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韵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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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韵风流-第14部分
    就各自回去,加强防卫,防备敌人袭营,战场上任何事情都会发生,绝对要小心谨慎。从明天开始,我将离开大营,所有事务都由你们自行商议解决,我就把这一万五千人的性命交到你们手中,让你们不再在我的羽翼下惟命是从,发挥你们的才智,以后向我交一份让我满意的答卷!”

    说完,再也不看众人,在众将惊愕的目光中走出中军大帐。

    “对了,要想拿下两县,我有一计希望你们参考,那就是围城打援,具体怎么做,你们自己琢磨!”李烈终是放心不下,在走到门口时最后说了一句。

    三十四 仗义每多屠狗辈(中)

    李烈径直回到自己的军帐,换上一身白色儒服,带了两个身手不错的亲卫牵马走出军营,军中诸将见他态度坚决,都不敢阻拦,将他送出营门,看着李烈渐渐远去的背影,都暗暗发誓,一定要将这场仗打好,不辜负李烈的重托。

    李烈三人骑着马,一路悠闲的观赏风景,及到天色将晚,看到前边有一座小镇,这才向镇子走去。

    小镇浸染在夕阳残照之中,有袅袅的炊烟在镇子的上空飘荡,一切显得那么宁静安详。来到镇外,见镇口石碑雕刻镇名叫临涣镇,看到碑文石刻记载,李烈这才知道这里便是三国时期竹林七贤之首嵇康的结庐之所,遥想当年嵇康一曲《广陵散》成就千古绝唱,不禁兴趣盎然,打马走进镇子。

    由于附近宋金交战,所以镇子里很萧条,家家户户早早关门,街上行人很少。李烈远远见前边有一家酒楼,酒旗飘扬,想起午饭都还未曾吃过,此时肚子已经唱起了空城计,于是下马缓步向酒楼走去。

    就在这时,一个女子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

    “秋云师兄,我好饿呀,咱们找个地方吃点饭吧!”如果不是那女子过于矫揉造作的语调,这声音到还勉强算得上动听,几乎不用回头,李烈便可以想象得到一名女子向男友撒娇的情形。

    “兰妹,你看,前面那个酒楼便是这里有名的酒楼‘醉仙楼’!”一个谄媚讨好的语音响起。

    “哼!侯仲,我问的是秋师兄,你插什么嘴!”

    李烈听他们讲话,不由转过头,果然,离他不远处,五男一女正缓步而行。

    那女子约有十**岁,一身翠绿衣裙,容貌甚是娇俏,身背一柄墨绿色的连鞘宝剑,神色见骄傲异常。她身边一左一右两名青年男子,其中一人对那叫兰妹的女子一副卑躬屈膝的模样,想来就是侯仲了。另一个则满脸倨傲,负手而行,应该就是那秋云师兄啦。其余三人都作青衫短打,一言不发地跟在后面。那满脸倨傲神色的秋云似乎注意到有人在暗中观察他们,眼中精芒一闪,一向李烈这边扫来。

    收回自己的目光,李烈继续若无其事的向前行去,走到酒楼近前,果然见金匾之上写着“琴仙楼”三个大字,在灯光映照下冉冉生辉,酒楼左右各有一支门柱,上边以金粉书写:琴声尤绕梁,仙酿有名楼。

    “好大的口气,且看看有何出众之处!”鼻中已然闻到一股令人食指大动的饭菜香气,李烈不禁暗暗咽了口口水,将马匹交给亲卫,迈步走进了酒楼。

    酒楼内果然环境雅致,一桌一椅似乎都极为考究,四壁竟挂了些字画,东边一面白墙,上面题满诗词,多是些文人墨客凭吊嵇康之作,虽无甚佳作,却有雅意,与一般酒楼果然大为不同。

    “这位公子,您里边请!”

    一个堂倌迅速出现在李烈眼前,脸上带着职业化的笑容,一边热情的招呼,一边点头哈腰地将他请到一张空桌旁。

    “公子想用些什么?”

    待李烈坐定,殷勤的为李烈倒了杯茶水,堂倌方才开口询问。

    “店家可有什么拿手的特色菜?”

    “公子可算问着了,小店‘翠笋烩火腿’,还有‘清蒸鲈鱼’乃是一绝。尤其我们酒楼的陈酿更是有名,叫做‘口子酒’,客官来点尝尝?”

