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心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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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心欲望-第20部分(2/2)
说:“你带两位老人家和村里的老小先走,不用走太远,到前面山冈上的林子里等着。”

    宁贝点头,问:“要等到什么时候?”

    “日中吧!我们先挡住海贼一阵,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这些海贼离开了海什么都不是,肯定不敢追太远。”

    乐可走出门口,大声向村民们说明,顿时人声鼎沸,夹杂着哭喊声。

    吉米和老伴也不吃了,宁贝过去搀扶起他们,身上背着包裹,慢慢走出门外,村民们看着他们凄凉惨淡的身影,声音渐渐沉寂下来。

    天已经蒙蒙亮了,宁贝搀着二老走在前面,一群老幼妇孺跟在后头,出了村子,延绵着朝县城方向走去。

    乐可带着精壮的汉子们,抄起渔叉,埋伏在村子里,只等海贼一到,杀他个措手不及。

    太阳在海平面上露出一条细细的红线,海水红了起来,就像燃起了熊熊的大火。海风带着淡淡的、咸咸的鱼腥味迎面吹过来,村民手中的渔叉都捏出了汗。

    天已经大亮,村民们等得心急火燎,忽然看见几个人沿着海边晃悠着走过来,一路说说笑笑,敝开衣襟吹着海风,一副游手好闲的郎当样。

    有人认得正是海贼,是时常过来收鱼的小贼子,不等他们近前,村民们发一声喊,举着渔叉喊打喊杀地冲了出来。

    有一个村民冲在最前面,看看左右没人,忙收住了脚,等同伴赶上来,才一起发喊,奋勇地朝那几个小贼杀去。

    小贼子们手无寸铁,只顾空着手方便扛鱼,原本天天来收鱼习惯了,忽见渔民们变了脸,急忙转身就逃。

    村民见小贼不敌,更是勇字当先,四面堵截,把几个小贼子追得上天无路,下海无船。

    忽然见一艘帆船驶近岸边,不等船停稳,从船上跳下二、三十个贼来,个个手执大刀,踏在海水里,向这边直杀过来。

    村民们又发一声喊,扭头就跑,乐可大声喝止不住,村民们从他身旁狼狈逃窜,有的村民嫌碍手,“咣当”一声把渔叉扔在地上,果然跑起来利索了许多。

    原来昨天大老三吃了亏回去,马上点起人马回来报仇,找不到乐可和宁贝,于是杀了小吉米立威,限期交出二人。今天一大早,与大老大一起带着大刀赶来,若不见人,即大开杀戒,大老二病体未愈,先不让他知道。

    大老大和大老三下了船,前面已有大刀追杀村民,忽见一人手持渔叉挡住去路,大老三指着说:“就是这个小子!”

    大刀们将乐可团团围住,刀锋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寒光,只等大老大一声令下,就把这小子剁成肉泥。

    乐可一动不动,两眼只紧盯着大老三一人,任由身旁的大刀呼喝挑衅,充耳不闻。

    大老三被他看得心里发毛,想起他昨天的手段,更是心里打鼓,虽然自己人多势众,还是闪在大老大身后,不敢与他的目光直接接触。

    大老大却是个肥婑的大胖子,一对小眼睛被脸上的肥肉挤得剩条细缝,每走几步就要停下来喘息,这样走走停停,好不容易才靠上前来。

    大老大指着乐可喝问:“没毛的小子,死到临头了还不服软么?”

    忽听“啪”的一声响,把大老大吓了一跳,满身的肥肉一阵颤动,乐可把手中的渔叉头拗断,只剩光秃秃的一根木棍,大老大正不明其意,乐可手持着木棍向大老三冲过来。

    挡在前面的一把大刀,不等大老大下令,挥刀向乐可头上斜劈下来,乐可不躲不闪,同样将手中的木棍朝他头上猛抽过去。

    木棍后发而先至,结结实实地打在那贼的额头上,剧烈的头部撞击造成深度脑震荡,大脑供血不足,暂时终止机体其它功能的运作。视网膜上的视觉神经被切断,他只觉眼前一片灰暗,手臂肌肉失去控制,大刀脱手飞出,擦着乐可的脸颊而过,对面的海贼不及躲闪,被刀尖刺中右胸,鲜血激射出来,手上的大刀也“咣当”一声落地。

