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看到杨飘逸眉头紧锁的模样,大致也猜出杨飘逸还在怀疑他,于是不满道:“虽然你是我的老板,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你最大的缺点就是把事情想得太过复杂。如果我要对你们不利,在你们昏迷期间我大可以动用各种手段,又何必在那部破电话上做文章呢?”
这么说倒也有些道理。眼下最要紧的事是找水,剩下的瓶装水是不能用来泼爵士的,一来量太小未必能泼醒,二来那些水必须留给人喝,不管任何时候,只要身处野外,饮用水永远都是最宝贵的资源。
好在这个地方终究是遍布沼泽的绿洲,要找到水并不算困难,至于用来装水的工具便只有那个空瓶子了。
又摇摇晃晃颠簸了一段时间,左侧三十米开外的草丛那头有些许明亮的光芒传来,定是沼泽上的水反射星光无疑。于是杨飘逸和唐雄拉停了驴车,跳了下来,并迅速协商取水的办法。他们都知道在如此苍茫的夜色下,沼泽往往是充满危险的地方。那些沉积了不知多少岁月的烂泥,极有可能会让人陷落进去,甚至越陷越陷深直到灭顶。而且,沼泽还是荒野中的各种兽类的取水之地,天知道那草丛里面会不会隐藏着毒蛇之类的致命生物呢?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先是就近找了块石头扔过去,所谓打草惊蛇就是这个道理,待到听得草丛里毫无反应,再展开刚才先前用来束缚杨飘逸双手的荆藤,分别由俩人各牵一头,唐雄拿着空瓶子在前,杨飘逸跟随在后,向沼泽行去。万一有人陷入淤泥,另一个人便可利用荆藤实施救援。
小心翼翼的向沼泽内走了二十余步,唐雄忽然停了下来,然后蹲下了身子。
“怎么了?”杨飘逸愕然问道。
“我总觉得有些不妥。”唐雄回过身低声道:“咱们一路过来,无论是林子里还是草丛中,不时会蛙叫虫鸣,有时还有夜鸟受惊之后飞到空中,可现在这个地方,怎会如此安静呢?你可以蹲下来仔细看看地面,这里非常泥泞,但是却没有任何兽类的脚印,莫非兽类从不曾来过这片沼泽取水?岂非怪异极了?”
杨飘逸如唐雄那般蹲了下来,仔细分辨起地面,这里已经靠近沼泽的边缘,水草茂密,但那些草儿绝无被压倒踩踏过的痕迹,透过疏离的草叶,可以看到地面上的湿漉泥泞确如唐雄所言,异常完整。要知道埃及这见鬼的地方虽然干燥少雨,但是动物资源还是相当丰富的,特别是各大绿洲,往往成为动物的集中地,比如羚羊、猫头鹰这些喜欢夜间寻找水源的动物,断无理由放弃这片沼泽。
可话得说回来,假如这片沼泽存在让动物惧怕的危险,那危险又会是什么呢?是易让动物陷落的淤泥?显然不太可能,俩人已经走了二十多步,积水就在前方很近之处,并没有碰上下陷。又或者,这里的水有问题?这倒有一定可能。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如果水有毒的话,动物们避开这个地方便情有可原了。
“咱们待会先取水给驴喝,看看驴的反应,若是水有毒,就万万不可泼到爵士的脸上。”杨飘逸边说边站起身来,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看到就在身边的一处草丛后面,有着一抹淡淡的蓝色。
是那种奇怪的仙人掌!回忆刹那间涌来,昨天白天的时候,他曾经在极远处看到过好大一片淡蓝色,曾经惊异于这种原本为旱地植物竟生长在潮湿的地方,真想不到此时这种仙人掌会出现在身边了。
忍不住探过头仔细瞧看。夜晚微弱的星光下,那仙人掌居然仍能反射出怪异的色彩,白色的针刺既长且软,稀疏的分布在光滑泛蓝的表面上,令人惊奇的是,这种仙人掌竟然长有叶子!
