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端还保留着被烧过的痕迹。
阿曼痴痴的看着眼前的废墟一言不发,从阿曼的异状和眼前的废墟,我已经知道这就是阿曼被大火烧过的老屋了。我轻轻叹息一声,阿曼像|孚仭窖喙槌惨话闫私一忱镂匮蚀罂蓿鞍⑽恚矣窒肫鸢⒙韬桶⒏缌耍匚匚亍!br />
塔纳的音容笑貌仍在我脑海浮现,想起他那憨厚的笑容,我就蓦然感觉心中一痛。
阿曼哭得伤心,我也为之动容,轻轻的拍打着阿曼的后背安慰她不要哭,阿曼却好像伤心终于找到了宣泄口一般,越哭越伤心,我只能温言安慰。
远方又是几声狗犬,这一次叫得更大声了,接着越来越多的狗也警惕的跟着犬叫起来,把阿曼的哭声也给掩盖住了。我用衣角帮阿曼擦拭眼泪,“他们都走了,你还有我,我不会抛弃你的。”
阿曼动容的叫了一声,“老公〃
适度的伤心发泄过了,我们也得准备我们今晚的住所了,因为天色已晚,据阿曼说,这里是一条村子,村子里面有好几十户人家,但是就是没有旅馆,看来我们今晚得露宿一晚了。
阿曼却好像忽然想起些什么,她兴奋的说,“或许,我们可以去草原看看。”
正文 11、休养生息
更新时间:2014-9-27 16:58:46 本章字数:3786
“现在吗?”我皱着眉头。
天色已经黑了,就算到了草原那也看不到什么啊。
我想到中的草原是这样的,蓝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碧绿色的草原一望无际,几几悠闲吃草的牛羊甩着尾巴驱赶蚊虫。而放牧的人则清闲地躺在牛背上,一边享受阳光浴一边打盹,怡然自得。
东晋诗人有首很有名的诗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短短的十个字就道出了他心中所想的超脱于世俗利害的、淡然而全足的精神状态。
有人说美也是一种境界,如果说田园风光是小家碧玉,那么草原才是真正的大家闺秀,在我看来,陶渊明的小资情调还不及草原的赏心悦目来得震撼。
“是啊,反正我们没地方可去了,现在就算是搭帐篷也找不到地方买了,还不如我们去草原看日出,你说好不好啊?”阿曼兴奋中还带着些期盼。
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去草原等好几个小时看日出?
这好吗?
我掏出手机看一下时间,现在才9点多,日出至少要五点多到六点之间。我又掰着手指算,“9点、10点5点。”
尼玛,距离日出还要9个小时呢,这么说,还要等9个小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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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发晕,“可不可以换别的节目,大晚上的跑草原去,爽点在哪里?”
“你想要什么节目?”
“常听人家说,天来当被,地为床。以前听人家说,心里就羡慕得不得了,反正也没地方去,那就去草原,我们也享受一会去。”我声音有些发颤。
“你的意思是说去草原睡觉是吗?”阿曼有点懂我的意思了,但还没领会我真正的意思。
“是的,最关键的是,我要压在你上面。”我嘿嘿直笑。
“什么意思?”阿曼不解的问我。
“呃,就是,重复我们昨晚做的事情,只是把战场搬到了草原。”我耐着性子解释。
“你到底想说些什么?”阿曼终于开始不耐烦了。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去打野战。”我也铁下心直说了。
蓦然阿曼就沉默了,都这么直白了,她不可能不懂的了。阿曼胸脯强烈的起伏着,好像在忍住怒气一般,狠狠的剜我一眼,虽然是黑夜,但我还能看到那黑白分明的白眼。
哎呀,老天给了她一双明亮的眼睛,不是给她翻白眼的。
我小心翼翼的压低声音,“你觉得怎么样呢?”或许是我的笑容有些滛邪,阿曼再也忍不住了,她大吼一声,“我打死你个臭流氓。”她张牙舞爪的向我冲过来
阿曼还是带我到了这里附近的草原。月黑星暗,伸手不见五指,只感觉踩到的地很柔软。虽然我没有来过草原,现在也看不到眼前的风光,但我总有一种感觉好像呼吸也变得顺畅了。踏上这片大自然的绿色天地,完全没有了在城市中的那种局促感。
