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服的邓起。邓起和唐儿是一个村的。在唐儿的记忆中,邓起他们家是村里人的骄傲。
因为邓起顶替了父亲的工作,在大城市的钢厂里上班。邓起的父亲是全村唯一一个进过大城市的人,村里人都管他叫邓伯。现在邓伯退休了,但每个月都会有钞票寄给他,唐儿听别人讲那些钞票叫“退休金”。唐儿就想我也要到大城市去,我也要有“退休金”。
唐儿喜欢听邓伯讲故事,邓伯会告诉她火车冒着烟飞跑,轮船在大河上开来开去,城里的人天天能吃肉。唐儿就想天天能吃肉多好。最令唐儿神往的是飞机,那玩意儿能在天空中鸟儿一样飞来飞去……
邓伯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儿媳妇。儿子邓起虽说进了城上了班,但老对不上象。城里姑娘都瞧不上他,儿子在城里又没钱又没房,顶啥屁用呢,邓伯很不高兴。邓伯就想在农村给儿子找个媳妇,不过邓伯知道农村媳妇很难转城镇户口,自己就吃了这个亏。于是邓伯就想找一个能进城的农村媳妇。
邓伯很喜欢唐儿。邓伯说唐儿长大了肯定能进城,邓伯说农民孩子进城的唯一办法就是念大学,邓伯认为唐儿能念大学。同时邓伯也知道唐儿家已没钱让她继续念书了。
于是唐儿便成了邓伯还未过门的儿媳妇。
于是唐儿便能继续念书了,于是唐儿家里就有肉吃了。
唐儿是在读高一的时候知道自己是邓起的媳妇的。
那时邓起每隔一两月就会从省城到县中去看她,邓起给唐儿买水果,还给她钱。但唐儿很讨厌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像刀子,在唐儿身上刮来刮去。
唐儿想我不愿意嫁给他。
那时班里的一个男同学很喜欢唐儿,唐儿在心里也暗暗地喜欢他,唐儿一想起他心就小鹿一样乱跳。后来他们决定考同一所大学,那男生说:“唐儿,大学毕业了我要娶你。”唐儿为这句话激动了整整一个晚上。可是后来这事不知怎么的被邓起知道了。
邓起身高一米八,邓起很强壮。
一个月亮很圆的晚上,邓起把唐儿从寝室叫到一个草坪上。唐儿刚一走到草坪就吓了一跳,她看见了母亲和邓伯,她还看见了那个说要娶她的男同学,他被村里的两个小伙子绑着吊在树上,他的脸上飘满了血花,眼里是惊惧和茫然的光芒。
邓起咬着牙,从衣袋里掏出一把雪亮的刀子。邓起说:“唐儿是我老婆,谁要碰她,我他妈就放他的血!”邓起用刀子在那男生的脸上拍了拍,喊村里来的小伙子把他放下来。
那男生刚一下地,两腿一软,就跪了下来。
“听着,臭小子,这次揍你算是轻的,下次再打唐儿主意,我他妈下你一只胳膊。”邓起说完,将手中的刀子猛地一甩,插在几米远的一颗树上。
那男生跪在地上直哆嗦:“大哥大哥,你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我保证不和她说一句话,否则,否则你……你就把我剁了。”
唐儿清楚地看见了邓起眼里的杀机。他完全像一条狼,尤其他的眼睛,红红的,像血水。
唐儿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噤,她感到浑身冰凉。
这时候唐儿清楚地看见了母亲眼里的泪花。“唐儿,”母亲跪下了,她的声音嘶哑,“别折腾了,要不是你邓伯和你邓哥,你哪里还能念书……娘求求你,别胡闹了……你让娘在乡亲们面前活个人样吧,娘这么大岁数了,经不起折腾了,你让娘的老脸往哪儿搁呀……如果你爸还在……”。
那个男同学早已逃之夭夭。月光下,母亲一脸的泪水,她的头发已经完全白了。晚风吹来,母亲的白发在风中悲怆地舞动着,有一些已经被泪水贴在了脸上。那一刻,唐儿突然发现自己什么都懂了,那一刻,唐儿突然发现母亲老了,她真的老了。
“妈,”唐儿冲过去,对着母亲跪下,“是我错了,是我错了,我求求你,别哭了……妈……你别哭了……”