就在它底部靠近地面上的地方,伸展出两片类似根茎的东西,再往上展开来,宛如人的手掌大小,而且也是淡蓝色的。要知道这世上的仙人掌植物都不应该会有叶子的,因为仙人掌既然能在沙漠里生存耐旱,其原因就是因为它们的叶子其实就是那些进化得非常细密的针刺,这样可以让水份不易丧失。不过眼前的景象或许解释为什么这种奇怪的仙人掌能在潮湿的地方生长,有展开的叶子就证明它能顺利的散发水份,不至于被过多的水份给淹死。当然,它的色彩就实在让人难解释了,淡蓝色说明它也许没有叶绿素,这并不适合让它顺利的发生光合作用来获取养分。
从整体外观上看,或许说它是仙人“掌”并不合适,但也不能说是仙人“球”!除去大叶子部分,这种植物的外型像一个平放的…唔…平放的轮胎,只不过这个“轮胎”中间就是实心的,所以它也并不是一个环形。如果一定要准确形容它的模样,或许只能说它像一个比较扁平的南瓜!一个有着淡蓝色和长针刺并且有叶子的扁南瓜状的仙人掌!
“嘿!在看啥呢?”唐雄在前面问道:“把水给驴先喝的主意,我看挺好,为什么咱们还不快点去取水呢?我可不想老待在这个有点令我窒息的地方。”
那么好吧,杨飘逸收回自己的好奇心,继续跟随唐雄前进。而取水的过程非常顺利,不一会唐雄就用空瓶子装满了水,然后俩人再顺着原路,一前一后的返回。
瓶子不时盆子,没有人的帮助驴是喝不了水的。于是唐雄用力掰开驴的嘴,让杨飘逸拿着瓶子往下灌。那驴从昨天白天到现在就一直在奔波,疲倦得很,所以此时倒也配合,有水喝自是不喝白不喝。
半个小时过去后,驴儿毫无异状,杨飘逸与唐雄蹲在一边看了好半晌,终于认定这水没问题。
“水没问题,那沼泽又怎么如此奇怪,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杨飘逸在跟随唐雄第二次回去取水的路上不停的摇头,自打来到埃及之后,怪事便一件接着一件,恐怕下一期的会所杂志,将有很多故事可以写出来令会员们讨论了。不过,慢着!杨飘逸在经过那个仙人掌边上的时候,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若说这沼泽与普通的沼泽真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生有这种奇怪的仙人掌了,会不会是这种仙人掌,让其他兽类避之不及呢?
于是在回来的路上,杨飘逸还是停留了一下,赤手将那篮球大小的仙人掌挖了出来,准备带回去研究研究。当然,出于对这植物可能具有危险的担心,他并不想被掌上的针刺给弄伤,所以挖掘的过程花费了他不少时间,以至于俩人回到驴车边时,东方的天空已有些许泛白,新的一天似乎快要来到了。
冰凉的沼泽水不断淋落到威尔逊的面庞,加上瓶装饮用水被小口灌到威尔逊的嘴里,果然一会儿之后,威尔逊发出了呻吟声。唐雄不管三七二十一,眼瞅着威尔逊有要醒转的迹象,上去就俩清脆耳光。
“哎哟!”爵士睁开了眼睛,用力摇了摇头,茫然看着面前的人,好一会才问道:“怎么回事?我睡了很久么?嗯…我的脖子后面好像有些问题,哎呀,疼得厉害,我是不是落枕了?”
“大概…是落枕了吧!”杨飘逸斜眼看了唐雄一下,他知道唐雄打晕爵士的时候一定是劈了爵士的后颈,那地方血脉的流通在重击之下变得阻滞,使人的脑部供血不足以至昏迷。这种手法虽说在整个江湖上非常流行,但用在爵士身上就太过份了,毕竟颈部为人之要害,更何况爵士的脑袋可是国宝,万一供血不足导致脑损伤,可就有点不太好玩了。
唐雄无辜的耸了耸肩,向威尔逊问道:“你怎么不看看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你以为我们应该在这里吗?”
爵士再度扭了扭脖子,然后坐起身来,看了看四周的情况,茫然道:“你问的话什么意思?我们不应该在这里吗?是了,卡瓦怎么睡着了?出村子的时候,我可许诺给他500埃及镑,让他动作快一点,他怎可这样偷懒,连驴车都不管自个睡着了,埃及人真是又懒惰又不可信!嗯?格伦在哪?他不会又回去了吧?”
