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你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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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爱我-第3部分
    。    “男人,你不懂。记住我说的啊,不然我就生气了。”刘科逸无奈对牛弹琴,但也知道急不得,只好放她上楼。如果不是周蓦的手机号入了校友网,同校之间打电话免费,刘科逸现在就想把她的手机号给换了。让你找我的蓦蓦!管你是谁!看来以后得把小笨蛋看紧了。

    也许是刘科逸神经过敏了,他战战兢兢、紧防严守,一个月过去了,兰在黎却一点风吹草动都没。“如此成功的青年才俊还是有些素养的哈。”刘科逸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其实,刘科逸乐观得太早了些。人家兰在黎是个不折不扣的持久战实践者,他心中早已认定周蓦是他的所有,所以不在乎这暂时的“朝朝暮暮”。

    苦命人周易最近被老大使唤得够呛,每天只能躺着睡4小时,有时困极了他站着也能睡着,再high的咖啡都提不了神。其实,他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抱怨的。倒不是对自己过度劳累抱怨,向他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工作狂,没事干才会发慌。

    而是他发现自从在包头老大抛下他自己一个人居然坐火车回来后,他们哥们俩不再是无话不谈、无心不交了。老大恋爱了!末末还不知在哪里!!那个他偶尔对着发呆虽藏得很隐蔽却被自己偷偷翻到的照片里的女孩到底是谁!!!

    周易只觉得天要变了。论血缘,他算是末末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自从七岁跟着兰在黎出来,周易就一心一意想找着末末,关心她、照顾她。这么多年,他女友换了一拨又一拨,兰在黎却始终一个人。周易就潜意识地认为老大是在等末末。

    在包头老大一定有奇遇。谁会比末末更适合他呢?末末一出生,老大就护她护得跟眼珠子似的。那时自己调皮总是去招惹末末,只要末末小嘴一瘪,比他大三岁的老大就会不问情由毫不手软地胖揍他一顿。要不自己现在也算一富豪了还是很没有出息地对老大毫无原则地服从,估计就是从小被他揍怕了。

    老大,你相信一见钟情么?我早就不相信这玩意了。你都守寡多年了好不,还在乎这几年吗?按年龄,末末今年才刚成年哎,说不定还在哪个高中里呆着呢,你就不再等等她?话说,那照片里的小狐狸到底是谁,有本事站出来,我毁她丫的!

    周易日子过得很苦逼,一边拼命劳作,一边还乱七八糟地为可怜的小末末和那原来也会不靠谱的老大担忧着。短短一个多月,他竟然就长出了白发,弄得他的现任女友直接弃他而去另投怀抱了。

    “我都告诫你多少次了,别太拼命,现在年纪轻轻,就有人嫌你老了吧。”兰在黎毫不惊讶地又一次深夜收留了瞬间流离失所的周易。他看好兄弟这次好像真的受打击了,不免开了金口劝劝。“钱是赚不完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其他的乐趣。”

    “是啊,就比如那个照片女。那到底是谁,方便告诉我么?”周易落魄不是因为被踢,他几乎每周都在踢与被踢,早就麻木。他只是突然想到小小的即使被惹哭了还爱对着他笑的末末,有些伤感了而已。末末,你在哪里?你知道你的窝被人占了么?

    “照片女?你看见了?”兰在黎神色坦然,这事他根本没有想过要瞒着周易,毕竟他才是末末唯一的亲人。

    兰在黎走进书房,拿出了镜框,递给周易。这是一张放大了的半身照,和周易偷看的是同一张,照片上的女孩很清纯,眉眼干净透彻。这般细看之下,周易突然止住了呼吸,这到底是谁,为何似曾相识?

    “看出来了吧。这是周蓦,你见过。”兰在黎轻飘飘的一句话犹如石破天惊。

    第十章 周易接雷

    “周……末?”周易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

    “跟你一个姓,蓦然回首的蓦。”兰在黎示意周易坐下,用青花瓷杯泡了份铁观音给他。

    “是她么?”周易抿了一口热茶,才算找着自己的声音。

    “嗯。”兰在黎靠在沙发上,享受着清茶的微苦,这是种美妙的滋味。

    “老大!”周易猛然站起,连茶水洒在他那纯手工的西服上也顾不得计较。“末末在哪?快带我去见她!”

