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了?”倾城被她这么一吼,看着大家都用异样的眼观在看着她,委屈的说道。
“你……我……”安平忽忽的不想再说什么,怎么有人笨成这样!
“七月是初次来这种地方,还都不懂,算了吧。”尘枫摇了摇头,刚刚倾城的表现确实是让他惊耳骇目。
“哎。可惜了那些小美人啊。”凌逸轩啧啧称道,眼角竟是笑意。
正文 第五十二章 落得美人归
“哗——”的一声,楼下突然一阵唏嘘声,不一会很快就安静了不少。尘枫一行人同一时间也将注意力放在了舞台中央刚出现的花魁——今晚的主角,传说中的妩娘身上。
窈窕婀娜多姿的体态步行优雅从容,高贵纯洁得如同天女下凡般,抱着一把古色古香的琴筝从容不迫的坐在舞台中央。略一抬眼四下望去,秋水剪瞳,我见犹怜!颦颦一笑,毫无半点娇羞矫情之态,令人不禁屏住呼吸,不由自主的将这一刻的惊艳哽在了喉底,嘴巴张开却忘了发出声音。纤柔细指灵动的拨弄琴弦,空灵绝美的琴音清澈嘹亮,悠远宁静,如洗涤人心般纯净而生动。一曲作毕,四座一片寂然,大家都还沉浸在那绝妙的音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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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楼上的凌逸轩最先反应过来,毫不吝啬的击掌欣赏的望着如此才貌双全的花魁。如果不是这些年来常有妩娘为他舞曲,他应也与这些人般忘神不已。与花魁的琴技比起来妩娘更胜一筹,她的琴声是被赋予了灵魂的,时而可以阴柔得缠绵到你心里去,时而却悭锵有力的撞击着你的心胸,这就是妩娘的魅力。
那花魁抬眼望向他们这一桌,柔情的冲凌逸轩淡淡一笑,能够在她的琴音里这么快就回神,不是这人从小就精听美乐就是一点都不懂音乐,不过看来应该是第一种了。
满座骤然爆响,掌声高涨,情绪异常高升。坐在尘枫身边的倾城亦是激动的鼓掌着,眼睛紧紧的盯着那个花魁。
“好了!好了!各位,请安静下来!”老鸨容光焕发的登上舞台,笑得谄媚,“如各位官人所见,这位便是本店秘密栽培的十年,今晚第一次接客的花魁,妩娘——!”
“我要出五万两!”一个人按捺不住,高声叫道,打断了老鸨未完的话。
“我出十万两!”一人竟出,群雄四起。
“十一万两!”
“二十万两!”
……
“栽培了十年?这妈妈可还真是有耐心和远见啊!”旁边的客人摇头笑着说道,目光直盯着那花魁看。
“你可不知道!我和这里的一个管事是熟人,他可偷偷告诉我,这个妩娘以前其实是个富家千金,她的娘亲可是个绝一数二的大美人!她还有个双胞胎姐姐。后来她爹不知道犯了什么事,一家老小都被判了刑!老鸨那时一见这妩娘实在长得可怜惹人爱,便从官兵那里要了她,带她回来好好栽培!你看,这不!一枝独秀,群芳尽无颜色!”旁边的一个人故作小声秘密的说道。
倾城虽目光不曾从那个花魁身上移开,却竖起耳朵“偷听”着那个秘密。眼神更加闪烁着光芒毫不隐讳的直盯着那个花魁。安平神色凝重,撇头望向倾城那激动得快要冒烟了的脑袋及可以迸出火花的眼神,心下一阵不爽,如怨妇般低头说了一句,“口水快流干了……丢人!”
尘枫也不动声色的听着那番对话,倾城的家事他早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如今这般巧合?是预谋的还是?
