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外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通本地土话,没听明白芦花是怎么说的,反正黑老头再进来不那么凶了。他递了一条干毛巾让我缠了脚,说:
“年纪轻轻不学好。下回可不敢了。”
我连声说:“是是是。”
汪汪一个劲的说:“谢谢啊,谢谢啊。”
黑老头就这么把我们放了。我搭着汪汪的肩膀往回走,觉得脸上臊得不行。这件事原有的那点儿刺激和趣味一点儿也没有了。
第二天,我们到油港医务室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回来时经过一间理铺子,就进去理。说来也是一时冲动,我觉得只有剃个光头才能舒此时心中的愤懑,就对汪汪说:
“你敢不敢剃光头?”
汪汪说:“这有什么不敢的。”
听他回答的这么坚决,我又转念了。没想到汪汪自己拿起一把电动剃刀,像开拖拉机似的在自己的脑袋上犁出一道豁子。我一看傻眼了。这下可不能食言。只得任由理店的老师傅支使他新招的女徒弟拿我的脑袋做试验田,正好练一练她的手艺。
那女徒弟是个爽朗的丫头,一边给我剃光葫芦头,一边开玩笑说:“你这脑袋最适宜做和尚。剃光了一点儿不丑。……”
我不知道她这是安慰我,还是讽刺我。谁不知道我们船员是水和尚么!但是也只能装呆卖傻,咧嘴傻笑:“嘿嘿嘿。”
大江上日出日落,芦花依然。看不出江水渐瘦,芦花渐丰,只看见一群群江鸥飞旋着,叫声轻轻袅袅,似乎在说:欧,欧,好没羞……。太阳涨红了脸,好像一位割草的妇人躲在树丛中向我们的船儿张望。
我有点想家了。但是剃了光头,我起码近两个月不能回去。
越是不能回家,越是有事。姐姐忽然来信:妈妈受伤了。
第二十一章(母亲的眼伤)
第二十一章
有道是母子连心,感应这东西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事后查阅日记,现母亲被锰铁崩了眼睛的时候,正是我想家的时候。
锰铁是一种合金,整块的拉到母亲工作的铁道线上。因为太大,需要砸碎成大块,才能人工扛下来。母亲劳动积极,没等车上砸大锤的工人歇手,就站到了车门旁。本来背着身体,偶一回头,正巧被一粒飞起的锰铁屑崩进了眼球。
到医院看了,除了敷药打针,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几天之后,母亲的眼球肿得不像样子。白眼球变成了红的,黑眼球变成了白的――上面长了一层白膜。姐姐来信说:这样子下去非瞎了不可。装卸营的干部说了,不论花多少医药费,他们都给报销。她想带母亲到南京来治疗,问我可知道哪个医院较好?
接到这信,我立马回了家。我跟姐姐一道带母亲到南京眼科医院求诊,他们使用一种磁吸附技术从母亲的眼球中吸出了那粒锰铁屑。医生对母亲说:“你还算幸运,眼球组织有三层,这片铁屑钻进了第二层,如果再深一点,那包晶体就淌掉了。”
因为吸出了异物,母亲的眼睛后来竟奇迹般恢复了,只是需要不断地点眼药水,不敢吃某些被称之为“物”的食品。我想到玉茭的母亲瞎掉了一只眼,也许跟我的母亲有类似的遭遇吧?