    “我说你马蚤包吧,大半夜的穿什么西服,糟蹋好东西。”兰在黎老神在在,依然悠闲品茶。“小家伙居然已在念大二了,不过学校不怎么样。”

    “是么?这么厉害?呵呵呵。在咱们附近么,你怎么找到她的?也不告诉我!”周易瞬间心情极好,脱下外套,自己又重续了一杯茶,人也安静下来。

    “学校在包头。那天我回来找你,遇见她来坐火车回家。她在河南信阳长大。”兰在黎又轻描淡写地抛出一个晴天霹雳。

    “信……阳?十五年?”周易被天雷击中了,很成功地被呛。“我们一直住这么近?我就说华彤那娘们绝不止变态这么简单。我操,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瞧你那点出息。”兰在黎翘起二郎腿,继续抛出炸弹。“你不是一直想揪出那女人的儿子么?”

    “怎么,这您也查到了?人品哪!”周易激动起来,老大,要不要这么多惊喜。

    “最近你不是负责和母校合作的一个科研项目么?进展怎么样?”老大是什么?跳跃思维,从不会按常理出牌。

    “呃……进展还不错,已近尾声了。”饶是周易身经千锤百炼,对于上司的无常还是有一秒钟的反应无能。他马上尽职尽责汇报以掩饰自己的尴尬,“那个大三的小伙子叫麦什么来着,果真是后生可畏啊!”

    “麦熙华。他也是我的兄弟,以后多提点着他些。”兰在黎波澜不惊地说着让周易大掉下巴的消息。

    “哥!你不是只有我一个兄弟吗?那麦熙华怎么能和我比!”周易眼看地位严重受创,再也无法蛋定。不过就刚认识了两三个月,怎么称兄道弟起了还,那你把我往哪摆?小末末啊,哥要去跟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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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他认识得绝对比你知道的要早。”看周易犹如霜打的茄子,兰在黎也觉得自己有些过了。但以后毕竟要长相处,还是让周易有所准备才好。至于麦熙华的真实身份以及所谓的麦周两家的娃娃亲,兰在黎决定暂时还不能让周易知道。

    在兰在黎的理论里,上一代的恩恩怨怨已无可追溯,麦熙华就是麦熙华。他可以等这么多年不去寻找末末,却不能坐等潜在的仇人上门。所以,早在他刚得势的时候就着手调查了华彤的儿子。通过这几年的观察与接触,麦熙华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可造之材。

    兰在黎宁愿把他当做兄弟。甚至,如果末末最后选择了麦熙华,兰在黎也会心甘情愿地拱手相让。毕竟,末末和自己差了很多岁,这么多年没见,她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他。物质上兰在黎可以肯定一定给末末最好的,但他不确定自己能否给末末快乐。只要她快乐,他就能睡个好觉。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是看不开的,非要弄到手的。

    兰在黎这样想其实也没有错,而且可能还傻得很伟大。但他禁欲太久,从未接触过情感这个东西。爱情是反复无常、自私*的,从没有柏拉图式的爱情。你爱她,她却从不知道,熬得住相思你就最好到死都不让她知道。

    “对了,那个兔崽子在哪里?”周易是个乐天派,很快从失落中恢复过来,燃起了复仇的斗志。

    “我已经解决好了,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以后也不许提了。”兰在黎从沉思中醒来,神情严肃。“上一辈子的恩怨谁都有错。我们只管活在当下。你也老大不小了,别成天不着调,找个姑娘好好谈恋爱,是时候成个家了。你家里人可都快把我埋怨死了。”

    “您说我那忧国忧民的后妈?哎呦喂,她巴不得我打一辈子光棍行不?”周易挑挑眉毛不以为然,“那还是个什么家!有你和末末在的地方才是我的家。我不急,等你和末末结婚了,我再结,然后咱们来个儿女亲家?”

