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明星兼女间谍的爱恨情仇:上海之死-第3部分(2/2)
我的书店里全是些大路货,不值钱,什么高尔斯华绥、罗曼·罗兰,几十卷的大部头小说,今后世代不知有谁会看———如果他们还看书的话。不过,我有一部镇店之宝。”
他突然停住了。夏皮罗本来端着杯子,看着加冰块的威士忌的色泽,正要喝,听到上司奇怪的话,抬起头。
“你一定要替我保密!”休伯特说,“我的店从来不进小偷,无可偷之物。这事传出去,我就得花钱买保险柜。这是我一辈子不肯示人的宝贝:《少年维特之烦恼》,1774年初版本,上面有歌德的亲笔题签,后来尼采得到此书,又加上一段话。不知怎么会流传到上海来,我在一大堆旧书中无意碰见!”
夏皮罗喝了一口酒,打趣地说他不知道休伯特还收集原版德文。
休伯特双手叠在一起,感叹道:“在远东,要收西方珍本,等于痴人说梦!但有时西方文明的命运就是在远东决定。这样吧,你保证于堇的绝对安全,你交给我一个完整无损的于堇,我就把这本镇店之宝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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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皮罗想,这个休伯特,是不是也认为每个犹太人都见钱眼开?他丢弃了一切家产,才得以在德军占领维也纳前及时逃脱,流落到上海。对此他没有怨言:上帝总是公平的,复仇的机会,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但是他本能地不喜欢听别人对犹太人开钱财玩笑。“h先生,你不要逗弄我了。”他看着休伯特的眼睛,郑重其事地说,“我用自己的生命保证于小姐的安全。”
“你以为我的奖品太不值钱!”休伯特大笑起来,“想想,战后三十年,这本书会拍卖出什么天价!那时你的命,我的命,哪怕还在,都绝对不会比这本书值钱!你如果有这个想象力,你就会用一切办法保证于小姐的安全。”
夏皮罗也笑了:“我们犹太人,就是从来拒绝与美国人耍嘴皮子。”
休伯特与夏皮罗碰了一下酒杯。他说:“幽默是给失败者的安慰剂———你为什么老是把我称为美国人,我是欧洲人———不过不说了。一言为定,我把《少年维特之烦恼》留给你。你帮我看好于堇。”休伯特的口气很认真。
夏皮罗做事说话都稳,而且与他的外貌略显拙朴相反,不仅脑子闪得快,工作效率也高,非常能干。正是这点,深得休伯特的重用和信任。夏皮罗从来没有听休伯特说过自己的私人生活。他只知道这个怪老头,在上海这冒险家乐园,竟然一辈子做开旧书店这种绝对无风险的小生意,其中必有隐情。但是他从来没问过———在这个乱世,知道得越少,就越安全。
“我没有亲生子女,所以,没法比较于堇对我是否比亲生子女还亲。但她是我唯一的亲人。”休伯特握着酒杯。他看出如果他不说,夏皮罗不会问为什么于堇对他如此重要。
“h先生,我瞧得出。”夏皮罗喝了一口酒,继续说,“你放心,十七层以上,目前除了于堇外,只有我们的密室人员。这个饭店里职员有三分之一是有特殊身份的,只有他们能上十七层。轮班有人日夜看守着几条楼梯口的门:谁有资格上楼是有规定的。”
他看看休伯特无表情的脸,似乎专心在品酒,没有听到他的话似的。他明白这个上司心里在想什么,于是他思考一下,加添了一句话:“这样,从今天起,每次有人上楼,都要由我特别批准。”
夏皮罗没有多说话的习惯,他已经点清楚了,多说无益。休伯特老先生依然不作声,但是脸色显然平和了。
