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明星兼女间谍的爱恨情仇:上海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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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明星兼女间谍的爱恨情仇:上海之死-第1部分(2/2)
为细雨,气温比往日冷。他穿着暗条纹的裤子,上衣是中式棕色夹绒套衫。似乎有意看得清楚一些周围情况,坐在对着门的地方,凉风贴着皮肤窜。看着湿湿的马路上的人影,他心里惴惴不安。

    雨伞搁在凳子边上,只有几滴水珠。桌上的酱油瓶和醋瓶换成细高颈的小壶,旁边一桌仍是原来的瓶子。

    老板娘端面上来时,他正好猛一回头,差点撞翻热腾腾的面碗。他气得想骂人,但忍住了。老板娘倒是好性子,笑着给他放好碗。上面漂了层绿绿的葱花,冒着一股香味,平时在解饥之前,他觉得这味道特别好闻,总是借此给自己的嗅觉一点儿挑逗,本来就是要把油吹开才能让汤面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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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他着急起来,吹重了,油汤水溅出来把手烫着了。他惊叫一声跳起来,掏出手绢,把手擦干了。老板娘赶快端来一碗清水,嘴里连连道不是,其实这与老板娘无关。他镇静了下来,心里直为自己的失态冒火。

    助手看着谭呐脑子走神好一会了,觉察到导演今天神情太紧张,便体贴地走到办公桌边。助手比高个子的谭呐矮一截,一张圆脸,他耐心地说:“于堇小姐说等一阵子再来电话。”便小心翼翼地等着谭呐发话。

    “她留了电话号码没有?”谭呐看了助手一眼,不快地问。

    “没有。”

    “你也不问一下?”谭呐止不住发火。

    放在门边的雨伞突然倒地,声音响得不合雨伞的身份,从伞边沿细细徐徐有一注水往地板上流。谭呐走过去,拾起伞来,干脆撑开,仔细地搁到有屋檐的阳台上去。

    “她还说了什么吗?”谭呐皱着眉头问。

    “她说过一阵再打电话来。”助手给谭呐倒了一杯茶水,放在他的桌上,“她这么说了,我就不便问她的号码。”

    “不便?!”谭呐坐下来,他重复一句,心里很是不快,“大明星的牌子能砸死人,连剧团里的人见了大明星也两腿发颤。”

    但是他没有说出这些话,只是在心里嘀咕。或许整个上海就他一个人不必佩服明星———好几个特等大明星都是他调教出来的。

    第一章(3)

    谭呐拧亮台灯,拨弄着桌上的铅笔,在纸上乱画,那一叠画纸,全是他设计的《狐步上海》的舞台背景。几天前舞台布景美工师全部做完,从昨天开始,他又在纸上重新设计,好像是为再度演出之用。

    追求完美,这本来是他的毛病,世上哪件事能够完美?艺术一完美就有匠气。这点他明白,但是至少比枯坐等电话感觉好受一些。这天气糟透,做什么事都打不起精神来。窗帘脏得可以做抹布,插曲已经排演完毕,他在考虑是否再加一首可以唱得入心的歌曲,让于堇自己唱。

    “她说过一阵就打回的。”助手像是自辩像是安慰地咕哝了一句。

    “她的‘过一阵’,就是半夜———半夜前她不会有空。”一个低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谭呐一点不惊奇地慢慢回过头来,是莫之因靠在爱艺剧团办公室的门框上。此人不管天是否下雨,照样穿得整齐,唯恐不符自己小说的风流情调,头发抹着凡士林,脚上蹬着黑黄双色意大利皮鞋,戴了一根丝绸领带。

    这个《狐步上海》剧本的作者,是这里的常客。谭呐取下眼镜来看玻璃镜片,洁净得很,他还是用绒布揩揩戴上,心里倒是惊奇莫之因断语如此肯定。助手和他面面相觑。刚才两人都没听到任何上楼的脚步声,看来他们的脑子都被于堇的电话搁死了。

    “之因兄,你好作惊人语。”谭呐挥手让他坐,自己也不抬起身来:他们很熟了。以前在一些文人的聚会上碰来碰去,却一直没有深交,这次合作才算正式携手合作。戏开排之后,莫之因几乎天天现身一次,有时在排练场,有时径直到谭呐的办公室。对此谭呐不由得在心里打个问号:这人是否时间太多?后来明白了作家也喜欢在演剧界进出,既然人生如戏,且看职业戏子如何过人生。

