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居然答应了,然后她说:“要是你不敢上去呢……”
但我早已一阵风一般刮上了主席台。一上主席台我便发现团委老师的眼神里有一种迟疑,我为自己给他出了难题而暗暗高兴。要知道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怯场的人。拿过麦克风,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们,现在站在你们面前的人叫做程西鸿,你们从现在开始必须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他将成为你们的学生会主席……。
全校学生热烈鼓掌。从那一刻开始,我便成了这所学校最著名的学生。
团委老师没有料到他一手策划的秩序被我打乱。投票的时候,我的票数再一次让我证实了自己的演讲能力,我实在是没有想到,我的票数居然最多。按规矩我应该走马上任学生会主席的,可团委老师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我便只能随意地做了个副主席。
我一直很担心我和狗熊打架的事被校方发现。如果这样,情况就麻烦了。我一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一边在学校努力装得很老实,那情况有点像一只小狼混迹在羊群中。
不知为什么,近段时间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起了某种模糊的变化。自从去了王姐家里,头几天我还一想到那事就恶心,有时候还觉得那事太不健康,并且发誓再不这么干了。
谁知道这几天内心竟对此产生了强烈的渴求。有时候我走在大街上,看着那些五彩缤纷的女人,内心就涌出一种冲动。我想冲过去,把她们搂在怀里。
“***,这是怎么了。”我不止一次地骂自己。
有时候我会想到王姐,她那丰满而性感的身体,还有她迷人的微笑,都会让我的眼睛在太阳下失明,但我想我决不能再去找她,她在吸引我的同时也让我感到恶心。
我最喜欢的女人是丁香,丁香是我的体育教师,丁香很美丽。
下午上自习课的时候,我慌张地跑到团委办公室,我要去编下一期校刊。
团委办公室没有人,我掏出钥匙打开抽屉,胡乱地翻出一大叠稿件。这个办公室很有可能是我们全校最糟糕的办公室,它显得非常乱。学生会的干部们都有钥匙,有的人简直不知道把这儿当什么了。去年夏天的时候,那个胖胖的体育部长居然带着一个女孩在这里接吻,那小子胆子也大,居然没锁门。当时我找团委老师有点事,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探头一看便乐了,我看见那小子抱着一个女孩正在那里啃得快活,而且一双脏手还在别人身上乱摸,我就哈哈地笑起来。
那小子吓得差点尿裤子,一见是我,腿立马软了,当即给我跪下。我也没难为他们,因为我发现那女孩也胖,两个胖子正好一对。我就对他说:兄弟,算你倒霉,明天拿条烟来吧。他快乐地答应了,并且当天晚上就把烟直接送到了我家里。
校刊一个月出两期,我只负责编,印刷则由宣传部负责,每期校刊要印二百份,每个班都要张贴,还要送与外校交流。那时候的确是个文学发烧得厉害的年代,连中学校园也不例外,后来文坛冒出个汪国真,那位大爷诗写得挺臭,但据说很受中学生欢迎。我去找来没读上三页,立即上厕所大便去了,我想这位大爷如果在那个时候走红,肯定要被那一批中学生乱扔砖头。我们校刊的来稿特别多,尤其高中部的女同胞,文章写得和人一样漂亮,我看着她们的文章常常直犯迷糊,我想她们这么好的文笔不读重点高中考大学真他妈是文坛的一大损失。
我坐在团委办公室看稿,看着看着我就想打瞌睡,就想烧根烟。
我慢慢地抬头看了看,心想现在是上课时间,没人会来的。这样想着便准备掏出烟来点上。就在这时候,女体育教师丁香走了进来。
丁香依然那么闪亮,她走路的时候袅袅婷婷,胸脯里仿佛藏了两只可爱的小白兔。我那讨厌的眼睛立刻不老实起来,它们居然阳光一样停在那兔子出没的地方。
“程西鸿,这期校刊编完了吗?”丁香说。她的声音很甜,我立即想到了一句诗:大珠小珠落玉盘。我说快了快了,不知为什么脸就有些红:“你有什么事吗?丁香老师,办公室没人。”我对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立刻折叠到稿纸上。
丁香轻轻笑起来,“你不是人吗?”她说。这时我注意到她正在嚼口香糖。她的腮帮左右地抽动,她嚼口香糖的样子很好看。“我这儿有一篇短文章,你看能不能在这期发?”丁香递过来一篇文章。我伸手去接文章的时候突然闻到了她身上一股淡淡的香味。这种香味非常好闻,很清新很干洁,我感觉自己内心有小虫在爬。
那是一篇文笔很纤秀的文章,标题叫做《再见,孩子们》,我没想到丁香居然会写文章。我飞快地一目十行般翻了一遍:“丁香老师,你要走吗?”我吃了一惊,心里非常慌乱和难过。丁香眼睛亮亮的,她依然美丽地嚼着口香糖:“对。”她吐出让我讨厌的一个字。
“不教书了吗?”我有些激动:“还在我们这座城市吗?”