从那个晚上开始,唐儿就明白了自己的命运。她知道,如果自己不嫁给邓起,恐怕不是一条人命的问题,重要的是母亲,母亲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容易吗?为了母亲,就算是为了母亲,我也得嫁给他……唐儿痛苦地想:我认了。那时离高考的时间已经不远了。
填志愿的时候,邓起说:“填师大,毕业后就到钢厂子弟学校当教师。”尽管唐儿的班主任认为凭唐儿的成绩可以考一个比师大更好的学校,但是唐儿仍然在第一志愿栏里填上了师大。班主任再怎么劝她也没用。接到录取通知书那天,唐儿坐在教室里拿着父亲的照片偷偷地哭了。然后她走了一天一夜的路,从县城走回了家。一路上她默默地流泪,抽泣……
回到家已经是第二天早晨,太阳已经升了起来。母亲正在喂鸡,看见她就问:“唐儿,考上啦?”唐儿点点头,一言不发地跑到屋背后父亲那长满了青草的坟边跪下,放声大哭着说:“爸,你女儿考上了,爸,爸呀,你女儿考上了……”。然后就晕了过去。
邓起是在唐儿考上大学的第七天回来的。
那天夜里天下着绵绵细雨。母亲一边流泪一边在唐儿的床上换着新床单,那床单是白色的,又白又亮,唐儿那时并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换床单,她只是想父亲死的时候身上也盖了白床单。那天夜里,唐儿睡得很沉。
可是后来她就被一阵疼痛惊醒,那时候她感觉自己已经被谁剥得光光的了,一个男人喘着粗气正趴在自己身上。唐儿吓坏了,她刚开口要叫,嘴就被捂住了。她感觉到了身上的人是谁,她也知道他在干什么,那一刻,她的嗓子突然哑了,她喊不出来,只有无声的泪水像潮水一样漫过她年轻的脸庞。唐儿就这样被邓起过早地结束了花期。
邓起完事后,打亮火机,当他在床单上看见了那片破碎的玫瑰红之后,便光着身子带着满足和胜利的微笑睡去了。
窗外下着连绵的细雨,而此刻的唐儿感觉自己的泪水比雨水还多。她恨恨而又无可奈何地看着那个睡在身边的长满了胸毛的男人,几次都想把母亲那把磨得雪亮的菜刀插进他的胸膛,但她终于没有这样做。第二天早上,唐儿的家门前挂起了那张被玫瑰血染红的床单。这是家乡的风俗,表示新嫁娘的纯洁和清白。
床单在阳光下像旗帜一样地飘动。那上面的血迹像一个鲜红的大口,在唐儿眼里充满了罪恶和厌恶。后来唐儿就进了师大。新鲜的城市和新鲜的环境以及多姿多采的大学生活终于让唐儿的脸上有了一点点光彩和笑容。她偶尔也会暂时把那个恶梦忘掉,尤其是当她在图书馆那个春光明媚的下午遇到文青水的时候,她就清楚地认识到了什么叫做青春,或者说什么叫zuo爱情的火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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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之前,尽管唐儿还得定期到钢厂去一次,但她的心中仍然惦念着文青水。和文青水在一起的日子是她一生中除了童年而外最美好的记忆。她想在心中留住这四年,留住这充满了幻觉和诱惑的大学生活。
现在唐儿最讨厌而又必须要做的事情就是去钢厂找邓起。每次一到邓起那里,邓起总是把门一关,就将唐儿按在床上拼命地干那件事,干完之后就吃饭,饭吃完之后就离开。这已经成了唐儿去邓起那里的模式,每次都是这样。邓起偶尔也会到师大去找唐儿,送点钱或者其他什么。
唐儿好几次都是鼓足了勇气想让邓起别到学校来找她,但话一到嘴边便狠狠地吞了回去。因为她知道,直到现在,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都全是这个令自己厌恶的准丈夫给她的。她知道无论如何自己这一辈子都得嫁给邓起,但她仍然希望邓起千万别到学校来找她,因为她想自己这一生最青春的四年应该多一些阳光和少一点恶梦,就算这四年的大学生活是一个肥皂泡吧,但起码它也曾经缤纷过,灿烂过,这就够了,唐儿想。