    “口子酒”李烈在后世就喝过,没想到今天竟然在这里能够喝到此酒,不知和千年后的滋味有什么不同。

    口子酒产于淮北市濉溪县,系浓香型白酒。口子酒酿造历史悠久。据传,战国时期,宋国迁都相山,就大量酿造。口子酒历时千年,素有“名驰冀北三千里,味占江南第一家”之誉。口子酒人口昧道甘美,酒后心悦神恰,素有“隔壁千家醉,开坛十里香”的美誉。

    李烈微笑起来,“那就要这些吧!酒要十年以上的,再来些白米饭!”

    “公子稍等!”堂倌将抹布往肩上一搭,吆喝一声,转身下去。

    这时那五男一女也走了进来,堂倌连忙招呼着让几人入座,可巧便坐在李烈的邻桌。

    此时华灯初上,古人休息较早,诺大酒楼大堂只有李烈三人,五男一女一桌,还有一桌是个书生模样的人,好像已经喝醉,正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不大一会儿,李烈点的翠笋烩火腿、清蒸鲈鱼和口子酒已经上齐,望着香气四溢的美味,李烈不禁食指大动,伸箸夹了一块鱼肉放入口中细细品尝,果然柔嫩鲜香,毫无一丝腥气,那翠笋烩火腿更是让人齿颊留香,鲜美中透着淡淡的竹香。

    旁边那桌已经开始吃喝,李烈听他们言语,便来了兴趣,原来这几人竟然是一个武林门派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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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烈自小就酷爱武侠小说,对书中那些高手仗剑独行,快意恩仇一向心驰神往,亦曾梦想成为不世高手,凭手中三尺青锋笑傲于江湖之间。自从来到南宋,除了萧恒兄妹,还有浮尘子,李烈还真没有接触到什么武林中人,在他以为,那些什么少林、武当、峨眉、崆峒等门派应该是小说家杜撰出来的,不想今日竟然在这个小镇酒楼中听说他们是岭南剑派中人,这怎能不让李烈好奇之心大盛?当下凝神静听。

    那几个岭南剑派之人小声说,大声笑,神秘兮兮的。李烈功力已经不浅,耳音灵敏,竟然听出今夜他们要去截一个什么人,不由好奇之心无法遏制,决定今夜跟着他们去偷偷看看热闹。

    那个叫侯仲的谄媚男子不停讨好那个兰妹,而兰妹却对他带答不理,一味和倨傲的秋云师兄说话,侯仲虽恨得牙都痒痒,却不敢有半点不满表现出来。另外三人也是他们的师兄弟,却不多话,只顾大口吃饭。这几人滴酒不沾,看来是因为今晚要行动的缘故,不多时便吃完晚饭,到后院客栈休息去了。李烈也匆匆吃过饭,给了堂倌好大一锭银子,让他将自己的房间安排在岭南剑派弟子客房的一侧。

    夜已深沉,李烈躺在床上,听得外间两名亲卫已经睡熟,发出轻微的鼾声,而隔壁房间却始终没有一丝动静。李烈怕自己睡着了误事,便盘膝在床上打起坐来,内力在体内运行三十六周天,街道上传来更夫敲响梆子的声音,已经是三更天了。

    隔壁开始传来响声,李烈睁开双眼,黑暗中冉冉生辉,轻轻下床穿鞋,听得隔壁几人出门,李烈便悄悄跟在他们身后出了客栈。

    岭南剑派诸人一声不出,静静得沿着官道一路向东而行。

    今夜月朗星稀,相隔百步都能看见人影,李烈怕暴露行迹,脚下施展若兮传授的轻功步法,远远的跟在他们后面。

    行出三四里地,岭南诸人停下脚步,为首的那个秋云打个手势,几人迅速隐藏在路两边的草丛之中,静静潜伏起来。李烈躬身缓缓移动,借着荒草树木的掩护,挪到距离他们二三十米的一棵大树后面隐藏起来。

    转眼一个时辰过去了,那个侯仲不耐烦起来,低低骂了句什么,扭头对身旁之人说道:“秋师兄,他们真能从这里过吗?”秋云显然是为首之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噤声!”话音未落,便听到“嘚嘚”之声传来,借着明亮月光,只见一个十分魁梧健壮的大汉和一个骑着小毛驴的年轻女子顺着官道走了过来。

    那两人由远而近,不多时已走到岭南剑派诸人的包围之中。秋云呼哨一声,六人当即从道旁跃出,封住进退的路,将一男一女围在当中。

    骑驴女子一声惊呼,坐在毛驴上身体一晃,险些摔下驴背,身上簌簌而抖,显然吓得不轻。壮汉也是一惊,不过很快便镇静下来,柔声对那少女说道:“小姐勿怕,只要咱韩猛在这里,就一定会保护小姐周全!”那少女声音颤抖,“韩大哥,你要小心啊!”