天地任我行。
这里是静谧的世界,空气很清新,比我老家还要好,还带着一些湿意。但是踏入这片区域就能蓦然感觉有些凉气,这个时候正值夏秋交替,但在这里凉意已经很明显了。
我蹲下身子摸摸地下的草,触手就能摸到了实土,这里的草长得并不高。我也不顾污藏,一屁股坐了下来,阿曼在我身后干咳一声,我笑了笑,在口袋里掏出手机照亮,然后从行李袋里拿出一张席子铺好,阿曼这才优雅的坐下来。
视野很广阔,能看到远处还有星星灯火,只可惜天公不作美,月黑星暗,地利和人和都有了,唯一就缺天时。
但这并影响我们的兴致,阿曼像个孩子一样高兴的大喊大叫,看得出来从到了呼伦贝尔那一刻开始,她都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的状态。
看着阿曼那高兴的样子,我心里也很是高兴。但我心里始终想着一件事,这件事可是我的心愿,现在机会就在眼前,我迫不及待的想完成它
我把阿曼压在身下,激烈的跟她热吻一番,双手不安分的在她身上游走。攀过那两座的高峰的时候,阿曼的身体明显抽搐一下,她惊呼一声,“在这里不可以。”
我微微一笑,“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说完又堵住她的嘴,双手像吸磁一般在她身上摸索,阿曼娇喘连连,她也情动了,梦呓一般呼喊我,“老公,来吧。”
这句话比任何情药都要管用,我浑身一震,挺枪上马。
草原的风光迷人,这里的春色也迷人。
刚开始阿曼还有些顾及,到得后来她也疯狂了起来。
这一夜,无限好。
折腾了好久,我们也都疲惫了,但是天还没有亮,许是太劳累了,阿曼枕在我的臂弯上沉沉睡去。但是我却无心睡眠,心里浮想联翩。
终于到了草原了,这里也是阿曼的家。也代表着我的新生活到来了,回想一下自己的过去,太多往事都不堪回首。这里的风景很迷人,在这里也很开心,但并不是我喜欢的,我想我还是俗人一个,我还是喜欢在喧闹的城市。
这里太静了,就好像与世隔绝的桃花源。
但我却想着一步一步走出迷茫的红尘俗世。
想着想着,因为一路上的舟车劳顿,我也有些累了,双眼直要合上。但我怕第二天有牧人早早会来放牧,又不得不强打起精神穿回衣服,也给阿曼穿回衣服,从行李袋里拿出一张毯子给她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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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完一番我已经毫无睡意,无聊之下又掏出手机把玩。无意间翻开信息,看到有好几十条未看的短信,一看署名,全是林凡发过来的。
第一条消息有些奇怪,我看了好久才看懂。原来林凡的这条消息是要竖着读,我想起古时候的书本,也就释然了,但奇怪的是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办到的,连我都不会。
信里的内容,我阅读起来也有些困难,半白半古文的,全文是这样的:
唐雾吾兄弟如唔,弟看此信时,愚兄已经略懂编辑短信,奈何愚兄研究甚久才弄明白简体字,愚兄汗颜也!弟外出已久,是否已有了落脚之地,一切是否仍安好,愚兄一切都还好,只是奈何身边没个亲近之人叨念,又感觉恢复了那不堪回首的经年。噫呼,手机电量已用罄,千言万语不再提,回聊。”
全文半白半古文也就算了,虽然我文化程度不高,但还是能看懂的。关键是没有一句话是有标点符号的,我还得一句一句断句加上标点符号才看懂。
不加标点符号也罢,你倒是打个空格啊,这鸟人
又点开另外一条信息,这一次比较正常了,是横着来的了。我不由得一阵激动,天啊,他终于真正学会编辑短信了。但没等我心里夸他的时候,我看到短信上的内容,我又沉默了。
短信的内容是,唐雾吾弟,光阴似箭,一个月转眼又至,接着就是一大堆感叹时间匆匆的话(这里省略一百多字),最后一行字,异常触目惊心,。
愚兄这个月的话费呢?好一句“愚兄这个月的话费呢”,想起来的确有好久没有给他充话费了
我又是无奈又是好笑,顺手又点开下一条未读信息,这条信息比较简单,只有三个字。
话费呢?
