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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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艳记-第12部分
    受着冰焰一点点的壮大、升腾。裂天之痕则是缓慢的引导真元,仿佛一个无底的黑洞,深邃得叫人不敢凝视。

    混沌中,王浩听见一阵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睁开眼,苏雪花朵般的笑容近在咫尺。“你修炼的时候好可爱哦,原来你也是修真者呀?”

    修真的时间不可以按常理估计,尤其是王浩没多少经验可言,不像别人懂得控制,不知不觉间居然过去了两天。云逸仙子还以为是劝诫产生效果,不准屈瑶和苏雪打扰,苏老头当然不会做蠢事,两天来不停在会场里转悠,虽然没有法宝去交换,见闻倒是增长了不少,就算名门子弟也少有这种良机呀!

    苏雪目睹他不吃不喝连坐两天,这才相信他是货真价实的修真者,眼神中不禁多出几分崇拜,不过那也是非常有限。胖子在她面前可没有神秘可言,多数是信任和依赖。要知道胖子以前不仅吃东西,而且比谁都馋,坐飞机都向空勤要两份食物。

    谁说修真不吃东西的?汗!王浩故意发怒道:“什么叫也是修真者?我本来就是!哼哼,叫你拿豆包不当干粮,以后有你后悔的时候。”

    云逸见他自比成豆包也忍人禁不住,倒是蛮像的哦。其实王浩除了稍微胖点,五官还是很精致的,属于肥而不腻的类型,挺讨人喜欢的。

    无论是当初澜姐,还是现在的云逸,还有看他长大的杨阿姨,都不认为王浩难看。女孩也许只有用挑选夫婿的目光来审视,才会觉得那身肥肉影响美感。何况修真者到了元婴期是可以改变体型的,所以没有人对这种事情斤斤计较。

    倒是王浩这两天的刻苦值得赞赏,云逸抓住时机立刻教训徒弟:“你看看人家是怎么用功修炼的,第一次和你见面的时候还没筑基,现在都到了心动期的后段了,继续努力不用多长时间就能超过你,整天的玩你觉得惭愧吗?”

    当初屈瑶也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比起胖子不知道用功多少倍,所以她非常清楚这种速度不是靠刻苦能换来的。

    最可恨的是胖子还随声附和:“仙子说的极是,说到刻苦晚辈还颇有些心得,修炼在很多时候都是枯燥乏味的,贵在持之以恒。要十年,不是,要百年寒暑如一日,才能最终征得金丹大道。”联想起在师父身边烧锅炉的生涯,胖子那是有切身之痛的,虽然没到声泪俱下的地步,也足以感人肺腑了。

    说到修炼的辛苦谁没有点感悟啊?冲到元婴期才是千年的媳妇熬成婆,不过也仅仅是暂时喘息片刻而已,距离金丹大道还早着呢。

    此话由气动期的胖子说出来,或者有点无痛呻吟的味道,可是由云逸仙子娓娓道来,那就是修炼的真谛。不过让飞升的仙人听见只怕又要笑了,哪怕是陈玄也能说出另一番感悟来,所处的高度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不同,一路走来,到了仙人的境界再回头看看,恐怕会感慨良多吧。

    苏老头仿佛是信徒在听佛主宏法,那是一个字也不肯错漏。元婴期!那该是什么样的境界啊!盛会到了最后一天,接近尾声,人数却增加了一倍不止,偌大会场已经挤满人群,多数人到这里来的目的不是交换法宝,也并非增长见闻,而是前来朝圣的。陈玄、问剑、卓月,这些传说中的人物在修真者心中那就是神。

    就连云逸仙子此行的目的也耐人寻味,两天来除了帮胖子张罗到春辉和裂天之痕,她再也没看那些展示的法宝一眼。原因很简单,既然是等价交换就没多少便宜可占,何况她自己就是以炼器见长,有什么理由觊觎别人的法宝。

    门口处突然引起一阵喧嚣,竟然同时进来三十多名道士,不由引起一阵轰动。每个门派只有两个名额,位列三甲的门派有四个,即便有熟人结伴前来无非也就七八个人而已,如今一次挤进来三十多个道士自然引人瞩目。除非是以前参加过的修炼者,其余的人无一不是踮起脚尖查看,连屈瑶也不例外。

