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
殷佑恢复法力之后已能任意变身,这一点令管于悠非常开心,又可以与心爱的宠物玩游戏了。
悠悠,我已经是大人了──
他哀号。
但哀号归哀号,他还是在下一秒变成了小幼狼,狂摆尾巴接飞盘去了。
由它亢奋的肢体语言来看,实在没几丝哀怨的成分。
殷佑好舒服的枕在于悠腿上睡午觉,整个修长的身躯呈大字形的摊在草皮上。
进入盛暑的八月,榕树林荫下是最好的纳凉所在。因为地形的关系,处于风口的后院浑然不见炙夏的燠热,反而有着不断吹来的薰风拂得人正好眠。
于悠放下了手边的小说,轻轻的伸了个懒腰,最后把目光定在腿上那张熟睡的俊俏脸孔。
佑佑有着一张混血儿般的出色外貌,一头灿亮的金发非常吸引人,再加上额前那撮似是挑染出的黑发,可以说是炫毙了,简直是走在流行的尖端。
他眉额间那道红色的疤并不可怖,反而添了三分性格,完全不抵触他大男孩的阳光气质。
虽然这样形容好像不恰当了些,但于悠真的是以一种慈爱的母亲般心情去看待佑佑。她看着他长大、变化,直到如今这模样……青梅竹马不是最恰当的形容,事实上她一直是以姊姊自居的。因为佑佑很赖皮,又爱撒娇,爱玩爱闹,很孩子气。
即使曼曼她们常因为佑佑的亲匿行为而告诫她男女有别的道理,但她与他早已超脱男女之间的限制了。没有人能了解这种几乎可说是一体的感受。
比亲人更亲近,比手足更融洽,就像左手与右手,天经地义的生长在一具身体上,没想过会分离的事……
可是……白先生说佑佑将在中秋节那天的晚上离开他们──这是他数百年来的任务与责任。
佑佑允诺她的一辈子,恐怕只有十年呀。
剩下一个多月了。
能与佑佑相遇,是世间难得的奇事,说与他人听,怕也只被当成胡说八道。她从未想过他会离开她,但现在却被满心的愁绪占据了向来无忧的芳心。
从他离开水晶坠子那天起,她就隐约感觉到殷佑终究会离开她。
只要〃分离〃是存在的事实,不管那是几天几月几年,都是短暂得眨眼即过,没有所谓的〃还早〃。
她能拥有的,就是现在了。
母亲放开子女的手,让他们头也不回的振翅高飞,是否似她一般的心情呢?
在她十六年的岁月中,有诸多友好的同学,却在升学路途上各分东西;再浓厚的友情也会在距离的冲刷下渐淡渐消,只剩一句祝福刻划在毕业纪念册上,以供回匮。而佑佑是她缠溺的宠物、知己,一天二十四小时紧黏不已,连睡觉作梦也不放过,至今仍是如此……
她已分不清是他依赖她,还是她依赖着他了。
也许都有吧。他们相依为命不是吗?
哈啾!
殷佑打了个大喷嚏醒来,伸手捞住于悠正要畏罪潜逃的小手,以及手上那根菅芒草。
啊,你醒了?
真是多此一问,但由美少女口中讲出来,就是别有舒心提神的效果。
你在搔我鼻子,不醒来才怪。
他伸了个大懒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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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
哪没有?
他挥了挥菅芒草以示罪证确凿后,随手丢开。〃我又不是猫,对那种毛绒绒的东西没兴趣,所以你可别说那是在跟我玩。〃
狼不是猫科动物吗?
于悠皱了皱小鼻子。〃可是猫科动物比较优雅可爱它。〃
拜托!你看所有猫科那副又跛又傲的死样子,哪襄可爱了?你们人类不是有研究说养狗的人通常把狗当帮手,而养猫的人则像被虐狂,因为他们是猫的仆人。它想玩时,你不能不理它,否则它会让你死得很难看;它不想理你时你却招惹它,小心被抓花脸,以惩罚你对-主人-的不敬。
你干嘛那么慷慨激昂啊?