    这上海滩也怪,专门生长文人,就像蘑菇,一大篓去了内地,一片空白的地上又冒出一大筐,而且更加色彩斑斓。

    墙上挂钟两点过五分。天突然变明朗,阳光照进房间里来。莫之因脸无表情,走了两步,站在椅子前。一束阳光穿过阳台,正好打在他的膝盖上。“这个女人好做惊人事!”他说完,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一直反对请于堇主演。”谭呐理解地说,“不过你相信我们吃这碗饭的,明白什么角色,非得什么人演不可。”他的手抬起来,点向莫之因,朗声笑起来,“说到底,你创造了这个角色,罪责在你!”

    看看墙上的钟,谭呐跟助手说他可以下班了,由他守在这里等电话。助手默默地走了,顺手拉上门。门重重地合上,把这幢洋房震得直颤。谭呐皱了皱眉头。这个房间并不小:两张桌子,三把木椅,一个大书橱,中外书都有,房间正中间有一个尚未生火的壁炉。同层的另一个房间是他的卧室。楼下是厕所和洗澡间,另两间房空着。这个当作办公的房间朝东,有两面窗子,如果是大晴天,光线很好。

    不过,谭呐写东西时并不太喜欢阳光直射,靠着桌子的这面窗总是拉上一半窗帘,情愿开着台灯。

    看见莫之因在对面坐下,叭的一下,谭呐关了台灯。

    “这么节省?”莫之因抬了一下头。

    “剧团不是银行。”谭呐把桌上散开的纸片叠好。

    窗外又飘起雨丝,天压在上海屋顶上的一部分亮着。这雨会继续下,天黑前没准会更大。

    莫之因从西式裤袋里掏出银光闪闪的烟盒来,手指灵巧地一按,盒打开,里面是排列整齐的十根古巴雪茄。他淡淡地说:

    “你是要她主演《狐步上海》,她却是来上海救倪则仁,等人反被人等恼!来,先抽支cigr吧!”

    谭呐站了起来,接过莫之因递过来的雪茄,弯身凑近莫之因的打火机。他惊奇地发现,抽烟厉害的莫之因的手指,居然没有被熏过的痕迹。这人爱漂亮,身上喷了古龙香水,他的牙齿也不黄,天天猛喝咖啡,牙齿缝一点黑斑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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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人明显自恋,过分爱惜自己,大概常去牙医那儿。能把自己周身上下装饰得这么整齐的男人,谭呐生平没见过第二个。整个上海滩喷香水的男子,恐怕全是洋人,外加这半个洋先生。

    谭呐背靠扶椅,含着雪茄,抽了一口。透过烟雾看着莫之因。这个人似乎提了一盏危险的灯笼来,灯笼漏出的不是亮亮的光线,而是一摊水,湿了这屋子,甚至他的鞋,都重得抬不起来。这感觉很强烈,他坐下来,又狠狠地吸了一口。

    不管如何,既然于堇人到了上海,事情已有眉目,今晚可以轻松地睡一觉。其他事不必过早操心,莫之因的潇洒加雪茄提醒了他。

    莫之因绕过桌椅,走到谭呐身边,把手放在他的肩上,拍了拍,像说什么重要秘密似的,低声道:“倪则仁被76号逮捕的消息传来后,我就知道这次于堇会接受你的请帖。这个女人端足架子,几年都不愿意回上海演戏。你是乘人之危,劫掠美女。”他把雪茄搁在桌边,脱下西装来,仔细地挂在椅背上。他的马夹罩着白衬衣,人显得更高了一些。

    看着他拿起雪茄,谭呐笑了起来,把话扔过去:“你不是一直夸口,说于堇绝对佩服你的作品。现在你可以当场领受钦佩的眼光!我看你算是前世修了福,我们剧团也借了你的光!”

    第一章(4)

    今日这著名的花花大才子,打进门后,脸就一直绷着,未露出一丝笑容。他恐怕是知道于堇到上海,才专门来送信的。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一份好心。

    莫之因一向财大气粗得很。谭呐心里给他算算,光靠稿费够不够。这次的剧本费,是票房分成,和大家一样都一文钱尚未到手。不过,雪茄的味道妙不可言,当属上品,没有怀疑的余地。莫之因哪来这本事:孤岛万物腾贵,他照样抽货真价实的古巴雪茄?