    “有什么好看的?不怕人家笑话!”云逸瞪了徒弟一眼,然后解释道:“地主自然有些特权,他们是昆仑派的弟子。昆仑山盛产奇珍异兽,灵花仙草,他们靠山吃山,自然比别的门派占些便宜,用不完的,拿来交换也蛮受欢迎。除此之外还有些山中的土特产,和田美玉、熊掌和雪莲花已经是家喻户晓,另外还有手掌参、锁阳、肉苁蓉、高山龙胆等许多中草药,虽然并非是昆仑独有,确是昆仑的品质最佳,这些可是盛会上唯一能用钱购买的东西。修真者没有几个穷的,买回去补补身体也好,算是丹的替代品吧,和田美玉还可以用来炼器。所以不愁卖不出去,每次盛会,昆仑派得来的收入都够坐吃几年的。”

    听说有异兽仙草出现,王浩当场两眼放光,要是出现晶石才爽,以他的见识说不定能淘出什么宝贝呢,法宝对他来说远不如炼丹材料诱人。熊掌、草药,那些东西可以买回去送给父母,比药店里卖的滋补品强过百倍。要是有新鲜的野兽卖,搞一只先解解馋也不错,越想越美,身体轻盈的跃向地面,比小鸟还要灵活洒脱,看得众人一愣一愣的。

    云逸摇摇头,含笑跟上,相识到现在,胖子就给她留下一个印象,贪婪。修士就应该保留贪婪的本性,对力量的贪婪,对法宝的贪婪,要不然动力何来?所以不算是缺点,在这方面她倒是做得不好。

    修真者扔钱的时候和普通人不同,连看都不用看的,甩手那就是一摞,来的容易去的时候也不心疼,一般人不明就里,往往以为他们视钱财如粪土。

    以胖子的见识不难分辨优劣,眨眼间就挑出一大堆山珍,多数是中药材,也有不少山珍,形象方面就差了点,周围能和他媲美的人赫然还有李芦,昆仑山有不少特产是可以入丹的,正好符合他那个层次的丹,当然不肯放过大好机会,反正费用记在拓拔家的账上,此刻拓拔舞就站在他的身后。

    拼抢中两人同时抓住一枚雪莲花,发现是对方后不由相视一笑,胖子对异兽的见识无人可比,懂得利用丹药进补也不奇怪。不过当他发现王浩的战利品中包括两个熊掌时,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好奇。

    “那个,能不能请教一下,这个熊掌有何用途?”

    拓拔舞是迟早要拿下地,但是不能让胖子受委屈,先拿下雪妹妹再说,不,先拿票票来再说

    第四十四章

    李芦虽然在炼丹方面是半吊子,可是熊掌的药用价值应该明白吧?王浩不由微微一愣,随后解释道:“熊掌历来为山珍之首,为补益强壮之品。性味甘辛,无毒。归经,入脾、胃。功效:补气养血,健脾益胃,祛风寒,续筋骨。主治气血虚弱,身体消瘦,食欲不振,风寒冷痹,筋骨受损。不仅如此,烹调得当味道更是一流,没听说过龙肝、凤髓、熊掌、猩唇吗?”说话间又捡了两个塞进篮子,刚才拿的实在太少了,通过他的解释不少人也纷纷效仿。

    这些常识连站在后面的拓拔舞都懂,原本以为他能说出什么玄妙的道理呢,听到这种解释不禁有点失望,难道仅仅是为了好吃?修真者不需要此种滋补。

    “我是要问这熊掌和丹有何关系?”李芦锲而不舍,为了学到一点点东西,他愿意付出极大代价,可惜能让他学到那一点点东西的人实在太少了。

    听到丹的字眼王浩大惊,发现四周无人在意才放心,低声道:“什么丹不丹的?我就是图它好吃。”

    李芦无语。

    说话间苏雪辛苦的从后面挤进来,见到王浩手中的篮子呵呵笑道:“你是买给叔叔和阿姨的,对不对?让我来付帐!”小手里还握住一大把钞票,两位老人家对她都不错,再加上苏雪本来就懂事,即使胖子不行动,她也会准备份礼物带回去。