她轻轻地摇摇头,然后我注意到她的脸上开始升起一朵幸福的云彩。“不教书了,我要去另一座城市,明天就走。我不想现在告诉你们,我要去一家报社做文艺编辑,”她说:“我给你个地址吧,你的文章写得挺棒,你可以在我那儿赚点稿费。”
yuedu_text_c();
我的心里实在不是很高兴,我说我讨厌那座城市。
丁香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继续嚼她的口香糖,然后她趴在桌上给我写她的地址。
我看着她写字的模样,心里突然酸酸的。丁香要走了,我想,我再也看不见她了。
“《再见,孩子们》是我写给同学们的,我想你们可能是我一生中所教过的学生里的最后一批。”丁香叹息了一声,轻声说。她的口气有些伤感和忧郁。
她写完地址,对我挥了挥手,她说:“再见了,程西鸿。”我的眼睛有些润。
丁香已经嚼着口香糖出去了。我看着她楚楚动人的背影消失在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心里的暗痛突然强烈起来。我傻傻地呆了一会,立刻跳起来跑到玻璃窗下。我看见丁香在阳光下穿过绿色的操场,她黑黑的长发被风吹起来,在她身后轻轻地飘,轻轻地飘……不知为什么,我的泪水在突然之间流满了脸颊。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短袖衬衫,我还记得那天阳光灿烂,丁香健康的身体独自穿过操场的时候风掀起了她的黑发。这个简单的场面鲜明而复杂,它总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像闪亮的刀锋一样闪过我沉香的睡眠。
那一刻,我非常讨厌我作为“学生”的身份,我想假如我不是学生,我就可以用九匹马的速度像一个王子一样追上去,对着她的背影就像王子对着自己最最心爱的公主,用天使一般的声音大声喊:“丁香,我喜欢你。”
但是丁香要走了,丁香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那一期的校刊我编得非常糟糕,但是我没有忘记把丁香的文章发表出来。我手里紧紧地捏着她留给我的地址,直到它沾上了汗我仍然捏着它。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到教师楼,呆呆地看着丁香屋里的灯光,躲在阴暗的楼道里我几次都想去敲丁香的门,直到她屋里的灯光慢慢熄灭我也没有决定下来是否该去敲门。那一夜,我在茫茫的夜色中走回家的时候,悄悄地躲在街灯下伤伤心心地哭了一回。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因为一个女性而伤心,而且她居然并不知道我在为她流泪。我在街灯下猜测着她现在已经安然入睡,并且有了吐气若兰的鼾声。但是我不愿意自己这么失败。后来我做出一个决定,我要在明天她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拦住她,对她大声说:我喜欢你!