休伯特刚到上海时,还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小职员,带着他新婚的妻子———他与那些到上海来的西方人一样雄心勃勃。他的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美国人,大学里专攻德国文学,银行看重他的语言才能,认为会使他在上海这个各国人混杂的都市大显身手。
第六章(2)
他一向温顺的妻子忍受不了侨居远东,整日来往的只有几个无法挑选强加给他们的朋友。怀孕对她和他都是折磨,她脾气暴躁,整个变了一个人。晚上与他大吵,到了天亮,还是想不通,一个人爬下床,睹气跑到早春二月的室外,在晨风里奔跑,受了风寒。被送进医院之后,开始出血,才三个月不到的孩子流产了。她整个人精神崩溃,朝窗而坐,从此拒绝和他说一句话。休伯特不得不同意让她回到英国去。从此之后,她再也没有回来。
那还是十九世纪末,从中国皇帝到平民百姓,每个人脑袋后都挂着一条辫子的年代。
他请假回英国去找到妻子娘家,丈母娘说女儿不知去向,反而向他要人。后来,倒是有一个律师寻到他住的旅馆来,说是他妻子的代理人,要求他在离婚书上签字。
他很痛苦,现在回忆起来,觉得生命其实比婚姻更枯燥无味,甚至不用签个字就可以了断。他的日子如同冰冻的大海,不再起任何波澜。
在他一个人等船回远东的那期间,他整天泡在书店里。忽然他发现,每天看别人的悲欢离合的故事,不管是虚构还是传记,倒是忘掉自己的失败的最好办法。他买了不少旧书,跟查林十字街的几家著名旧书店老板聊上了交情。当他回到上海时,心里就清楚了:当银行职员虽然赚大钱,远远不如开一家旧书店有趣。他便盘下了别人离开上海准备放弃的四马路上一家旧书店,他自己积存的书,也已够作开店的垫底。
西方人离开上海时,与其千里迢迢把藏书运回去,不如贱卖给他。他的生意虽然清淡,货源倒真不愁。
开店之后,他养了一条小狗。这条狗是用书从一个客人那儿换来的,纯种的英国西班牙猎犬。黑白两色,长耳朵如垂下的卷发,像个西班牙女郎,她寸步不离他身边。他给狗取名珂赛特,是少年时读的第一本法文小说《悲惨世界》里的女主人公。他想或许能如书中说的那样,与狗终生为伴。
每日白天坐店,很晚才关门,然后他晚上带着狗,在上海街头走一遭,就回来安枕。这样,日子过得很快。
有一天晚上,他在上海街头遛狗时,借着黯淡的路灯,看到街对面,一个女人牵了个孩子,在杳无一人的街头匆匆奔跑,孩子跑不快,被半拖半拽地拉着。当那个女人看到他时,把孩子一把抱起,穿过马路,朝他身边一推,急急忙忙说:
“有人追杀我们,她爸爸已经死了,我也逃不过,求你救救孩子一命!”
也不等他同意,女人似乎听到什么,就继续狂奔。路灯下,他注意到女人穿的旗袍,已经被撕开了。一个人到了紧要关头,穿高跟鞋也能跑得飞快,让他惊奇万分。孩子躲在他身后,吓得不敢作声,珂赛特倒是亲热地朝女孩甩着尾巴,嗅孩子的腿。
就在他脑子这么一分神时,沿街追来三个凶狠狠的男人,其中一个身上还有血迹。狗冲着他们狂吠。这几个人朝街对面的这个带着孩子和狗的西方人看了一眼,继续朝路口狂追下去。
不久,他就听到远远的街角,有女人的惨叫。他把孩子抱在一起,吓坏了,不敢作声。狗懂事地望着主人,警惕地注视黑暗,却不再吠叫。
等到街上又杳无人声,他才蹲下来细看这个紧紧拉着他衣角的孩子:是个女孩,约摸五六岁,大大的眼睛惊恐无助地看着他,很是让人怜惜。他想了想,抱起孩子,招呼着狗,回到书店。
那个傍晚,好像还是昨天的事。他记得一清二楚,已经二十三年了,爱犬珂赛特老死都已经十二年了。这个奇怪的城市,总有人想要杀人,每天有人被杀,有的年月则是成批被杀。而且常是满门杀绝,绝不留祸根。
他不知道这女孩的父母惹上什么麻烦,不知是青帮杀洪帮,还是青帮杀自己的叛徒,还是这个军阀杀那个政客,还是强盗见财起歹心,也可能只是报个人仇雪他人之恨。反正,他当时决定,最明智的办法是带着孩子快走,避开那遭难的女子,也不去寻找孩子的家里是否还留下什么人,那无疑是去送她回死路。
