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都甩不掉她了。
卫衍继续摊摊手:“那我就没法提供参考意见了。”
关键时刻,一个都靠不住!
卫衍又说:“你和林姑娘说了半天,我也没闲着,想不想听听我听到什么?”
原来卫衍也是善于说人是非的,真是近墨者黑,太容易受我污染了,没办法,我只得勉为其难地欣然倾听。
晕血的杀手(一)第1更
男人的细心有时候比女人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卫衍就是。niubb. 我以为他对小卫的兴趣,是因为那小子和他同姓,没想到,卫衍留意到他,不是因为他的姓氏,而是因为他脖子上挂着的羊骨项链。
我很不解:“那条项链很值钱么?”
“不值钱,但是却可以要人命。”卫衍淡淡说道,“因为那是之谨送给他的。”
“安之谨?”
卫衍点了点头。
我细看了一番因为落了单没法继续掰八卦而显得有几份落寞的小卫,不过十来岁的模样,样貌勉强称之为五官端正,再给他十年往卫衍这方向努力也不及其十分之一,安之谨会送他礼物,断不是看上他了。
一个人送另一个人东西,若不是喜欢他,就是利用他。
“项链可以要人命?该不会是安之谨送他一条项链,叫他去杀人?哈哈,要这样,孙少奶奶委实小气了些,以她的出手,不该只送一条羊骨项链。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我是小卫,那么大一位美人站在面前,别说送他东西,就是要他的命,他也会给。安之谨真是个会做生意的,小成本赚大钱啊……”
“你的脑袋瓜里成天在想什么?”卫衍宠溺地摸了摸我的头,宠溺是我一相情愿的感觉,兴许他是鄙视我也说不定,但我喜欢这么一相情愿。
然后他接着说:“不过,倒是让你说对了,她就是要小卫的命。”
“啊?”手中的茶杯一抖,险些掉在地上。
“之谨有一身好武功,她是我近几年来遇到的最好的杀手。第一次认识她,是在一座茶馆,她以一敌十,教训一群上来试图调戏她的纨绔子弟。不巧里头有位恰好是我的朋友,我那位朋友对她一见倾心,他也算是高手了,竟败于一个女子手下,难免有些挂不住颜面。我便出手帮了帮忙,也算成|人之美,打斗的时候,不小心伤了她的胳膊,那一处剑伤,对一个个习武之人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是她却晕倒在地。”
我想啊想啊,搜罗所听过的一切可能性:“莫非……剑上有毒?”
“我起初和你想得一样。不过,我那朋友既是喜欢她,如何肯丢给我一把染过毒的剑呢?”
“难道……难道你的武功太高,一剑震掉她的七筋八脉?”时常听穆泽吹嘘武林高手,通常都是远远地一掌,未及人身,就以隔山打牛之势在八丈远的距离之外把对方击得身形俱裂。像卫衍这样的高手,又使了剑,即便轻轻一点,也足以震断她的筋脉了。
卫衍默默地叹了口气:“你都哪看来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要有那等身手,早就一统江湖了。”顿了顿,他说道,“实际上,是她晕血。”
晕血的杀手(二)第2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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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晕血,就和杀猪的怕猪一样令人不可思议-=手打吧会员手打=*我无法想象晕血的安之谨如何能在杀手立足,并且把自己的事业发扬光大,得到卫衍的认可,被他称赞为近年来最好的杀手。
“这是她致命的弱点,即便有一身好武功,她也永远不可能成为杀手。但就那一次,她坚持要跟着我,一个官宦小姐,甘心情愿做我的杀手,这个成本于我于她都太高。我没答应。她把我派出去的杀手一个个击败,然后取代她们杀掉我要杀的人。”
先前在孙家曾听之宸说卫衍是什么摄政王,后来又听安之谨说他领兵参与平湘战役,今天听来,他倒像是个杀手头目,做杀人的营生。若不是穆泽说问女人不能问年龄,问男人不能问事业,我真想问个究竟。
“她怕血,又如何能杀人呢?”
