倒是样样儿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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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看出了什么?”

    浅夏扭头看他,眼神中有些疑惑,穆流年淡笑,“这马车总共是用了两层木料,这样的目的,总共有三个。想不想知道?”

    浅夏不语,只是冲他眨了眨眼睛,穆流年一瞧这样儿,只觉得喉咙一紧,下意识地就低了低头,却不料浅夏的身子往后一缩,再一转脸儿,眼睛又盯在了前面的那个炭炉上。

    穆流年撇撇嘴,虽然有些不满,不过也还没有笨得表现出来,万一再惹了她不高兴,那自己的心思可就白费了。

    “这马车的四壁都做成了中空的,总共有三点好处。其一,自然便是安全了。即便是有人拿剑刺穿了这木板,也不见得就能伤了我。其二,这马车的四壁做成了中空的效果,可以有有效地起到隔音的效果,如此,我们在这里说些什么,自然也就更为稳妥了。”

    穆流年说着,抬头看了一眼顶部,“对了,忘记跟你说了,这顶子也是双层的。至于这马车的第三个用处嘛,就是可以起到冬暖夏凉的效果。也就是说,冬天可以有效地保暖,而夏天,这外头的日光要要将这里晒透,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到时候,在这里摆上了冰坛,你坐在马车里,也不会觉得太过燥热了。”

    “当真有这么多的好处?”

    “自然了!我骗你有何好处?再说了,你即将成为我穆流年的妻,我自然是要一心为你考虑了。”

    穆流年说着,再看了一眼她身上火红色的斗篷,眸光中有些贪恋道,“我从未想过,你着红裳竟然是如此地美艳!只怕自此之后,再看到了旁人着红裳,只会觉得是东施效频,再入不得眼了。”

    浅夏的身子一顿,这话与前世是何曾相似?

    “对了,你不是说两位哥哥也去?怎么不见他们?”浅夏故意岔开了话题道。

    “哦,他们先一步去了别院。一来是不放心我的安排,二来,我中间给云若谷和刘家小姐制造了一个契机,让他们能来个偶遇什么的。”

    浅夏顿时挑眉看他,“你如何得知我二哥对刘家小姐上心了?”

    穆流年冲她邪邪一笑,“秘密!”

    浅夏顿时气闷,扭头不再理他,随着马车的晃晃悠悠,倒是生出了几分的困意,不多时,还就真的睡着了。

    穆流年看她睡了,帮她将身上的斗篷紧了紧,眉峰微微一挑,低语一声,“浅浅,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让人将你抢走。皇上不成,那个桑丘子睿,更是不成!”

    一路上倒也还算是安稳,因为是上元节,外头虽然是热闹,可到底还不是晚上,所以人不算是太多。若是到了晚上,只怕是京城的好几条街都是不可能有马车能通过的。

    因为浅夏睡熟了,所以穆流年便吩咐了外头,走地慢一些不打紧,千万不能再巅着了她。

    如此,原本是两刻钟便能到的地方,硬是走了近一个时辰才到了。

    正好,快要到别院门口了,浅夏也总算是醒了过来。

    醒眼迷蒙,别有一番风情,“还没到么?”

    穆流年费了好大的劲,才将自己的视线给转移了出去,然后清了清喉咙,“到了。看你睡得香,所以让马车走地慢了一些。正好我们现在也是刚刚到。”

    两人未曾在门口下车,别院直接将中门打开,因为是在城外,这最外头的一道门,并没有任何的台阶儿,而且看上去也极其简单。

    马车直接从中门穿过,再绕过了一个巨大的影壁,这才到了一道看起来富丽堂皇的门前。

    与先前的那道门相比,这一道,才更像是高门大户家的大门。

    朱红色的漆面儿,巴掌大小的卯钉,正中间一个硕大的匾额,工工整整,金光闪闪的四个大字,‘琳琅别苑’!

    “你这里竟然是叫琳琅别苑?这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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