在陪母亲去南京看病回来的列车上,竟然遇到了谢宛儿。她上南京买教辅材料,跟我们乘同一趟车回马鞍山。她对母亲非常亲热,跟我反倒没有多话。母亲对谢宛儿也很热情,忘了自己的病痛,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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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跟我说:“你上次走,小谢同学来家找过你。我告诉她你坐船走了。”
谢宛儿朝我一笑,眼睛硌了一下。我本来想说我们在码头上见着了,但是她这么一硌眼,我的话又咽了回去。下车的时候,谢宛儿跟姐姐一左一右夹持着母亲,我倒成了多余人儿似的。
母亲对谢宛儿印象很好,不停地摸她的手,轻轻地叹息。母亲用那只没有包纱布的眼睛剜了我一眼,嗔怪我何以剃了个和尚头?我这时走路扎伤的脚还有点疼,虽竭力忍着,也叫母亲看出来了,她怀疑我做了什么恶事?当着谢宛儿的面就不留情面地问了。
我不得已把偷螃蟹的经历说了。谢宛儿夹在我和母亲中间笑道:
“想不到书呆子还会做这种事,倒是有出息了。”
母亲听她这样说,也就不好严厉地训斥我了。倒是姐姐抿嘴一笑,意味深长,让我有些着恼。
那天我们跟谢宛儿分手后,母亲问了我跟玉茭的事儿。她隐约感觉我们之间出了问题,只是从来没有当面问过。听我说完了她家人不同意的话。母亲说:
“不谈就不谈了吧,我看你们两人面相也不相合。这个小谢姑娘倒是非常不错,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福分。”
我觉得我跟谢宛儿之间不是没有感情,而是缘分不到。
还在上初中的时候,我经常负责在教室的后墙上出黑板报。因为我能写一笔好字,简笔画也能画两笔。有一回我心血来潮在黑板报上抄录了一自己创作的小诗,有一点儿利用手中特权的意思,也有一点儿炫耀。这件事并没有引起反响,因为大家都知道杨光语文好,写一小诗当然不足为奇。
过了一段时间,登有我的诗作的那期黑板报已经擦掉,更换了新的内容,我把这事已经忘在脑后了。忽然,一个现让我激动了一阵子。这个现是:在谢宛儿的美丽精致的笔记本扉页上,竟然工工整整地抄录了我在黑板报上表的那小诗。
多年之后回想起来,这个现貌似偶然,仔细想想则不然。谢宛儿的精致的笔记本怎么会恰巧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出现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条,那就是谢宛儿是有意让我看到的。其用心非常明显,只是那时自己不开窍罢了。
她白白让我激动了一阵子,她在我心里引起的是对文学荣誉的渴求,而非爱情。因为那时候我还不懂爱情为何物,好像一只刚刚育的小公鸡还没有打鸣呢。当我终于春心荡漾,打算坠入情网的时候,我第一个遇见的是玉茭,主动选择的是玉茭,而非――谢宛儿。
当然,谢宛儿也是不错的。既然玉茭退出了,那么谢宛儿补上正好合式。可惜这是母亲的逻辑。在我心里,正因为谢宛儿太好了,她理应成为被人选的对象。如果我因为失恋而二次选择了谢宛儿,一来我觉得她不会接受,二来就算她接受了,我对她也将抱愧终生。
与玉茭的爱情结束以后,我曾到照相馆去给自己照了一张肖像,背面题字“七日之禁”。照片上的我双眼炯炯如炬,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傲慢。这张小像实在只宜自观,不宜示人。我却把它夹在给谢宛儿的信中寄给了她。
谢宛儿给我一张她与玉茭两人的合影,这份情意我实在受之有愧。因而我回船以后就给她写了一封信,在那封信中,除了回赠给她一幅桀骜不驯的像片之外,我还抄了一弗罗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给她: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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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谢宛儿给我回信,从语文教学角度讨论这诗,说:“如果一条路走不通,看上去是一件坏事。但是让人回到两条路的出点,又是一件好事。”
我知道她说的是对的。可是,那时候我觉得越是走不通的小路,越是充满了诱惑。而容易走下去的路反倒让人止步不前。在这个问题上,我无法厘清自己的观念和立场,因为它根本就是一个迷,一团麻,说不清道不明。
这次回来,在家乡遇到了马军。
我以为他调动成功了,说:“好家伙,几时回来的?”
马军说:“还没回来呢。”
我问:“不是说都调档函了吗?”