我为自己能够做出这么一个英明的决定而暗暗高兴,我甚至还在梦中设计了与丁香相会的场景。我想她肯定会泪流满面地扔开行囊,娇声对我说:西鸿,我不走了,我留下来陪你……我被自己的设想弄得热泪盈眶,兴奋不已。
第二天早晨,天刚朦朦亮,我就爬起来往学校赶。这座城市的早晨总是被大雾堵满,我手里握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我感觉我的心像这个早晨的露水一样一滴一滴地湿掉。
可是当我赶到教师楼的时候,我惊慌地发现,丁香住的地方已经成了一座空房子。
那时候,一个人内心的秘密在一瞬间被毁灭了。
我孤独地从教师楼沿阶而下,心情仓惶。我独自走到操场中间坐下来,校园里的人很少,只有大雾义无反顾地罩下来。操场上整齐而密集地生长着纵队一样的青草,有几点露珠在闪闪发亮,我手里仍然捏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禁果记忆我伸开写有地址的纸张,那上面有几行丁香清秀的字迹。我把它一点一点地撕碎,然后把它往空中一抛,那些被我撕碎的纸屑飘飘扬扬地从空中掉下来,落得我一身都是。这时候,我听见不远处有人在大声喝问:“谁这么早跑学校来胡闹,把纸屑四处乱扔。”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管治安的王老师,一个非常厉害的家伙。我吓了一跳,心想被他逮着麻烦可就大了。于是我兔子一样地跑出了早晨的校园。
暗痛
黄昏,晚霞一如继往地灿烂,云朵像一大堆被谁点燃的棉花糖。文青水抬头看着天空边缘一群群斜斜飞舞的白色鸟儿,忧郁的眼神里飘动着火苗。他沿着江边的青石板路向前,他眼里的火苗,突然具有了某种充满兽性的光芒。
“我需要郑纤,”文青水的步子走得更加快起来,他每次去郑纤家里的时间都是黄昏。“人约黄昏后,”每次文青水都会想到这句词。
这一段时间,唐儿对文青水的态度如同一只装满了雪糕的冰柜。文青水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文青水想。但他立即又把这个假设给否定了,因为那个男人至少快四十岁了,而且他又那么俗不可耐,唐儿怎么会喜欢上他呢?文青水这样认为。自从他上次和郑纤有了亲密关系后,文青水一直认为自己对不住唐儿,尽管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什么约定。事实上,大学四年,直到现在马上就要毕业分配了,文青水和唐儿的关系都还没定下来。白狐、林川他们都劝文青水要速战速决,因为师大宣传部已经在找文青水谈话了,院方准备把他留下来编院报。留在这所大城市当然要比回家教书强。说话最干脆的是程西鸿,这小子说:青水,干脆你先把唐儿弄了,生米做成熟饭再说。
但文青水决不会这么做,在他的心中,唐儿洁白无瑕,唐儿是一枝未开的chu女荷。
认识唐儿的那年文青水刚进校。每次在图书馆,文青水总能遇见她,那时唐儿梳一条美丽的麻花辫,穿一条白得耀眼的裙子,她笑的时候,声音又脆又响,像山间洒落的铃铛。有一次,文青水的书掉了,唐儿帮他拾起来。唐儿说:“同学,是你的书吗?”当时文青水正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埋着头划拉文学梦,他就听见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
“紫儿,”文青水抬起头的时候,差点叫出声来。而唐儿手里拿着书,脸上微笑得如同握住了一束春天。然后文青水的脸便红了,然后文青水接过书,慌乱中居然连谢谢也忘记了说。
“她就是紫儿,”文青水看着唐儿白色的衣裙飘然消逝在图书馆尽头的时候想。
后来他们终于在一个同学寝室里认识的时候,已经过了快一个月。
“是你?”他们叫起来,大概是同时想起了图书馆里的那一幕。
很多年后,文青水仍然记得他和唐儿认识时唐儿说的第一句话,地点是在男生二舍。那天唐儿依然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裙子,黑黑的麻花辫子鱼儿一样甩来甩去。
“你就是那个诗写得很棒的文青水?”唐儿夸张地叫起来,“听说你很容易脸红。”然后文青水的脸便真的红了起来,而且鲜桃一般红得很精彩。
