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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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邪神-第12部分
    交了一年多的男朋友死在她的面前,那传说中才会出现的吸血鬼现身在她面前……一幕幕可怕的景象交替在她脑海中出现,万灵觉得自己就快要疯了。

    这万灵是伦敦南岸大学的留学生,这所大学在英国排名相当靠后,她所读的工商管理专业师资力量也不是太强,不过,万灵本也就是来外国镀一下金,来开一次眼界的,她家庭条件甚好,出国留学这点费用,对她家来说还不算什么。

    因为不缺钱花,也没有学习压力,万灵在国外生活得有滋有味,但到了前天晚上,她的噩梦开始了。

    前天晚上,万灵和男朋友去一间酒吧喝酒,却有一名风度翩翩的男子过来搭讪,她男朋友酒意上涌,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想到,灾难就此开始了。那人一把将她男友提起,很轻松地将这一百七十多斤的身体提到洗手间,万灵急忙跟了过去,却见她那位担任学校跆拳道社副社长的男友,无论怎么的拳打脚踢,无论怎么的挣扎,都象是初生婴儿面对大人一般,显得那么的软弱无力。

    在万灵万般惊惧的注视下,那人嘴角伸出长长的獠牙,一口咬在他男友的脖子上,顿时,他男友的身躯以看得见的速度干瘪下去。仅仅过了两分种,片刻前还生龙活虎的青年,变成了一具彻底的干尸,而被万灵的尖叫声吸引而来的两名保安,也几乎瞬间死在那人手里,死得凄惨无比。

    或许是那吸血鬼看上了万灵的容貌,他留了万灵没杀,而是把她带在了身边。迫于他的滛威,万灵在吸血鬼面前丝毫不敢反抗,而她偷偷逃跑了几次,也都被那似乎是无所不知的吸血鬼轻松抓了回来。在最近一次试图用手机求救失败后,万灵就再也不敢玩什么花样了,因为她发现,这吸血鬼性情残暴无比,单是这么两天,死在他手里的人类就到了两位数,其中有几个甚至只是因为多看了他一眼,就被吸血鬼残忍地杀害了。

    “难道,我要永远跟随这个吸血鬼,看着他杀害一个又一个无辜的人,跟着他白天休息夜晚出动吗?”万灵心中悲哀地想着。

    “天快亮了,我们该走了。”吸血鬼站起身道。万灵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向来都只是吸血鬼对她下命令,而她却没有任何话对吸血鬼说。

    两人走到门口,突然,随着“咚”的一声巨响,紧闭着的大门毫无征兆地向两人撞来。那吸血鬼反应异常的敏捷,向后轻轻一跃,躲了过去,万灵却是被狠狠地撞了一下,顿时眼冒金星,几乎晕去。

    一个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年轻人和一名神父模样的亚洲人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万灵现在头还晕晕的,不过她已经在为这两人担心了,他们这么莽撞地踹门而入,虽然没有打到那吸血鬼,但以他那火爆脾气,说不定那两人也要遭殃了。

    果然,吸血鬼脸现怒色,但他还没有发作,那神父却先来招惹他了。只见那神父一脸滛笑,伸手摸上了万灵的脸蛋,啧啧赞道:“好水灵的小妞,跟大爷进去喝两杯吧。”

    虽然被人调戏,但万灵心中却替他感到悲哀,在万灵的眼睛里,那神父已经是个死人了。

    那吸血鬼果然大怒,伸手掐住那神父的脖子,想要将他提到洗手间吸血,但让他大吃一惊的是,他一提之下,那神父竟然纹丝不动。

    “操你妈的!竟敢掐你家大爷?”神父嘴上大骂着,脸上却不见怒色,笑嘻嘻地把那吸血鬼拎起,“啪啪”两声,劈面给了他两个耳光。

    万灵简直看得呆了,竟然有人胆敢在万岁爷头上动土,竟然有人比这吸血鬼还要嚣张!

    只见吸血鬼勃然大怒,也不顾身在大庭广众之下,立刻伸出那长长的獠牙,大叫道:“你这混蛋!我要吸干你的血!”