于悠好笑的拨了拨他金发。
殷佑挪开头颅以左手为枕,右手一伸拉她一同并躺在身侧。两人相视一笑,看向蔚蓝无尽处的天空。
在这边乘凉真舒服。
他嗅着空气中淡淡的香甜味,几乎要醉了。
嗯……
她同意。
以后我们也找个类似的地形盖屋子住吧。
既然喜欢这里,何必另外找地方?
殷佑颇为嫌弃的看向五天前才〃又〃修好的房子。大家全都同意,这房子已不堪居住了。目前韩璇正打算买下相邻的土地另盖新屋,然后把这幢拆掉,到时偌大的空地再计量其它的用途。等于说,一票人此刻住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危楼。
如果你想回人界度假,地方当然要另找。
什么叫做-回人界度假-?
于悠轻声问着。
殷佑大惊小怪道:
你当然要跟我回狼界啊,我说过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你也同意过的哦!
你回你的狼界为什么要我一同去?
她不明白这是哪一种计算方法。〃何况你回去要忙一大堆事,没有人在一边碍手碍脚不更好?〃
才不好。悠悠,你是我的。
他才不容许别个狂蜂浪蝶有机会趁虚而入。
他的悠悠虽不是美得让每一个男人为之发昏的女孩,但她所吸引到的异性却是超乎想像的执着。眼下不正有两个血淋淋的例子?多可怕呀,一点都疏忽不得。
于悠撑起手肘正经地看他。
佑佑,你不是五、六岁的小孩子了,别说任性的话,什么你的、我的,我是我自己的。
你说要跟我一辈子在一起的!
他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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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只不过你有你的责任要扛,分离这事由不得人。我会一辈子把你放在心底,相信这一辈子再也没有人如你这般与我亲近了,即使我以后嫁了人──
什么嫁人?!你不许嫁我以外的人!
殷佑唬地坐起身,凶狠的表情像正要将某个男人砍成碎片。
咦?你说什么?
她眨眨眼。
你要嫁给我。
这不是早就默许的事吗?为什么她竟是一副不解的样子?
我们只是好朋友啊,佑佑,你别闹了。
她低呼着,坞住小嘴的双手显示出她诧异的程度。如果此刻出现外星人也不会比这个更让她震惊了。
殷佑抗议:
我哪有在闹?我是说真的!
可……可是我以为结婚这件事只发生在恋人身上。
所以我们是恋人呀,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小情侣。多么清纯的感情啊!
说完还亲了她一下以兹证明确有其事。
于悠呐呐地开口:
可是,我不记得我们恋爱过呀。
噎──
没有吗?
这是一个好问题。
他们之前的种种不算恋爱吗?那……怎样才算恋爱?
因为管于悠的晚熟,所以殷佑在之前十年内,轻易的砍断了每一条探向她的情丝。
但也因为管于悠在感情上的单纯,所以殷佑只要想起该如何打动她芳心、让她开窍,就一个头两个大。
为什么悠悠从来没把他当爱人看呢?
他耶!他是殷佑耶!风度翩翩的狼王子它!
王子与公主本来就理所当然要恋爱的嘛,何况青梅竹马的一路走来,铁杵早就磨成绣花针喽!
为什么悠悠对他产生不了恋爱的感觉?
拜托!谁会对自己的宠物动心哪?你有看过哪一个爱狗成疑或爱猫成疑的人去跟动物结婚吗?最多也只是让宠物继承遗产罢了。那其实已经很疯狂了。
朱水恋像是幸灾乐祸的提点。
可是他与她生活了十年,他又有人形,应该没那么惨只被当成宠物看啊……(也许他该考虑不要老是变成狼跟她玩飞盘)
小佑子,你成天腻着她,吃她豆腐,又撒娇的,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把你当男友看。我想于悠比较可能当你是弟弟或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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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曼曼也来凑一脚。
别忘了于悠还小。
韩璇淡淡地提醒。她并不赞成两个小鬼这么小就谈恋爱。
呵呵呵,璇,不趁小悠年幼拐骗上手,等上了大学就有得瞧了。
曼曼笑道。
我比较希望小悠去跟人类谈恋爱。要是跟一匹可以活千岁的狼恋爱,结局还不知会怎样哩。别忘了人类寿命很短哦。
朱水恋快意的表情像在报老鼠冤。
哼!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坏人!