    据说此人只是每天中午前写作两个钟头,下午泡咖啡馆,晚间出入名餐馆和高级舞厅。前一阵子胳膊上老是挎着的依人小鸟,是百乐门的一个红舞女。后来那舞女跟上别人,倒也见不着他伤心。他是那种衣食不愁的单身贵族,三十岁刚出头的好年华,又正负盛名,整年到头唤朋呼友地玩。

    有时谭呐被他强拖着,只好跟着去,每次都发现艳如桃花的女人们围着他。莫之因能让这么多女人抢他转,互相之间居然不争不闹,肯定有他过人的本事。天生艳福,让时时觉得忙不过来的谭呐佩服之极。他自己的脑子只配搞戏剧,即使有点羡慕,却明白这不是他玩得起来的游戏。

    莫之因冷笑道:“借我的光?”

    谭呐不想继续这个题目,便说:“能来就好!”

    莫之因又叹了一口气:“她瞧得起我?”

    谭呐看着手里的雪茄,莫之因这个上海第一登徒子,竟然不怕丢脸拈酸吃醋,倒也有趣。他试探地问:“假定于堇回上海真是千里救夫,难道你不觉得应该同情?”

    “她是什么货,我清楚。”

    对此话,谭呐觉得恶心,人一旦酸劲不控制,就只能出自己的洋相。他半开玩笑半带讥讽地回应:

    “这圈子里,谁是什么货,谁都清楚。”

    莫之因灭了烟蒂。桌上有个精致的小瓷盘做烟灰缸,谭呐虽然不常抽烟,却非常在意小细节、小情调。他早就觉察出谭呐今天的话太不客气,不像平日从来都注意言词,照顾各人的情绪。今天话一出谭呐的口,在他听来就尖利得很。莫之因面子上下不来,又不想再与这个戏剧界名人斗嘴,只好拿起西装外套要往外走。

    “这是你的戏!”他嘀咕一句。

    谭呐装着没听见,站起来,并不留他。手中的雪茄,只抽了两口,就有意不再抽,任其慢慢燃出一股香味。时候不对,地点不对,又凑上一个倒霉的下雨天。今天他来,又是从谈于堇开始,以谈于堇结束。看来人还是得有名,名人加漂亮女人,就更了不得。

    “恕不远送。”谭呐说。

    莫之因想笑,却未笑出来。这个剧基本上已经筹备就绪,场子也租定了,十八层楼附近的兰心大戏院,就等着饰主角的于堇来最后合戏彩排。这下面的戏,已经不关他这个剧作者的事。

    谭呐看着莫之因边走边穿上西装外套。他虽然比莫之因年长几岁,在上海演艺界,却是老资格,说话很有分量,什么大人物都接触过,什么怪人也能团结。对付这个莫之因还是游刃有余。花花公子诗人作家,他在戏剧生涯中也颇领略过几个,大部分是空心萝卜。

    不管如何,他坚持自己的主意:请于堇来。上海人一向怀旧,三十年代的女明星自天外飞来,这个孤岛就会大抽一阵筋。就冲于堇影戏两栖红星这名字,大部分的票都会预先售光。

    不过租界工部局的洋大人,对日本人的压力越来越顶不住,早就开始禁演有抗日内容的戏,原已准备上演的明末美人剧《陈圆圆》也通不过审查,说有“危险倾向”。换上莫之因的这个软性剧本,递上去果然一路顺风。谭呐选上这么一个洋场风月戏,让演艺界都有点惊奇。他自己明白,这可能是他在上海的最后一剧,他只是非得上演一个剧不可。

    而于堇,可能是这盘残局中,他要走的唯一精彩的一步。

    莫之因走到门口,下面是并不宽敞的楼梯,通向一楼。他的脚步很重,似乎有意重得让谭呐听见,楼梯吱吱呀呀地响,扶手的木质很好,光滑滑的。墙上贴了几张三十年代的画报封面,都是些电影明星,有一张是报纸,于堇演戏的广告。不过,年代久了,人像和字都模糊。他抬着头,完全不看脚下,似乎他的傲气不是摆出来给人的,而是气质中含有这种东西。这样走了十来步,莫之因忽然停住,回过身来,很大声地说:“谭兄,我知道你的女王的住处。”

    这倒不是文人咸淡白扯的事,那声音很正经。谭呐赶紧走到门口,冲着莫之因喊:

    “她住在哪里?”