    虽然声明过参加盛会用不上钱,出门前苏老头还是做足了准备,正所谓穷家富路,如今不就用上了吗?别说什么苏家面临危机,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资金上周转不灵不差这一点半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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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也是,我妈把祖传的戒指都给你了,你出点血买份礼物也是应该的。说起来你还是赚到了,小时候我偷着玩戒指,被她发现了骂得狗血喷头啊!要不你干脆掏出来带上得了,放在口袋里搞丢了可是罪过。”王浩抓住时机立刻火力全开,两人的关系虽然一直不错,但是也谈不上发展,胖子决定从那枚戒指开始下手,理论上只要骗她戴上戒指,就等于是变相的默认了关系。

    老妈的眼睛毒啊!第一次见面就认定了媳妇,连赌注都押上了,当初胖子还认为太仓促呢。

    其实老人的思想很简单,戒指再珍贵也是个死物,传来传去也带不来幸福,不如用它帮帮儿子的忙,找个好儿媳比什么都强,有了祖母绿吊着至少能让王浩专心点。

    知子莫若母,母亲不会小瞧胖子,只是担心他不够专一。当然了,这些还不足以让她做决定,她是看准了苏雪的本性善良,即使有分手的一天,也不会赖着戒指不还。

    老妈为胖子安排好了一切呀!只要骗苏雪戴上就大功告成,这应该不难,如果苏雪讨厌胖子的话,早就把戒指还给他了,而不是贴身收藏起来。没有哪个女孩因为喜欢戒指和人相爱,连拍拖也不会。

    不过收藏是一回事,要让她戴上手指,还要动一番脑筋才行。“再瞎说信不信我现在就还给你?”苏雪面红耳赤的争辩道,爷爷可是在后面站着呢,或许就是有爷爷在,胖子才敢有恃无恐,实在气死人了。

    “呵呵,我求之不得呢,拿来。”胖子欲擒故纵。

    “差点让你给骗了,信不信我碎了它!”小丫头抖出纯正的京腔,看来是真的怒了,作势要摸出戒指。

    那可是老妈的陪嫁呀,万一要是碎了,以后也就不用回家了,明知道她是虚张声势,胖子还是连忙讨饶。

    “谁来付钱都一样,苏雪!你还不赶快付钱。”苏靳河及时出现解围,真怀疑他是不是在偷听,出现的时机刚刚合适。

    苏雪即便有千般委屈也不敢忤逆爷爷,只好先付过帐再说,看在胖子眼里坏笑不止。

    “敦伦尽分,年轻人能做到的人不多。”静逸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一句话再次让苏雪满面通红。如果说王浩为父母挑礼物是尽的孝道,那么她来付帐的行为该如何解释呢?以外人的目光来看,两人的关系的确不俗,姑且不说两人一路上亲昵的表现,苏雪连拜师那种事也全听胖子的,这种信任能是普通关系吗?

    再说王浩凭什么带他们两人参加盛会?那种机会即使在南海派也是极难获得,而且看王浩的意思分明就是要帮苏雪拜师,怎么看胖子也不像付出不求回报的人。

    王浩心生一计,请求道:“就是不容易呵!我母亲送给苏雪一枚祖传戒指,祖母绿宝石的,你也知道那种东西很难保养,一不小心碎掉可是天大的罪过,苏雪就是害怕有个闪失,到现在也不敢戴上手指,如果炼制成法宝就好了。听说仙子炼器本事卓绝,能不能帮个忙呢?”

    云逸仙子不知是计,当下婉而一笑,说道:“举手之劳,但是要先看戒指才好判断,不然毁掉你家传宝物可是罪过。”

    云逸仙子故意模仿胖子的口吻,大概是笑他半古半今的说话方式,虽然这种情况在修真界并不稀奇,可是由二十出头的男孩说出来还是有趣。唉,胖子不到十岁就拜到丹王门下,跟随师父整天都是用这种语气说话,到如今早就习惯了。

    王浩提出的请求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非常有难度。祖母绿戒指的构成无非黄金和宝石,加入相同的材料提纯、炼制,修神期的手段都可以做到。不过祖母绿可是不好找呵,何况胖子事先声明是祖传戒指,也就是要保持原貌不变,而且主体也是不能变动,否则就不是人家的祖传戒指了。

    当然也有敷衍的方法,那就是不改变戒指,随便输点真元进去,然后用阵法封住灵气,加上祖母绿原有的功效,自然能生出不少妙用来。不过那种东西离法宝的概念相去甚远,骗骗普通人还行。

