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付过首期了。” 小曹问:“在哪里?” “天赐良缘。” “那又是在哪里?这么土的名字。”小曹不禁笑起来。 怀恩就带他去看了。 小曹吓了一跳,他没想到怀恩这么有钱,居然买了一套复式。 毛坯房。没有可以坐的地方,小曹就掏出烟来,到露台上去抽。有点风,烟被吹进屋子里来。他回头看她,天已经暗下来了,她模糊地站在那儿,很倔强的样子。 小曹与怀恩一向经济分开,他从没想过两个人要共同负担什么,现在怀恩买了房子,他想怀恩一定手头不宽裕,但这也绝不是他能帮得上忙的。他只好说:“这房子格局不错,你要怎么装修?”
两生花(2)
怀恩简单地答:“这里是客厅,这里是卧室,这里是客房,这里是书房,这里是餐厅。” 小曹终于还是忍不住:“你的钱够吗?” 怀恩说:“够。” 小曹似乎听见她长抒了一口气。 小曹最近很苦恼。与怀恩的关系,随着争吵不断,变得越来越小心翼翼而压抑,有时候他觉得酒吧里的艳遇,倒是令人轻松的两性关系。 怀恩没有提过一个字将来要小曹搬来与她同住。小曹知道她是那种把怨气积攒到可怕的程度才爆发的人。 小曹仍然与父母同住,他觉得那样很方便,早上出门还凌乱的房间,晚上回来就收拾得干干净净,那当然不是怀恩的功劳。 接下来的日子,见怀恩的机会越来越少,她偶然的出现,也是灰头土脸。怀恩身体很差,一疲劳就会全身浮肿,头发也好久没剪了,有点邋遢相,小曹呆呆地看着她,想起她从前的俗艳。 小曹喜欢从前的怀恩,身上有种浑不吝的市井气,像一个旧枕头一样温暖熟悉,也像旧枕头一样任人揉搓似的。小曹对怀恩的日益紧逼很挠头。 母亲在怀恩搬走那天见到了小曹,她很失望,不明白怀恩看上这小个子男人的哪一点,如果给左邻右舍看到,还以为她们家怀恩所谓有品味的设计师完全是浪得虚名,否则怎会在对男人的选择上,让人大跌眼镜。稍感安慰的是,小曹待人接物很有礼貌,一口一个“阿姨”,专拣重的东西搬。 搬到那盆花的时候,小曹惊讶地笑起来了:“这个是你的吗?不是阿姨的吗?” 怀恩说:“是我的,是我的宠物。” 小曹就想拎着花盆的一个边,省力气。但怀恩一把抢了过去,只说:“我来。”就双手搬着青瓷花盆,半拱着身体,很难看地撇着腿,艰难地搬出去了。 小曹有点尴尬地看着怀恩的母亲,老太太心照不宣地一笑:“她不就那个样。” 两人收拾完新居,已经九点多了。都累得走不动,就打电话叫了外卖,一声不吭地吃完,竟合衣睡去。 牡丹花孤单地在露台上,风吹得它的瓣微微地抖,床上的怀恩,睡梦中累极的双手,竟也在不自觉地颤抖。 睡了不知多少时候,怀恩觉得小曹正在摸她,她想推开,但是用不上力气。 后来,两人就在新床上zuo爱,熟门熟路的,就当庆祝新居落成。 怀恩觉得她之所以和小曹不离不弃,多半来自这个。她和他分开那么多次里,都找过另外的人,可一旦检查完那些人的身体,下了床就又回到彼此身边。 怀恩不觉得生活中有什么事是不能自理的,除了这个,所以她要定了小曹。 小曹知道这层缘由。一想到这个,他就烦躁,难道自己就是靠它吃饭吗?怀恩在他眼里,越发贪婪自私。 事毕,小曹问:“你怎么会养那么俗的花的?” 怀恩说:“我也不知道。”半晌,又问:“俗吗?我觉得很好看。” 小曹光着身子到露台上抽烟,顺手给花浇了浇水,扬声问:“这花贵吗?” “贵,你没听说过吗?叫‘葛巾’。” 小曹像发现了什么似地说:“真的?是不是《聊斋》里有个叫‘葛巾’的故事?” “嗯”。 “你真俗气,连种花都讲牌子。” 怀恩呵呵地笑,一边缠上小曹结实的身体。 “还跟你一个姓哩。” “是啊,同姓三分亲。”怀恩说。 夜深,两人都不再有睡意,小曹百无聊赖地换电视频道,怀恩躺在他腿上,突然问:“你觉得,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比较好?” 