    乐可手上的木棍同时折断,他随手抛下,施展开身法,从几名大刀身边一闪而过,那几人连他的衣角也够不到,只是挥刀乱劈,险些误中同伙。

    乐可瞬间已冲到大老三跟前,大老三吃一惊,举刀向他劈来。乐可避过刀锋,一手抓住刀背,只一扭,大老三手中刀脱手,脸颊被乐可反手一掌,“啪”的一声,半边脸麻木,高高的肿了起来。

    大老大暴跳如雷:“反了,反了!当大爷我是死人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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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一章第一次杀人

    大老三往他身后去躲,大老大个婑藏不住,乐可隔着他朝大老三脸上又是一掌,大老三另一边脸也肿起来,肥大得像个猪头,比大老大还胖。

    大老三见不是路,往大刀丛里钻,乐可随后赶来。

    大刀们原本杀气腾腾,大老三只顾自己性命要紧,一头撞进来,反而坏了事,海贼们怕误伤了他,纷纷避让不迭,手上刀都举不起来,乐可紧随在身后,白白占了便宜。

    乐可反转刀背,朝跟前的海贼手腕上重重一磕,表层肌肉组织无法抵挡强烈的撞击,造成手腕舟骨破裂,裂纹迅速向两边蔓延,“啵”的一声脆响,他的腕骨已经折断。

    大老三成了人肉盾牌,又像是低头拉车的驽马,带着乐可在大刀丛中乱窜。乐可如法炮制,将海贼们的手腕骨逐个敲断,“咣当、咣当”大刀落地的响声一片,清脆悦耳。

    大老大在旁边急叫:“老三你不要跑,这小子没多大能耐!”

    一圈下来,手上没刀的贼捂着手腕,或蹲或跪,疼得呼爹喊娘,眼泪鼻涕纵流,剩下的几名大刀,远远地躲开,没了刚才穷凶极恶的气势。

    大老三走投无路,向大老大这边奔来,直着喉咙叫:“老大!救我——”

    声音戛然而止,乐可从后赶上,将大刀当头劈下,大刀劈开头盖骨,镶嵌在大老三的头颅上,造成直接脑死亡,生理反应顷刻消失,尸体惯性地扑向大老大,将他撞倒在地。

    大老三被劈成两半的头挟着刀刃,靠在大老大的肩头上,汩汩的生人血不断涌出,大老大惊得双目圆睁,瞳孔逐渐放大,脸皮变成铁灰色,竟活生生地被吓死了。

    乐可看着两具缠绕在一起的尸体,变成一堆毫无生命的肉团,他的胃部不断翻腾,不由自主弯下腰,胸腹腔的巨大压力,将来不及消化的鱼肉,夹杂着囫囵吞下的鱼骨,形成稠状物,从口鼻腔喷射出来。

    仅余的几名大刀,紧盯着他的后背,一点一点地挪上前来,却不敢举刀砍下去,双腿不住地打颤。

    半晌,乐可止住呕吐,抬起头来,见身边立着一名大刀,伸手扯过他的衣角,擦了擦口鼻,那大刀嘴唇哆嗦着,手中刀举过头顶,僵直在半空中。

    乐可慢慢直起身,脚步蹒跚地往外走,扔下两具不成|人形的尸体,和满地呻吟的海贼,还有几个雕塑般的手举大刀的贼。

    在岸边的沙滩上,向远处望去,只看见白茫茫的一片,海水和天空合为一体,都分不清是水还是天。带着谈谈的海腥味的海风,吹拂着人的头发、面颊、身体的每一处的感觉。

    乐可踉跄着经过村口的水井,停下脚喘了好一会,才把水桶吊下井去,打上一桶清凉的井水,喝了几口,感觉心胸稍许舒适,弃了水桶,朝村外大路走去。

    乐可一路走走停停,到山冈的林子前时,日已过午,宁贝正等得焦灼不安,在山冈上看见他的身影,飞奔下来。小理

    乐可脸色惨白,身形摇摇欲坠,宁贝忙扶着他,在路旁的草地上坐下来。见他手脚冰冷,身子不住颤抖,宁贝把他紧紧搂住,

    乐可把头埋在她的怀里,“哇”的一声哭出来:“我,我杀了人了……”