“每次选中目标,她便蒙上双眼,即便是蒙上双眼,也能一击而中。”
如此说来,安之谨真真是个绝好的杀手。不知道孙老爷子知道她的背景会做何感想,我没有鄙视杀手的意思,当今世道,做哪个行业都是为了生存,像我偷人真心,比杀手光彩不到哪去。只不过,孙家毕竟不是寻常人家,孙老爷子千挑万选,把可能导致孙家家破人亡的小闲拒之门外,却娶了一位真的能够导致孙家家破人亡的女人进门,算来是他做过的最失败的一笔生意。
卫衍叹了口气;“她这样冒险,总有一天会出事。两年前,她接手的一个任务是除掉武林中一门派的帮主。对手是个下手极狠的角色,之谨蒙上双眼,天时地利上输人一等。那一次,她险些丧命。所幸之宸不放心她,尾随她而去,出手救下她,但自那以后,她却是再不能杀人了。”
“你对她心存歉疚,她又不能杀人了,你怎么……怎么不收了她做夫人呢?”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卫衍说:“若是为歉疚接受一个人,我也不会至今孤身一人,早就妻妾成群了。只是有时想想,让我内心歉疚的都是杀手,我辛苦培养她们,是为让她们把刀刺向猎物的心口,不是让她们互相刺对方的心口。”
“那倒是,娶一堆会武功的女人是比较麻烦,别人家的老婆意见不和,顶多吵吵架,她们一旦不和,就得砍砍杀杀,实在不利于家庭团结。”我说这番话,连自己都觉得违心,但是却松了一口气:幸亏我不会武功,他应该不会在这方面嫌弃我。
卫衍继续说道:“那以后,我不再让她去执行任务,只教她一种杀人的方法,必要的时候可以使用。那就是取羚羊骨,浸泡在毒药中七七四十九日。当她想除去一个人,就让他戴上羊骨饰物,慢慢地,那个人就会中毒身亡。能用这个法子的只有她,其他杀手都是单纯的杀手,她不一样,她可以杀人心肠,可以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地接受她的礼物,然后不用亲眼见证对方在她面前流血抽搐。”
寄不出去的信
我听着有些糁人,是什么原因让安之谨忍心对小卫下手。在我看来,小卫是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男孩,他和普通人一样,求的是挣银子,然后娶一房媳妇过日子。这样的男孩不该搅进安之谨的世界。
“我听说江湖上还有一种杀人的方法,也可以不用见血。用银针,细细的银针自力道惊人的高手手中发出,可以直没人骨,通常对方还来不及流血便倒地身亡。安之谨应该知道,她要杀小卫,简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何苦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让他受尽煎熬?”
“她不想让他那么快死,自然是留他有用。而我好奇的是,饰物戴到身上一个月就会出现中毒症状,小卫却没有。”
我于是更加糊涂了,这安之谨是杀他还是不杀他?
然后卫衍没头没脑地说了句:“语语,我想我们应该再回一趟孙家”
“又要回去啊?”我打心里不愿意回那,更何况孙家的人还不一定会欢迎我们。
“子郁与我算是朋友一场,有些忙我还得帮帮。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回去。”卫衍说着便拉起我起身,我连行李都没带好,被他拉了好长一段距离才想起来,只好打着小跑回头去取。
卫衍在回孙家的路上,将他所知的事情与我说了个大概。
小卫说,当日孙老爷指派他和另一个小厮跟随小闲出游,其目的自然是监视小闲,在她突然想回家时千方百计劝阻她。小闲玩兴颇浓,哪里危险就往哪里钻,不到半月,另一个小厮就从高处跌落,摔断腿骨,被小闲雇了辆马车遣送回家。如此,只剩小卫同她一同走南闯北。