    “吸你妈的月经血去吧!”神父又是一阵猛抽耳光,“劈劈啪啪”之声响之不绝,那吸血鬼被打得头昏脑胀,正要反击,却被那神父高高举起,猛的砸到了地上。一声巨响后,地上那意大利进口瓷砖被砸得粉碎粉碎的。

    一般说来,正常人类被这么一砸之下,就算还有命在,也最多只剩下半口气了,那神父却依旧不肯善罢甘休,抓着那吸血鬼的脚踝,“砰砰砰砰”的往地上猛砸,这还不算,旁边那个年轻人似乎耐不住寂寞,也来掺了一脚,每当神父把那吸血鬼砸下时,他都会顺势在吸血鬼头上踩上一脚,万灵注意到,那年轻人出脚的时机竟然准确无比,每次都是等那吸血鬼的脑袋碰到地面时一脚踩下,而他脚上的力量显然也非同寻常,几次下来,地面上竟然留下了几个深浅不一的大坑,碎砖碎石溅得到处都是。

    那吸血鬼也的确是强悍,在这么猛烈的打击之下,竟然还能够进行反击,只见他双手指甲猛的弹出,再一次被砸到地面之前,双臂闪电般的探出,分别抓向两名敌人的小腿。

    “啊!”吸血鬼长声惨叫。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抓上神父的那只手,就象抓到了一根铁柱一样,竟然丝毫都伤不了他,反而震得自己五片指甲齐齐断开,指骨也撞得疼痛欲裂,而另一只抓中时髦青年的手,却又象抓中火炭一般,那种难以忍受的灼烧感,直传心底,吸血鬼的惨叫声,倒是大部分来源于此。

    “靠你妈的!还敢反抗?”神父大声骂着,将那吸血鬼倒提起来,抓住他的胳膊,用力一掰。

    只听“咔啦”一声响,吸血鬼又是一阵惨呼,他的小臂已经被那神父折断了。

    第三卷 升官发财  第二章 管他是谁

    万灵看得目瞪口呆,眼前的场面,简直比电影镜头还要火爆,完全超出了万灵平日里的常识范围,哪怕她再是无知,现在也已经猜到,刚进门的那两个人,一定都不是寻常市民,而且,是比那个吸血鬼更为强大,更为凶残的人类。

    若是换了个刚进门的人,或许还会以为被打的那个太弱了,所以被打得如此凄惨,可万灵清楚无比,现在这个被揍的到底是什么人,他到底凶悍到了什么程度,由此可见,现在骂骂咧咧地狠揍他的,又强大到了什么地步。

    神父折断了吸血鬼的一条胳膊,却还不肯善罢甘休,抓着他另一只手,用力一折,也将它折断了。在吸血鬼的惨呼声中,神父又抓向他的一条小腿。

    “肖,够啦,可别折腾死他了,留着还有用呢。”时髦青年拦住他道。

    “对对对。”神父大笑着停住了手:“真他妈的爽,这吸血蝙蝠可真是好东西啊,被他打在身上,可以松活筋骨,打到他身上,却也不大会轻易打死,而且他的血还能治病,妈的,这吸血鬼还是少了点啊,要是世界上人人都是吸血鬼,可就好了!”

    万灵听得一阵眩晕,要是这世上人人都是吸血鬼,那该是何等的地狱景象?不过,她也明白,对这两个嚣张无比的家伙来说,吸血鬼多点,倒也真的未必是什么坏事。

    不顾那吸血鬼已经身受重伤,两人将他甩在地上,又是一阵猛踹,直到门外警笛声大作,两人才抓起吸血鬼,冲出大门,消失在了晨雾之中。

    已经离她而去的男友,一个个血淋淋的场面,传说中的吸血鬼,比吸血鬼还要生猛的中国神父,非人类间的打斗……看着那坑坑洼洼的地面,万灵恍若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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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那吸血鬼回到别墅中,肖银剑将他扔在罗存世身前,直接道:“你给他一滴原血,我们放你一条生路。”

    “做梦!”吸血鬼牙缝中挤出两个字,恶狠狠地盯着肖银剑,叫道:“你们快把我给放了,否则的话,一定让你们生不如死!”

    加百列一阵大笑,问道:“就凭你吗?”