    侯仲尖细的笑声响起,“呦!还蛮恩爱的嘛!到了这个时侯还在卿卿我我,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我说傻大个,识相的赶紧给爷爷滚到一边去,老子只要这方家大小姐,你一个杀猪的屠子添什么乱?敢趟这里边的浑水,嫌命长吗?”

    那名叫韩猛的魁梧壮汉扭头看了一眼侯仲,神情十分坚定,“你们这帮天杀的,害了方小姐全家性命还不够,连她一个弱女子都不放过,老子自小父母双亡,孤苦无依,如果不是方家给了我口饭吃,老子早就死了,今天方家有难,老子便是拼了性命不要也要保护小姐周全!”

    秋云不欲再费口舌,平白耽搁时间,向众人一挥手,“还等什么?动手!”

    三十五 仗义每多屠狗辈(下)

    韩猛见对方要动手,从怀里抽出一把杀猪的牛耳尖刀,大吼一声迎了上去。

    李烈远远看那个韩猛的招式,应该只会些粗浅的功夫,根本没有内力,全凭本身壮硕有力。那韩猛冲入人群,手中尖刀胡劈乱砍,自有一股威猛之气,竟是让岭南诸人一时之间奈何他不得。秋云低啸一声,一剑向韩猛的咽喉刺去,韩猛却根本就不招架,尖刀亦快速向秋云当胸刺出,韩猛身高臂长,手中牛耳尖刀虽然较秋云的长剑短了很多,但看他一往无前的气势,绝对能对秋云构成威胁。秋云自然能一剑将他喉管挑断,但胸口那一刀就无论如何都躲不开了。

    秋云没想到这粗鲁汉子一上来就是拼命的打法,这招使出竟是要和自己以命换名,这如何肯干,连忙将身子一侧,那当胸的一刀擦着胸前衣襟而过,这一躲,手中长剑自也失了准头,在韩猛的肩上划了一道口子。韩猛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手中尖刀一旋,打横向秋云胸口抹去,秋云无法,只得一个铁板桥,身子硬生生向后折去,脚下一滑,退出几步远,眼中厉光一闪,面露狰容。自己乃是岭南剑派二代弟子的大师兄,武艺在派中出类拔萃,没想到竟被一个杀猪的鲁汉一招逼退,这脸可是丢得大了去了。

    扭头正好见到侯仲眼中那一抹幸灾乐祸之色,不禁气愤异常,“你们还看着干什么?乱剑给我剁了他!”

    岭南诸人齐举长剑向韩猛攻去,那韩猛怡然不惧,怒吼一声反向人群之中冲去,手中尖刀见人就刺,然而他毕竟武功低微,对方一人未伤,自己身上却已经伤痕累累。

    侯仲看出便宜,绕到韩猛身后,一剑将韩猛自肩头到后背划出尺许长的一道大口子,鲜血顿时将韩猛后面的衣衫染红。韩猛吃痛,厉吼一声,竟然不顾当胸疾刺的长剑,突然转身向侯仲猛扑,侯仲一剑得手,正自得意,忽见韩猛向自己扑来,月光下见他满脸鲜血,面目狰狞,心下一慌,以前学的那些精妙招式都被忘到脑后,身形便慢了半分,被韩猛一把抓着他持剑的右手,另一只手的尖刀当头劈下,侯仲连忙抖手,却不料韩猛力气极大,一抖之下竟没有挣脱,那尖刀毫不停留,一刀便将他左臂砍为两段。侯仲发出凄厉惨叫,断臂处鲜血喷溅出老远。同一时间,韩猛也发出一声闷哼,一口长剑已经将他左臂刺了个对穿,剑身嵌在肩胛骨中,那个剑手一时间拔不出来。那韩猛当真勇悍,厉吼连连,竟将手中所抓的侯仲抡了起来,向那个剑手劈头砸去,此时侯仲已经疼得晕了过去,整个身子被抡起正砸在那个剑手头上,那人闷哼一声软软倒下,被砸得晕了过去。

    韩猛将侯仲的身子抡圆,向四面狂舞,岭南诸人竟不能靠近。那叫兰妹的女子见韩猛浑身浴血,双目尽赤,直如凶神恶煞一般,手中挥舞着侯仲的身体甩出片片血花,溅得众人身上到处都是,不由惊呼出声,嘴巴刚张开,便觉有湿热的液体流进嘴里,忽然想到那是侯仲甩出的鲜血,不禁胃里一阵翻滚,跑出几步,蹲在地上狂吐起来,眼泪鼻涕齐下,双腿剧烈战抖,再也不能站起来。