小曹心说“不好”,频道锁定在《法制进行时》上,半天才反问:“你觉得呢?” 怀恩突然皱起眉头:“我问你。” 小曹不语。 怀恩生气了:“我配不起你?” “怀恩你为什么一说到这个事就这么不讲道理?” 怀恩气得张口结舌:“我怎么不讲道理?” “我们之间,如果存在配不起配得起的问题,那就是我,我配不起你。我隔三差五就失业,我们出去吃饭还制,我只能送你地摊上买的破烂礼物,你买了房子我帮不上半点忙……你觉得我这样的男人,配得起你吗?” 那花仍然在簌簌地抖。 “你配不起我?为什么还要与我一起?” “是你要与我一起。” “你配不起我,我还要与你一起?我神经病?我天生这么贱好吧?”怀恩怪叫着。 “怀恩,我不过是家常男子,你这样天仙似的人物,何必与我过不去?配得起你的男人遍地都是,不要难为我了。” “曹荷泽,说白了,你不过不想与我结婚,只想与我混着。” 小曹不吭声。 “女人一生不过一件事,不过是要一个名份,你竟不给我,始终竟不给我。”怀恩的眼圈红了。 “是,怀恩,我给不起。我要的是一个和我一样的女人,或者我们相遇时就结婚,倒有可能。谁料到今时今日,你已出落至此。” “难道我越来越好,是你离我越来越远的原因?” 小曹叹了口气:“怀恩,上辈子不知我俩谁欠了谁。”
两生花(3)
小曹走了。 那朵牡丹,叫作“葛巾”。它被深夜的风吹低了头,陷入回忆中去。 葛怀恩为什么还记不起前世种种? 不错,她的前世,就是“葛巾”。 她一直爱他,从上辈子到这辈子。 前世,他就是个凡间小子,一文不名,软弱无能。 她偏爱他。 他不肯与她成亲,他说:“我配不起你。” 她不甘心:“你配不起我?为什么还要与我一起?” “是你要与我一起。” 不过就想要个名份,从上辈子追到这辈子。 他竟还是不给她。 她毅然要随他投胎人间,她的妈妈,那著名的“曹夫人”,气极败坏地说:“你怎好算我的女儿?竟是这样没志气的。不过男女之事,如此沉迷,果然是个‘花痴’。” 她知道自己留不住女儿,那就任她去吧,狠狠地推了怀恩一把,纤纤玉指,用力顶在她的肩上。怀恩疼得大叫,遁入红尘。 曹夫人听见怀恩兀自狂喊:“我如何与他相认?” “你用情这样深,万千人中,必不会认错。” 曹夫人看着脚下的大千世界,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 他就要这样,负她,并且生生世世。
随喜(1)
随喜比我大一天,是个喜眉笑眼的女子。 我们认识七年了,七年前在一次饭局上,有人介绍:“岸久,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随喜。” 随喜喜孜孜地转过脸来,伸出细瘦的手与我握。我奇怪,感觉竟像是我的左手握右手,她也低头看,说:“啊岸久,我们的手长得好像啊。” 随喜虽然只比我大一天,但入行早,我从心底把她当前辈的,所以不敢多话。 认识了,过去了。我也没往心里去,这种觥筹交错时的熟脸,多识得一张少识得一张其实没有什么分别。 但随喜不一样。过了几天,某个深夜,我已经睡下了,突然电话响了起来。我接,却是随喜:“岸久,记得我吗?我是随喜。” “记得啊,”我说,她那样闹哄哄的声音,谁能忘掉呢? “我在加班。”她说:“正看你写相声大师的那篇采访,好棒啊。” “没有没有”,我大窘,“谈不上,我只是从小喜欢听相声,功课做得足而已。” “好好好好”,她不停地叫好:“真好,我们要是有你这样的主笔就好了。” 我被人赞时就尴尬,不知道如何应对。 随喜说:“好了,哪天一起吃饭吧。” 电话挂了,我却睡意全无。随喜是前辈,前辈居然这样赞我,我的心花怎么不会怒放。 第二天随喜竟真的约我吃饭。她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女人,穿了一件“上海滩”的外套,外面纯黑,内里花花绿绿,加上她的男儿气,很有痞相。