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羊羔般倒在石拓的怀里,一动也不敢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两个男生的眼神疯狂地碰撞着,我看见石拓把拳头捏得很紧,恨不得把指甲都刺进肉里。
这个时候的我,已经懵了。
自古以来,将要进行的战争是怎样也避免不了的,我清楚地看见白小俊的拳头朝石拓脸上打来。可是,石拓的反应比我想象中要快得多,他瞬间放开我,伸出手,轻松地挡住了迎面而来的攻击。
白小俊身体单薄,站在石拓面前,显得非常弱小。
突然,石拓挥动他的手肘,带着风速的呼啸声,向白小俊的头上打去,也许是这一击速度太快,也许是力量太大,白小俊根本来不及躲闪,活活中了这一势大力沉的攻击。白小俊连连后退,最后,嘴里猛地吐出一口血水。
这个时候,我再也无法若无其事地坐在地上,我哭着爬起身,向白小俊跑了过去,扶着他的腰。当我准备帮他擦一擦嘴角血迹的时候,清晰地看见白小俊脸上的微笑,邪邪的。
见石拓还要冲上来,我急忙上前拦住他,“石拓,不要打了!”
“你怎么这么关心他?”石拓的眼睛睁得很大,充满了疑惑,充满了吃惊,充满了不相信。
两个大男孩的战斗,战利品却是无辜的我。在这一场始料未及的纷争里,让我陷入了无所事从。
“不要这样了。”我站到他们两个中间,把头转向石拓,轻声说道:“石拓,对不起,我爱上了白小俊。”我说这话的时候,觉得自己很犯贱,很无耻。但是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再说,我的脑袋似乎从来就没有清醒过。
“什么?”石拓的声音有些嘶哑,“你爱他?他是一个混混,他是不能给你幸福的。”
我使劲摇着头,我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石拓。所有纸上谈兵的计划都失败了,什么狠心啊,什么毒辣啊,都是一些无稽之谈。
在这个局面下,我狼狈地逃跑了,没有回头。
爱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但它要比现实中的战争来得更加残忍、更加恐怖、更加血腥。
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我根毫不知情,他们也没有跟我说起过。反正,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跟白小俊走在了一起……
这是我幸福的开始么?
白小俊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对我是真心的么?
爱情能够永远么?
我不知道,我更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我只知道,这一切很快,快得我都不能完全去适应,只有拼着命去追赶着这加速度的节奏。
白小俊,我是一个可怜的女孩,希望,在你的身边,能够让我真正快乐起来。
我真切地希望,我的每一个笑容,都是真实的。
记得电视里有一位歌星这样说过,青春期的行为是不分好坏对错的,我们不是法官,不是审判长,更不是原告或者被告,我们没有资格去分析验证谁的言行或者思想,没有人能够阻止爱河的流淌,也没有谁能扰乱丘比特神箭的发射轨迹。
白小俊,你就是我的风向标。你在哪,我就在哪。
谁,改变了我的世界。
没有方向,没有人烟。
我看着天,这一刻在想你。
是否会,对我一样思念。
光良的歌曲再次从耳机里传来……
白小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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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白小俊,技校学生。
与其说我是学生,不如说我是一个混混。
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读书,那一行一行类似“甲骨文”的东西,让我不得不逃之夭夭。看着班级上那些带着厚重眼镜,反应迟钝,表情呆滞,随时抱着一大堆书本的人,真的会有出息吗?