殷佑甩了甩头,决定去门外看于悠回来了没有,她今天上暑期辅导,三点就该到家了。
小佑。
白逢朗正巧出现在门口,叫住了他。
舅?你没回狼界?
他以为表舅前几日来过之后又走了。
嗯。有空吗?我们到三楼的和室谈一谈。
殷佑心中微汤,望入表舅温和沉着的眼中,点了点头,一前一后上楼去了。
虽然还有一个多月才到中秋节,但有许多事必须在那日子来到之前解决。
这是不容殷佑逃避的,自然也到了眼前来。
他还有时间去追求到悠悠的芳心吗?
叹了口气……
时间对他而言,永远不够。
自从隐在暗处的危机彻底解除后,于悠就不再让司机接送上下课。由于通勤还算方便,她便开始搭公车了。
路程有点远,一趟路至少要搭上五十分钟,而且回程总是特别拥挤。不知道为了什么,难道住阳明山的人真有这么多?
不过这不在她关心的范围,事实上这几天她的心思都转在殷佑身上。
早先是感伤他终究会离开她,后来则是因为他无匣头的宣告。他就像个任性的小孩在吵一根棒棒糖吃似的,直要她嫁给他。
嫁他呢!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
她甚至怀疑他知不知道结婚代表什么。
令天学校爆发了高三学姐未婚怀孕的消息,并且听说男方已在准备婚礼了。像办家家酒似的,两个十七、八岁的人就这么轻易走入婚姻……
可是她没办法轻率的去看待这种事……老天啊,在这之前她从未在自己的人生里思考过这种大事,她只是个十六岁的中学生而已呀。
就算现代青少年性行为开放,热中于研修恋爱学分,但那些都不是她,即使她正是个青少年。
或许是大家把她保护得太好,也或者是殷佑占去了她所有心神,让她没有闲暇去体会少女怀春的寂寞心情,但更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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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临终的遗言──
要快乐,要幸福,去得到自已的缘分,不要强求不属于她的心……要确定那人很爱很爱她。
什么叫快乐她知道,但什么叫幸福呢?什么叫爱呢?如何确定两人是相爱的呢?十六岁真的是太小了不是吗?小得想不通那些复维的事,也不该有这样的烦恼一本书掉落在她脚边,她下意识弯腰捡了起来,抬头看向站在她座位旁的男学生──〃请问这是谁的?〃〃是我的,谢谢。〃一名白衣牛仔裤的斯文男子接了过来,露出一口白牙。
交付了书,就没事了,她又低下头冥想自己的心事……〃同学?〃叫她吗?〃嗯?〃抬头一看,好像是掉书的那一个。
你看-文心雕龙-吗?这是一本有深度的书。
男子搭讪的意图非常明显。
看了下自己的暑假指定阅读作业之一的书一眼,点点头,不明白这关他什么事。
看来你对中国古文学很有兴趣,不知道你对西洋文学有何看法?
他扬了扬手上那本外文书。
为什么问?
她只想知道他想做什么,为何不能还给她清静的权利?
我想我们可以交换一些读书心得。你好,我叫赵斯文,t大外文系一年级。不知道你看不看西洋文学呢?
我看茱丽.嘉伍德的书。还有茱迪.麦娜的作品也很经典。
嘎?恕我才疏学浅,可不可以请你以英文拼一次作者的名字?我想不起这是谁,也许……
本来信心满满准备猛丢书包秀学问的男子当下结巴起来。
我英文不好。
她淡淡地道,希望这位先生可以闭上嘴巴。
哦……哦,那我们来说中国文学好了。不知道你对近代哪些作家熟悉?
我只看小说。
这人好烦哦。为什么坐个公车还要被考试?
真的吗?太好了,我也是。像金庸、古龙、温瑞安,乃至于黄易,都很出色对不对?