我仰头叹一口气,继续阅读下一条信息。这一条信息有些内容了,短信上说,唐雾吾弟,为何没有理会愚兄,置愚兄于如何?我闭上眼,想象着林凡的幽怨。
最后一条信息是昨天的,短信上说,唐雾你二大爷的,赶紧回老子消息,老子没有话费了,还有几十兆的流量,你把你qq号发过来,我加你,从此就再qq上聊。最后一次警告你,快给老子充话费。
真好,我一直没有理他,他终于忍不住要骂娘了。还很时髦的用上了老子这个自称,最令我震撼的是,他居然连qq也用上了。
你是光,你是电,你是superstar!
你是明朝走在潮流前方的第一人!
再多的感叹词形容他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他的潮流根本是无法用笔墨形容。
我等活在21世纪的年轻人表示对他膜拜。
大神啊!
感叹完毕,我给林凡回了个电话,在草原信号也是满格的,这里真是什么都杠杠的,吃嘛嘛香。
满怀着激动的情绪准备跟林凡唏嘘几句,却不料,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女声!
我吓了一跳,接着那个女声开口说话了,“您好,您所拨的电话已停机。”
“呼”,好吧,我很惭愧,我错了。终于想起来了,他手机已经停机了。
本想无比风马蚤的给他打个电话,却不料被一女的拒绝了。
当下,我只好给他发信息了:
林凡吾兄,你好,long time no see,are you ok?我很好,都挺好的,吃得饱睡得香,至于兄台的话费,明天奉上,敬请笑纳。弟已觅得一桃源休养生息,念兄之心日渐增长,奈何弟与兄之距甚远,难能一见,唏嘘不已。来日方长,他日弟必定上门唠叨,望兄珍重。”
小样,中文学得快,总不会连英文也能学得那么快的了吧。脑海里幻想林凡看着那两句英文脸色沉郁,然后骂娘的表我就想笑
正文 12、草原赛马
更新时间:2014-9-27 16:58:47 本章字数:3300
林凡确实是个很聪明的人,这一点我必须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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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换位想象一下,假如我是林凡,或许,我比他接受能力还要差。林凡不仅仅在短时间内学会玩手机,还学会了简体字。要知道在之前那个落后的世界,所有的事情都是被框框条条封死的,就连吃饭和睡觉都有规矩的。可能一般穷苦人家没有那么讲究,但是从林凡的气质和谈吐各方面来看,他绝对是一个有身份的人。
在那个时候,有身份的人必定是念过书的。念过书受到的约束也就更多,我们21世纪认为很普通的东西,在那个时候就是异想天开,不切实际。
老实说,一开始我把手机拿给林凡的时候,早就做好心理准备会被他认为是妖孽的了,但是可能他本人接触过的离奇事也很多,他也是习惯了许多光怪陆离的事,心理素质也变强了。
但不可否认,林凡还是很聪明的。
我编辑完短信,就把手机放下,抬头看一眼天空,依旧是月黑星暗。疲惫阵阵袭来,我也感觉到困意了,闭上眼就睡着了。
当生物时钟把我唤醒的时候,我睁开朦胧睡眼,这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我叹一口气,这次的日出是看不成的了。习惯性的去看看我身边阿曼,但却没有发现了她的人影,我摸了一下毯子,余温仍在。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几声欢呼,还有如闷雷般的马蹄声。我立马站起来,循着声源处望去。