初时,小闲一心想甩掉这个大尾巴,无奈小卫这孩子心思单纯,受人所托,就要一心忠诚于孙老爷,将他的托付铭记于心,无论小闲如何用言语激他,使计耍他,甚至逼他喝她做试验调制的千奇百怪的药酒,他也照做。时间一长,小闲便习惯了他在身边,渐渐地当他为知己了。
小闲每到一处,便会给孙子郁留一封信,让小卫寄去。小卫哪里敢往孙家寄信,只得偷偷将信烧掉,谎称已经寄给孙子郁了。为此,他和卫衍说,彼时他心里只有孙老爷,也只敢听他的。后来知道孙家毁婚,觉得内心愧疚,才从孙家请辞,转而到林家做下人。
两个多月前,小闲再一次丢下前来寻她的孙子郁。那次,她跑得飞快,还边跑边哭,小卫头一次看她哭得这么伤心,还当她和孙子郁闹了什么别扭。一问才知道,她说她先前写了那么多信,子郁一封也没有回。最近的那封信里,她约他在雨花谷里等她,约好两人私订终身。她等了他三天三夜,雨花谷的花都被她摧残得差不多了,他也没有来。
小卫一听,脑子轰地就炸开了,那封信,他如往常一样悄悄烧掉,根本没有寄给孙子郁。那天,小闲和他说了很多话,也喝了很多酒。就如同和我喝酒一样,扯着小卫不停不休地说,说到尽兴处,双手缠绕着小卫的脖子,酒气如兰,吐得小卫心神大乱,动弹不得,却听到小闲口中声声喊的是“子郁”。
匆匆赶来的孙子郁还从马车上下来,还没有站稳,便看到这一幕,小卫说,他看见孙子郁因为奔波而显得凌乱的头发在风中乱舞,一如他凌乱的目光。他拼命想推开小闲,小闲却抱得越发紧了,然后,孙子郁慢慢转身,上车,喃喃地说了句:“难怪,你一直要离开我……”
偶遇不偶然
孙子郁就那么离开了,后来怎么和安之谨勾搭上的,不在小卫所知范围内。但小卫如何遇到安之谨的经过,在他心里却记忆犹新。
那件事之后过了十日,小闲按照书上的路线,到达周国边陲的一个小镇,名为碧泉镇。碧泉镇镇如其名,拥有无数大大小小的温泉,据说受过温泉洗礼的女子,可以美容养颜,青春永驻。各国女子但凡有些钱的都会千方百计到温泉里泡个几天。
小闲的心情在见到温泉的时候,一扫十日来的阴霾,未等小卫离开就想宽衣解带。解了一半才想起还有个男人在身边,小卫跟在身边的时间久了,小闲将他当女人对待了。连忙飞踢一脚,把吓得战战兢兢的小卫踢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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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卫百无聊赖,这些日子的经历在他心里落下巨大的涟漪。但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有些事不该妄想,连想想都不可以。
一阵微弱的叩门声,小卫惊喜地抬头:“小闲……哦不,林姑娘么?”
开门的一刻,映入眼帘的不是小闲,而是一位面色苍白的红衣女子。那位女子,左手死死地抓着小卫的衣角,右手缓缓伸起,手腕处一道伤痕清晰可见,鲜血缓缓地流下,滴在小卫的鞋上。
然后她就晕死过去。
待小卫给她包扎好,又休息了一阵,女子才悠悠醒来,她不是别人,便是后来的孙少奶奶安之谨。
安之谨对小卫说,她是来寻未婚夫的,途中不小心弄伤了手。未婚夫在等她的音信。如今她耽误了行程,怕是要永远失去未婚夫。
她的话勾起小卫的歉疚,他想起小闲和孙子郁,一切因自己而起,活活拆散一对鸳鸯,他不想相同的事情重演,无论如何也要出手帮帮眼前的陌生女子。
安之谨沉思片刻,说道:“奴家不会骑马,如今又有伤在身,片刻之间也无法回到他身边。不如,公子帮奴家写封书信,先告知我未婚夫婿一声?”
小卫有些为难,搔了搔头说道:“我也初识几个大字,只不过,写的字实在难看……而且……怕写错了,害姑娘被人笑话……”
安之谨笑道:“公子终归是男人,写出的字也是男人手笔,若是让公子写,怕是他会有所误会。不知公子可否有女眷,肯为奴家代笔?”