她无言。
男子干笑了数声。
呵呵……我忘了你是女孩子,对女作家应该比较存兴趣。像……那个……那个很有名的张曼娟!对,张曼娟,她有写一本-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很棒吧?我都快笑死了;还有简媜写的-海水正蓝-,还得到文学奖……
对不起。
她不得不失礼的打断他的荒谬。〃张曼娟小姐写的是-海水正蓝-;-第一次亲密的接触-是悲剧,作者是痞子蔡。再有,简媜得奖的作品是-红婴仔-最后,我个人偏爱席绢、唐瑄、凌淑芬的作品,你不必猜测她们是何方神圣,她们只是爱情小说的作者,不是伟大的文学家。〃怕这位男子胡乱再拼下去,她就直说了。
她可以忍耐殷佑所有耍赖与蛮缠,但并不代表她对别人也有相同的耐性,更别说只是一个陌生人了。
……
斯文男子张口结舌,不知如何是好。
一些细细的笑声压抑的在车内各方扬起,可见早有不少人全神贯注的在看这场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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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那男子匆忙下车,一脸羞愧。但管于悠还是不明白那个人到底要做什么。
耸了耸肩,再度陷入冥想之中,惦念着她的佑佑……
第六章?〃你必须经过-蜕身-的过程,才能完整发挥你体内的力量。〃白逢朗回狼族查了古书典籍。原本想了解殷佑这种特殊的体质必须注意什么,但却发现人狼共存的体质将使他的法力被禁锢。
而所谓的〃蜕身〃,其实就是蜕去狼形,永生以〃人〃的相貌呈现肉体的模样。其实在数万年前,狼族早已是〃人〃的模样存在了,只有灵魂是原形;所以当年殷佑甫一出生就又狼又人的变来变去,着实震惊了狼界,成日有人千里迢迢的飞来拜访金狼王,求见小金狼。
金狼王殷祈也鲜,居然收起门票来了,要求各参观者以各族的圣物当门票。是白狼族人,就得带一袋银钤树果实制成的香茶;是绿狼族人,就得带他们独有的药草〃绿晶〃一株……
结果一大堆灵丹异草、香茶、妙果堆满了联邦政府的国库,让白逢朗头疼了好一阵子。因为货品总是源源不绝进来,消化速度却又不及,后来在日、月、星三人共同〃请求〃下,殷祈只好暂时放下逗弄爱儿的乐趣,到狐界、神界……一大堆地方去进行贸易活动。最后换回来了狼界罕见的奇花异果、食品等东西,平均分送各族,也算是造福人民了。
心思再拉回来,白逢朗凝视着眼前这个流有殷祈与若棠血液的男孩,他身上有双亲最优秀的遗傅,而性格上尚似殷祈多一些。但因为殷佑的成长并没有按正确的步骤来,以致于如今看来十六、七岁的他有时像孩儿般的顽皮爱玩,有时又有着五百岁之人该有的沉稳成熟……但也有人类十来岁少年具备的反叛与忧闷性格。
不知这些互相冲突的心性会不会令他难以调适?
小佑,今夜就替你蜕身吧,你也好趁最后一个月学习统驭体内的力量,并控制它。
那该怎庆做呢?我记得若是没有意外的话,原本助我蜕身的人应该是弄潮的第一个女儿,也就是管家的女儿,但当年的变化太大,使得一切都不同了……
白逢朗点点头。
是不同。当你提早跑去人界时,就注定了改变。但唯一不变的是管家的女儿身上都拥有祈咒师的体质,而在第二十代更是强烈,所以你能在十年前苏醒。该是你遇到的就不会错过。当年你父王以血液救回四家族的生命,等于耗尽了他毕生的修为与性命。因、果、循环便是如此;如今在五百年的轮回后,将转嫁到你身上。
殷佑垮下脸。
如果我没有偷跑来人界,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我好像是灾星。
不。
白逢朗严肃道:〃就算事情不是因你来人界而引发,你们该历的大劫也终究会以另一种形式发生,也许会更惨烈。〃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金狼族必须历此大劫。
别族就算有也没复杂到灭族的。
因为你父亲统合了狼界各族。你明白的,身为一个天下共主,尊显的背后便是承担了苍生的苦难,这是当年你父亲打算扛起的,因为他实在不乐见大家自相残杀,为了无谓的小事起干戈。因此他征服了各族,建立联邦,带动修行的风气,让大家专注于提升自己的性灵,而不重物欲。其实这是违背动物界生存法则的。动物们通常在竞争中走向毁灭,从不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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