    宁贝抱住他,将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上下抚摸着,低声安慰他。乐可在她怀里不住饮泣,像一个迷路的孩子。

    一大片、一大片的黄叶从头顶的树上洒下来,在阳光的辉映下,更显落寞的悲怆,飘飘而落的树叶,像极了初长成的男人的缤纷落泪。

    两个人相互依偎着,慢慢走上山冈,林子里却空荡荡的,只剩下老吉米一人睡在地下,“呼呼”地打着鼻鼾,毕竟上了年岁,连夜的折腾令老人身心困乏,他的身上盖着一件长袍子,想来是宁贝怕林中风凉,给他盖上。

    宁贝低声把之前的情形告诉乐可,原来他们刚到这林子里,没过多久,那些村民就接二连三的逃了过来,个个面带仓皇,问起乐可的情况,却没一个说得清楚,宁贝心急如焚,拔腿就要冲下山冈,忽然手臂被一个人拉住,回头一看,却是吉米。

    吉米一夜间家破人亡,令他失去了生存的依托,可现今全族人流离失所,一个个汉子惊慌失措,在巨大的灾难面前束手无策,这样的紧急关头,吉米骤然清醒过来,他站起身,大声吆喝着,指挥子侄们保护家小,沿着官道向县城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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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米强打精神,全然看不出先前的萎靡,他的身材并不高大,却是一个真正的巨人。宁贝看着老人,眼泪如泉水般涌出来。

    目送族人走远,吉米转过身来:“孩子,我和你一起去!”

    宁贝流着泪摇头,声音哽咽:“他说过,要我们在这里等……”

    吉米明白了,过来轻抚她的秀发:“孩子,不哭!乐可不会有事的,这孩子心肠好,老天都帮着他。”

    吉米拉着她坐下来:“我们听他的,不去给他添乱,等到日中的时候,他一定会回来的。”

    宁贝双手抱着膝,把头靠在吉米的肩头上,一老一少都不言语,等待着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们眼前。

    已是正午,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空气中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的边际直伸到山冈的林中。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一缕缕地洒在沉睡的老人的白发间。

    宁贝说话的声音虽然很轻,吉米还是醒了,他睁开眼往这边望过来,乐可走过去,蹲下身子搀扶着老人坐起身来。

    吉米见他一身血迹,问:“你把他杀了?”

    乐可点点头,脸上的泪痕未干。

    吉米凝视着他的眼睛,哆嗦着的老手抚在他的脸上,用粗糙的拇指头替他拭去泪痕,才转过头,扶着他的手臂站起身:“事情过去了,我们走吧。”

    乐可背起包裹,宁贝搀扶着吉米,一老二少下了山冈,往官道这边来。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像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上了官道,来往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三个人沿着路边走,不一会儿,走到一条三叉路口,见路旁有一家小店,门前摆放着几张粗木桌,好些路人坐在桌边歇息,吉米立住脚:“我们也去吃些东西,才好赶路。”

    三个人在一张空桌边坐下来,有伙记过来招呼,吉米说:“我们赶路的,有些什么吃了好下肚?”