也许是遗传我警察老爸的性格,我的脾气不是很好,三言两语不和,我就会动手。我喜欢那一瞬间爆发出来的的快感和刺激。
可是,别人总说我有些大男子主义,我非常纳闷。
来到技校,这里的美丽景色迷住了我,这里的美丽女生同样迷住了我。我有一张帅气的脸庞,这是我纵意花丛沾花惹草的资本。我知道,有许多的男生嫉妒我,别不相信,男生的度量并不比女生大到哪里去,当我看到那些男生一个个冒火的眼神时,我就明白了一切。
听说,我邪邪的笑容让很多的女生着迷,但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不是装的。
在这个学校,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边成。他的出现,让我知道什么才算叫做“形影不离”。
我们住在同一个寝室,本来寝室里还有其他两个同学,但是因为我和边成的不爱卫生,让他们无法再待下去,于是申请换寝室,抱头鼠窜。所以,这个温暖的小房子,这个快乐的小空间,就只剩下我和边成两个人。
男人嘛,不需要热爱打扫卫生,那都是女人的事。为这个观点,我的妈妈引经据典博古论今地和我争论了很久。最后我说,以后结婚了,老婆主内操持家务,我主外赚钱养家,洗衣做饭搞卫生这些事情,根本不需要我来操心。这一席话,让我的妈妈顿时哑口无言。
那些小心翼翼、婆婆妈妈的男生,我是最看不起的。
但是,值得讲清楚的一点是,我不爱公共卫生,并不代表我不爱个人卫生。我是很注意仪表形象的人,每天出门,我用在打理头发上的时间从来没有少于过半个小时。我觉得,一个走在时尚最前沿的男人,完美的脸蛋一定要搭配上完美的发型。
我不喜欢那些什么故做潮流的街头文化,什么hip-hop,什么涂鸦之类的东西,但是我却疯狂地爱上了街球,也就是街头篮球。学习知识,我承认自己没有天赋,可是学习别的东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是个天才。我的街球技术突飞猛进,学校篮球队几次请我加入,都被我大气凛然地拒绝了。原因很简单,我不喜欢那个叫石拓的人,因为他是学校里唯一可以和我媲美的人。
如果和他在一个篮球队,那生不如死的日子我没法过下去。
我行我素,我认为舒坦的事情,我就会去做。这是我一贯的风格。
也算是老天有眼,学校里的女生占了七成,这可大大满足了我内心的欲望。不怕别人笑话,我到这个学校来,就是来混迹花丛寻花问柳的。还记得哪位名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人不风流枉少年啊!
有人会说我不务实,大好的青春学习机会不去学习知识武装自己,今后怎么去社会上打拼?
算了吧,要我学习,不如你直接一刀把我了断得了。我就是不爱学习,我就是爱玩。
每天下午基本没有课,我就会和边成在校园里走走,这只是比较含蓄文雅的说法,直接点,就巡逻式看美女。
恋爱,其实有很多的说法,只看你是注重“恋”还是“爱”,我是比较倾向于前者的类型。在我风光无限的恋爱史中,还只有一个女子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白小俊(2)
那个封存在我记忆最深处的女子,叫做卫芊。我与她相爱足足有一年之久,感情好到了极点。她很乖巧,小个子却爱背个大大的花书包,不管我在哪,她总是寸步不离地跟在我身后。我们一起观赏美丽山川大河,绿树鲜花,我们没有过生死相许海枯石烂的誓言,却有着超越世俗的单纯。很简单,我们在一起,很快乐。
在那个时候,就是她我要去死,我也会毫不犹豫。
有许多前辈都赞颂爱情,什么情比石坚啊,什么你是风儿我是沙啊,什么越爱越幸福啊。现在,这些言论之类的东西对我来说,都是无稽之谈。曾经和卫芊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不管距离有多远,只要心在一起,就是幸福的。但可笑的是,当我和她高中毕业分道扬镳后,短短两个月,她就投进了别人的怀抱。
七瓶啤酒是我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可是,当这么多迷|药般的液体进入胃部时,我却没有丝毫醉意。
难道,我失恋了,想醉上它一次,都不允许吗?