女眷没有,女主人倒有一个,小卫立刻想起了小闲。
安之谨称要为未婚夫买份礼物,不顾手上的伤坚持要去逛街,小卫劝阻不住,只当她一片真心可鉴,好心送了些银两便由她去。安之谨说,她次日来取信,不仅不要他的银两,还送了他一串羊骨项链。
小卫百般推托,还未反应过来,安之谨已然将项链戴到他脖子上,身手敏捷得不像一位受了伤的女子。
“这是我家乡的风俗,帮过我们的人,便要送它羊骨项链,项链是我们家乡的吉祥物,到佛室里开过光的,戴上去一年之内不能取下。它不值什么钱,却是奴家一点心意,还望公子不要嫌弃。”
话说到这份上,小卫只好收下,根据她留的话央求小闲写了一封信,他没想到,正是这封信,差点要了孙子郁的命,也彻底断送了小闲和子郁的幸福。
悲剧还是喜剧
小闲回来后,心情大好,小卫让她写信,她问也没问便爽快地答应了,记得那封信是这么写的:
“云天在望,心切依驰,秦楼已负华表语;子心如焚,妾心郁郁,恨不能化作归鸿。十日之约,因途中生变,未能如期而至,幸妾身无大碍,于归途中,望君再候三日,定能守当日月下盟誓。”
写完了小闲才觉得信有些奇怪,不禁搁下笔问道:“这封信是以女子的口吻写的,敢情不是你的信啊?”
小卫便同她说了原由,小闲温泉泡得全身筋骨懒散,思维也懒散,写完信便嚷着要睡觉,将信丢给小卫又把他给踹了出去。
卫衍说到这,我们已经依稀看见孙府的大门。
卫衍说:“之谨从未有什么未婚夫,即便有,区区一道伤痕,也无须其他人代她写信,这封信定有蹊跷。”
我一想也是,她说她不会骑马,装得文文弱弱地接近小卫,让小卫忽悠小闲写了那封信便送他一串有毒的项链,怎么看都像是杀人灭口。究竟她要灭什么口呢?
想到这里,我的好奇心又开始急剧膨胀,仗着有卫衍这个打不死的妖精撑场面,跟着他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近孙府。
我没想到的是,子郁在我们离开的这几天里,坚持不和安之谨圆房,美色当前,不为所动,充分展示出一副大丈夫只可主动侮辱别人,不可被人侮辱的气节。偏偏安之谨也不是会主动承欢的主,两人便冷着对方数日,谁也不见谁。
皇帝不急太监急,孙老爷子看在眼里,终于忍不住找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家丁把孙子郁丢进房里,反锁上门,让他们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原以为如此便可以将他们二人生米煮成熟饭,谁知孙子郁面对强权抵死不从,最后还是安之谨成全他,协助他从屋顶上逃出孙家。看门的小厮说子郁在城东一处别苑住了下来,已经三天没回家了。孙老爷气得差点中风,躺在床上几天没起床。年纪大了的人难免有这样的麻烦。
这真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喜剧,可惜我还来不及为小闲高兴,充满喜剧色彩的悲剧立刻就降临了――安之谨找我。
之宸出来请我时,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因为她的目光冰冷地流转,冲得不是我,而是卫衍,但话却是实在实在对我说的。
“穆姑娘,姐姐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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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她的意思,安之谨请的是我一个,没有顺带请卫衍,这就意味着,我要独自面对她。
说实话,我见她有几分发怵,斟酌着是不是可以偷偷跑掉,没想到卫衍这厮连忙答应:“你先告诉之谨,语语一会就到。”
他一定是惦记着见他的旧情人才这么迫不及待。我挤出一丝笑容,待看见之宸意味深长地看了卫衍一眼,然后款款离去后,狠狠地踢了卫衍一脚:“小闲是不是这样踢小卫的?”
卫衍一个侧身,将我猛地拉入他的怀里,笑眯眯地说道:“小卫一定不敢这样抱着林姑娘。”
“流氓……”看着一旁吃吃笑的小厮,不知为什么,脸上火辣辣的。
第二笔买卖
几日不见,安之谨略微显得有些憔悴。
她见到我,家常的寒暄之后便直奔主题,不知道她从哪里听说我会使偷心诀,我以为她要偷的是卫衍的心,没想到,她求的,却是孙子郁。
“以前的事想必穆姑娘也听说了一些,于我而言,过去了就过去了。我既已嫁作孙家妇,自然想与夫君白头到老。穆姑娘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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