马军叹了一口气,压低了嗓门说:“原来联系的那家单位,我爸找的那个老总,因为贪污被请进宫了。***,这一下我的事全泡汤了。”
我问:“那怎么办?”
马军说:“怎么办?另找接收单位呗。”
我鼓励他:“对,另找。”
马军白了我一眼:“你当好找啊?全靠这个的干活。”他把食指和拇指在我面前快地捻动,那是点钞票的意思。
我陪着他叹了一口气。
马军突然拽了我一把说:“走,到丁巴子那儿去。”
我小声嘀咕:“哪个丁巴子?”
马军在我头上撸了一把:“丁宗强呗。”
“哦,是他呀!”我想起来了。丁宗强初三上了一半就提前退学,顶替退休父亲到工厂里上班了。“丁巴子”是我们当地土话,一般用来称呼排行老小的人。丁宗强姓丁,排行老六最小,里里外外人人都叫他“丁巴子”。
“丁巴子不上班吗?”我问。
“他下夜班。这会应该在家里。”马军说。
于是,我们勾肩搭背去到丁巴子的小屋。在那里,见到了在工厂工作的我的同龄人生活。作为水手生活的参照系,那种场景让我对生活有了更广泛的了解。
第二十二章(1、往前插)
第二十二章
一条上坡小街,一座临街楼房。楼房中间底层开了一个门似的过道。穿过过道,后面是非常杂乱的民居。这里曾经是竹园大队的一个村庄,城市扩张把它圈了进来,原先的住宅临街部分变成了漂亮的楼房,楼房后面还保留着一些原住户的房子,仿佛结茧的蚕儿萎缩蛹化后的模样。丁巴子一家原先是竹园大队菜农,土地征用光了,他家所有成员都成了工人。
丁巴子的小屋就在那座临街楼房的背后。那是一座单间平房,门开在屋脊的山墙上,像童话里图片上画的那样。我们穿过那个门似的过道,来到丁巴子的小屋前,还没敲门,就听见里面传出一两声轻笑,好像还是女子的。马军在门口大声叫道:
“丁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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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里的声音好像受了足音惊吓的秋虫,立即闭口了。
我们等了一会,不见动静。马军伸出拳头,上前擂门。又一次喊道:
“丁巴子,在家吗?”
明明听见里面有响动,怎么可能不在家呢?可是,里面还是静悄悄的,就是不出声。马军?了?头皮,说:
“这个丁巴子,搞什么鬼!算了,我们走吧。”
我以为丁巴子不欢迎我们,暗自拿主意再也不来了。走到快拐弯的地方,忽然听见从背后的小屋里传出一声粗放的嚎叫:
“再来啊!”
咦,这个丁巴子。他在家嘛!既然不开门,为什么又叫我们再来?我完全被他搞糊涂了。
马军笑道:“这还不明白?他不方便开门嘛。”
不方便开门?有没有搞错,这可是光天化日的大白天哟。马军搂着我的肩膀,道:
“我们晚上,晚上再来。”
晚上再次来到这座小屋,老远的就听见曼妙的邓丽君歌声和女孩子清脆放浪的笑声。
“丁巴子!”马军并没有因为吃过闭门羹减弱气势。
“哎,来啦!来啦!”一声粗里粗气的回答,开门的正是很久没见的丁宗强本人。他剃着长约半寸的板刷头,很短的前额上几条皱纹像刀刻上去似的。他这模样让我感觉亲切,起码我的光头不太孤独了。
丁巴子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说:
“杨光,你可是稀客。快进来,快进来。”
马军早已经钻进屋去,他对这儿很熟,看来已经来过多次。他一进去就跟在场的女孩们说得很热乎。
屋里除了丁巴子,还有三个姑娘和一个男孩。丁巴子给我介绍说:三个姑娘都是他厂里的电焊工同事,那个男孩上高二,是家门口的。