我说:“随喜,你可不像巨蟹座的人。” 随喜想了想,说:“是啊,你比较像。不过,什么星座都会有败类吧。” 我跟随喜成了好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星座血型一样,越聊越投契,从喜欢的童话人物,到喜欢的男人类型,全部是一样的。甚至,因为两个人背景完全一样,有时看星座、命理预示,都会替对方看一份。有一次,有人上传一个查自己何年何月何日gme over的网站,我查完自己,顺手就帮随喜查了一下,然后报告说:“随喜啊,你比我早一天死。”她说:“屁,难道因为我比你大一天,就要早你一天不如归去?” 久而久之,老总坐不住了,跑来问:“岸久,听说你跟随喜走得很近啊,不是她们报纸想要挖你吧。” “噫,”我大惊:“别扯了,她们要挖我,自然会秘密进行,怎么会大咧咧来往?” 他不语,我猜到理由:“你怕选题泄漏吧?你不信任我的话,我也没办法,但公道自在人心,敌报与我报,啥时撞过车?” 老总才放心离去。他不懂得,因为行规所限,我与随喜是真正的手帕交,不谈业务只谈生活。 熟得不得了后,我问随喜:“你怎么不挖我?啊?好歹意思一下,省得我觉得没面子,就让我有机会拒绝你一回。” 随喜对这个问题倒很认真:“这个我想过啊,可是,好朋友做了同事,可能就没得做朋友了。而且,如果你来,屈尊在我下面,我肯定是受不了的。你那么有才华。” 我笑:“那你就屈尊在我下面好了。” 随喜歪着头说:“那倒真可以考虑。” 我惊:“算了吧你,我说着玩的。” 她才大笑:“我知道啊。” 我很高兴有随喜这样优秀的朋友,她的雷厉风行影响着我,我觉得自己一天天成长起来。而且,人们都是势利的,觉得你有牛逼的朋友,你自然也不差,我总觉得,我的升职像坐火箭,与随喜和我的交好不无关联。好多人说:“都市报与晚报,一个随喜,一个岸久,谁弄得过她们,两个母夜叉似的。” 也有人抱不平:“随喜是厉害一点,但岸久个性多低调。” 当然很多人不屑,觉得是我虚伪。 我只是想不通,两个巨蟹女子,按说是顾家型典范,为什么每天拼了命杀杀杀,觉得小肩膀上扛着重任,要为全市千万人民服务。 我问随喜,她说:“不是不顾家,只是,家在何方啊?”又安慰我:“没关系,不必自怜,等找到好男人,自然一拍屁股,第一时间消失。” 我不。我正如沐春风,事业蒸蒸日上,我没那个闲功夫谈恋爱,而且,等闲男人还真入不了我的法眼。我鄙视所有有缺点的男人。鄙视他们。 旁人都看错了,真厉害的是我,随喜才随和。 我一直以为我与随喜年纪一样,星座一样,血型一样,人生道路上必能共进退。但我错了。 全是因为那个何仲国。 何仲国是个刚归的“海归”,两眼一摸黑的当儿,太阳似的随喜闯入他的生活。“海归”之所以能为“海归”,就是因为会把握上场和退场的时机,他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铛之势,摸到都市报,当着上上下下百多人,跪地呈上大得可恨的戒指求婚,可怜随喜一个常年以男性品质律己的人,在这种糖衣炮弹下,来不及挣扎,几成炮灰。据说还有都市报的女记者看得泪洒当场。 我恨死了。我与随喜那样要好,一个被窝睡过,居然未能见证这一伟大时刻。而她,居然不问问我,就应了。 更可恨的是,随喜辞了职,都市报的高层慌作一锅粥,他们跟我一样恨何仲国。在这当儿,真的跑来游说我。
随喜(2)