文青水出事那天,唐儿心都碎了,她一直不停地在哭,因为除了流泪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尤其是当文青水喊出那一句“唐儿,我爱你”的时候,唐儿所有的防线几乎完全崩溃。她差点就想说出什么来了……那一刻,她多么想永远在文青水的怀里死过去……但是她唯一能做到的就是逃跑,或者说,只有逃跑,逃得越远越好。
当程西鸿和林川厉声质问唐儿为什么不去看文青水的时候,唐儿几乎立刻就要晕过去了。
唐儿明白文青水在自己心中的位置。她本来计算着自己和文青水的那一段双方都非常清楚而又从未公开的爱情在大学生活结束的时候无疾而终。谁知离毕业越近,她就越感到恐慌,她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文青水了,尤其是当文青水为了自己而被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
在去文青水寝室看望文青水的那个下午,唐儿终于明白了自己带给别人的伤害有多么地深。
一天一夜之间,文青水居然消瘦得无与伦比,隐藏在他眼中的暗伤几乎让唐儿想跪下来,为文青水祈祷,但是她不能这样做。除了冷漠和伤害,我不能再给他什么了,唐儿忧郁地想。
“我完了。”唐儿哭着回寝室的时候只能在心里拼命地喊“妈妈”。
现在,唐儿躺在邓起的床上,像一具尚未风干的尸体。而邓起一脸兴奋。
这是一幢常常被阳光充满的屋子,钢厂那群没有结婚的单身汉都住在这里。有时候唐儿来这里,常常时逢职工们下班,他们都有很好的肌肉,结实而又强壮,但唐儿受不了他们的目光,他们的目光又热又毒,刀子一样锐利,让唐儿感到很不自在。
有时候,单身宿舍还会飘起许多异样的汗臭,难闻而又恶心的那种,让唐儿很受不了。
邓起的房间与所有的单身宿舍一样,零乱而拖沓,屋里的杂物四处乱扔,脏衣裤丢了一地。有时唐儿就会把这些脏衣裤端到洗衣间去洗,有单工看见了,就直夸唐儿勤快,夸邓起找了个好媳妇。唐儿听了这话脸上虽然挤出了微笑,但心里却在一个劲地掉眼泪。
邓起完事后,一脸满足地提起衣裤,嘿嘿直乐。唐儿早就麻木了。唐儿像一根稻草。唐儿感觉自己在无边的洪水里飘,她不知道自己还将飘到什么时候。文青水那张消瘦的面孔又出现在唐儿眼前。唐儿的心里突然出奇地平静。
“我得告诉他。”唐儿想。“我再不告诉他,我一定会发疯的。”唐儿紧紧地捏着床单的一角。
禁地
那个夏天,天空常常出现灿烂的黄|色。有时候,阳光里会有许多小黑点。
那个夏天,城市流行疯狗病。但是我很少遇见疯狗,我遇见过一只黑猫。
当时是正午,我正坐在窗台上出神,一只黑猫就在对面的屋顶上开始叫起来,它的毛黑得透亮,眼睛绿绿的。阴森而恐怖。它的叫声很奇怪,一长一短地连续着,声音凄厉而又尖锐,它这样一声一声地叫着的时候我就感到很惊惧。正当我想赶开它的时候,它就突然飞快地滑走,像一道黑色的闪电。我愣了一下,这时候我无意间抬起头,我看见天空布满了阳光,阳光里却有许多小黑点。不知为什么,我出了一身冷汗。
“黑猫滑过的夏天?”我突然出现了某种不好的预感。我把这事告诉了贝小嘉。
我讲的方式很糟糕,我用了许多恐怖的形容词来形容那只黑猫。贝小嘉听了一半就差点尖叫起来,但是她终于没有叫,那是因为我们正在上课,我们的谈话声音小得我们自己听起来都觉得很困难。后来贝小嘉告诉我,遭遇黑猫不吉利。
“西鸿,最近你肯定会亲眼看到很恐怖的事情。”她居然这样说。
我觉得她的口气像一个小巫婆,就骂她是乌鸦嘴。
她白了我一眼,“信不信由你,”她说,“反正是我妈说的。”
她不提她妈倒也罢了,她一提她妈我就生气,我就想把她妈狠狠揍一顿。
贝小嘉的妈妈告诉贝小嘉,在她没有正式参加工作之前,有一件事坚决不能做。贝小嘉是学习委员,贝小嘉是乖孩子,她妈说有一件事坚决不能做她就坚决不做。
但是——我想做。现在,贝小嘉到师大来的时间很频繁。
“程西鸿,我明天来补课,”她说,“程西鸿,晚上也可以补课的……”
我又高兴又好笑,我说:“你补课怎么像拉屎一样。”