孩子很奇怪,居然也不哭闹,跟着他回家,对命运的恐惧似乎是本能的。他问孩子叫什么名字,孩子脆生生地说:“于堇。”
孩子蹲在地上,蓝灯芯绒裙子下是一双黑牛皮鞋。她顺手写下自己的名字,字写得很好,明显父母注意她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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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把于堇送进天主教会办的女子寄宿学校,只好先去行洗礼。神父为于堇洗礼前说,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教堂那天洗礼的孩子并不多。她静静的,却一步不离休伯特。
此世如花,难以存留,因为飞去如影。神父没有这么说,他沾了圣水,洒几滴在于堇的脸上,转身对上帝祈祷:“这个孩子若是砍下的树枝,得了你的水气,就会发芽长枝。”
上教会女子寄宿学校时,于堇报的名就是jen hubert。注定是天意,他的姓hubert来自他的法国父亲,法文念成“于培尔”,他的中文名字就叫于培福———命中注定跟于堇同姓。但是他从来不想让于堇叫他父亲。从婚姻失败后,他对女人就失去了兴趣,对家庭也抱同样态度,早就打算做一辈子单身汉,根本没有想到一个孩子会贸然进入自己的生活。妻子的不幸流产,使他认为自己没有资格做一个父亲。
第六章(3)
不过,一个天性聪明的孩子,什么都记得清楚,又什么都情愿忘掉,几乎过早地进入成|人心态。她没有和他提过一次自己的父母或家里的事,这令他敬畏。于堇完全记得自己的身世,不过不管是在表里还是心里,都是把他当成唯一信赖的人,他们喜欢彼此只叫小名“jen”和“fred”。
随着时间一年年过去,孩子好像见风就长。他越来越喜爱这孩子,而且发现自己对孩子很有耐心。他仍住在原来的一幢房子里,屋顶阳台上放了许多花盆,由于堇挑选的花,她喜欢一片色一种花,比如兰花和茉莉,一式洁白清香,但是玫瑰和菊花却总是嫩黄,像一片锦绣。
先前,他半心半意地开这家旧书店,只是为了消磨时光,免于陷入病态悲观。于堇上学后,就不得不一本正经地做起这生意,要从中赚出于堇昂贵的学费来。亏得店面就在四马路热闹之处一条街口,他的家在店面楼上,附近还有一些报馆书店。他稍稍注意一点生意经,打了几次广告,居然也成为上海书业的一个特色店。他认识了不少中国知识分子,以及住在上海的西方读者。
于堇毕业后到了联华歌舞演艺学校,做了职业演员。休伯特感觉于堇远了。于堇成名后,他自己的生活却朝相反的方向变化,变得更加深藏,他觉得生命再次变得空空落落。他预感到危机来临,却不知道如何救出自己。
那是在1935年的春天,他得了忧郁症,一个经常来跑旧书定新书、也经常卖书给他的美国领事馆职员,约他到霞飞路的罗宋面包房吃个便饭聊聊天。
夕照西斜,他们按约定时间走进餐馆,选了一个僻静的桌子坐下。玻璃杯放得很讲究,铺了一浅一深的两条绿色餐巾。
那是上海“一二八抗战”之后,意大利入侵阿比西尼亚,而希特勒纳粹党势力正在德国兴起。谈到了汇集在上海的各国侨民,谈到墨索里尼的女婿齐亚诺在上海的活动。那人放下烟斗,郑重其事地问他:“世界在碎裂,魔鬼在肆虐,你还能只管旧书吗?”
“只有书才能给我们保存一点文化。”休伯特还是那句老话。这餐馆居然演奏爵士乐,而且很地道,布置也舒适,老板做事认真,俄国女招待热情备至,他喜欢这种气氛。
“那么,亲爱的弗雷德,为了世界文明,能不能为我们注意收集一下日军的动向?”