我知道不会是随喜让他们来的,随喜了解我,我骨子里是恋旧的,做生不如做熟,而且,我外表坚强内心怯懦,怕与随喜的旧部磨合不好,才是真的没面子。 随喜说:“自己选择,不要看我们的脸。” 啊我失望,以前随喜都只说“我”,即使说“我们”,也是我和她,现在全被何仲国占去。 随喜结婚那天,打扮得像个糯米团,因为备婚这短短两个月里,她竟然胖了十斤,我抱怨:“随喜,乍胖乍瘦对身体极坏。” 随喜懒洋洋地说:“你懂什么,巨蟹座最终都会是胖子。”那个何仲国,居然非常欣赏地在旁边点头,还说:“男人都要求女人丰满,反而女人要求女人枯瘦,真不知怎么想的。” 我是当然的伴娘,可随喜这个新娘,在自己的婚礼上,居然心神不宁眼神诡秘,我小声问:“你干什么?”她才说:“你要注意伴郎,是非常不错的男孩子。不要辜负我们的苦心。” 她还是想把我拖下水。 okok先约约会看吧。看来我注定要把随喜走过的路重走一遍。
纵使相逢应不识(1)
莲恩说:“介绍新同事给你,企划部,冯亦欢。” 不不不不不,我没有第一时间抬头。冯亦欢,这样的名字,重名的概率太小。不不不不不。 莲恩说:“喂,跟你说话呀,宝琴。” 只好抬头,看见他。 惊讶地笑着问:“怎么是你?”看我多假。 “是我啊。早听说你在这里。”他看上去也真不到哪里去嘛。 莲恩问:“你们认得?” “是啊,真巧吧?他是我的学弟。哈哈哈哈哈。”还能怎样更高一层次地表演? “又没听说你是学美术?!” “再往前的。”我眨眨眼。 “中学?”莲恩肯定是觉得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但是真事。 “冯亦欢,像个女孩儿的名字。”十六岁的我在操场上对他说。 他那时即有一张甜美的脸,温柔地梗着脖子:“我不这样觉得。” 那年他十四岁,初中三年级,跳高冠军,很瘦,但瘦得很飘逸。放学以后,总是一个人在操场上孤独地跳啊跳。 其实也不算孤独。很多女孩儿远远地看着他,直到他训练结束,收杆儿和海绵垫子的时候,那些女孩就会一拥而上:“亦欢亦欢,我来帮你。” 他并不答话,甜美地笑笑,一个人拖着器材低着头回去体育室,她们在周围簇拥着,兴奋地叽叽喳喳。 我们第一次接吻就是在操场中央。黄昏,闲杂人等都回家了。我们都很紧张。我紧张因为我担心是否在犄角旮旯还有个别人碰巧看到,他紧张,那是当然的,因为那是他的初吻。 我永远记得夕阳里,沥青操场上巨大的龟裂的纹和我唇上被他咬破的伤痕。 当时很遗憾那不是我的初吻,觉得是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错,好象很对他不住似的,没有在原地等着他的到来。现在想想其实很扯淡,初吻的人,当然不会是后来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要说初吻,就算是初夜,又怎样? 那时我们还纯情,以为就这样地老天荒了。 他很快毕业走了,每周我都会在传达室收到他自己叠的白白的大信封,那些信我都没有丢,我一共有二十一个这样的信封。然后,一切结束了。 后来我有时间回想,发现他是我遇见的最追求戏剧性的男性,包括操场上那个出血的吻简称出吻,都有舞台剧的性质。他与我分手得迅速而绝情,不出意外地,他又爱上了一个美校的同学,那女孩的家住得很远,又喜欢在市区里玩,就经常回不去家,然后就经常在他们宿舍里借宿。我曾经问“她为什么不在女生宿舍里借宿”?没有答案,反正后来就借到了他的床上。 我很伤心,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现在我明白了,少年的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可是那时候,我悲痛欲绝为他在初夜这件事上比我早走了一步。我认为这是报复,就因为我的初吻不是给他的。我真蠢。 我与他就这样断了联系,直到大学毕业后,我顺理成章地先到一家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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