“主子。”站在一旁的司马御低声唤了他一声,等待着主子下达命令。
尘枫只是轻轻摇了摇头。如果真是预谋好的,查到的资料也会是跟听来的无大相异。毕竟那个真正的妩娘生得如何确实无从得知。
凌逸轩目光如鹰般冷冷瞪着那把放在桌台上的古筝,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把古筝便是他的女人,那个真正的妩娘带了十年的琴筝。再望向那个花魁,不可能!神韵间完全不像她,妩娘也不会如此不识时务的来挑战他的权威。那为什么这把琴会在这个女人手中,妩娘她被怎么了?妩娘?难道?凌逸轩看向一旁激动不已的倾城,看来我的猎物已经被人盯上了。
发现尘枫也在看着倾城,两人不约而同的对视一眼,又平淡的转开视线,只这一眼,两人都知道对方也已有所察觉了。
“我出五十万两!”倾城大义凛然,视死如归,一声大喝!这一突然举动让同桌及旁坐的人都着实吓了一跳,这个不按牌理出牌的家伙!等等!她刚刚说什么?五十万两!买一个花魁的初夜?还是你这个假公子?!
“七月。你哪来那么多钱?”安平给她浇了一盆冷水、
“嘿嘿!(某七月不识好歹的蹭了蹭鼻尖)安平,咱俩你还客气什么,你是钱就是我的钱嘛~”倾城无比“真诚”的瞅着安平。
“别!五十万两可不是小数目。我不会为你出这笔钱的。”安平冷冷一口回绝,别开脸不去看倾城那张容易令人动摇的可怜模样。
“五十五万两。”台下一人貌似咬牙切齿,忍痛割爱般深幽的说道。四下安静了不少,毕竟只是一个花魁的初夜,没有太多的人愿意花太多的银两。现在大多都怀着看好戏的心情等价高者得。
“唔……”倾城幽怨的嘟起嘴,瞬间眸光四射,真诚纯洁善良无害的盯着尘枫。尘枫突然觉得背后阴风阵阵,笑容僵硬着。倾城笑得阳光灿烂,“没关系,尘枫的钱也是我的钱。尘枫,你说过要对我负责的……”某人用一副无良的小模样傻笑着。
“噗——”众人喷茶。
“五十五万……零一千两!”趁众人还没有返过神来,倾城兴意盎然的叫道。
“噗——”台下一人吐血身亡。
“哥。你们两个……”吕羡既羞涩又期盼的望着尘枫和倾城,没想到这两人发展得这么快……七月竟然如此放得开,大庭广众之下说这种房内之事。
“七月!你对吕大哥做了什么!”安平相信尘枫绝不会是那种人,难道是倾城糊里糊涂间对尘枫……安平严肃的瞪着倾城,好你个七月,吕大哥的清白呜……
“你,你们两个!”凌逸轩那个愤怒!猛地站起身来,脸色一黑一白,下一刻立即抓起倾城那双白嫩的小手握在手心里,真情的说道,“七月……你放心吧!无论你变得如何,我都不会嫌弃你的!快回到我的怀抱中来吧,远离那个无情无义不敢承认不敢负责的人……”
“哥!你……”安平气结,石化。机械的转着脑袋瓜子,刚刚发生什么事了吗?哥哥竟然也喜欢上了七月,那那个嫂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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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妩娘见过各位公子。”一声柔弱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闹剧,刚刚还在舞台上的花魁现在却已经来到了他们跟前。
“你就是妩娘?!”倾城激动的跳出来,双眼冒红心,抓住她的双手问道。
“公子,奴家便是妩娘。”那花魁不着痕迹的将手抽出来,拿出一张卖身契递给倾城,“公子,你今夜买了我,妩娘以后便是你的人了。”
“咦?”安平惊讶的望着她,“不是只买你一夜?”
