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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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大丈夫-第30部分(2/2)
是,这个动漫背景的年代是清朝啊!”袁宏又提出了一点质疑,“而且还是清末,那个年代有很多犯忌讳的地方,这样一来很容易拍成一部正剧的。根据原著来说,这部剧应该是喜剧吧?”

    “自然是喜剧,或者说是轻喜剧。”姜成答道,“老袁,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这正是我要说明的一点。虽然我们中华料理源远流长,历史悠久,但真正达到巅峰的时期却正是在清朝。这一点要归功于康熙大帝举办的‘满汉全席’,不但综合了满汉两个民族的多个菜肴,还因此促进了各个地域菜系的融合发展,现在耳熟的八大菜系就是划分与那个年代。而满清末年,虽然时局很是不好,但因为那时候东西方文化的剧烈碰撞更促进了中华料理的进步,使得中华料理渐渐吸收了很多外国菜系中的精华,像现在的淮扬菜就是吸收了很多法国菜的精华,这也使得我们中华料理最终被全世界收接受。

    而我们要拍就要拍出一部经典的、尊重历史的作品出来,因此这年代很重要!”

    “那那些犯忌讳的地方怎么解决呢?”

    “在拍摄过程中努力避过就是了。实际上,我在剧本中已经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就是在一些地方,进行模糊处理,比如一些服饰、发饰的问题。我个人是很讨厌剃成光头带辫子的,所以我在剧本中设定的背景是这时的中国经过洋务运动,社会的风气已经有些改变,至少在这穿衣打扮上就不那么严格了。你可以梳辫子,也可以选择不梳;可以穿长袍马褂,也可以穿洋服西装。总之,这其实算是一个稍微有些架空历史的故事。”姜成缓缓说道。

    其实这也是姜成不满李立持版的【中华小当家】的原因之一。李立持那版把剧情时间从清朝末年移到了大约是明朝的年代,即不尊重原著,也没尊重历史。最让他感到恶寒的是,那版剧情居然把阿飞的身份设计成了流落在民间皇子!还把“黑暗料理界”设计成了大草原上的狼族(也就是蒙元遗族),而小当家的身份也成了汉人与狼族的混血儿,有一段还因为他的身世引发了小当家被大家排斥的剧情,真是有够雷人的!

    这些问题姜成自然不会犯,在剧本中,小当家与黑暗料理界一点关系也没有,完全的敌对关系;而黑暗料理界的来历也按照原著漫画中的设定来,所谓黑暗料理界就是当年水泊梁山遗留下来的后代组成,他们并不承认祖先的失败,而他们找到了另外一条路来证明自己,那就是组建黑暗料理界,用料理去征服任何人,只是最终被小当家所阻止。

    当然,原著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因为原著漫画的作者小川悦司并不是一个中国人,他只是研究过一段中国的历史,而对中华料理也是一知半解的,犯了很多常识性错误,这些姜成都一一改正过来。

    “虽然不敢保证这会是一部上佳之作,但我们会努力做到最好,以塑造经典为目标。怎么样?来不来?”详细说了制作这部电视剧的缘由,姜成又问他们三个。

    “我还用说吗?自然是要加入的。”胡歌摇头晃脑道。

    “我已经错过一次【下一站,幸福】了,我不会错过第二次。”袁宏依旧冷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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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而且我不挑戏,只要有的演就行。”孙晓大大咧咧的说道。

    姜成心中感动,知道这三个哥们是死挺自己到底了,“那好,就让我们一寝室人再度一起出击!”

    “好的!”三人一起喊道。

    “那么,我们来研究一下角色分配吧。”姜成开始谈论正事了,此次他不只是该剧的编剧。凭借着两部电影的资历,他现在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艺人了,因此在该剧中任总监制,有选角的权利。