虽然这样,我却没有再去找她。能够变的心,不叫真心,能够走的人,不叫爱人。还有什么必要呢?可是,我就是忍不住时时刻刻地想她,神魂颠倒,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她——卫芊。
现在可好了,学校里有无数个代替品可以让我猎获。这个时代,随意的拍拖已经成为一种前卫的代码……
今天,我和边成围着校园逛了一圈,却没有一点收获,学校里这么多的女生,怎么就没一个长得好看点的呢?就算有好看的,也早已经是名花有主。我不由想起那句经典的话,先下手为强,不然杏出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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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什么世道。
“没意思。”边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一边叹气一边说道:“我发现学校里现在的胖女生越来越多了,是不是都过上好日子,营养都跟上了?。”
我听完哈哈大笑了起来,道:“你说这话千万不要被那些人听到,不燃……”
“我怕什么?”边成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我就是不喜欢胖女生。”
面对他这根固执的直肠子,我无话可说。
边成比我过得要好,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女朋友,长得漂亮不说,并且还是一个富豪董事长的千金,叫做金寒。他们也是在这个学校认识的,相遇几个来回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双双坠入了爱河。看着边成总是忙活着在手机上按来按去,我深深地叹一口气。爱情这东西,真是个折磨人的东西。
洗了个澡,感觉一身轻松,我拍了拍边成的后背,说道:“听说学校的面馆换了老板,新来这伙计手艺不错,咱哥俩去尝尝鲜?”
“好啊!”边成回过头,“好久没吃过带汤有水的东西了。”
对于学校里的伙食,我实在是不敢恭维。卫生安全我没有权利去抗议,但是总得让我身体饱受残害的同时饱饱口福吧。哎,食堂里那饭菜的味道,我都不愿意再提起。
正因为这样,食堂的生意惨淡,显现出的是冷清凄凉的场面。然而,学校的面馆却变得门庭若市,生意兴隆起来,我和边成并肩走进了这里,找了一个靠窗的桌子坐下。
我觉得,做为一个男人,吃东西时就必须是狼吞虎咽,但当我看到边成吃面条的情景时,我彻底地认输了。满满一碗面,他竟然不到两分钟就把它吃得精光,他的速度,让我汗颜,望而生畏。
吃完面,我习惯性地抽出烟,点燃后含在嘴里。那瞬间窒息的感觉,让我飘飘欲仙。不仅仅是因为这样,我还认为男人吸烟比较酷,比较容易吸引女生,所以,我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叫做香烟的东西。到底是香烟迷上了手指,还是手指离不开香烟?
这不,不远处,一名女孩就时不时向我投来爱慕的眼神。
或许别人看不懂,但我绝对能够明白,这名女生的眼睛里有丝不一样的东西,不会像其他那些花痴看我的感觉。
白小俊(3)
可是,当看清楚那名女生脸蛋的时候,我傻傻地愣住了。
一个字,美。
我年岁不大,可这半辈子见过的美女绝对不比别人少,眼前这个女生是我见过最漂亮的。清纯脱俗,比那些装性感装成熟装温柔装撒娇的女生们强到哪里去了。对,就是这个感觉,是我喜欢的味道。
看着看着,我就有些找不着北了。这么久以来,还真没有哪个女生让我如此陶醉。
可是,我心中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多久时间,当我看到那女生对面坐的是石拓时,我的心顿时“刷”的凉了下来,刚才燃烧的激|情就像被一盆冷水浇下。
只感觉,这个世界,真他妈没意思。
这几天来,我对“名花有主”这个词非常敏感。只要有谁说出这个词语,我就会立刻冲到他的面前,狠狠抓住他的衣领,咬牙切齿的说道:“有种你给我再说一遍?”
但越是这样,我对那女孩的思念就越深,有时候想她竟然忘记了回忆一下卫芊。反正那几天,我一直在精神恍惚中度过。
终于熬到了星期五,我可以回家尝尝老爸做的菜了。每个星期,只有在家里吃的饭才配得上叫“饭”。虽然没有山珍海味,但每一道菜都是老爸根据我的口味做出来的。任何一种食材,从选料,清洗,制作,时间控制,手法掌握,都是那么仔细,精确,严谨。或许这也是作为一名警察的职业病吧。
我歪背着“nike”篮球包,里面装满的全部是一个星期以来所有的脏衣服。回到家后我就一咕隆倒在洗衣机里面,妈妈会帮我接下后面的所有操作流程。有机器可用,有妈妈可用,何必在学校里自己动手?