“格伦?”杨飘逸倒吸一口冷气,只觉得冷汗从背后倏然而下,他紧紧的盯着威尔逊叫道:“你说格伦?你见过格伦吗?”
“什么意思?”威尔逊嘟嘟囔囔,带着疑惑的表情:“咱们不是都劝格伦离开吗?格伦可是在你劝说下同意了的,你又怎会没见过他?”
杨飘逸的脑子乱轰轰的,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待到转头望向唐雄时,只见唐雄退开到了数步之外。
“现在可以肯定!”唐雄指着二人叫道:“是你们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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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远离摩巴耶
“别激动!就算是我们疯了,两个人加起来未必就能打赢你,你退那么远干嘛?”杨飘逸眉头大皱,因为此时他心中忽然对自己的计划起了怀疑。原本他认为在威尔逊苏醒之后所说的经历与他一致的话,那么就可以证明是唐雄发疯。又或者威尔逊所说的与唐雄一致,则可以证明是他杨飘逸发疯。但现在威尔逊口里所说的经历,竟与另外俩人的都不同,那么三段不同的经历,哪一段才是真的呢?又如何证明发疯的人究竟是谁呢?有没有可能三个人一齐发了疯呢?
“至少,爵士刚才说了格伦!”唐雄看到杨飘逸狐疑不定的神色,多少也猜到了杨飘逸的几分心思,于是叫道:“我在之前不是说了么?爵士在村子里多次叨念过格伦的名字,从这一点上看,我是正确的!”
“最多只能证明你正确了一部分!”杨飘逸思索了一会后道:“就像你说我没有喝酒一样,我身上确实没有酒味。我们必须全面核对全部情况,找出哪部分是事实,哪部分是大家不一致且不能确证的地方。来吧爵士,把你进入村子以后发生的事情重述一遍。”
威尔逊此时还是没搞清楚状况,但以他天才般的大脑,也能大致想见发生了不同寻常的事情,既然杨飘逸和唐雄一致提出要求,显然要他重述一遍入村之后的故事,也并不是一件不能接受的事情。
按照威尔逊的说法,当时几人坐着驴车来到摩巴耶村,就在村口遇见了格伦。毕竟格伦是威尔逊最看重和喜爱的学生,加上之前出于对格伦的安全忧心忡忡,此时爵士看到格伦安然无恙,自是一块大石头从心里落了地,格外的欣慰。当时威尔逊询问格伦,为何在中微子研究处于关键阶段的时候不告而别,而格伦的回答倒也干脆。
格伦自称在很多年前就与《考古》杂志主编道格拉斯相熟,只是由于学术领域相距太远,这些年基本没有什么交往,但是三个月前,道格拉斯忽然打了电话给他,问他想不想一举成名,并且再赚上一笔可观的财富。
原来,道格拉斯是受了加拿大契伦科夫实验室的委托,才来联系格伦的。由于加拿大历来与英国在中微子研究领域存在激烈的竞争,所以当有消息说剑桥大学的这个中微子观测项目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时,毫无疑问引起了加拿大方面的紧张和不安。
于是加拿大方面就让曾为格伦好友的道格拉斯前来游说,只要格伦把前期的观测数据以及计算结果交给他们,他们就愿意付出一笔钱。当然,钱虽然很诱惑,但格伦对于背叛恩师这件事还是非常疑虑,因为一旦他收下了钱,将来在物理学界就再难有立足之地,再不会有哪个大学或者研究机构会聘用他了。
显然加拿大方面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他们已经为格伦留出了后路。这条后路就是考古!《考古》杂志曾经收到过维京人发来的报告,报告里提到了关于在荷鲁斯神庙里的发现,所以主编道格拉斯就敏锐的感觉到了古埃及学将有重大突破。在重金之下,道格拉斯愿意把这个机会让给格伦,并且帮助格伦抢在维京人前面挖出俄赛里斯之墓。这样的话,一个物理学家就摇身一变成了考古学家,在物理学界混不下去,还可以在考古学界继续享受专家权威的风光嘛。
这样名利双收的好事,格伦自认无法拒绝,于是便有了在曼彻斯特不告而别之事。
威尔逊听完之后大为恼火,在他看来格伦纯属受到了蒙蔽。为了一点破钱,就放弃了在物理领域的重大突破,无论如何是不可以饶恕的愚蠢。于是他苦口婆心的摆事实讲道理,力劝格伦重回正路。
按照威尔逊的回忆,当时杨飘逸等人也加入了劝说,要求格伦迷途知返。而格伦在犹豫之下,终于决定跟随威尔逊重回英国。
当时村子里正在热火朝天的施工挖掘,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被道格拉斯所雇佣了,而道格拉斯本人也正在指挥挖掘工作。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打草惊蛇,威尔逊决定立即就走。为了加快速度不让道格拉斯追上,他愿意多付给赶车的卡瓦500埃及镑。再然后,威尔逊就在车上睡着了…….