“本来是这样的没错。但我与妈妈生活了十年,妈妈待我如女儿,她也很心疼我,但为了本店的将来她不得不让我出来接客。之前妈妈向我承诺说,若这次有官人愿用至少五十万两买我的初夜,便要我跟了那人罢……”
“妩娘,妩娘……”倾城贪婪而又温柔的望着眼前这个柔弱得让人想好好疼爱的女人。以前每次见到妩娘,她都会心疼得想要去保护她,所以她从小便一直围着妩娘转。而眼前这个人亦是柔弱得让人想去保护。只是……倾城突然想起了之前遇到的那个妩娘,那双清冷的眼眸,突然胸口闷得发慌。
正文 第五十三章 落户人家
“问余何意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桃花流水杳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山清水秀,繁花茂叶,妩娘坐在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潺潺的溪水顺着山涧徐徐的流淌着。白嫩的双腿浸泡在这清澈的溪流中,脸上的人皮面具早已被卸去,露出原先那张妖媚精致的脸。伴着清脆的水鸣声,妩娘此刻正洋溢着悠然自得的愉悦心情。
岸旁还有一只吃得体胖,面露傻相,却精得很的短腿驴正在悠哉的啃着青草,还时不时用斜眼偷瞄着这个主人——表面清冷,无欲无求,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实际上却是个有恶趣味,腹黑阴险的恶魔。
“呆头,你再胖下去,明天我就叫爹把你给烤了吃。光吃不做糟蹋米粮。”妩娘也不管那只呆头驴听不听的懂,继续怡然自得的踢着水玩漫不经心的说道。
呆头驴的耳朵动了动,双腿一伸,“噗哒——”干脆躺在地上懒洋洋的啃着青草,吃的很累的哼哼直响。它也想干活驮物,可每次真到要它干活时,主人又会说:“算了,呆头,你这么笨,只会帮倒忙。胖着也挺可爱的,你要是敢瘦了,我就把你扔到狼窝里去!”说白了,主人在拿它当猪养。不,猪也没它这么胖……家里那三头白猪瘦长着身子,跑起来还比它快!而且那两个老头在看着它时,眼里都会泛着精光笑得不怀好意的经常喃喃低语:“呆头真是越来越胖了……看起来好美味……”在那想把它生吞活剥的眼神关注下,呆头比谁都更想要瘦下去,但又想到主人那句话,它又不敢瘦……哎!这年头,做驴还真难!
“霜儿!回家吃饭了!”一个嘹亮有力的女中音在这空林绝响,树叶被震得沙沙作响。
妩娘眉眼灵动,脸上立即漾开了笑囹。倒映在水里的身影轻盈的站起身来,玉手提起放在一旁的一双木屐,光着脚丫子踩着卵石小路迈着轻快的步伐向林的更深处走了进去。呆头驴在青草地上打了两个滚后,慢吞吞的跟在她后面。
“爹。娘。”妩娘明眸善睐,盼顾生辉,眼里柔光四射情深意切的望着的站在竹屋前等待着她归来一起用膳的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哎呀!霜儿你怎么又赤着脚走回来了!快进来!脚丫子肯定被扎得很痛吧!”那个满脸皱纹,满头白丝,看起来已有七十多岁的老妇人急切的跑到她面前,佯怒着说道。
妩娘定定的看着她,摇了摇头,满足的笑着。
“进来吧。饭菜快凉了。”站在后面的另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慈祥的说道,走过来牵扶着他的老伴的手,温柔的看着妩娘说道。这一生,他将会在这里将他最后的温柔给与这两个对他很重要的女人,并且永远尽他可能的保护着这两个女人。
妩娘眯笑着眼,眼泪却在下一刻不自觉的掉了下来。她惊讶的立即捂住嘴,怎么就这么哭了……明明很高兴的……
“霜儿?你怎么哭了?脚丫子不会真的被扎伤了吧?还是病又犯了,胸口疼不疼?”老妇人见妩娘没有跟上来,回过身却看见妩娘站在原位捂着嘴无声的哭泣着。焦急的上前问道。
妩娘说不出话来,只是摇了摇头,眼泪却流得更凶。
老人立即上前握住妩娘的脉象,平稳而缓慢的跳动不像是发病了,他这才放下心来。温柔的单手抚摸着妩娘的柔发,老妇人急忙将妩娘抱在怀里,轻拍着她的背,安慰的说道,“乖!不哭了!十一不哭了……娘在这里……不哭了……有娘在……”
一听到“十一”这个称谓,妩娘在她的怀里有了她懂事已来的人生第二次嚎啕大哭,第一次是在她亲手杀了左丽的那天,而现在……她从小就一直期待着那个人这么对自己说,可是那个人就算是到死也没有喜欢过她。现在,现在终于有人这么叫她了,并且还将她抱在怀里,会关心她的身体,愿意无偿的对她好……她真的可以相信吗?她真的有家了……有一对会一直对着自己好的父母……