    “我承认自己不是你们的对手,可你们知道我父亲是谁吗?”吸血鬼咬牙切齿地说道。

    “管他是谁!” 肖银剑一脚踹上吸血鬼的肚子,他刚喝下的酒水,“哇”的一口全部吐了出来。

    吸血鬼眼中满是怨毒之色,叫道:“我是爱德华家族的成员,我父亲是尼古拉大公爵,等他从中国回来,定要让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听到那吸血鬼的父亲竟然是大公爵,加百列脸上惊容一闪而现,而肖银剑也是暗自凛然,但他脸上却是不露声色,恶狠狠地踹了吸血鬼一脚,骂道:“我们要死也是以后的事,不过你这小子,今天就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等加百列搬来那堆各色刑具,吸血鬼终于慌了神,肖银剑把恐吓之前那个血族的一套拿了出来,这吸血鬼终于也服了软,毕竟,他情况还有些不同,有了父亲这棵大树,即使他失去了力量也能活得很好,而且作为爱德华家族的重要一员,或许他的力量还有机会恢复,再说,他的实力比之前那个血族还要强上几分,一滴原血,还不至于让他完全失去力量,因此,在两人的胁迫下,他也勉强同意了。

    在挤出一滴原血之后,吸血鬼虚弱地倒在地上,加百列手上圣光闪耀,一掌切下。

    “等等。”肖银剑拦住他道:“我们不是说好要放他吗?吾主告诫我们,不得撒谎!”

    “靠,少来了,什么时候见过你守信的?”加百列撇撇嘴,问道:“之前那个无门无派的吸血鬼倒也罢了,你放了就放了吧,这家伙可是爱德华家族的重要成员,我们放他回去,再等他找人来报复吗?”

    肖银剑两眼放光:“有人来报复,那不是更好吗?我们求之不得呢!”

    “如果来得是尼古拉大公爵呢?”加百列问道。

    肖银剑就象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一般,顿时清醒过来,他们要找架打是不错,但并不是真要找死,一个血族公爵,可不是现在的他们能够对付的。肖银剑当下点头道:“是我错了,差点出了大漏子,这家伙留不得。”

    听到这话,吸血鬼又惊又怒,但现在却是他最虚弱的时候,别说逃跑,就是想出口叫骂都无法做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只包裹在圣光中的拳头砸向他的核心心脏……

    在得到了这滴能量更强的原血后,罗存世的伤口以肉眼能见的速度复原着,肖银剑看得羡慕无比,说道:“奶奶的,这原血可真是好东西啊,过两天老子也给自己搞几滴试试。”

    事实上,肖银剑当时被慧轮打成重伤,伤势比罗存世还重,但他的恢复速度,一点都不比罗存世这个血族来得慢,不过,对此肖银剑并不知情,所以他现在才会羡慕罗存世的复原能力。

    同样羡慕的还有加百列,不过,他却摇着头道:“算啦,就算得到原血我们也用不了的,血族的这玩意,和我们的圣力相互克制,我们吸收这原血,只会削弱自己的实力。”

    “切!那是你自己,别扯上我。” 肖银剑笑道:“凭我那点圣力,失去了也就失去了吧,老子不在乎,要是得到血族的好处,岂不胜过我每天修练?”

    加百列一时语塞,想了想,忽然笑道:“就算给了你原血,你又如何吸收它?想要破开你的表皮肌肤,好象并不容易吧?就你这变态的防御,哪根针筒能刺穿你的血管?或者,你去试试尼古拉大公爵的獠牙,看看他能否咬破你的脖子?”

    肖银剑顿觉一阵无奈,怒道:“就算刺不进去,难道我口服还不成么?”

    加百列笑道:“你确定口服有效?”

    “这个,交给我来研究吧。”罗存世虚弱的声音在他们的耳边响起,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过来,正缓缓地从地上坐起。

    第三卷 升官发财  第三章 原血因子

    “咦,你这么快就醒了?感觉如何?” 肖银剑问道。

    “还行吧,好多了。”罗存世盘膝而坐,默运了一遍少林心法,问道:“你们又帮我搞到一滴原血吗?我怎么觉得力量突然强了不少?而且,没来得及吸收的能量似乎也突然增加了许多。”

    “那是当然!” 肖银剑叫道:“老子辛辛苦苦为你提升实力,你也不要偷懒了,以后揍我时多出点力!”

    罗存世苦笑道:“一定,一定!”

    “罗,你去找那几个混蛋,怎么受了那么重的伤回来?对方有厉害人物?”加百列问道。

    “也不算特别厉害。”罗存世摇了摇头,一脸的愤恨:“那帮小日本,实在是太卑鄙了,而且那几个忍者,实力也还过得去,我一时疏忽,就被他们偷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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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他们是日本人?” 肖银剑问。

    罗存世点点头:“没错,他们都是日本黑龙会的人。”

    “嘿嘿,不错不错,老子去灭了他们。” 肖银剑笑道:“既然能把你伤成这样,不管用了什么诡计,也多少有点实力的,让老子去把他们摆平吧。”

    “不要!”罗存世阻止道:“肖大哥,这次,你就让我一个人对付吧!我有把握对付他们的。肖大哥,我报仇的事,实在不愿假手于人,你就满足我这个心愿吧!求你了!”说话间,罗存世眼神坚定无比。

    肖银剑道:“让老子放过他们也行,不过你揍我时,可要更卖力些!”