今天等车的学生特别的多,把校门外的空地都给站满了。大家三五成群,嬉闹逗打,一边聊天一边等车。
终于,在街道拐弯处出现了公交车可爱的身影,我凭借自己灵活的身躯和矫健的步伐,捷足先登,占据了车厢里最后排的一个座位。
汽车摇晃着启动了,跟着这个节奏,我也摇晃起身躯。
汽车在路上行驶了大约一千米的样子,从郊区渐渐驶入了城区,窗外的金黄稻田不见了,清澈池塘不见了,转而映入眼帘的是高楼大厦,道路上逐渐变得拥挤。空气不再清新,里面夹杂着灰尘,呼吸起来感觉非常难受。我在心里默念一声:美丽的田园景色,再见,我还会回来的。我从小生活在水泥钢筋搭建的城市里,反而对于自然风光有着更多的追逐和喜爱。陶渊明诗词里的桃花源,就是我梦寐以求想去的地方。
就在我正借景抒情不能自拔的时候,余光瞄见了一个女孩。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占据了我满满整个脑海的美丽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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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天似乎比过去还要漂亮,一件粉红色的外套,衬托出她白皙的皮肤,一条蓝色的牛仔裤,颜色深浅程度和衣服搭配得天衣无缝,一双米色的小靴子,长短恰到好处,刚好把她三分之一的小腿给包裹了起来。不做作,不妖娆,不幼稚,却简单而清爽。
我再次被她给迷住了,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好看的女生么?
我发现,我的眼睛珠子已经不能再转动,看着看着,竟然不知道嘴巴里的烟卷已经烧褪出了长长的一截烟灰,断落在身上。
突然,这名女生也看到了我,就好像认识我一样,眼神里同样充满了惊奇,甚至有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兴奋……
汽车一路颠簸,我就这样看着她,奇怪的是,她也一直这样看着我。
我醉了。
如痴如醉。
突然感觉到,今天这趟公交车似乎跑得飞快,不等我回过神,就已经到了我该下车的站台。在心里暗暗骂了司机一句:又不是去抢钱,开这么快干什么?无聊!
其实,他无聊,我更他妈无聊。
白小俊(4)
回到家里,我甩开沉重的篮球包,仿佛自己是一名刚刚完成徒步30公里的野营爱好者,全身开始出现到达终点后如释重负的瘫软,躺在了床上。
晚饭,爸爸弄了我最爱的红烧鸡块,可是我一点也吃不出平常那种流连忘返的味道。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坠入爱河后的食不知味吗?
我有一个美好的家庭,我的爸爸是一位人民警察。透露一个小道消息,我过去因为打架被抓进公安局,都是我老爸把我领出来的。所以在这方面,我变得有恃无恐,更加不知道收敛,只要是看不顺眼话不投机的,三句话不说完,我就会朝对方挥去拳头。我的妈妈下岗了,但她在我心目中是一名优秀的女人。虽然身体不好,可为了不给家庭造成负担,她毅然再次打工,做起了一家商场的仓库保管员。妈妈的行为让我很受感动,虽然我不听话,经常在外面惹是生非,但我从来不大手大脚地乱花钱。家庭虽然算不上一贫如洗,但也绝对比不上那些豪门富贵。对于我的这一表现,爸爸妈妈也稍许感觉有些欣慰。
那些拿着家里的钱到处挥霍的纨绔公子,能有出息么?
星期六和星期天是休息时间,我就待在家里,主要是因为这两天的体育赛事比较多。我是个称得上疯狂却又有着专业水平的球迷,除了网球不看,其它的球类运动就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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