    “亲家你个头啊!先说好是你自己要等的,别到时等不及了来催我,我可没工夫理你。”兰在黎简直服了这货的油嘴滑舌。

    “话说,你和俺嫂子现在都到哪个阶段了?老大,你这算不算拐带少女啊?”周易一贫起来就没了分寸。

    “滚你大爷的!”兰在黎也爆了粗口,“末末才念大二,我能有多大想法?你也是,这两年给我老实点,要是让我发现你私自去找她……你懂的。”

    “好了,怕了你了。”周易被兰在黎邪肆的笑容惊了一身冷汗。“果真真正恋爱的人就是不一样。呜呜,被威胁鸟。”弱弱地抗议了一句,周易赶紧连滚带爬跑到客房睡觉。第一次真正放松下来,在梦里他也会笑醒。

    兰在黎也回到主卧睡下,他将周蓦的半身像摆在床头,轻轻道了声“末,晚安。”

    周蓦这学期选修了四门课,再加上专业课真正开始,她每天果真是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就连最爱泡的图书馆也只能挤出吃饭的时间去光顾一下,借了书后匆匆离去。周蓦觉得又回到了高中时的充实时光,虽然每晚累得倒头就睡,却像只快乐的小鸟。

    刘科逸的日子可就不那么好过了。大四实习,他通过教授的推荐进了包钢,每天跑厂房,腿都快细了。还有蓦蓦似乎不怎么理他了,晚上回来,总是找不着她的人。蓦蓦叛变了?别人都羡慕他有这个好机会,刘科逸只觉得实习简直是在熬命。

    “蓦蓦,晚上等我吃饭。”这一天终于可以早些走了,刘科逸赶紧短信小忙人提前约好。

    每次都这么说。周蓦根本没当回事,放学后狂奔进食堂抢饭,速度解决,然后再散步到图书馆。等刘科逸兴冲冲捧着一束玫瑰赶到周蓦宿舍楼下,周蓦已经在二教了。

    “蓦蓦,下来。”这丫头,手机又打不进去,真想打打她的小屁股。刘科逸恨恨地发着信息。

    “啊你回了我在教室吃了了”周蓦没想到刘科逸这么快回来,早知道等会他了。

    “你在哪?我去找你。”刘科逸简直咬牙切齿。

    “你吃吧下回哦”周蓦的毛笔字刚开始练,搬一次墨水也挺麻烦的,她就懒出去了。

    刘科逸感觉从未有过的无能为力。一教、二教这么多教室,他一间一间怎么找?那小霸王还从不许他存她舍友的手机号,不然他怎么着也把她给找出来,对,好好打一顿。刘科逸在周蓦宿舍楼下寂寥地站着,来来往往的女生都用很同情的眼神问候他。

    我这是在谈恋爱么?刘科逸不止一次地怀疑周蓦对他到底有没有情感。九朵玫瑰鲜艳欲滴火红如春,初秋和煦的晚风轻送,他却觉得自己正处于腊月冰天雪地。蓦蓦,你就是我的春夏秋,你不理我,我的世界就只有冬了。

    刘科逸将还在盛放以及含苞待放的玫瑰花束随意放在身旁的矮灌丛上,转身黯然离去。这一晚,他再次失眠。就连每晚必到的睡前问候,他也没有心思再给周蓦发去。她会看吗?她通常都不回,发了还有什么意思呢?自小优越感伴随长大的刘科逸头一次觉得自己活成了一个冷笑话。

    周蓦又是赶在十一点熄灯之前回到宿舍,匆匆洗漱后,躺在床上,她觉得有些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看到沉默的手机,她才想起,今天刘科逸没有问候她晚安,往常信息都是十点就来了。

    生气了?不给我发,我就给你发个吧。周蓦感觉刘科逸真是小孩,不一起吃饭也生气。你又没说你今天回来的早,不然我肯定等你啊,多大的事呢。周蓦在心里碎碎念,短信刚编辑一半,有新信息进来。

    不生气了?不用我哄嘛。周蓦将刚编辑的信息清除,打开新信息,居然不是刘科逸。

    第十一章 我认识你

    “末,睡了没?”兰在黎睡前再次默看床头上周蓦纯真的笑容,终于忍不住要问一问小丫头的近况。

    “我认识你。”周蓦一看,兰在黎,那个有些唠叨的大叔。

    “你在做什么?”兰在黎虽自己就是思维跳跃者,却还是被小家伙没逻辑的话逗乐了,他顿觉满身的疲劳都一扫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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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觉啊安”周蓦刚把信息发过去,手机就自动定时关机了。她才想起没给刘科逸发信息,但也懒得再开机了。

    兰在黎可以想象小家伙睡眼惺忪不断打着呵欠的萌样,知道她肯定不会再等他的信息了,就也沉沉睡去。

    刘科逸直等到凌晨一点,也没等来周蓦的只言片语。他拿被子蒙住头,懂事起就没哭过的眼角有了湿意。他不由得骂自己:刘科逸你傻不傻,你不在她的心上,她怎么会管你的死活。就她了么?她有什么好,什么也不懂还容易被骗!