    听他这么说,胡歌三人也正色起来。

    “直说吧,我们要演的就是主角刘昴星一行人,这群人最核心的成员有六个。”姜成缓缓说道。

    “主角刘昴星,绰号‘小当家’,四川国营餐馆菊下楼的少掌厨,剧中开始时15岁,是个在厨艺上有极高天分的少年。这个角色,我要了。”没有客气,姜成直接说道。

    三人都没有意义,这个角色虽然是主角,但开场年龄太小了,只有15岁,这还是姜成调整过剧情的原因,不然原著中可是只有13岁的。而他们三个都是二十左右的人了,虽然也能装嫩,但总会感觉有些别扭。他们四人中就姜成年纪最小,刚18岁,差距不大。再说以姜成现在的地位,也不可能去演配角,所以基本上这个角色就是姜成内定的了。其实这点几人都清楚,姜成不提也没什么,不过姜成这么一说也是尊重他们,没有搞直接默认那伤感情的一套,这然他们三个很是受用。

    “剩下的五个角色中,女主角嘟嘟和小当家的徒弟四郎都不用说了,哥几个都演不了。所以,我想让你们出演其余三人——‘钢棍’解七、‘七星刀’雷恩和‘阿飞’兰飞鸿。”姜成缓缓说道。

    接着他转向孙晓道:“首先是老孙,你的形象与原著中的钢棍解很相像,都是魁梧大汉。”

    “那是,只有我才能把‘钢棍解’的阳刚之气表演出来!”孙晓洋洋得意道。他可是知道,这解七虽然是配角,但戏份相当多,而且与他气质相匹配,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可我并不推荐你演解七。”姜成突然说道。

    “啊,为什么?”孙晓大叫道。

    “因为你上次出演的钢琴师王明很出色。”姜成回答道。

    “这算什么解释啊?”孙晓不满道。

    胡歌笑骂道:“笨蛋,阿成的意思是说想让你演一下反差较大的角色好提高你的演技,就像上次的王明一样!”

    “哦,是这样吗?”孙晓顿时喜道。

    姜成笑着点头道:“所以我想让你去演雷恩这个角色,一来雷恩也是个彪形大汉,与你形象相配;二来你也知道他的故事,这是个有很深深度可以挖掘的角色,想要演好他就得把他的外冷心热表达出来,这对你是个不小的挑战,就像上次的王明一样。”

    孙晓点头,知道姜成为了他好,给他这样的角色来打磨自身的演技,所以很高兴的答应了。

    “剩下的两个角色,‘钢棍’解七和阿飞都是很有张力的角色。解七外表粗犷而内心细腻,而其经过我的调整,他在剧中的年龄被定在二十几岁,而不是原著中的中年人,正适合你们演。而阿飞则是个人气角色,游走于善恶边缘,很是能磨练演技,要是演好了,相信一定会被大众喜欢的。不过这次你们谁演谁,我不发表意见,而由你们自己决定。”姜成转向胡歌、袁宏道。

    “我们自己决定?”两人都愣了,什么情况?

    “角色的事我之前跟k姐也商量了,对于你两的角色分配我们都很头疼,所以这次干脆就叫你们两个自己决定。”姜成解释道。

    “这怎么选啊?”胡歌囔囔道。依照他原来的想法,自然是演那兰飞鸿的,这可是一个人气不下于小当家的角色,对于他的成长来说很重要。不过他不能不考虑袁宏的感受,一起生活了这么久,他知道袁宏的心气也是很高的,一直不甘于屈居他之下。两个人平常很要好,但竞争起来也是互不相让。再说凭着【下一站,幸福】,他现在人气也不低了,没必要跟袁宏挣这次。而袁宏,现在无疑更需要这个角色。

    因此,他想了想说道:“我选‘钢棍’解七。”

    “哦,决定了?”姜成嘴角挂着一丝玩味的微笑。

    “决定了。”胡歌一脸坚定。

    “大胡,你……”袁宏一脸惊讶,他没想到胡歌居然会把兰飞鸿让给他。本来他已经认定自己会演解七了,因为凭资历和在唐人的地位(袁宏也签唐人了),他都不如胡歌。刚刚姜成说让他们自己选时,他心里还很窃喜,觉得这次胡歌没法靠着资历跟他抢角色了,两人公平竞争,谁演谁还不一定。但现在胡歌居然这么大度的选了解七,而把兰飞鸿让给了他,怎能不让他感到感动和羞愧?