后来文青水还专门为此写了一篇散文诗,叫做《男生二舍:最温馨的记忆》。男生二舍的几个哥们还以为这文章是写给他们的,高兴坏了,都说文青水对哥们真不错,住这么近都还写文章给哥几个问候一下。白狐对此有一个生动的比喻,他说文青水这么做是拿女朋友的屁股去给弟兄们做脸,把大伙笑坏了。许多年后,文青水仍然对他和唐儿的邂逅记忆犹新。他的眼前常常出现一个穿白衣裙梳麻花辫的女孩,她的声音脆生生地在说:你就是那个诗写得很棒的文青水……听说你很容易脸红。
然后他们一交往便是四年。现在临近毕业,大家很快就要劳燕分飞,文青水就想找唐儿出来认认真真地谈一谈,比如毕业后是否留在这座城市等等。因为现在文青水认为他和唐儿的事情大家已经心照不宣,他认为现在已经到了水到渠成的时候,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面对一张白纸,然后去把它捅破就行了。今天上午,文青水就是抱着这样一种想当然的美好设想去找唐儿的。可是当文青水站在那个鲜花缀满的窗口红着脸大声叫“唐儿”的时候,唐儿同寝室的女孩却伸出头来:“唐儿一大早就出去了……可能,可能……大概是去了钢厂吧。”那女孩这么说。“钢厂?那个莫名其妙的穿黑衣服的男人?”文青水不知为什么就显得心烦意乱。在文青水和唐儿所交往的四年中,他们一直循规蹈矩,偶尔的亲热也仅仅限于拉手,拥抱或者接吻。有时文青水激|情如潮地冲动起来,可是一旦面对唐儿惊慌失措地摇手的样子,他又责怪起自己来,他恨自己那种来自内心的赤裸裸的肉欲。“她是那么纯洁,我怎么能破坏她呢?”文青水这么想。
有时候他们接吻,躲在校园的林荫道边或者向天的家里,唐儿的嘴唇一旦颤抖地碰到文青水的嘴唇,她就会泪流满面。每当这个时候,文青水就会说:唐儿,你是我的神,你是我心中的女王,永远,永远……。在文青水的心目中,对唐儿的评价总是这样一个字:纯。
yuedu_text_c();
而唐儿每次听到文青水说这句话的时候,总会浑身如同秋风里的叶子一样颤栗。
“可爱的唐儿,她连接吻也不会呵,”文青水总是这样想:“她实在是个害羞的女孩,每次接吻她都会掉眼泪。”可是今天上午唐儿却去了钢厂。
“那个男人真的是她的老乡,她是去办事,”文青水安慰自己。“但是为什么那个男人要给她钱呢?”文青水想。然后他不知为什么就心烦起来。
其实文青水曾经好多次地问过唐儿那个穿黑衣服的男人是谁。但唐儿总是有些神色慌张地搪塞他,有时候唐儿会生气,“他是你爸,”唐儿气鼓鼓地嚷。这是文青水第一次听到唐儿骂粗话,而且是为了一个文青水认为与唐儿毫无关系的人。
文青水自然要生气。“可能是她的继父,”文青水有时会冒出这么个古怪念头,但他不敢再说什么了,否则唐儿可能要真生气了。“唐儿去了钢厂。”文青水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兆。
但他又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没什么,没什么,”他安慰自己。后来文青水便准备到图书馆去看书或者写东西,可是他突然感到自己现在的情绪实在不适合去干这类事情,于是他决定去找兄弟们玩。
他跑到程西鸿的家,但程西鸿的母亲说他一早就出去鬼混去了。然后他又去找白狐和林川,一个也没在,向天家里也没人。“妈的,你们都忙。”文青水边骂边一个人无所事事地闲逛,后来他就买了两瓶啤酒和一斤熟菜,去向天家里开了门,向天家里的钥匙大伙都有。
呆在向天家里,文青水就着熟菜喝酒,一瓶啤酒下肚,便晕乎乎地睡过去了。睡着睡着,就开始做梦,他梦见了紫儿、唐儿,还有郑纤。她们在文青水的梦中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遥远而无法企及,她们都不理他,随他怎么喊,也不理他,坚决不。
“你们别丢下我呀!”文青水在睡梦中叫出声来。
这时候,白狐带着他的女朋友开门走了进来,文青水在梦中的呼喊吓了白狐一大跳。
文青水立刻醒过来,他发现自己一身都是汗水。“鸟儿,发梦冲呀?”白狐笑着问。文青水从床上爬起来,在一旁的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