    伙记说:“有现成的油馍泡面,**辣的锅里一烫就吃得,只要五个銅板一碗。”

    吉米说:“伙记!我这条道上来回走过好多趟,也只吃四个铜钱一碗的。”

    伙记应道:“您老熟门熟路自然晓得,四个铜钱一碗的馍馍少些,只怕这两位后生客官不管饱。”

    吉米数出十二枚铜币:“你只管端来就是,不够的话我们再添。”

    伙记端来三大碗热气腾腾的油馍泡面,吉米先不吃,把自己碗里的馍馍均到他们碗里,一边说:“你们只管吃,这些店里的赚头,我都心中有数。”

    乐可胃里早已空空如也,如今放下心事,食欲大开,也不推辞,端起碗大口吃起来,虽然只是粗食,下肚却满口喷香。

    宁贝只吃了一点就饱了,碗里还剩大半,她把碗推到乐可跟前,乐可毫不客气,风卷残云地吃得碗底朝天。

    —

    宁贝的哥哥叫宁丹,他没有掉进地心世界,而是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大展拳脚,极尽风流,这是因为他有神秘人的帮助。

    宁丹的故事出现在〖bookid=1630417,booknme=《狂飙突进》〗里,下面是一篇节选内容:

    ……

    “我是死去的人,现在跟你通话。”

    屏幕右下角的小企鹅咳嗽一声,闪啊闪的讨人嫌,宁丹用鼠标一点,弹出窗口上冒出这句话。

    这是2010年7月1日23:55。

    宁丹二十三岁生日的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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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活人,请问你那里的空气好吗?”

    宁丹不无捉狭地回应一句,何必生气呢?网络上不请自来的家伙多了去了,恶搞的事情司空见惯。小理

    这是一个信息爆炸的年代,二十一世纪人类现代科技的进步使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网络无界限,有一点点软公司的视窗操作系统占据垄断地位,全范围覆盖全球每个角落,电脑时代把这种依赖加深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在it软件行业流传着这样一句告诫:“永远不要去做有一点点软公司想做的事情”。可见,有一点点软公司的巨大潜力已经渗透到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简直是无孔不入,而且所向披靡。

    连死人都能弹出窗口发消息。

    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偏偏冒出来。

    再过五分钟就十二点了,谢盈芳的身影还没有出现。

    上一次她在这里过夜还是三个月前,那天晚上宁丹加班晚了,回来后用电热杯随便煮了点稀粥,坐在床上边冲浪边喝粥。

    这套间有一房一卫,月租只收三百,在四水市这样的海淀城市实属难得。

    宁丹大学刚毕业就失业,好不容易应聘上一份工作,试用期工资只有一千五,已经让他雀跃不已。

    现实还是美好的,何况南非世界杯即将开锣。

    “啪!”

    电热杯里的稀粥失手撒在床单上,还把大腿根部烫得发红。

    宁丹手忙脚乱地丢开电热杯,扯过半卷卫生纸擦拭,激|情南非真是让人魂不守舍啊。

    谢盈芳这时是用钥匙自己开的门,她想给宁丹一个惊喜,却被眼前的情景惊住了——

    稠稠糊糊地湿了大片的床单。

    只穿着裤衩呆坐在床上手里还拿着湿漉漉的卫生纸的宁丹。

    谢盈芳眼圈红了,噙着泪奔过来将他紧紧搂住。

    “这样很伤身体的,以后我会多陪你……”

    谢盈芳和宁丹高中同桌三年,到大学毕业的前一年才追到手,宁丹少之又少的工薪收入,只能偶尔带她到街上逛逛,看看别人停在路边的豪华私家车和橱窗里的时尚服装。

    男人的魅力,和他腰包的丰硕程度成正比。现代爱情讲究的是情趣和格调,吃西餐比吃排骨面有情趣,喝咖啡比喝花茶有格调。情趣和格调实际上最后都落实在了最没情趣和格调的钞票上。

    事业和爱情都需要努力经营,宁丹是那只早起觅食的小鸟,幻想将来能在这个并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打拼出一片天空,生活继续着,一切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直到今天试用期结束。

    市场经济的一切活动都充满悖论,例如“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让宁丹这样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在试用期间累死累活,即将转正前被扫地出门,才深刻感悟到这不过是一句彻头彻尾的谎言。

    现实是残酷的,在孤单的生日之夜,还有自作多情的死人找他聊天。

    “请不要害怕,更不用怀疑,今天也是我的生日,如果我还活着的话,免不了也要像你一样遭罪,没有朋友,没有生日蛋糕,自己给自己写生日贺卡,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发呆,答应要来的女朋友总也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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