    以苏老头的世故早就听出来端倪,他倒是希望孙女能和胖子在一起,先不说王浩帮他完成了筑基,玉简虽然是云逸仙子送的,人家还不是看在王浩的面子,要不然他别说获得功法,连参加盛会的资格都没有。对他来说,这份恩情拿什么报答也不过分。

    再说王浩可是修真者,自然是配得上孙女,找上胖子是孙女的福气。老头倒是不笨,但是仍然小瞧了胖子,即便修真者找到胖子也是福气。

    根本就不用提醒,听说戒指就在孙女身上,还能炼制成法宝,苏老头第一个就嚷嚷起来,比自己能得到法宝还开心。

    那可是家传之宝来的,当然要亲眼看着炼制,胖子连忙阻止道:“不着急,等我再挑两件东西,不能白来一趟!”

    第四十五章

    奇花异草多数是炼制续命丹的材料,戒指里面的存货就足够挥霍了。胖子懒得帮别人炼丹,所以他连看都没看一眼,反倒是钟爱普通人使用的东西。滋阴壮阳,强筋健骨的药材绝不放过,让打算偷师的李芦一头雾水。

    蓦然,在一大堆草药里药材里,出现了一株鲜艳的嫩绿色。说它是杂草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它和普通小草一模一样,和分类完毕的草药混在一起,分明就是没有挑选干净,本来平凡无奇的嫩绿在奇花异草中却格外醒目。

    胖子小心奕奕的用指尖挑起来,像是生怕弄断似的,询问道:“兄弟,这颗草怎么卖?”

    买了不少的东西也算是大主顾,昆仑弟子见他拿着杂草不由脸红。连忙解释:“可能是采集的时候不注意混到里边的,如果你喜欢可以立即拿走。”

    “哦,既然放在草药里就是商品,哪有送人的道理?我出十元买下这株小草好了。”王浩真的拿出十元钱付给对方,刚要收藏起来,却听见一个美妙绝伦的声音。

    “昆仑盛产各类异草,我有事耽搁来迟一步,却让先生提前发现,不知道先生是否肯割爱?”

    人比声音更赞,一袭白色纱衣超凡出尘,俨然就是失落人间的仙子,纱巾同时遮盖住容貌,露出一双水朦朦的眼睛,美到了极点。即使不看容貌也胜过别的女子太多,那是境界带来的美丽,能够让修真者也为之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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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医仙!”人群里已经有人叫出声来,激动的德行肯定是铁杆fns。

    这样的人物不该出现在凡间!胖子夸张的呼了口气,用这种方式赞美才是最恰如其分的表示,而且一点也没有虚伪和献媚,不会叫人生出反感。

    欣赏过小医仙的绝世风采,胖子随即将小草收进戒指。“不肯。”

    觉得漂亮不妨多看两眼,要付出代价那就划不来了,王浩从来就不做没回报的事,如果说当初见到拓拔舞还有点幻想,小医仙这样的人物想都不用想了。

    人群中立即爆发出不满,人家可是天仙般的绝代佳人,还是高手榜名列三甲的人物,无非找你要一株小草罢了,说难听点那就是看的起你,胖子分明是不识抬举。何况人家是小医仙,要这株草多半是用来救人,胖子凑什么热闹呀?

    “哗啦!”人群扯开一条纵深的口子,一个娘娘腔气势汹汹的冲出来,忿忿不平道:“小医仙寻草是为了救人,你留着那株草有什么用?在下虽然不才,也知道成|人之美的道理,愿意拿一件法宝和你交换。你意下如何?”分明就是跑出来献殷勤的fns,法宝就抓在娘娘腔的手中,看起来象是一粒上等珍珠,多半是帮助修炼用的,比起春辉来差得太远了。

    法宝是没人嫌多的,王浩眼皮也没抬一下。“君子固然成|人之美,君子也不夺人所好呀。交换倒是可以,不过你那破珠子就别拿出来现眼了,本人看不上。”

    娘娘腔手指轻点,嗲声嗲气的骂道:“呸,那不过是一株破草罢了,哪里值得换什么法宝?小子,你别不识抬举,坐地起价。”

    妈的!王浩最讨厌不男不女的死兔子,小爷今天就是坐地起价怎么了?娘娘腔现在的处境叫做骑虎难下,换不到这株草就是折了面子,而且还是在昆仑盛会上,在小医仙的面前。所以就是吐血也会在所不惜,如此良机不痛宰一把,那就不叫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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