“流氓。”她骂。我很喜欢贝小嘉的苹果脸,我常常想起了就拧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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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坐的是第一排,有时候上课上得很无聊,我就观察贝小嘉。我发现夏天最大的好处就是阳光茂盛,而茂盛的阳光一贴上贝小嘉的脸,就美丽得可以让我不上课了。
老师在上面讲课。老师很辛苦。
但是我不知道老师在干什么,我只知道黑板的位置不在前方。我还知道最好的黑板就是贝小嘉的脸,于是我就一个劲地盯着贝小嘉脸上那块黑板,后来我就想拧一下这块黑板。
于是我就这么做了。
我干的方法很巧妙,因为这事可千万不能让老师给发现,他如果发现一个很有可能被大学特招的学生在上课的时候居然在拧女同学的脸蛋,结果就只有一个字:惨。我先把手放在桌上托着下巴,眼睛目视前方,而观察贝小嘉的动静则是用余光。就在老师转身指着黑板的一刹那,我的手闪电一般伸了出去,准确无误地在贝小嘉脸上拧了一下。
老师转过身来的时候,我已经保持了原来的姿式,像祖国的花朵在茁壮成长。
我还偷偷转过头用眼角的余光观察了坐在后面的同学,他们居然一点也没发现。
我就差点乐出声来。但贝小嘉却吓坏了,我看见她的脸变成了白纸。
“小坏蛋,”她常给我乱改名字,“别胡闹,老师在,你找死吗?”
“不找死,找乐子。”我快乐地说。“流氓。”她牙痒痒地说。
“你不是喜欢流氓吗?你还啃流氓的嘴哩。”我一脸的小痞子相。
贝小嘉就立刻被我气得不说话了,但也仅仅只过了十分钟,她就又开始和我说话。
我当然就更加肆无忌惮,于是我上课的时候就经常去拧她的脸蛋。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我这样想。但是后来仍然被后排的同学发现了,但他们都没有去告诉老师,开始的时候他们就全当看电影,后来发现电影老这么一个镜头,他们就觉得没意思了。当然,老师一直没有看到在教室里上演的电影。因为班里的学生太多,他只有两只眼睛,又哪里看得过来?班里的同学起初也不相信我会和贝小嘉好,因为在同学们眼里,贝小嘉实在太优秀了。尽管当时早恋的现象比较普遍,但我和贝小嘉实在是有些让他们觉得不理解。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有人这样比喻。“程西鸿和贝小嘉……”有人伸出两个拇指做了个拉红线的手式,立即大笑着摇头。但我决不解释,随他们怎么说。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使我和贝小嘉很要好的事情几乎等于当众宣布。
那天,作为学习委员的贝小嘉在收取作业本的时候和班里的一个同学发生了争吵。那个同学叫彭文武,很调皮,成绩糟糕得厉害。但他爸开了个什么厂,有大把的钞票。本来按照彭文武的成绩,早就可以退学了,但他爸却偏要他读完高中去考大学,而且他爸说儿子很聪明,肯定能考上,于是这小子只好呆在教室里瞎混。
彭文武长期不交作业,而贝小嘉是学习委员,每天要负责收全班同学的功课本去交给老师。
“老子就不交功课,关你屁事。”彭文武骂咧咧的。
贝小嘉很客气:“你说话干净点。”她居然和这种人讲礼貌。
但这小子那天不知道是哪根筋错了位还是他老爸逼他考大学把他给逼疯了,或者其他别的什么不对劲,总之越来越不像话,句句都带了姥姥带了娘,后来居然骂出了“烂婆娘”、“傻——”、“贱相”之类的话来。
当时早自习刚过,班里的同学见有人发生争吵,纷纷围上去劝。但彭文武不买账,继续在那儿闹,贝小嘉脸都气红了,眼泪在眼眶里玻璃球一样地直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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