    不对,正因为她容易被骗,我才要跟在她身边,有谁会比我对她还好呢?……刘科逸不断自己命题、论证、推翻,再命题、论证、推翻,直到三四点才昏昏睡去。

    第二天刘科逸起来个大早,成功在二食堂等来了还打着哈欠的周蓦。

    “昨晚没睡好?怎么不多睡会。”刘科逸像平常一样接过周蓦手中的一摞书,看她那么困的样子,希冀能听到自己想听的话。

    “每天都这样啊,总是睡不好。”周蓦只顾着吃馄饨,根本没听出刘科逸的弦外之音。

    “是么?可是我昨晚根本没睡哎。”刘科逸发觉对待周蓦你就不能有男性的尊严,试着像小女生一样撒撒娇吧。

    “是么?这么厉害!快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周蓦一直很佩服这样的通宵狂,她自己可是连一个小时都熬不住。

    “呃……”刘科逸差点噎着。不在同一语言频道。他彻底死心,低头闷吃早餐。

    “我先走了,你慢慢吃哦。”周蓦每天早晨雷打不动地要背半小时的商务英语。

    “那晚上我还早些回来?你等我。”刘科逸认为只要他勤快些,早回半小时应该没问题。毕竟是实习,再说,追女朋友要紧啊。好工作有得是,他刘科逸也不缺好工作,可是蓦蓦有且只有一个。

    “嗯……我只等你半小时哦。会很饿的。”周蓦想了想,还是不能确定自己一定可以等他。在她看来,一个人吃饭和两个人一起吃饭没有任何区别,但既然刘科逸这么想和她一起吃,那就等他半小时也无妨喽。周蓦从不爱等人,何况放学后肚子饿得要死,一头牛都吃得进去,能等半小时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哦……那你还是自己先吃吧。”刘科逸下班时间跟周蓦放学时间一样,就算早走半小时,他挤公交还得至少七十分钟,下班高峰再堵堵车,无论他怎么努力都不会跟周蓦处于同一时间段上。

    “咦,昨天你就回来的挺早啊。”两人慢慢走到主教东面的桃树林里,周蓦接过刘科逸帮她拿着的书。

    灿灿朝阳沐浴中的青青桃树下,迎着和缓晨风隽秀而立的周蓦是如此的美好。刘科逸心里的男人气概疯狂叫嚣着要拥她入怀,像正常男女朋友那样,给她一个清新干净的早安吻。但是,蓦蓦没把我放在心上,我就算吻下去又能改变什么呢?

    “昨天只是意外。我走了。”短短数秒,刘科逸心中天人交战,直把自己折磨得痛彻心扉。他屏住呼吸深深凝视了半分钟这个小笨蛋,而那小人儿却一脸无辜偏着头不解地看着他的左手握握合合。

    “噢……你走吧。”周蓦松口气,这架势……要揍人?我么?哪里又惹着他了?男人还真是麻烦。

    黯然神伤、毅然转身的刘科逸若是会读心术,估计能直接喷血三尺。

    抬头默记对话的周蓦,一错眼就看见了渐行渐远的刘科逸。那人平时精力四射的身姿,此时怎么看着无精打采甚至有些佝偻?她没想过是因为自己的关系,因为像她自己就绝不会因为别的人而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然而,这一天,周蓦似乎也感染了刘科逸的忧郁,做什么都没太大的精神和往日的效率。平时哗哗的时间犹如蜗牛爬行,好不容易爬到熄灯。刘科逸又没有信息来。倒是,那个怪大叔,准时报到。

    “末,今天开心么?”兰在黎刚躺下,手不由自就往手机摸去。小笨蛋今天过得怎样?有没有受欺负?和刘科逸,还好吧?

    “蓦”。周蓦心想你再是个错别字老先生,我都帮您纠正多少遍了哎,健忘症?

    “我喜欢喊你末。末。”兰在黎可以想象小家伙嘟起嘴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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