    似是看出袁宏有些惭愧,胡歌正色道:“相信我,这不是谦让。而是有些阴暗的兰飞鸿跟我不配,有些浪子气息的解七才是我最好的选择。”

    知道这只是胡歌的托辞,袁宏感到更脸红了,自己不能那么自私,咬咬牙,袁宏严肃的说道:“大胡,当我是兄弟的就别那么说,我知道你也一定很想演阿飞这个角色。干脆这样,我们公平点,以演技判断,看谁适合谁,这样大家都会心服。”

    “老袁,没必要那么麻烦!”胡歌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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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宏直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我真的不希望你让我!”

    看着他认真的摸样,胡歌也收起嬉皮笑脸,正色道:“好吧,就这么办,阿成和老孙做裁判。”

    “行啊!”孙晓顿时高兴道,当便宜评委,这可是好事啊!

    “好的。”姜成微微点头,看着已经变得极为认真的两人,他嘴角的笑意更重了几分……

    第八十三章 表现演技

    事实证明,胡歌和袁宏果真都是演戏天才,拿过剧本不过短短半个小时就能将各自的角色揣摩出五六分,在经姜成讲解两句,就能达到七八分了,已经能简单演出各自角色的那种感觉了。

    一时间,外表粗犷但内心细腻的“钢棍”解七,年纪轻轻但天赋傲然的兰飞鸿,仿佛就出现在眼前,把孙晓都惊呆了。

    一直以来,他都知道在这个寝室里面,也就只有他的天分最差。

    姜成就不用说了,整个一个妖孽,跟他相比绝对能把人所有的自信都打击掉,在这一点上他们三个都达成共识了。

    而胡歌,当初入学时全国第三的成绩不是盖的,别看他平时有些吊儿郎当的,但演起戏来却绝对认真,看其在【下一站,幸福】里的表现就知道了,虽只是个配角,但表现着实惊艳。

    至于袁宏,目前被人所知的也只是在《长生不老》里的一个配角,但经历过电影《歌舞青春》和话剧《我为歌狂》演出的孙晓,心里早已确定袁宏的天分着实不在胡歌之下,甚至犹有过之。要不是他当初犹豫不决,未能与胡歌一起签约唐人,错过了【下一站,幸福】的拍摄,恐怕他现在的成就还在胡歌之上。

    这么算下来,很明显就他最差劲。但孙晓却从不气馁,先天天分不足就用后天努力来补,孙晓自认自己绝对有那个韧劲,就像拍《歌舞青春》里的王明一样,敢拿ng来练演技,也不怕别人说三道四。果然,之后他收获到了不菲的成果,在演技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在之后的《我为歌狂》的话剧演出中,他甚至可以和胡歌、袁宏他们彪演技了,虽然还感到有些勉强,但孙晓已经感到自己与他们之间的距离在拉近。

    可是眼前这一幕,着实让他心绪震动。怎么会这样?明明一个月前双方的距离已经拉近了,为什么现在又有了明显的差距?难道说他们之前一直在隐藏实力吗?

    孙晓明显想左了,事实上,姜成十分清楚,就在刚才胡歌和袁宏的演技还是与一个月前一样的,这突破也就是转眼间的事。这么说似乎很让人难以置信,但却是事实。

    米国的爱大人有一句名言:“成功是由99%的汗水和1%的灵感组成的。”这句话说得太好了,不知有多少人幼时曾经被老师用这一句话所激励,但长大后才知道我们都被教科书给骗了,爱大人的确说过这句话,但他后面还有一句:“但那1%的灵感却是最重要的,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

    娘的!多了一半话,意思整个就变了,从激励人的话变成了让人难受的话语。

    不过虽然爱大人的全话很让人难以接受,但不可否认的是,天分有时候的确要比努力更重要。

    就像为什么大家都会跑步,但跑得快的永远都是那几个?

    是他们比大家都努力吗?

    似乎不是,因为他们不会是最努力的那个,那又为什么他们永远会比其他人强呢?