这是一间约莫14平米的房间,顶上吊了天花,整个房间好像一只四四方方的盒子。房间里全部家当是一张床、一只床头柜,外加两只单人沙。床头柜在角落里,却很醒目地放着一只手提式“三洋”录放机。这是当时最时髦的玩艺儿,典型的浪当公子哥儿就是手提“三洋机”,眼戴“蛤蟆镜”,身穿“喇叭裤”的。
邓丽君正在“三洋”录放机里唱着:
“小城故事多,
充满喜和乐,
若是你到小城来,
收获特别多。……”
丁巴子对他的女同事们说:“你们跳不跳啊?跳不跳啊?不要扭扭捏捏的,好不好。”
“家门口的”男孩邀请眼睛特别黑亮的刘莉和他跳舞。跳了几步,刘莉停下来说这支曲子不能跳三步,应该跳四步。两人争议不下。马军请个子最高、面颊儿最红的李容跳,他们跳的是四步,一下就踏准了节拍,好像很享受。这使“家门口的”男孩觉得很没面子,悻悻的起身走了。
马军说:“哎,杨光,你别干站着啦。”
丁巴子一边拉了刘莉蹀躞着,一边对我说:“对,你也跳吧。”
三名女性中还有一个姓赵,大家管她叫赵小胖。赵小胖脸上有几粒雀斑,这使她有点儿自卑,但又不甘寂寞,眼神一波一波地会说话,显得特别善于风情。既然马军和脸蛋儿最艳的李容跳上了,丁巴子找了眼睛最亮的刘莉,我就很自然地和赵小胖说话。
“哎,”我说。“你怎么不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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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找我跳,我跟谁跳啊?”
这倒是一句实话,我笑起来:“可是,我不会……”
“谁不是从不会学会的呢?”
赵小胖圆咕嘟的小嘴说出话来,好像鱼缸里的金鱼冒出一串水泡,我有点儿惊讶。于是,我搂住她的腰肢,她把软乎乎的小手搭在我肩上,我们学跳华尔兹。
仅用了五分钟,我就学会了华尔兹的基本步伐。无非是向后退一步,向横拉一步,然后再并步。跟着,她又教我“快三”转身旋转,这就有点难了。因为要把脚插进她的双腿之间。我有心理顾忌,老是插不到位,就总是旋转不成18o度。她一遍遍地教训我:
“往前插,你得往前插……”
我就大起胆子,把腿插得深一些。这时,一旋转起来,我的大腿内侧和她的大腿内侧竟然贴到了一起。刹那间,我的心里窜起一股热浪,两腿之间“腾”地充电一般。赵小胖与我有同样的感受,表现为她把我的手攥得更紧,手心里潮乎乎的。我们谁也不敢看谁。虽然我们还随着音乐的节拍跳着,但是,她再也不说“往前插”了。
一曲终了。大家放下各自的异性舞伴,同性之间凑到一起相互说些打趣和鼓励的话。马军对我挤眉弄眼地说:
“想不到吧?丁巴子有这么大的魅力。”
我说:“看不出来!丁巴子哪儿长得漂亮嘛?”
李容在一旁插话说:“你们没现吧?丁巴子长得有点儿像杜丘!”
马军说:“这我就更不懂了。要说漂亮,杜丘那点儿比得上达思常?为什么现在的女人都喜欢杜丘!”
刘莉笑道:“什么杜丘,是高仓健!”
下一支舞曲丁巴子找赵小胖跳,把眼睛黑亮、睫毛很长的刘莉丢给我。说实话,赵小胖虽然逗人喜爱,比较之下,还是刘莉更让人有心灵触电的感觉。她的眼睛往上抬起的时候,我看见菲薄的上眼皮囫囵一转,仿佛一颗青黄半熟的杏儿摇曳在枝头。她说话的味道也有趣,好像嘴里含着一只毛桃,刺激得口腔痒痒的,合不严实,说出的声音毛沙沙的,有点自来嗲。我搂着她的时候,有一种生怕她化掉了似的担心。
多年之后,我还记得刘莉的一封信,末尾有一小诗。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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