    “好,好,一定,一定!”罗存世连连点头。

    “对了,你刚才说,可以来研究血族的原血?”肖银剑忽然问道。

    “我只能说试试,不敢说一定能研究出什么。”罗存世道:“我学的正好是生命科学,不过,毕竟从没接触过这种古怪的东西,我也不保证一定能够成功。”

    “有成功的可能性就不错啦。”加百列笑道:“最好能顺便研究一下血族的弱点,如果需要教廷提供什么帮助,也尽管提好了。我们因为圣力和原血冲突,这么多年来,倒是一直都没想到去研究这玩意。”

    “别的倒不需要什么,我们剑桥大学的设备还是不错的。”罗存世想了想,说道:“我就需要一些原血的样本,或者从血族血管里抽取的血液样本,不过,血族好像也挺难找的,而且抓他们太危险了,要不,就用我自己的血液试试吧?”

    “用你的血?开什么玩笑?对你来说,每一滴血液可都是一分力量啊。”肖银剑摇摇头,大大咧咧地道:“没关系,吸血鬼有的是,血液样本你尽管用,大不了老子帮你多抓几个过来研究好了。奶奶的,早知道就不急着杀那吸血蝙蝠了,问问他他们爱德华家族的聚居地点也好呀。”

    肖银剑说到做到,几天里连连出动,从普通的血奴开始,顺藤摸瓜,才三天工夫就扛了个吸血鬼回来,而且竟然还是一位血族子爵。

    以肖银剑现在的实力,可以完全顶住血族子爵的攻击,但真要拿下一位子爵,却还是差了点,不过肖银剑得到情报后,有意挑了白天上门,才将他一举成擒。当然,即便是白天时血族能力大减,肖银剑擒下他也是颇费了一番工夫,而那子爵的反击,也打得他浑身舒泰无比,几乎就想将他故意放跑,下次再来了。

    不过想到那血族原血的好处,肖银剑还是克制住了挨揍的欲望,将那子爵打断四肢带回加百列的别墅中,再由加百列开车把他送到剑桥。

    透着黑纱汽车窗帘看到那熟悉的草坪,看到那充满着剑桥特色的小路,罗存世怔怔的落下泪来,在一个月前,他就是快乐地从这里出发,去机场迎接他的母亲,而一个月后的今天,他却永远的失去了母亲,而且,连自己都成了一个永远见不得阳光的吸血鬼。

    物是人非,罗存世无心再回宿舍,也无心去和导师、同学打招呼,提起那个被肖银剑折磨得半死不活的血族子爵,一头钻进了实验室。

    刚开始的半天,肖银剑饶有兴致地看着罗存世摆弄各种仪器,还在边上给他做做下手,但没过多久,他就觉得气闷无比,向罗存世要了个手机,就逃出了实验室。当然,肖银剑也不能走远,因为他还要协助罗存世提取那子爵的血液,毕竟吸血鬼和普通人不同,他们的血液就是其力量之源,若非他们自愿,就是杀了他们,也未必能得到任何的血液,而想让血族乖乖的“自愿”供血,罗存世却还没那本事,非要肖银剑来不可。

    在实验品异常配合的情况下,罗存世的研究相当的顺利,仅仅过了一周的时间,他就取得了重大突破,他发现,血族的血液中含有一种奇特的噬菌细胞,它需要吞噬普通人血液中的红血球为生,但自身也含有极大的能量,而且,当这种噬菌细胞的浓度超过临界值时,它们就会产生突变,聚集成一种介于生命体与能量体之间的特殊物质,而这种特殊物质正是构成血族原血的重要基础。罗存世将这种特殊物质称为“原血因子”。

    经过罗存世的研究,他发现原血因子有很多奇特的属性,经过聚合后,它并不再象之前的噬菌细胞那样以红血球为食,却转而吞噬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细菌,而且它还能帮助人体吸收巩固各种有益的微量元素,倘若原血因子超过一定的浓度,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剧毒无比的毒药,但若是稀释到一定程度,却是好处不尽的灵丹妙药,说它能治百病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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