    秋云双目尽赤,本以为对付这个傻大个不费吹灰之力,没想到竟被他打伤己方两人,日后传了出去,在江湖上再也抬不起头来了。当下再不顾危险,怒喝一声,揉身上前,矮身躲过侯仲带着呼呼风声的身子,手中长剑如毒蛇一般向韩猛右胸疾刺,这招穿云射日乃是岭南剑派有名的杀招,轻易不肯使出,不想竟逼得秋云使了出来。韩猛如何能够躲得过?在骑驴少女的惊呼声中,长剑已快要刺到韩猛,由于韩猛身材高大,足足比秋云高出一个头,加上微有躲避意识,这一剑并没有正中胸口,而是贴着肋骨刺了进去。韩猛狂吼一声,撒手将侯仲身子扔出,右臂一夹,竟将宝剑牢牢夹住,秋云要待撤剑,一拉竟没拉动,被韩猛一把抱在怀中。

    秋云被韩猛双臂抱住,便如上了铁箍一般,一时间动弹不得,急切间屈膝向韩猛小腹猛撞,韩猛小腹受到重击,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喷得秋云满头满脸,双手尤自不松开,抬起斗大头颅向秋云撞去,两人头部相撞,发出“咚”的一声,秋云顿时晕死过去。

    这一切都在电光火石见发生,另外两名剑手都被惊呆了,手持长剑不敢上前。这些人欺负个平民百姓还可以,哪里见过这等血腥厮杀,又哪里见过这种不要命的打法?他们根本没有性命相搏的实战经验,所以才这么窝囊的被武功低微的韩猛打得一败涂地。

    韩猛将秋云扔在地上,高大的身躯晃了两晃,“噗”的一声再喷出一口鲜血,缓缓跪倒在地,一左一右两把长剑插在身上,大小伤口鲜血汩汩而下。

    那方小姐从惊愕中醒来,“噗通”一声栽下驴背,连滚带爬的来到韩猛身边,搂住他粗壮身躯,泪如雨下,“韩大哥!韩大哥!”

    韩猛又吐出一口鲜血,咧嘴笑道:“小姐,韩猛没用,不能保护你啦!”

    方小姐泣不成声,“韩大哥!你……你不能死呀!你死了让雪晴怎么办呀!”

    “对!韩大哥不能死,韩大哥还要保护小姐!”韩猛抬起染满鲜血的手掌,轻轻摩挲少女的脸庞,眼中满是柔情,不知哪里来得力气,竟又扶着少女肩头摇摇晃晃得站了起来,左手握住右肋上的长剑剑柄,怒吼一声,竟将长剑生生给拔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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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剑通体血红,鲜血一滴滴顺着剑尖滑落,掉在地上,静夜里竟能听到滴答滴答的响声,韩猛将长剑向剩下的两男一女一指,“咱们再来!”

    那两名剑手气势全消,互看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恐慌,其中一人道:“怎么办?”

    另一人眼中掠过一丝恐惧,再也没有勇气上前再战,“这家伙身受重伤,流血也能把他流死,咱们就在这儿等着吧!”

    两人后退几步,全神注视韩猛,只等他鲜血流尽倒地,再擒住方姓小姐。

    韩猛嘴角露出一丝苦笑,看来自己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了。

    正在此时,不远处一棵大树后转出一人,拍手道:“壮哉!当真是好汉子!真英雄!李某佩服!”

    原来李烈本来只想看个热闹,哪想到场中变化这么快,转眼间就一死三伤的局面,那个侯仲眼见是出气多进气少,已经是不活了!两名岭南剑手受伤昏迷,韩猛身受重伤,自己再不出去,这条铁铮铮的汉子就真的完了。李烈对韩猛的忠义和勇猛印象实在是太深啦!

    于是再也忍不住,走出来给他们解围。

    岭南剑派所剩三人见有人走了出来,不由吃了一惊,仔细一看,原来是昨晚在“琴仙楼”见过的那个在邻桌吃饭的年轻公子,清清秀秀的样子,不由胆气一壮。

    “朋友,我们岭南剑派的事你还是少管,当心丢了小命!”

    李烈嘻嘻一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今天这事儿小生可是管定啦!识相的话,你们这些个废物可以滚了!”

    “既然你要找死,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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