    因为他们的天分的确出众。

    很让人无语的答案,很残酷,但很真实。

    这种事姜成前世就想明白了,因为他见得多了。世上总有些人生来就是强者,是那种其人存在就是纯粹为了打击其他人自信的存在。

    胡歌和袁宏无疑就是那样的天才,他们都有足够的天赋,所差的就是一把能打开他们潜力之门的钥匙。刚刚姜成的话语让他们升起了“绝对不想输给对方”的心思,在这样的心里作用下,他们的潜力瞬间被激发出来,表现出来的演技顿时突破了之前的桎梏,达到了另一层高度!

    但这并不意味着有天分就不需要努力了。有天分是一方面,但若是认为有了天分就有了一切那就大错特错了,《伤仲永》的故事并不只是故事,而是经常会上演的现实悲剧。

    在姜成看来,除了那些真正的天分出众者,现实里多是那种稍微有点天赋的普通人,若是不能有效的挖掘自己的天赋,迟早会沦落为芸芸大众,而那些努力地去挖掘自身天赋并坚定不放弃的人最终也会成为强者,区别只在于这个过程会很长很曲折。

    在娱乐圈里最有代表的人无疑就是“四大天王”里的刘德桦了。论唱功,他比不上黎明、张学友;论演技,他拼不过梁朝伟、周闰发;论舞蹈,恐怕郭富城都比他稍胜一筹。但就是凭着这些样样都不顶尖的条件,刘德桦用他的努力开拓了自己的事业,屹立于娱乐圈三十年不到,被全亚洲尊称为“天王”,这可不是一般人所能办到的。

    这种人,姜成称之为“努力的天才”,没有足够的天赋,只能凭着坚定不移的努力,用每天一点点的微小进步换来未来不确定的胜利。路上会有各种曲折,各种打击,一不小心就会被影响从而导致功败垂成。

    事实上,姜成认为他自己就是这样的人。前世的江城就是这样抗过了世上的各种打击,各种挫折,本来就要获得成功了,却最终没能敌得过病魔。

    这一世的姜成本身有天分不假,可若是没有前世的努力成果打底,他现在也就比胡歌和袁宏他们稍强一点而已,而不会像现在这样令他们仰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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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看到两人现在的表现,姜成知道若自己不再努力的话,迟早会被两人超越,但……

    姜成嘴角露出微笑,眼中散发出强烈的自信:自己又有何惧?这一世,自己将不怕任何挑战!

    看着孙晓眼中的黯然,姜成知道自己有必要点醒他,向他问道:“老孙,你觉得大胡和老袁谁比较适合演钢棍解,谁比较适合演兰飞鸿?”

    孙晓听他这么问,强压下心中的思绪,仔细想了想道:“就身形来说,老袁更壮硕一些,更适合演钢棍解,但他的气质明显与钢棍解不合。相反,大胡虽然身材略显单薄,但他身上那股浪子气息却与钢棍解不谋而合,而且凭他的演技也可以把钢棍解演好。至于兰飞鸿,说真的,两人都能胜任,只是相对来说,老袁身上那股沉静气质更适合兰飞鸿一些。所以,我觉得大胡演钢棍解更好,老袁演兰飞鸿更好。不过凭他们的演技,就算角色互换也都能演好。比我强的多了啊!”

    最后一句,孙晓明显有些自嘲地说出。

    这也是让他不得不感叹的地方。刚才胡歌和袁宏各自扮演了钢棍解和兰飞鸿一次,让他震撼的是,明明胡歌身材消瘦,可扮演起钢棍解来却一点没让人感到别扭。只见他将钢棍(用拖布杆代替)放在脖子上,双手别在钢辊上,歪着头,嘴角微挑,露出一个慵懒中带着自信的微笑,散开的领子中隐隐能见到两片胸肌,自有一股子威武彪悍劲侧漏而出,将他本来有些单薄的身材衬托的无比高大威猛,活脱脱的就是剧中的钢棍解。

    而袁宏的兰飞鸿丝毫不差与他。他也没有其余的动作,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双手环胸,面上也没有什么表情,只是他的眼睛却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股强烈的自信与高傲,让人一眼就难以忘怀,深知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有真本事的人,像极了剧中那个沉静而骄傲的兰飞鸿。

    听到他的话,姜成微微一笑,对胡歌两人说道:“怎么样,都听见了吧?你们的意下如何呢?”

    胡歌慵懒一笑道:“还用说吗?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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