“十一,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在这里。这里永远是你的家。”老人伸手抹干妩娘的泪水,温柔而又坚定的说道。“别哭了。快点去吃饭,今天在山里打到了几只山鸡,你娘给你炖了鸡汤,快进去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嗯。”妩娘低头擦了擦还残留在脸上的泪痕,抬起头来就已经恢复了笑容。仿佛刚才嚎啕大哭的人不是她。
看得两个老人心头一疼,这个看起来坚强的孩子,到底是受了多少苦,总把那心事放在心里不让人担心,但越是这样他们越是为她心疼——这个冒昧的闯进他们两老头平静的深山生活并让他们对女儿的思念可以得到寄托的孩子。
跟这孩子相处的这几个月来,从刚开始只是单纯的将她当成自己的替代女儿,到现在,她已经不再是一个替代品,而是已经被他们视为另一个女儿,生命中不可忽略的存在……
“爹,娘,霜儿没事了。我们进去吃吧。”妩娘笑着说道。看着妩娘走进去的背影,老妇人伸手想要去拉住她,旁边的老伴却握住她的手,轻轻摇了摇头,“霜儿是霜儿,十一是十一,总有一天她会明白的,她不是霜儿的替代品,但现在,请不要说,她更需要时间去缓和她心中沉淀的那份痛。”
吃过晚膳,妩娘躺在屋外的那堆稻草堆上,失神的望着空中那皎皎镰月及繁星璀璨多姿的闪耀着。她住在这山中已有一段时间了。
还记得与七月一行人分开后,她本打算回建康回到那个二皇子的身边去。后来因为觉得没必要了,她与二皇子之间不曾存在任何情,回去了对两个人又有什么用处。索性三五天易一次容,因为不会骑马,买了这只呆头驴后就漫无目的的游玩着。
在经过景叶镇准备去下一个市镇的山路上,她的心脏顿时像被人紧紧地捏住般一阵剧痛,还没有任何想法便被痛昏了过去。(在那之后,她每个月都会有这么一次心脏被痛得晕了过去,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病例,妩娘清楚,肯定是那晚那个红衣男子给她吃的药丸的毒性发作,可一醒过来身体又恢复了正常,检查不出有半点中毒的现象。)当她再次醒过来时,已经是躺在了这个竹屋里,那两个老人夜以继日的照顾着她。看到她醒过来,眉梢上的忧愁立即减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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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老人告诉她,是她的驴驮着她找到了这个竹屋……
老妇人似乎也很喜欢她,在她躺在床上时,总会坐在床头陪她解闷,跟她讲她关于他们那个失散多年的女儿霜月的事,或是以前年轻时候的事。看着他们这么和蔼的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自己,妩娘鬼使神差的说了句,“夫人,我叫妩娘,小名十一。但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暂时把当成我是您们的女儿霜月……”
在那个老妇人哭着抱着她喊了一声“霜儿”后,妩娘鼻子酸酸的阖下眼底的落寞,感知着那个温暖颤抖有力的怀抱,她想:原来这就是娘亲的怀抱……七月,抑或着那个没见过面的霜月,该是很幸运的人,有着那么疼爱她们的爹娘……
从回忆中退出来,妩娘伸手摸了摸睡在她身旁的呆头驴的绒毛,“呆头,你喜欢这里吗?我不想离开……以前总是想去破坏七月的幸福,现在她已经和我没关系了。我只想在这里陪着爹娘过一辈子,你说好吗?”妩娘笑得温柔落拓,你说好吗?我真的……有家了……娘叫我十一……爹说这里永远是我的家……
正文 第五十四章 不速之客
“咯咯!咯咯!……”一只羽翼丰实的野公鸡满院飞窜,并且叫嚣般的嘶鸣着。
“小家伙!站住!别跑!我就不信抓不到你!”老妇人行动敏捷,毫不气喘的手里握着一把大菜刀追着那只傲娇的野公鸡跑。
“赫赫——”呆头驴突然蹿出来朝野公鸡扑了过去,野公鸡“咯咯!”大叫一声,惊吓的猛拍翅膀飞了出去。呆头驴兴奋得哼哼直叫,嘴里叼着咬到的野公鸡的几根羽毛。
妩娘穿着浅青色单衣,长及腰间的秀发披落着,站在门前笑意吟吟的看着这一幕。她早就发现她的爹娘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老。面貌虽与七十多岁的老人毫无相异,但身体却异常健朗,声如洪钟,反而更像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传闻江湖中有一种叫“华容”的药,能够让人的容貌瞬间老化,但其内在本质如声音及身体素质是不会改变的。再加上她的爹爹那一身好武功,娘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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