他惊呆了。他一直有个感觉,这个小职员似乎太聪明了一些,原来这人是个间谍,没准比美国驻上海领事的地位都重要。看来此人注意他已经很久了,对他的家庭背景了解得很透彻。
甚至比他自己更清楚:比如休伯特的父亲十年前在河边滑了一跤中风去世,母亲三年后在当地医院住了半年,思念丈夫成疾而亡。只有一个表姐在俄亥俄,大他两岁,是个老姑娘。他什么时候从美国到牛津大学,上的是什么学院,得过什么奖,修过那些科目,学了几门外语,此人如数家珍,了若指掌。他们认为他天生的注意细节,他的脾性、低姿态、他的职业,包括他未老先衰的外貌,都是最佳间谍人选。
“想知道你离婚的英国妻子嫁到何处吗?”
“我不想知道。”休伯特脸色都白了,说实话,那个女人长相,他都忘干净了,但是很多事却比她的模样难忘。
那人看看他,就转过话头:“当然我们也知道你的明星女儿对你如何重要。”
“她不是我的女儿!”休伯特脸色更白了,心跳加快,说话的声音都变了。
那人似乎没有听到他的抗议,继续说下去:“为了你所爱的人,你不能再置身事外!”
休伯特沉默了,这个家伙知道他的弱点。
那正是于堇去当电影演员,很快走红之际,也是她刚开始交男朋友的时候,他心里担心之极。于堇从小到大都很少住在和旧书店几乎连在一起的“家”里,周末回家,像是两人的节日。连亲密的朋友都不知道于堇和他的关系,在学校、在剧团电影厂,于堇一直自称是孤儿出身。
“这个特务恶棍!”休伯特不高兴地想。他不喜欢别人打听他的隐私,当然他也不喜欢做专事偷窥的间谍。他想马上站起,离席而去。
但立马表示愤怒,不是他的习惯。女招待殷勤地上着罗宋汤、炸猪排、土豆红肠色拉,又端来烘烤得热乎乎的面包。她漂亮的手斟了红葡萄酒。对方向他举杯。他推说,身体不舒服,不能喝酒。
对方觉察出他的神情,忽然就换了个题目,提起一个藉藉无名的捷克德语作家卡夫卡的小说,仿佛是投休伯特所好,不过果然让他高兴:几乎没有人欣赏这个奇怪的作家。
休伯特笑了。卡夫卡的第一本书,对了,就是《观察》出版社用一种非同寻常的大号字体排的那个版本,类似古代的感恩刻板,只有九十九页,仅仅印刷了八百本,今天已经罕见这个珍本。小职员说,他也有这本书,十一年前,也就是1924年,卡夫卡病逝在维也纳基尔灵疗养院,他当时调去维也纳任职,本想见一见这个怪人,结果,他打听到的是卡夫卡的死讯,成了一生遗憾。但是他读过他的手稿,印象很深。
小职员和休伯特就卡夫卡死后被发表出来的小说是否忠实于原著,争执起来,各不相让。他们那天就没有重新回到参与谍报工作的题目上来,喝完了咖啡也未提半个字。
第六章(4)
只是在最后道别时,对方说:“亲爱的弗雷德,我等你仔细考虑的答复,需要等多少天就等多少天。”
对此,休伯特无法不点头。他其实只想了三天,就同意参加工作。他想到的是卡夫卡那样的犹太人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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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不到,1937年7月7日,中日战争正式爆发的时候,休伯特已经成为上海小组的组长,上海战事后,他成了远东谍报机关负责人。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这样一个书呆子,弄起千难万险的谍报工作———头绪纷繁,而且要在生死危急之中,立马采取应对措施———竟然游刃有余。也许,这工作需要的就是卖旧书那样悄没声息的实在判断力。
后来,当他不得不告诉于堇他的真实身份时,于堇一点也没有吃惊,反而说:“我从小就明白你是一个敢于负责任的人!”
他说那就好,并希望她能分担他的责任。于堇同意了。
他提出送她到香港受训,于堇虽然不情愿离开他,也照着他的话做了。
休伯特也知道于堇同意去香港的另一个原因,是她的婚姻已经无法维持。他对于堇说:“这个世界大舞台就要炸裂了,你应当去做好准备。演你最适合演的角色。”
其实他当初心里另有算盘:只想让于堇离开战火远一些。香港比上海安全得多。而且他安慰于堇,最可能的结果是,他也撤到香港,与她会合。
但是,现实往往与愿望相反,现在他不得不把于堇叫回上海。而且让她执行最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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