    莫之因嘴角露出冷笑,用手抚顺头发,看着楼梯的扶手,不屑地说:“肯定住在prk ho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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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饭店!那么贵的地方,搞什么名堂?”谭呐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

    “很多人说她在香港演电影挣了大钱,你到底付了她多少?”

    “跟大家一样,一文未付,预支了一笔路费。”谭呐不愿意多说,他语气很坦诚,“我手头不能松,这情况你知道。”

    莫之因整个身体转向谭呐,脸抬了起来。他觉得谭呐根本不理解女人。

    “这个女人要面子,倒贴住高级饭店也甘心,她就是要上海人佩服剧界女王凯旋的排场。”他索性敞开说出他的不屑,“prk hotel,西方人设计,西方人当经理,四大银行的产业。现在我告诉你了,你又奈她如何?你知道了,也没法去找她!甚至连电话都打不进去。他们给住客保密,守卫又全是门神一样的人物。”他掉转脸,脚往下迈,话却更刻毒,“说难听了,她在那里当表子你都不知道。”

    第一章(5)

    他突然冒出的粗话让谭呐一愣,但他当即反应过来,开怀大笑:“莫兄呀,怎么你的悲情剧已经开场了?她在上海有谁作伴,干卿底事?”

    莫之因没有再作声。走到一层,走出门,也不顾外面正下着纷纷小雨,冲进院子,满腔悲愤的样子。

    这幢二层的西式小洋房是哈同夫人罗迦陵的产业。外观很普通,甚至围墙都显得灰暗。房子和略显空旷的院子虽说不寒碜,只要修理一下,哪怕墙上清除一点青苔,都会有明显的改观。前院里长了两棵梧桐树,夹竹桃和竹子都长年没有修剪,疯长得厉害。

    近年欧洲局面混乱,上海的英美人人心惶惶,都在抛售房子,罗迦陵正好低价收进。可是现在租得起这种洋房的人太少,她就顺水人情,先借给谭呐做办公室兼住处,无非是喜欢攀演艺界名人。莫之因愤愤不平地出了大门,觉得什么好处都让谭呐这种文艺界“元老”占尽!

    谭呐的眼光好奇地跟莫之因下楼,看着他走出院子。没料到助手举着伞从院子里进来,手里捧着一堆报纸。谭呐从他跳过积水的奇特姿势里,发现助手最近胖了,肚子多一圈肉,脸上也长了膘,年纪不到三十,头发掉得厉害。这人做事认真,在爱艺剧团做事务员才不到一年,事事替他着想,脑袋瓜子反应快,一般他想到什么,助手都想到了。比如,他脑子里闪过今天的晚报可能有用,这家伙下班居然没直接回家,而是先到外面买了一叠报纸回来。

    谭呐回到办公室,听见助手推开房子的大门进来,大概是尿急了,他往厕所里去了,关厕所门的声音很响。谭呐想了想,迅速拨了一个电话号码。

    “到了。”他简短地说。

    “可以上演了?”那头在问。

    “应当可以开始了。”他很有信心地说。

    放下电话,助手还没有从厕所里出来,谭呐下了楼梯,把梯子上放着的几张报纸拿在手里。他回到房间,喝了一口茶水,这才拧亮台灯,坐在桌前读报纸———报纸竟然已经有于堇近日将到上海演出的消息!他不敢相信。取下眼镜,眯着眼凑到灯光下再看。

    真有这条消息!

    他四下看,小瓷盘里整齐地堆着烟灰。那是莫之因抽的雪茄,还有他自己抽掉一点的雪茄,依然在灰烬上升起袅袅烟雾。

    第三章(1)

    没想到于堇真的会回到上海,莫之因心里很不是滋味,甚至觉得自己整个生活给搅乱了。他走到街上,才发现细雨涟涟,淋在他前额脸颊,昂贵的西服两肩上全是雨点。他打了个激灵:今天比昨天天冷,他穿少了。

    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像无数的手臂在挥舞。为了躲雨,他只好走到树下,稍稍把胸中的怒气晾一些。梧桐树叶发黄,有些落在地上,被水浸泡,大多数树叶已经现出焦黄的病态。有几张叶子沾在树干上,他拾了一片,看了一下,便扔了。他看着自己的手指,没有一点灰尘,但他掏出喷过香水的手绢,擦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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