一片碧绿的草原上,远处的一个小土坡上,几匹奔驰的骏马在飞驰着,马背上有男有女,皆穿着颜色鲜艳的长袍,腰间系着红绿色的腰带,随着骏马的速度飞快飘扬着。那几男几女纷纷不甘落后一般控制着马速,但这气氛紧张却不严肃,让人看上去就知道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友谊赛。
各人骑着的都是骏马,耐力跑得快,像一阵风一般。马背上主人的衣衫鲜艳而且马速极快,让我看得有些眩晕,且心中激|情燃烧,忍不住跃跃欲试。
一匹棕红色的骏马绕着那个小土坡跑了一圈,在主人的控制之下,就拨转马头,向原点冲去。从那主人的衣饰和动作看得出,那主人是个女的。几匹落后的骏马在主人不甘心输给一个女的,在主人控制下,加快速度往前跑。
领先的棕红色骏马上,那主人回头看一眼紧紧跟在后面的其他伙伴们,大声吆喝一声,双脚一夹马肚,骏马吃痛,更是卯足了劲往前跑。
蓝蓝的天空,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还是飞驰着的骏马,我看得心旷神怡。看着那匹犹如百马之王的领先于后面众多伙伴的棕红色骏马不屑一般打了个响鼻,不用主人催促和马鞭,双蹄犹如加了个马达一般奔驰。
棕红色的马渐渐近了,离原点也越来越近了,虽然我不懂马,也不会骑马,但我也看得出这骏马是胜券在握了。而在原点围观的众啦啦啦队,扯着嗓子用我听不懂的话在欢呼着、叫嚷着。
那马背上的主人也是很激动,单手抓住马缰绳,另一只手朝着欢呼的啦啦队做飞吻。那骏马距离原点越来越近了,我也看清楚了那主人的脸容,我怎么也想不到的是,那马背上的人竟然是阿曼。
阿曼此时显得特别神采飞扬,有些黝黑的脸上透出因为激动的潮红,跟我之前认识的那个阿曼判若两人。她在马背上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熟练,跟骏马的配合也是那么的默契,骏马仿佛跟主人心灵相通一般。
快到终点了,围观喝彩的啦啦队也跟着兴奋的欢呼。后面落后的伙伴们心急之下,又是双脚一夹马肚,大喝一声,胯下的骏马也感觉到了压力,没命的往前跑。
马蹄声如闷雷,欢呼声如浪潮。
终点处下面也铺着一段长长的红色地毯,地毯的尽头有一杆红色高旗。赛马者踏入了地毯也表示着赛程到了最后的冲刺,往往到这一刻是让人最兴奋的,也是最刺激的环节。赛马者率先踏过红毯,并且要夺得红旗,第一个顺利到终点者为胜。
胜利的条件有三个,第一个就是必须要是第一个率先踏入红毯者;第二,在赛马的过程中,人不能摔到地下,或者双脚落地。第三就是踏过红毯之后,必须拿着红旗率先到达终点。上述三个条件,有任何一个没有达标,都不能算作是赢。
前两个条件也都不算苛刻,第二个条件也就是在地下加了一块地毯而已,并不是加上其他什么铁蒺藜和障碍物之类。但第三个条件必须把红旗顺利带到终点,这就为胜利增加了些麻烦。第三个条件主要是考验赛马者的高超控马术和臂力,因为红旗的旗杆比较高,,我目测不算插入地下的部分,在地面的那一段长度已经超过了4米。在赛马的过程中,马速不能慢,稍微慢了下来,就会被后面的竞争者追上。虽然阿曼已经达到了一个条件,率先进入了红毯之中,但是如果她不能夺得红旗顺利拿到终点,那也算是输。
红旗深深插入地下,如果臂力不够,在马速飞快的情况下,臂力不够的话,是根本不能把红旗拔出来。曾经听说过有一个地方飞车党横行,专门在大街上飞车,当车经过的时候,便伸出双手去抢夺路人的财物。一日,两个飞车党看准了一个落单的男子,准备向其下手。当车开过的时候,后面那负责抢的人,一手快速夺过该男子的手提包,正当他兴奋得手的时候,该男子奋力一拉扯手袋。结果,后面那负责抢的人被该男子用力扯到地下,最后无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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