“您不觉得,您的上述遭遇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吗?”杨飘逸和唐雄目瞪口呆的听完威尔逊的讲述,几乎是异口同声道:“您的脑子真可比爱因斯坦么?”
威尔逊呆了一会,再看看四周,忽然挠起了头:“我觉得头有点晕。好像刚才我说的那些话,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是啊!加拿大契伦科夫实验室的口碑举世闻名,在学术上他们一贯坚持严谨公平,又怎会干出这样卑鄙的事情?这真奇怪了,我当时怎么就没留意格伦口里的破绽?再说了,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道格拉斯就算看到了维京人的论文,也断无可能赶在维京人的前面啊!我当时怎么就相信了格伦的话呢?格伦现在哪里?我要再问问他。”
“你现在还是以为自己见到了格伦。”唐雄冷笑道:“你想不想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呢?”…….
天已经亮了!清晨的绿洲,有着别样的风情,青色的草延绵到无限远处,鸟兽穿过椰枣树林时发出阵阵鸣响,朝霞之下,薄薄的晨雾从林子里慢慢升起,然后给树叶和草丛抹上一颗颗晶莹的露珠。
驴车依旧在艰难的跋涉,而车上的人们却依旧眉头深锁。
卡瓦已经自行醒来了,他的表情兴奋得很,因为他说,昨晚在村子里的时候,他见到了神!在无数神光的照映下,神告诉他,他妈妈喊他回家吃饭,只要他回去,就一定会发财的!
在卡瓦兴奋的叙述之前,杨飘逸和唐雄已经把事情告知清楚给了威尔逊,而威尔逊也终于在惊骇之下意识到,昨天晚上在他们之中,肯定有人产生了幻觉。所以,对于卡瓦遇到神这件事,三个人也就一笑了之,在他们看来,不管他们之中谁产生了幻觉,显然卡瓦的故事是一定不可信的!
不可信归不可信,威尔逊却让卡瓦的幻觉变成了真实,因为他许诺给卡瓦2000埃及镑,让这个少年差点扑到地上感谢真神。此外,威尔逊还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让卡瓦专心赶车,赶车的过程中,用草梗把耳朵堵上。
对于堵卡瓦耳朵这件事,杨飘逸和唐雄深表赞同。毕竟这个少年懂一部分英语,而他们根本不想让卡瓦知道昨夜究竟发生了怎样恐怖诡异的事情,从而留下恐惧的心理阴影。就让这个少年继续他自己的梦想吧,继续做一个对神有着虔诚信仰的人……
“现在,让我们来研究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杨飘逸瞄了一眼在前面哼小曲的卡瓦,确信卡瓦没有听到这些对话,然后低声道:“我们肯定是产生幻觉了。摩巴耶村必有古怪无疑。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一件一件事情核对,先把真实的部分理出来。凡是三个人都对上的部分,就必定是真实的。三个人里有一个人认为不对的地方,便属于幻觉。”
“首先,我们都看到了那个村子,这点毫无疑问。”唐雄点头道:“我看到的村子,是白色的主色调。村东面,有很大一片椰枣林。对于这一点,你们谁有不同意见?”
“没意见。”威尔逊回忆道:“还没到村口的时候,是傍晚时分,太阳还在地平线的那头。”
“距离村口还有百来米的时候,我们感觉村子很安静!非常的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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